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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25 13:25:39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落实情况,11月中下旬,黄陂调查队组织力量对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个区级定点医院、1个乡级卫生院、4个村级卫生室以及3个村的农民家庭共30个样本进行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农合的参合率较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同时也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

  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农政策,自20xx年在黄陂区实施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一年比一年多,既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农民群众广泛的称赞和拥护.

  1、农民参合比例较高.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根据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20xx年黄陂区应参合农户253269户,应参合农村人口886440人;实际参合农户252509户,883781人,参合率达到99.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2、各级财政投入增加,筹资标准持续提高.

  去年,各级财政按照参合人数将年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人,达到335元/人.在此基础上,20xx年又进一步增加了投入,筹资标准达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实际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筹资方案也已出台,筹资标准每年430元/人,其中个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级财政筹资标准提高40元.

  3、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

  随着新农合覆盖率的提高,人们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时就医的意识,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今年1至10月,门诊统筹补偿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1.8%,达到127.38万人次;住院人次数同比增长18.7%,达到9.97万人次.

  4、报销补偿费用快速增长,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今年1到10月,黄陂区共报销各项补偿费用2964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万元,增长11.1%.

  5、超过3/4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系统.

  20xx年全区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的村级卫生室达到440个,占全部村级卫生室总数的76.4%.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的最前沿,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后,农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时报销40%(日封顶15元,年封顶300元)医药费,方便了群众看病.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新农合的普及,农民参合的意识增强,有病积极就医,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健康观念发生很大变化.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与农民医疗刚性需求的增长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黄陂区按照参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标准,共筹资专项基金33583.7万元.蛋糕就这么大,必须维持到全年,黄陂区合管办高度关注各月经费报销情况,以避免出现第四季度经费不足无钱可报销的局面.至4月底,各项报销补偿支出达到12298.6万元,占全年筹资额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长34.7%.至10月底,已经支出29647.0万元,占筹资款总额的88.3%,比上年增长11.1%.其中门诊补偿2740.3万元,住院补偿25141.2万元.

  支出增长,主要是农民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前农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长,新农合参合比例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的健康观念转变很快.黄陂木兰乡谌寨村病人家属谌喜祥说:“反正国家出大半,有病就到医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现在也愿住院治疗.”有新农合做支撑,绝大多数人更看重身体健康,小病看门诊,大病住医院,只求身强体壮.因而门诊量和住院人次数大幅增长,导致报销费用增长,经费不足.

  为应对经费不足的困难,黄陂区合管办采取的措施,一是调低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按照原方案,区级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85%,街乡镇卫生院90%.为了保证下半年不至于出现无钱可报的局面,黄陂区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调整、略有结余”的原则,年中调整补偿方案,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调低了10%.如木兰乡谌寨村谌绪发,1月在区级定点医院住院20天,住院总费用16214元,实报12812元,扣除起付线及自负部分,实际报销比例超过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报销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线.起付线是住院报销的门槛,报销时是要从总医疗费中扣除的.10月开始,区级综合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从300元提高至500元,街乡镇卫生院报销起付线从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线提高,意味着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下降.

  2、相关宣传还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尽可能地组织农民按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农合,缴纳新农合参合金,是村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合的实施方案对农民来说比较复杂,每年也会有一些调整,比如报销比例的调整等.对于新农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的规定、全家参合与否与报销比例的差别、起付线的规定、门诊报销比例与限额的规定等,比较复杂,直接与医疗费报销结算相关,需要农民知晓.实际工作中,由于村级事务繁杂,人手有限,有的村虽然向农户发放了宣传资料,但农民参合主要还是受报销比例吸引,对起付线、基药等一些规定的宣传重视不够.之后一旦农民生病住院结算费用时,容易与定点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产生纠葛,闹不愉快.这样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发生.

  3、农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

  村干部反映,为了达到新农合全覆盖,每年村级参合人数指标是按照行政村户籍人数下达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务工等流动情况比较多,难以联络,行政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从而对全区应参合人数稳定性产生影响.一些外出就业的农民,有的在工作单位办了医疗保险,就不愿意回农村办新农合,但户口在农村,村里要求必须办理新农合,缴纳参合金,相关农户对此有意见.

  4、存在违反“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现象.

  这是全国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各医院在给病人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上(即不能在新农合报销)的药物时,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属同意,才开处方.但参合病人对一些检查是否必要、基药的使用、空调费、服务费等收费是否合理存在疑义,有的病人意见较大.今年,黄陂区合管办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费用监管,请市三级医院专家组成专家组,从3月起,每个月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抽查1520个病例,看是否存在违反“四合理”的现象,并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5、农民认为乡村定点医疗门诊每天最高报销限额15元或每年限额300元比较低

  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认为还是住院报销比例高,比较划算,这样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有的农民反映,有些常用药不在基药报销目录,如感康、午时茶、护彤等都不是基药,因而村卫生室没有.

  三、建议

  1、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做大基金池.

  特别是中央财政,要把加大新农合资金投入作为继续关注民生、关注农民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近3年来,中央财政此项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达到41.1%,20xx年将达到44.2%,这个比例提高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点.

  2、提高村级新农合报销点覆盖率.

  要加快速度,尽快将还没有进入新农合系统的村级卫生室纳入门诊报销网络,使当地参合农民能够及时得到门诊报销补偿,减轻农民小病的医疗支出负担.

  3、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毫不动摇地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四合理”的行为,堵塞资金支出漏洞,把宝贵的、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切实保障农民健康上来.

  4、加强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要不失时机、不间断地加强政策宣传,让大多数农民知晓主要政策规定,营造社会支持新农合事业、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2

  有句俗话说的好,农民头上三把刀医疗、教育、打官司。但在这三项当中笔者觉得医疗是悬在农民头上的最无法回避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人们常讲天灾人祸,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祸中最重要的一样。纵观我们当今的农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穷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见阎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为治不起病而离开了他还不应该离开的世界啊!看病有报销是农民朋友期盼多年的愿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后,能及时得到较大数额报销,可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针对农村这一状况,我们知道现在有实行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些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也正是鉴于这一问题的现实性意义,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周的时间到我们村、镇和县的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查探讨。

  我国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般以户为单位参保,自下而上汇总。如果居民在村里,那么由村委会组织参保、征收保险费用。如果居民在镇里,则由社区组织参保,征收保险费用。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以户为单位缴纳一定费用,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从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看病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民在全县范围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需要住院时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报销办法各县稍有区别,以我的家乡苍山县为例:在村卫生室就诊的报销药费的25%,在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在3000元以下的报销医疗费的30%,3000元以上及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另有规定;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万元(报销所得)。

