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后感15篇【通用】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当最后一页纸从我手中翻过,我轻轻地松了一口气,一切都落下了帷幕,一个完美的结局,尽管过程并不完美。
七年的魔法历程,随着一个谜团的解开,那个有着一头凌乱的黑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额上有一道神秘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哈利波特,从一个懵懂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懂得承担责任,勇气与智慧并存的男子汉。在软弱与坚强中,他选择了坚强地拿起魔杖去与那个很多人连名字都不敢说的人(伏地魔)抗衡;在认输与坚持中,他选择肩负困难而伟大的使命去与伏地魔较量;在被爱中懂得了如何去爱。
在书中,伟大的巫师邓布利多一直坚信征服死亡,战胜一切的法宝就是——爱。十六年前,因为爱,哈利奇迹般地逃脱了伏地魔的魔抓,成为了人人皆知的男孩儿,可惜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双双去世,他的母亲用单薄的身躯守护着他。十六年来,哈利在亲人,朋友,老师的爱的天空下成长,勇敢与伏地魔战斗,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一夜之间成了整个魔法界的英雄。或许,爱一直是JK罗琳所强调的,甚至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必不可少的元素。
书中有春天般温暖的爱。我喜欢把邓布利多叫做“慈祥的老爷爷”,他对哈利犹如对孙子一样爱护。是他,教会了哈利如何正确的面对仇恨。他的逝去是一个很大的遗憾,让我不止一次催然泪下,他的爱至始至终,一刻也没停止过。他对哈利的鼓励与殷切希望,一直陪伴着哈利。
书中有夏天般炽热的爱。机灵的赫敏,勇敢的.罗恩,坚定的金妮,憨厚的纳威他们都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挚友。在哈利最困难得时候,他们一直守候在哈利身旁与他并肩作战。他们虽然不像哈利那么耀眼,但他们都是拥有最纯洁灵魂的天使。
书中有如秋天般纯净的爱。可爱的家养小精灵多比有着铜铃般的大眼睛,它抓着大耳朵叫着:“坏多比”的样子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为它的释放而开心,会为它骄傲地说“多比要工钱了”而自豪,会为它倒在哈利怀中而心痛。多比,以一个家养小精灵的方式,支持着哈利,把他当成信仰并付出了生命。但在我心中多比并不是一个信徒,而是一个愿为哈利献出生命的朋友。
书中也有冬天般隐藏的爱。就像西弗勒斯·斯内普。开始他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人,在他“虐待”哈利时,杀死邓布利多的那一刻,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杀了他。但在最后的最后,一切都释然了,原来他的爱才是最辛苦的。他的爱从在灌木丛后看见莉莉就开始,一直延续到哈利身上。他艰难的保护着哈利,在人们面前伪装,在伏地魔面前演戏,他忍受着人们的误解而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也许他是里面最可怜的人,但他是一位真正的勇士。
还有和哈利在一起的善良的人们:默默守护着哈利的卢平,哈利永远的港湾维斯莱家庭,勇敢的疯眼汉穆迪,率性的小天狼星布莱克,还有霍格沃茨的教授和同学,他们一直在哈利身边。因为相信而相信,因为爱而爱。
最终,邪恶倒下了,战斗结束了,流血负伤也结束了。而没有结束的,是爱,是信念,是勇气,一直陪伴着哈利,一直伴随着我。
原来爱,一直都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2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一套神奇的书,正如它的内容一般充满魔力。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以及想象,想着有一天,我也收到一封翡翠色墨水的信,带着猫头鹰去坐九又四分之一车站的霍格沃兹红皮特快列车,拥有一段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传奇故事。
我太喜欢这个具有戏剧性的故事了!有一次太晚了,我仍然坚持把那一章看完,最后我看的入了迷,忘记了了一个个章节,仿佛面前的书本变成了一副拼图,我越是往下拼,便越是无法自拔。
有的时候我是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读书时,耳边好似传来了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一道声音刚毅却透着稚嫩,语气的变化极大,感情也丰富,我知道这个声音一定属于帅气的主人公哈利;随后我又听到了一个滑稽的声音,吊儿郎当的语言让我想到了那个满脸雀斑的红头发小男孩罗恩;接着是一段女声,严厉的口吻不用猜也知道是学霸赫敏……多么有趣的人物设定啊!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罗琳,却有一百个哈利,这话一点不错。
每一回作者罗琳小姐写到“神奇的魁地奇球”时,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象着我们班的龙语行作为全校最小的足球队员,骑上扫帚戴手套去追金色飞贼时,眼镜上起雾的糗态,说不定他会从二十英尺的高空栽下来。不可否认,魁地奇的确是《哈利·波特》系列中最吸引我的要素之一,但我可没有指望能打上魁地奇,只是意外的憧憬罢了。
除了魁地奇这样的运动娱乐让我喜欢上了这套书,还有形形色色的神奇动物。令我印象比较清晰的是弗洛格毛虫、鹰头马身有翼兽和炸尾螺。三个好朋友为了这些“国宝级”的神奇动物们,可费了不少周折,同也给读者带来许多欢笑。我也十分想有一只家养小精灵,这对于魔法界的所有基本巫师家庭来说,有一只家养小精灵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书中描绘的家养小精灵相当于奴隶,根本没有自尊,要是我是家养小精灵的主人,我一定会闯进魔法部,大力要求改革管理家养小精灵的规章制度,解放小精灵们。
我不仅喜爱《哈利·波特》中的物质设定,更多的是对一位所谓“配角”人物的敬佩。那会是谁呢?凡读过这套书的人,我估计大部分会回答哈利;大约一半会回答阿不思教授;小半会回答纳威;还有一两个人会回答詹姆和莉莉。但我所崇拜的这个人,既不是主角光环笼罩着的哈利;也不是德高望重的老校长阿不思;不是纳威;不是詹姆;更不是莉莉。好吧,我承认我十分的'钦佩以上的四位“配角”和一位“主角”,但他们远比不过斯内普先生——我真正敬佩的人物,我读完整本书,最令我的感情有所触动的情节之一就是斯内普的逝世,那对所有的读者来说,不论是好是坏,都有不小的打击。是的,读完整套书,谁都会发现,斯内普是最伟大的,是最不容易的。
我的读后感是很复杂的,百感交集。想知道《哈利·波特》这套书究竟如何,正如我之前说:“一百个读者心中,只有一个罗琳,但有一百个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4
《哈利·波特》是一本畅销书,足足有四大本。妈妈为我买了回来。我不解地说:“这只是一部幻想书籍,不就是妖魔鬼怪变来变去,能有多么好看?”妈妈说:“这本书到底好不好,你看完做评论吧!”我不经意的翻着,谁知翻着翻着就被这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起来。每天我都挤出时间来看一会儿,哪所只有几页、几行……