  对参保对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住院发生的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床体位费等,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委托市人寿保险公司履行报销手续。参保人因病在市区住院的,可以自由选择市区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诊治。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应凭农保证和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该院的农保专员处登记。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与该院农保专管员联系,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领取补偿款。

  当然,如果参保人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灵活就医,但仍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参保人如果因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凭参保人的相关证明、农保证、急诊住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出院记录到农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时光飞逝,3年弹指一挥间,我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试点到现在已经有将近3年的时间,在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较好的成效。关于这一方面的调查是最让我感动的时刻。我有幸目睹了几位大爷、大妈、大婶拿到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款后的喜悦劲,那不是用热泪盈眶所能描述的,他们是以出声哭泣的方式来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调节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会的公平机制。由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实行参保户(农民)出小头,国家地方财政出大头的方式筹集经费的,所以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上,这就是在缩小城乡的贫富收入差距,是对我国公平机制的一种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给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让他们知道国家政府可以帮他们出一点医疗费用,让他们能彻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疗后,报销款的发放又相当于党和政府给康复者的一份慰问金(剂),让农民群众感到党和国家政策的好和对他们真挚的关爱!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成员(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社会政策,通过一种在参保人之间分摊一部分资源费用或者说是通过参保人对患病者的间接支援关系,体现了我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这一新型社会关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进步,让我国农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间的关爱和温暖。

  当然在认识到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要注意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我的调查发现,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比较严重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于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资金,每年所筹集的资金差不多只能支付当年的医保开支,甚至还会出现不够,因而相应的保障水平比较低。

  观念难转变。对于大多数农民群众来说,一年拿10元钱并不困难,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这1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时,就变得十分困难。原因在于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反反复复,许多农民对此持怀疑态度,一阵风似地搞一两年,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少部分农民群众还把对合作医疗的不信任转嫁到对干部、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认为减免的一点医药费还不是卫生部门又通过药费涨价、多开处方给刨回去了。除此之外,农民群众寻求医疗保障的意识不强,无风险规避意识,尽管深知合作医疗的好处,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时,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钱,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钱别人吃药。

  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涉及到村、乡、政府、医院、信用社等多家机构。而且农民在报销过程中要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万一少了一样,农民就得从城里赶回家拿,这样往返几回又得花不少的钱,而且手续流程又是很繁杂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许多农民去医院办手续时都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好,也就是城里乡里几趟跑,到了医院还不知找哪好!

  在全国大兴打工经济的繁荣时期,身强力壮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员参加合作医疗,必须在参保地就诊,在县外就诊的不予报销。这对于当地的合作医疗来说,外出打工的这部分对象势必流失,参保的将是些老弱病残的老人和妇女,而其发病的机会又多,报销的频率数额都比较大,这无疑对本就苍白无力的合作医疗基金造成更大的压力,使其运行更加艰难。

  我对村里的部分民工做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查,也相应的对他们做了这方面的知识宣传。在我调查的几个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但都不是很了解。当问及他们对这一政策的满意程度时,大部分人态度都不是很明确,但有个民工的话表达了大部分人的心声:有总比没有好。这说明大部分人还是认同这一政策的。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不足之处,我想在这里提出一些建议,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采自网上的建议:

  明确政府在改革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职责。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如雨后春笋,农村富裕劳动力由农村一线向非农产业转移,大量的农民工从农村涌向城镇,城镇人口持续上升,如果这部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会冲击到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影响其平稳运行。因此,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卫生投入政策,实行卫生投入向农村倾斜,保证各级财政都有足够的卫生资金投入到农村,要将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险政策纳入国家的总体社会保障规划。

  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保障基金筹措机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有条件的地方要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国家部分的补助标准,直至对个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广泛的经济合作基础,对于经济实力发展较快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给予本地的合作医疗制度予扶持,鼓励乡镇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此壮大合作医疗的腰干,逐步增强其实力,扩大受惠覆盖面。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农村五保户参保的个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门解决,对农村贫困户、特困户的个人部分,可由地方财政负担,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选择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模式。农村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必与行政机构相对应,可以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结合行政村合并、乡镇合并,撤并部分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重新调整布局。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重点是要抓好卫生扶贫和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要努力寻找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的最佳结合点,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差和缺医少药的问题,大力实施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行动,确保其健康生存权。

  健全规范的合作医疗运行网络机构。农村合作医疗能够报销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还得农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医疗部门吞噬:或是开大处方,重复开药;或是开人情处方,达车开药;或是药价卖得高,出售假药;或是多出检查程序,抬高检查费用;或是让流医黑店钻了空子,抢吃合作医疗,等等。有鉴于以往合作医疗的教训,现有的合作医疗要突破原有的合作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保障医疗经费,保障农民群众药费的报销。县、乡、村三级要层层设立专门机构,县要成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合作医疗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导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医药用品的政府采购机制。当前的医药市场,医疗药品真假难辨,鱼目混珠,价格千差万别。为了切实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将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完善药品购销制度,彻底根除药品回扣虚高药品价格的不正之风,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新格局,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管理监督权。

  另外,作为新型合作医疗的具体实施部门---卫生系统,要积极探索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参与合作医疗的新办法、新措施,以扩大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人员参保率;要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铸起农村合作医疗的铜墙铁壁。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3

  一、工作开展情景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景,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二、存在的问题

  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参与进来。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景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2、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本事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二次补偿宣传使参合群众进一步了解农合对人群众的益处。

  经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xx区已实施了三年,对各个群体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我们专门针对个体医生进行了走访调查。采用走访的方式进行调查,主要是考虑到个体诊所数量不多且时间较为充裕,走访调查更能有效地和个体医生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并能有效的发现和分析问题。调查活动期间,我们走访了xx镇、油河集、赵桥乡、xx镇xx的十几个个人诊所,他们中最低开诊时间为十几年,最高可达四十余年,都亲身经历了新农合在地方乡镇实施的全过程,对这项政策有着自己最深切的体会。有的个体医生也成经历过老的农村合作医疗,在两次的农合对比时,他们也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实施对个体诊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到个体诊所看病拿药的农民明显减少,使得诊所收入大大降低。当问起“您觉得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对前来就医人员有着什么样的影响?”这个问题时,100%的个人诊所医生都表示,新农合的实施对他们有着很大的冲击,收入基本可减少一半。由于到定点医疗医院看病门诊可报销30%,住院可报销70%,而到个体诊所必须付100%的医药费,即使在医院药费药价较高情况下,农民朋友们仍选择在定点医疗医院看病。但据个体诊所医生反映,由于乡镇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较低,到诊所看小病的数量并未有明显的减少,只是患有长年病的病人不再光顾个人诊所,这是导致诊所收入减半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新农合的冲击,个体诊所的药价也比先前有所降低。所以,病员减少和药价降低是个体诊所收入减少的原因所在。

  二:对建立村卫生室,加入新农合,成为定点医疗单位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现阶段,各个乡镇均在建立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准备把个体诊所并到村卫生室里并对其实行相应的管理政策。但个人诊所在加入村卫生室之前一定要有“乡村医师资格证”。

  1、在xx镇走访的个人诊所中,有的不愿加入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觉得加入之后收入受限制,没有个体户自由和赚钱,尤其是需要缴纳一万元的风险费,觉得不能接受,准备在村卫生室建好之前,改行做生意,不再开诊所。一些资历较高的老医师,行医40多年,觉得新农合是一项党关心老百姓的好政策,对建立农村卫生室也有很高的赞同,但觉得自己年事已高,加不加入都无所谓。

  2、在xx镇xx走访的个体诊所,对加入村卫生室都有着很高的积极性。这些个人诊所由于离农民距离较近,服务态度良好,与村民关系密切,收入并没有减少太多。同时,在于村民接触的过程中也能感受到新农合给百姓带来的好处,认为这项政策真正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但有些地方由于离新建的村卫生室距离太远,离乡镇也很远,有些个人诊所并到卫生室后,这些村庄的村民看病拿药会极不方便,他们希望有关负责单位能在他们那里新建一所村卫生室,以解决他们的这个难题。

  3、在xx乡走访的个人诊所中,他们普遍认为新农合的政策和用意是好的,但在乡镇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与政策相违背的手段方法,使得新农合没有真正做到利民惠民。对加入村卫生室也抱着一种观望的态度,有的诊所医生还希望国家能大力提倡个人行医,在他们看来,建立村卫生室,需要花费国家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而且由于药价的提高,农民很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实惠,而个人行医,则会为国家减轻负担,好的个人诊所对基层人民还是有很打大好处的,新农合解决的是一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对于百姓常见的小病并没有起到帮助,而且在个人诊所中,村民可以得到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务。

  同时,在上述三个乡镇中,个人诊所加入村卫生室所交地风险金也不相同,在xx镇、xx镇xx均是一万元,而在赵桥乡却高达三万元。对此,这种相同政策不同收费的做法,给有些诊所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

  在调查、访谈过程中,个人诊所对新农合的政策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都认为这是一项体现了党对人民关爱政策,是一件值得去大力实施推广的政策。但在基层实施的过程中,却并没有完全按政策办事,很多乡镇医院在推广农合的时候,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为此,他们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新农合这项政策本身就有着改革激发公立医院活力的作用,让很多原先濒临解体的乡镇医院有了新的发展,各个方面都有了提高。这本身应该让农民特别受益的事,但很多乡镇医院存在乱收费现象,护理费比先前提高了几倍,以前一个手术几百块,现在高达几千块。希望有关单位能及时管制。

  2、新农合实施以后,医生的工资都提高了,希望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也能跟着提高,医护人员的自身素质也要提高,要不断加强学习,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同时,医院要纪律严明、赏罚分明,坚决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对不负责任的医生和护士不能姑息。

  3、新农合开展以来,由于看病有补偿的缘故,很多农民都愿意去乡镇医院看病,但有些医院存在小病大治、医生劝说病人住院的情况,有些农民只是普通的小病,却要住上一星期的医院,花了很多不必要的钱财和时间。而且,各项检查都增加了,农民看病之前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查,这些费用又不在补偿范围之内,希望医院能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不要把盈利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关心百姓、爱护病人。

  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大工程,很多人都很支持这项政策,个人诊所也希望政策在基层的实施真正能为百姓带来利益,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综上群体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仍需要不断丰富其内涵与功能,使之逐步完善。最终体现出“以满足农民的需求为中心”的原则。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5

  x县于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年多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20xx年度,该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59.18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0.67,筹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77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负担资金591万元,市、县、镇政府配套补助资金591万元,省政府配套补助资金591万元。一年来,全县合作医疗补偿130万人次,其中门诊补偿128.46万人次,住院补偿1.67万人次,为农民提供合作医疗费用补助1537.1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费用665.76万元,例均补助5.18元;住院补偿费用871.35万元,例均补助达到520.92元,参合人员住院率2.83。我们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抓好合作医疗补偿的稽查工作是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予以足够重视。现就我县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是合作医疗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确保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健康稳妥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合作医疗补偿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参与,就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也背离了党和政府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门诊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采用门诊基金镇级包干管理的模式,参合人员每门诊人次按门诊费用总额20予以补偿,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补偿额不得超过4元。尽管我们实行了“专用处方、发票、门诊补偿台帐、《医疗证》补偿记录”四项核对的管理和结算办法,同时按旬使用计算机审核结报的手段,健全补偿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乡村医生套取合作医疗补偿资金、克扣参合人员门诊补偿资金、县镇两级合管办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二)住院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偿额为3万元。凡参合人员因病(伤)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费用按分段累进方式可获得30至60的补偿。我们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采取了“持证办理住院手续、住院登记、专管员验证补偿、计算审核结算”等管理办法,但在具体补偿工作中存在着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变更药品和诊疗项目等问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影响住院费用补偿的问题,非定点医疗机构不规定向参合病人提供住院费用发票、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病案,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履行合同义务,少支付或拒支付应由定点医院支付的补偿费用的问题。

  (三)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镇两级政府根据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监督领导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和监督的频率、范围、效果受到职能、权限、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管理和监督达到实时有效的要求难度太大。我县在年内组织全县范围内的检查监督活动多次,效果显著,但监督检查的成果难以巩固。管理监督成本太大。

  二、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农村群众未参合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之一

  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参合率不可能达到100。一部分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仍有怀疑、观望的态度,同时又期望个人拥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监管的医疗保障,因为宣传发动不细致、不深入,合作医疗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其优越性尚未充分显现出来,农村群众不相信,怕吃亏,在筹资办证阶段不愿交费,有的是交费时在外务工,错过了交费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门诊、住院治疗,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乡村医生碍于情面,送人情,合作医疗基金变成了唐僧肉。极个别农户确实交不起个人负担资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时,周围干部群众也乐于帮助他们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现行筹资标准(30元/人年)和补偿标准相对较低(苏北地区),合作医疗保障能力有限(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25-30),与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期望值(调查结果: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的50以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数农村群众对于一年交费10元获得一份医疗保障是乐于接受的,甚至个人再多负担部分资金也愿意获得一份政府监督管理的医疗保障。但是一些农村群众经济收入不高,对疾病风险估计不足,互助共济意识比较差,自愿交纳参合资金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极个别群众只希望获得补偿,不愿意履行交费义务。