《哈利·波特》一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的、戴着黑眼镜的黑发小巫师,额头上有一个明显的闪电形疤痕,那是大魔头伏地魔在杀他的时候留下来的。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后,他只得到姨父家,在那里他饱受欺凌,在碗柜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
十一岁生日那年,他到了一个可思议的地方——堆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他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堆格沃茨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伊甸园。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整个世界的黑魔头,他好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叫他的名字,而叫它“神秘人”。要是他想杀你,那你就必死无疑。他视哈利·波特为仇敌,因为在伏地魔杀哈利全家的时候,妈妈拼命保卫他,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不觉哈利波特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力量,那就是爱。就是因为爱,哈利·波特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
哈利波特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永不畏惧。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韦思来和被石化的人,哈利·波特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可好景不长,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为了不让更多的学生被石化,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等到把敌人杀死再开学。哈利·波特和罗恩悄悄来到密室,让罗恩等在外面,独自一人进去,决心和伏地魔、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勇敢和忠诚感动了凤凰,凤凰带着“分院帽”来了。伏地魔驱使着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哈利抽出魔仗撑住了蛇怪的大嘴,凤凰飞起来,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从“分院帽”中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银剑把蛇怪刺死了。伏地魔消失了,金妮得救了,被石化的人得救了,霍格沃茨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读罢了这厚厚的四本书,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里,久久不能忘怀。每当回想起与哈利·波特相处的日日夜夜,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感受,我曾为哈利·波特的胜利而高兴过,也曾为哈利·波特忍受的.折磨而忿恨过,还被书中惊险恐怖的场面吓得失眠……
《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懂得了要效忠正义,不要效忠于歪门邪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我喜欢哈利·波特,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5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咱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咱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能够体现出对兄弟姐妹的友情、老师的尊敬、应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应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兄弟姐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齐战斗、一齐共享愉悦、一齐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我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能够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能够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能够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我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能够谈话、还能够跳出自我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能够游动、能够谈话、能够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能够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咱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应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咱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咱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咱们的敌人,只要咱们齐心协力,就能够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正因邪恶总是斗但是正义的。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兄弟姐妹、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咱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齐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之后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齐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兄弟姐妹、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构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初中的时候,我第一次遇到了你,那时的我很羡慕你,希望能拥有你的魔法棒。