  (二)定点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参合农民是合作医疗的主体,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是合作医疗制度的载体,是起点,也是终点,管理和监督只是合作医疗制度决策和服务层面。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组成情况是:县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家、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29家,定点村级卫生服务机构449家。随着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逐年减少和农村医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医疗机构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也空前增大,特别是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丧失了集体经济依托的前提下,已实质上处于个体经营状态,各级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医疗市场竞争过程中,一面改善硬软条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一面追求医疗服务利益的最大化,这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与医疗机构利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却能够直接刺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药品收入的增长。合作医疗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群众,实行合作医疗补偿即时兑付的办法。为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不惜重金改善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达到合作医疗补偿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为了个人和单位的利益,用非正当方式吸引病人就医,借合作医疗补偿之便,行非正当竞争之事,放松对病人参合资格、致伤原因等相关情况的审查,给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等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甚至授意合作医疗专管员、经治医生,为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专管员、经治医务人员,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员,不敢坚持原则,对不应由合作医疗补偿的医疗费用项目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调整修改,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于乡村一体管理体制不完全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医疗服务业务量直接与个人收入相联系,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把合作医疗门诊补偿作为吸引病员的有效措施,虚假合作医疗补偿业务难以得到根本控制。

  (三)合作医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一切新生事物一样,在其运行初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医疗卫生资源和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合作医疗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运行之初,就显现出了在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医疗监督机构没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对合作医疗补偿监控的主要职能只能下移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县镇两级合管办。县合管办目前人力、经费、办公条件都无法实现对全县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有效监督控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对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监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办理补偿业务,又要进行监督审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要考虑本单位经济利益,又要维护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合作医疗制度中关于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检查归类不准,在“组织管理与监督”和“费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这一问题,但没有明确稽查的主体、受体、程序和保障机制。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在现实情况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成败,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四)医疗机构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合作医疗补偿经办人员(专管员)不是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县、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在执行合作医疗规定办理补偿结算过程中,单位利益、个人利益不可能不影响到正常的合作医疗补偿业务,有的明知不对,也不闻不问,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为个人和单位谋取私利,损害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我县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中发现的许多问题都与经办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较低有直接联系,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违规补偿业务而取消专管员资格,其中一人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和取得的效果

  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监督机构在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之初,就敏锐地捕捉到合作医疗补偿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向市卫生局、市合管办汇报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原因,切实研究对策,认真倾听群众反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现有条件下,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理顺渠道,充实人员,尽量保持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地顺利开展并保持高效运作。

  (一)利用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组织的合作医疗工作检查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我县在20__年6月由县监委会牵头,纪检、财政、卫生、审计、物价等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为期15天的监督检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征询、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工作初期运行情况,找准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规范行为,指导工作。

  (二)政府重视,强化职能,把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作为加强合作医疗管理的突破口

  根据县政府关于“健全稽查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健康运行”的指示精神,县合管办积极推行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号),县合管办制订了《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细则》,镇、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成立了稽查组织,各镇从财务和医务人员中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员,明确稽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纪律等,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营造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

  (三)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从20xx年6月起,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进取,县合管办选派政治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稽查工作,县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各镇合管办(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稽查员办公室,实行持证就诊,验证补偿、定期检房,内查外调等一系列措施,重点稽查借证补偿、外伤(中毒)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从源头上杜绝规范补偿现象,从制度上解决职责不清、机制不顺的问题,稽查员对所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均予审查,专管员一人既补偿又审查的情况从根本得到控制。县合管办稽查组把对转往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的审查作为重点,县镇两级稽查组织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稽查体系。各级稽查组织在进行稽查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检查的工作方法,实行查房与问候相结合、征询结果与病案记录相结合、医疗证记录与实际审查情况相结合,将稽查工作贯穿整个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深受参合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县合管办制订稽查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合理,挽回影响。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设有稽查工作台帐,确保稽查活动,有章可循,记录清楚,依据充分,稽查决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县稽查人员进行全县范围稽查活动两次,抽调各镇卫生院车辆21台次,252人次,检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08所,入户调查合作医疗补偿落实情况564户,重点稽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和公示情况,严肃处理了一些违规补偿行为,取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2所,取消2名同志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资格。县合管办重点加强了对县、镇两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稽查人员对县、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情况坚持每月一次的检查或抽查,从基金管理核算到门诊、住院费用补偿结算,进行了全面、系统和正规的检查指导,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县合管办的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特别是在镇合管办基金财务管理和规范住院费用补偿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来,全县合作医疗稽查组织共稽查门诊补偿17.23万人次,其中发现不应补偿的6352人次,合作医疗门诊基金避免损失近3万元;稽查因外伤、中毒等原因住院费用补偿1177人次,其中不应补偿223人次,合作医疗住院基金避免损失近12万元。

  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农村群众对此积极拥护。我县开展合作医疗稽查工作以来,得到了参合群众的大力支持,农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提供信息,帮助我们进行调查核实。

  四、关于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试点工作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解决“三农”问题能够起到巨大作用,深受农民群众拥护。但是,在合作医疗补偿稽查方面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过多地依靠行政行为不是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出路。合作医疗补偿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外伤(中毒)病人相关取证工作面临诸多制约因素,给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稽查违规补偿需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合作医疗制度本身无法解决相关法律许可的问题,由谁处罚,处罚多少,罚金应交由谁管理等问题目前尚没有法律依据。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补偿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是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追究违约经济责任;二是按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内部管理罚款。目前,这个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执行标准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规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医疗稽查人员,实行稽查人员卫生系统内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紧张,办公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全县稽查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定期不定期轮换,实行业绩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业绩考核成绩与奖金挂勾。稽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奖金来源泉渠道从定点医疗机构中按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这一办法的好处在于剥离稽查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排除单位因素对稽查人员稽查工作的影响。

  (三)建立健全筹资机制,提高筹资和补偿标准,增强合作医疗保障能力,保障合作医疗制度拥有强大生命力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制度,客观上要求这项制度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前瞻性,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和人民群众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对农村群众吸引力还不够大。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大数法则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生命之源,客观上需要合作医疗立法,从根本上解决筹资、管理、监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问题,从而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障体制过渡。但目前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筹资机制。二、提高筹资标准,做大基金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三、科学合理制订补偿方案,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四是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是合作医疗补偿真实性和公平性的关键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医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是农村群众的迫切要求,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现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当前,合作医疗工作实际情况,让我们感到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难度较大,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合作医疗补偿无条件提供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的同时,对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监督机制,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力量,对合作医疗补偿进行内部、外部监督和检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重点加强对县、镇、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通过合同方式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断改善就医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改进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监督环节中的漏洞,推广并普及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式,切实发挥现代化管理设备和管理软件的作用,抓紧抓好合作医疗补偿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让参合群众从合作医疗制度中实实在在地获得实惠。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的艰苦努力,而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农村、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目前,广大的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问题,客观地说,全国80%以上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使农民看病因路途遥远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农民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是有病不敢去看、小病拖成大病,轻病转为重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所以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中提出的“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就梅州市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调研。

  一、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产生的进取效应自20xx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的决议》以来,梅州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进取探索,逐步完善,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

  (一)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进取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政府已经重视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所承担的职责,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发展。

  (二)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根据20xx年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央、省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县配套资金10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政府补贴占了大头,有效解决了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资金来源问题。

  (三)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四)农村县、镇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当前存在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局是良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民以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仍滞留在传统合作医疗的概念上,担心交了钱不能被公平对待,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进取性,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提高覆盖率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资金仍然不足,实际受益面偏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很多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切身体会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众,这就构成了实际上的“扶富难扶贫”,这种结果显失公平合理,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三)基层卫技人员匮乏,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是农民就医的主要去处,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治疗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目前,不少基层卫生院存在“员满缺才,无岗有人,有岗无人”的不合理现状。

  (四)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不以位。梅州市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设在卫生部门。除五华县有4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各县(市、区)仅有1至2名工作人员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不断深入,已明显感到人力不足。如下去,镇村合作医疗的基层工作层面,只能是应付了事。

  (五)信息管理网络不健全,宣传、培训和工作经费缺乏。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参合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信息化管理项目也越来越细。管理手段滞后,报名填表、医疗报销等工作仍采取手工填写,没有配备电脑,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且容易出错,也不利于资金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三、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信心。各级常委政府要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到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要不断研究和完善各种制度,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机制上有约束力,在经济上有吸引力,在过程中有透明力,打消农民群众的思想疑虑,增强农民参保信心,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自愿自觉地参加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健全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针对目前农民参保进取性不高,受益覆盖面不大等问题,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一是政府应研究并建立一个稳定的多方筹资机制,包括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建立便民的就医制度和核销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降底住院起付标准;三是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四是要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异常是对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费报销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太高的重病人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扩大补偿范围,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

  (三)做好基线调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过去合作医疗失败的教训之一是筹资有限、保障本事弱。目前,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异常是市县财政的配套支付本事能够满足多大的需求,要在科学的调查测算基础上做出规划,但基层工作压力大,急于完成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多基线调查。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必须做好供需双方的形势分析。

  (四)采取进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合作医疗同步发展。要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卫生在农民医疗就诊方面的地缘优势,为农民供给优质、价廉、方便的服务。

  (五)着力解决基层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工作量大。所以,必须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镇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每个乡镇必须配备2-3名专职人员,以稳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络。同时,必须保证镇、村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的经费,如果经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20xx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XX县审计局于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对XX县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下辖14个乡镇,49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万人。20xx年成立了由县长为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范》、《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管理程序的规定》等一系列新农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监督,发挥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经办机构设立情况

  20xx年4月设立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合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XX县卫生局管理。核定编制6人,现有人员7人,下设综合室、审核室、督查室、结算室、网络中心等五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新农合医疗制度和报销补偿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办公经费20万元。14处乡镇单独设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参合农民个人资金的筹集及监督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办公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

  (二)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XX县现有定点医疗机构211家,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个,乡级医疗机构17个,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91个。县级和乡级医疗机构都实现了网上审批报销结算,村级443处卫生室未设立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三)参合及筹资标准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20,452人,参合率为99.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0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80元(中央16元,省级20元,市级24元,县级20元)。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14,235人,参合率为98.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2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100元(中央省级44.08元,市级24元,县级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况

  20xx年筹资总额62,240,671.30元,其中:个人筹资12,409,040.00元,各级财政补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门诊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筹资总额55,167,248.13 元,其中:个人筹资12,284,700.00元,各级财政到位资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门诊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1,282,834.29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1,724,282.27 元。

  (五)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20xx年度,全县新农合受益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47,945人次,门诊补偿77,175人次。补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报销金额达到封顶线(3万元)。全县住院补偿比例达到53.01%,比20xx年增长了近17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达61%以上,县级医院补偿比例达55%以上,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县新农合受益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6,485人次,门诊补偿17,005人次。补偿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有219人,三万元以上的有5人。

  二、审计调查实施情况

  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

  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工作是在进行充分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进点时,召开了由XX县卫生局、财政局、新农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讲明了本次审计调查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与以上部门有关科室进行了多次座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求该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审计的责任是对其提供这些资料发表审计意见。重点审计调查了新农合管理、监督、经办等机构建设及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政策执行情况,有关政策执行和制度运行及效益情况等。同时延伸调查了县人民医院、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调查中采用了审查、座谈、走访、监盘等方法进行。在审计终结阶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评价和建议。

  三、审计评价

  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把新农合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国家和省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一步规范;农民参合率保持了较高水平;推动了农村卫生资源的整合利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延伸审计调查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镇卫生院两个乡镇定点卫生院得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增加了定点卫生院的患者,扩大了业务规模,提高了定点卫生院的造血功能,缓解了乡镇卫生院在卫生系统中逐渐边缘化的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机构建设、制度执行、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

  四、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

  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891,000.00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额拨付到位;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741,640.00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额拨付到位。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社[20xx]3号)“……市县两级财政当年补助资金要于3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位……”之规定。建议财政部门及时拨付。

  (二)新农合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1、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大

  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41.24%,而国家规定的最高结存比例为25%,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16.24个百分点,超最高结存额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2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基金结余数额。

  2、医疗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过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将部分医疗诊疗项目全额纳入了新农合统筹范围。如:ct费不予补偿的项目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人工关节未执行“国产的个人先自付30%,进口的个人先自付6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的规定,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 icu病房费未剔除个人负担20%的部分,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10号)“二、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加强诊疗项目审核和监督,不得擅自增减诊疗项目”之规定。责令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3、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扩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部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按照三级医院执行,未按照医院级别区分用药范围,存在超医院级别使用药品并予以报销的情况,扩大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20xx年共越级报销5,734,181.62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14种,应报4,937,156.82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1种,应报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级报销3,647,446.58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04种,应报3,268,146.00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种,应报379,300.58元)。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9号)“(二)药品按医疗机构级别分三、二、一、村四级使用……标记“○”的药品即为该级别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补偿的药品,没有标记“○”的药品在该级别医疗机构不能纳入新农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相应级别医院的用药范围予以报销。

  4、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不衔接

  通过对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对象与新农合患者就诊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共82人,救助金额238,400.00元,其中当年参合并住院报销的47人,总费用1,991,453.64元,报销金额678,256.04元,个人自负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农合报销达到封顶线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医疗救助。由此可见医疗救助与新农合不衔接,民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缺乏信息沟通,对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费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户未得到医疗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xx〕13号)“五、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19.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形式可以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以使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工作的相互衔接。

  5、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

  根据县新农合办提供的电子数据分析,并与县医保处有关城镇医保参保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存在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的情况:按电子数据筛选的6-14岁的学生共有30,657人参加新农合,另通过身份证号码验证确认重复参保的学生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没有身份证号码或号码错误而无法核对)。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严格执行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参加,参合人员应是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农村户籍中小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不包括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均属新农合参合范围……”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6、新农合基金补偿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补助不相衔接

  经审计调查发现截至审计日,仅对患者医药费用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而未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国家专项补助政策。不符合《卫生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xx〕68号)“……要做好新农合基金补偿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的衔接,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应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做好两项工作的衔接。

  7、新农合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20,452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数616,910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14,235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员604,866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9,369人。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8、新农合数据库操作系统存在的问题

  (1)业务软件设计可选用的病种过多,使各医院的录入人员可选择性随意性加大,口径难以统一,项目过多,致使业务数据的归集整理难度加大,无法对业务数据进行归纳汇总,难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业务信息。

  (2)数据录入信息不准确。经审计发现,参合录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错误的现象,其中:参合信息完全重复的有23人,身份证号码完全重复的815人。

  (3)新农合电子数据不对应。经审计20xx年电子数据,发现有752条记录只有汇总数据而没有明细数据,其中:门诊659条、住院93条,涉及总费用金额241777.68元,报销金额121924.76元。

  建议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1、超规定加成率销售药品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乡镇卫生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70.73%,中成药平均加成率为111.84%;县直医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24.21%,中草药平均加成率为46.75%。3个医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计超规定的加成率销售药品7,060,977.29元。药品加成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严格控制医院经营药品的加价率。省内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乡镇医院)经营的所有药品(不区分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差价率作价……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含零售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2、医疗收费项目不明细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疗费项目不明细181,897.00元。不符合《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21条 “下列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范围,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3、部分病案自费药品未签知情同意书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存在2个病案未签署自费药品知情同意书。不符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进行治疗时使用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使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时,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并签字,同时在处方上注明‘自费’字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改正。

  通过对XX县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了新农合基金运行在财政、新农合办公室和定点医疗机构中存在的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财政方面产生问题的原因:由于市级财政资金紧张,新农合资金年度补偿实施时间晚,造成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

  (二)新农合办产生问题的原因:一产生城镇医保与新农合重复参保的问题,主要是省市有关文件相抵触,相关部门为了追求部门利益,尽量争取多的参保人数,以便完成任务。二造成参合人数不实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乡镇为尽快落实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对部分外出打工人员采取由其亲属预先垫支的办法,但因时间仓促,有关信息难以及时收集,以致出现参合筹资大,而参合登记信息少的现象。三新农合数据错误,主要是由于网络堵塞、服务器故障等,造成数据传输中断,致使数据错误,而录入信息错误主要是录入系统没有身份证识别功能,加之各乡镇农合办人员业务经验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无身份证号码、号码重复等问题多次出现。四是一、二级医院扩大药品报销范围,主要因为往年沉淀资金过多,新农合办采取提高报销范围的办法,以使基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定点医疗机构产生问题的原因: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小,医疗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是产生超规定加成率销售药品、违规收费的主要原因。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管理体制建设,确保新农合组织管理工作的到位。应确保县级新农合办公室人员编制、经费落实,积极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力度。加强网络化建设,使用统一的新农合信息管理软件,以解决管理不规范、运作效率低、报销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调度,及时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同时在确保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款发放的基础上,针对沉淀基金进行有效运作,以达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壮大新农合基金的实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

  (三)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新农合办公室应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级别和医疗服务项目报销规定,严格执行目录外药品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以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稳定的基金筹集增长机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稳步提高。搞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规范、乱收费、药品加成率高的问题,新农合管理机构和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加强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益”意识,确保新农合制度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8

  一、活动目的:

  青春献和谐关注合作医疗关注新农村

  二、活动对象:

  湖南省常德市金罗镇高农村

  三、活动项目及目的:

  制定关于合作医疗的调查表,将其发放到村民手中,通过村民的填写情况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有客观清醒的认识,通过此次活动增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此次实践主旨在通过农村及医疗机构的调查,深入农村,深入农民,深入农村医疗现状,采农民心声,从而了解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度和了解情况、以及相关的医疗情况满意程度。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为政府解决问题,新方案的制定、数据的采集和相关信息的来源提供所能及的帮助。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在此次实践中,也为更好提升自身社会实践服务本领与经验。

  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二、存在问题及相对建议

  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卫生基础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各项要素优化配套。虽全县各个乡镇都有卫生院,但医生素质不高,大多卫校毕业,卫生院卫生条件差,医疗器械不足,高科技仪器严重缺乏。农民虽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跟不上,医疗条件并未改善。

  (二)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村农民由于受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的制约,受传统生活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目前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情况下,要自己出钱来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识不强,部分农牧户有怕吃亏的思想。尽管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农牧民希望有基本医疗保障,但对医疗消费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认为看病花钱目前还是次要的,偶然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调查发现有93的农户只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对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调查中,参保农户不知道合作医疗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和报销比例分别占89。

  15、75和96。绝大部分农民只知道个人缴纳30元,就认为可以报销医疗费,而对基本筹集来源,医疗补偿标准,费用补偿程序等主要内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农民产生了看了病报销不了,花的钱多报销的少,报销程

  序繁杂,甚至还说存在优亲厚友的不公平现象。从而不同程度的产生怨言,这都是宣传的广度不够,宣传时多是简单地、机械地发些宣传材料,而没有耐心细致的做宣传工作。不仅要使这一制度家喻户晓,而且要将主要内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报销手续比较复杂、报销比例较低。

  在调查对所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有何希望时,100的农民群众都选择了"提高报销标准"和"简化报销手续"这两条。群众反映,病人就诊后到拿到报销的医药费,特别是转院治疗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需要较长时间。另外,报销范围小,补偿的标准也较低,起报线较高。

  (五)管理工作滞后。

  市上虽然成立了管理机构,但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目前市合管办只有几名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乡政府也是一名兼职干部,且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悉。市乡两级网络化管理更谈不上,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4、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如何让这一制度步入常规化、长期化,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研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适当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要研究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

  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

  二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使我们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尤其是我们学生,只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实践环节,往往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发挥的不是很好,不太理想。通过实践所学,我们平时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在实践中在实践中检验的知识和水平,通过实践,原来理论上模糊和印象不深的得到了巩固,原来理论上缺失的在实践中得到了补偿,加深了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消化。实践让我们的知识变得更加充实。让我们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总之,实践让我们受益良多。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9

  调查地点:

  选题依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社会调查的内容:

  关于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的基本情况,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社会调查的预期目标:对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以后开展工作做好铺垫。

  社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什么时候干了什么事情)

  社会调查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展开调查,有较强的针对性。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举例)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

  1、100%的农户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37户农户中,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率达100%。

  2、当地97.3%的农户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3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36户,占调查户的97.3%。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73.5 %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26.5%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3、97.3%的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37户农户中有36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调查户的97.3%;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占被调查户的2.7%;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二、据调查显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

  2、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力度不够

  (这些上网搜就可以了,网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按照这种思路写就可以了!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0

  一、调查背景与方法

  贫困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的问题。一方面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地处偏远的农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难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贫困农民普遍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与此同时,由于贫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他们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探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究竟如何建构,受福特基金会资助,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对陕西南部秦巴山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商洛市镇安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全县总面积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总人口29.3万,其中农业人口25万。至今农民人均年收入仅1426元。全县有25个乡镇,421个行政村。除县医院、县中医院、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等5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外,有镇中心卫生院11个,乡镇卫生院14个。全县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65人,其中村级卫生技术人员457人。镇安县是陕西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首批三个试点县之一,另两县分别为延安市洛川县和咸阳市彬县。我们的调查点选择在镇安县的结子乡和回龙镇,后期又增加了距离县城更偏远的余师乡

  课题组分别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该县展开深入的实地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村民、村干部、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等部门和县卫生局干部。课题组在县、乡、村召开专题座谈会共11次。共入户230余户,访问近千人次,其中对83人进行了深度访谈,并作了详细口述记录。除围绕合作医疗展开调查外,我们还就贫困山区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在项目村进行了参与式需求评估(pra)。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

  调查表明,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到农民审慎的欢迎,产生了积极效应。

  ⑴首先,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即政府应当对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承担责任。而这一点在以前很长一段时期都是不够明确的。卫生健康服务被称为“公共产品”,然而实际上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一直主要是由个人自己负担。有学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弃了对农民医疗保健的责任”(张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标志,意味着这种状况开始有了根本的转变。

  ⑵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约最根本的还是资金不足问题。根据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镇安县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来源为“三个十”,即中央财政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地方财政也补助10元,其中省、市、县政府分别拿出4元、3元、3元,农民自己交纳10元。在这“三个十”的政策中,政府补贴毕竟占了大头。除农民交纳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外,镇安县每年可从中央、省市财政得到391万元左右的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对于这个全县地方财政年总收入仅3895万元的贫困县而言,这笔钱无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后的上半年,镇安县医院农民住院人数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农村癌症患者人数比—三年住院癌症病人总数还多5人,仅由此就可以看出贫困山区农民对医疗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该县70000余农民第一次享受“报销”了医疗费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医疗开始运行的前三个月统计,735名住院患者人均报销医药费用949.8元,个人最高报销金额达近8000元。部分农民从合作医疗中开始受益,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⑷摸索出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管理经验,如“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以及就诊审核报销程序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实施之前,镇安县卫生局抽调20余人历时两个多月,深入全县30多个乡镇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对从起的三年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6500余人次的农民住院情况逐一进行了摸排统计和汇总分析,包括住院病种,人次,用药,最高最低和平均费用等。得出的全县农民疾病谱以及平均住院费用等基础资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今后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进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在管理上,他们实行大病统筹基金与家庭医疗账户相结合。家庭医疗账户基金以乡镇为单位管理,每月报账一次,每户花完自己的家庭医疗账户资金为止;大病统筹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的封闭式管理,“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千方百计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他们重点推行了“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力求“农民自控、医院自律、基本无审批”的“直通车”报销方式。相继出台了《镇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及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标准》、《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医疗账户基金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入、出院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操作系统。不仅使该县的'合作医疗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也为其他贫困地区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参考。

  ⑸农村县乡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在镇安县我们看到,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上医疗卫生部门的积极性远高于农民的积极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一“发展机遇”意味着政府所属医疗卫生部门可能是新型合作医疗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农村公办医疗卫生部门的受益与农民受益并不冲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构成覆盖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然而三级网络的基础部分十分薄弱。长期以来,无论硬件软件建设,乡镇一级卫生院实在欠账太多。籍合作医疗试点适当强化县乡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建设,是完全应当的,也是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重不均的现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点纠正。

  三、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⑴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参与率”高而“参与度”低。

  镇安县全县总人口29.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万人。据统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23万多人,参保比率超过90%。然而我们在入户访问和小组座谈中感到,不少农民对待合作医疗实际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作为一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这里,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是运作主体,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也是积极主动的,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宣传、被动员、被要求……始终被动的农民似乎不知道自己应当是合作医疗的主人和受益者。尽管通过行政手段获得较高甚至很高的“参与率”,(且不说有无“水分”),但实际上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即内心的认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⑵资金仍然不足,实际覆盖面偏小。

  资金仍然不足、覆盖面过小也是影响农民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医疗费用,的确不够一次感冒的花费。而总共30元医疗费中,农民能够自己支配(乡卫生院定点支配)的门诊费用只有8元,实际作用可想而知。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疗的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100左右。这种以保险业的原理和运作方式展开的合作医疗,对于仍处在贫困之中的农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往往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实际在调查中我们常常看到,一种情况是家中没有病人就不愿参保,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钱都用不回来”,更不用说享受国家补贴;另一种情况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参保但没有钱参保,尽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农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户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户。

  ⑶仍是“富人看病”,穷人反而被排斥。

  对于那些尚处在温饱线边缘徘徊的农民,不仅仅是无钱参加合作医疗的问题。即使已经参保,具体看病时还得先自己垫资然后部分报销。报销有“封顶线”,自己支付“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享受“单病种定额补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仍然不小。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相对较富裕的群体。这就形成了实际上的“扶富不扶穷”,这种结果显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难以兼顾,“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是优先用于“大病统筹”还是“预防为主”?这是一个两难选择。政府推行的合作医疗选择了前者,可能着眼于抓关键,急于打破贫——病恶性循环,希望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样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励“大病”的作用。由于覆盖面过低,实际结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从镇安的情况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见病、多发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拖出来的。因此我们认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⑸组织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调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对药价偏高、报销目录的限制表示不满,还有一些农民因担心报销手续繁琐对合作医疗望而却步。尽管镇安县有关部门在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审批手续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车”式报销方式。但从保障资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许多监督管理环节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单病种定额补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简单,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际上该县将合作医疗政策汇编成册的“工具书”就达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这些政策精神也属不易,县乡两级经办人员组织了多次培训。县成立“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副科级建制,正式编制6人,全额预算。可见在管理上付出了极大精力。

  宣传动员、组织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较高的成本必然会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效率和持久性。问题还在于,如果政府部门的“成本意识”不强,甚至完全不计成本,则可持续性和长期后果堪忧。

  四、政策反思与建议

  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与公民权利之间寻求平衡

  镇安县提出合作医疗试点的初期目标被概括成“农民得实惠,政府增威信,试点出经验,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其关注点不一样,至少是有差异的。当然,从理论上、总体上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广大农民提供健康保障,解决弱势群体贫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在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体分析起来,农民最关注的是“实惠”,是要尽量少掏钱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绩”,“增威信”和“出经验”生动地表达了政府的诉求;“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则反映了医疗机构的呼声,“发展机遇”意味着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而这些都来自于“新型合作医疗”。既然不同主体的目标有差异,也就是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拨款或“财政转移支付”构成合作医疗资金的大部分,可以说资金来源主要是“计划经济”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农民的筹款方式却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上类同于商业保险模式,“谁投资、谁受益”。这种“计划”与“市场”的矛盾、“政府”与“市场”的矛盾无法回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中,县上的“管委会”是由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代表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农民则在管理、监督中缺位。负责具体实施的“农村合作医疗技术委员会”和“管委会报销办”更直接设在县医院。某种意义上,县级医疗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里又面临着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矛盾。理所当然,保障农民健康是政府的责任,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的本职。然而,在贫困地区,在“财政包干”、自负盈亏的背景下,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实属不易。医疗机构面向的是市场,市场机制就要追求利润。难怪合作医疗伊始医疗机构都争相要成为“定点医院”,而有群众则怀疑“定点医院”看病的药费比“外边”要贵。镇安县提出了“农民自控、医疗机构自律、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反馈监督”的思路,但农民如何做到“自控”?医疗机构如何能够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垄断”现象?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三方博弈”中两方联合、一方缺位,合作医疗的主人——农民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样的制度设计不能说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应当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和公民权利(农民健康)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⑵几点政策建议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和制度设计本文不拟作深入讨论。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十分注重农民的参与,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变“高”的参与率为“深”的参与度。包括从政策设计、具体实施、筹资与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应当体现参与性和公开性。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同模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应当及时由“保大病”调整为“预防保健为主”。一方面国家加大对农村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的投资力度。另方面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方向着重放在社区能够治疗、不需住院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杜绝“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负责,并可吸收民间捐赠。管理上须与“合作医疗”完全分开。“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经实行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覆盖面应当更广些。建议由政府扶贫开发部门或民政部门负责,另设专项基金。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与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同步进行,重点在农村现有医疗资源的重新整合。体制上强化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医生的功能,相应弱化乡镇卫生院。可考虑将乡镇卫生院医生全部转为包村的社区医生,农民对社区医生有选择权,同时鼓励有资质的民间医生私人医生参与社区医疗保健市场竞争。

  ——采取措施进一步平抑农村药价。在县一级医院推行医药分开,扶持建设平价药房。鼓励发掘和发展中草药、针灸等民间医疗方法,大幅降低医疗成本。

  核心是: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健康的投资,投资方向应直接投资于人。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1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一、总体运行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二是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三、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都是关键。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资金筹措机制,做到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确保资金到位。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真正使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2

  暑假期间,我在村集体卫生室做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电脑录入员的工作。看到我过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工作之便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19××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19××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xx年间增长了2.52倍,而xx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

  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三: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3

  去年十月底,我参与了我社区20xx年度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并参加了由社区两委班子组织、社区成员共同参加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经过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农户、听取社区老干部情景介绍,对这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在那里谈一下自我的感想。

  一、居民对此项政策的态度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期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地要求参合。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一样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团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职责。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本事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本事较小。

  三、存在问题及相对提议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经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进取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到达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当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到达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4

  一、工作发展设想

  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宣传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月补偿的宣传工作,做好门诊登记工作。

  2.参合农民看病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明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大处方的开药,不滥收费用,并亲自在赔偿账簿上签名并按指纹,以防止欺诈性的资金索赔。

  3、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和劣药。毒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新农合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二、存在问题

  对新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不到位,少数群众不参与。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参加“家喻户晓”的农民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参加的要积极参加。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加强对辖区内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处方和救助场景的入户核查。

  2.在今后的工作中,审核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报销费用。

  3.是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宣传。

  4、加强二次补偿的宣传,让参保群众进一步了解新农合对群众的好处。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予以纠正,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审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15

  今年来,___区委、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宣传发动,筹措参合资金,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审核补助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工地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收到省卫生厅副厅长和省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的称赞和表扬。省新农合工地督查领导也认为湾成区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范围内有借鉴意义。

  一是推进过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时,全区14个乡镇办共有51.95万人参加新农合,筹措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合率达92.4,超过去年12个百分点。二是补助资金多。目前,基金专用帐户共有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0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自补助268.83万元。三是保障新农村建立贡献大。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药总费用2903.33万元,总补助金额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0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费用658.83万元。其中15有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都说实施合作医疗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劲头和信心更足了。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新农合工地,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用能够及时得到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新农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___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教育、人劳、计划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物价、广电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完善了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新农合工作便于管护,我区结合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区编委下发文件成立“___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办机构为事业单位,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人,办公机构设在卫生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护。现有办公用房6间,办公设施配套,设有区外大额、区内大额、区内小额、补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区财政前期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随后又拨付办公经费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各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人员编制2人,人员、办公用房和设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我们确定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防所)、13个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个村卫生所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筹措资金又好又快

  新农合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加之我区动员会召开会,距上级要求完整筹资任务的时间仅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筹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新农合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区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牵头单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三是各乡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到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组干部带头参加,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合。在筹资过程中,有的乡镇善于讲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如:溧河乡对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各村委统一为五保户、特困户缴纳参合资金。针对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电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筹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各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三、规范程序,达到农民受益的最终目的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补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上做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通”(合作医疗就诊证),参合农民持证可在区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对需要到区外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们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具体办法是:

  (1)参合农民在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家庭帐户中的金额数日进行递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金。

  (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当天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助。

  (4)外地务工人员可在地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出院后半年内持相关凭证到区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急诊病人到区外定点医疗住院的三日内到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带有关手续到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到区合管办报帐,区合管办审核后并写出拨付资金的申请报告上报区财局,区财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新农合支出帐户,由支出帐户再拨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帐户。

  对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区合管办审核后,由患者到合管办领取领款条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由定点机构直补,每月25日前,定点机构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将定点机构垫支的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奋力、管用分开、资金封闭运行。我区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区合管办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补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费单据60份,资金累计6万余元;涉嫌冒名顶替10人次,杜绝了新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强化监管,构筑三位一体农村医疗保障模式

  在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规范,药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我们还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认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套取资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进行公示,张贴在村、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鲜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已审核补助的13万多人次约884万元,未出现一例差错,无一人上访现象,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赞同,群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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