是你,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你,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你,一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你对于我来说是虚拟的,但是你带给了我勇气与坚强。你——哈利波特。
哈利是有着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走进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时刻刻都为他的魔法所惊讶。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然而这么可爱的哈利却是一个失去双亲的孩子,被寄养在德斯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在那里,他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在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物,有精灵,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这善和恶,哈利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来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是的临危不惧,沉着冷静,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了灾难。某年,怀着很不舍的心情去电影院看完了哈利比特,这就意味着,哈利这个陪伴我们成长的小孩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对他的喜爱,真希望罗琳不要这么快就写完这本书,我更希望有第八,第九,第十·····当从电影院离开的`时候,我和朋友都不敢相信他真的就这么结束了。哈利与他的朋友赫敏,荣恩凭借勇气与智慧战胜了佛地魔,使魔法学院又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神奇“。在书里似乎一切都是可能的,也许那就是我们心中向往的世界吧。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我们喜欢《哈利波特》除了是被里面精彩的情节所吸引,我想还有因为里面那些各色各样的魔法。现实中的人们总是希望自己能拥有魔法,魔法能带给人们希望。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的,但是另一种魔法却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美国盲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他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努力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神奇的魔法吗?许多富裕的企业家,没有把金钱和名利过分看重,用自己的力量帮助有需要人,没有让金钱埋没了自己的良心。他们用魔法把自己与身边的人变得开心起来。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也能靠自己创造出奇迹。因此我们也不用羡慕哈利,不用羡慕霍格沃兹,我们也拥有神奇的魔法,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7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的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非魔法人士)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是一个名气非常大的英国男孩。但他的生活并不幸福,著名的黑巫师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亲,当伏地魔想杀死哈利时,但哈利的妈妈在这一时刻奋不顾身的扑到的哈利面前,挡住了伏地魔给哈利施的索命咒,咒语反弹到了伏地魔身上,杀死的伏地魔,但她自己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哈利的头上也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伏地魔被杀死的消息一下子传遍了全世界,使哈利名扬四海,但哈利也不得不被送到哈利唯一的亲戚—德思礼一家抚养。
暑假里,哈利和赫敏来到好朋友罗恩的陋居,罗恩的爸爸韦斯莱先生拿到了魁地奇世界杯的门票,却看见伏地魔的队伍—食死徒正在疯狂地玩弄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天空中又出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带着茫然的心情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他一直是那里的尖子生。霍格沃茨分四个学院: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斯莱特林是出现黑巫师最多的一个学院。因为哈利勇敢、正直,所以他被分到了格兰芬多。霍格沃茨新来了一个黑魔法防御课教师,人们都称他“疯眼汉穆迪”,刚刚恢复举行的“三强争霸赛”就在霍格沃茨举行,另外两个学校也急匆匆地赶来,它们各是德姆斯特朗和布斯巴顿,每个学校可以选择一位勇士,只有满十七岁的学生才可以参加,选手选拔器当然是使用火焰杯,只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在羊皮纸上,投进火焰杯,火焰杯就能分辨你是否满十七岁,是否够资格参赛。
但没又想到的是,竟然有一个人偷偷把哈利的名字也投进了火焰杯,使霍格沃茨产生了两位勇士。哈利再好朋友们的帮助下,顺利闯过了前两关,可到第三关时,才发现,整个比赛其实是一场黑魔法阴谋。哈利与塞德里克(霍格沃茨的另一位勇士)同时触摸了三强争霸赛的冠军杯,才发现,奖杯是个门钥匙,它们被奖杯带到了伏地魔的老家。塞德里克刚一到那儿,就被杀死了。哈利也被捆到了一个墓碑上,伏地魔的仆人小矮星彼得提取了哈利的血使伏地魔复活了,伏地魔复活后,并没有立即杀死哈利,他现在已经不再认为哈利是他的“克星”,他让哈利和他决斗。但令伏地魔没想到的是,哈利的魔杖和他的`魔杖的杖芯使用的是同一只凤凰身上的羽毛,两根魔杖竟然连成了一根光网,伏地魔的魔杖里钻出了他手下一个一个牺牲品的灵魂,在那些灵魂的掩护下,哈利成功逃脱了伏地魔的魔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就需要勇敢,如果没有这份精神是不能生存的,而哈利,他正是有这种精神,就算是刀山火海,他也临危不惧,如果他没有这份精神,他将会死在伏地魔的手下,虽然我们不可能有这样的经历,但是,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困难是人生的“拦路虎”,如果我们不去勇敢地和它拼搏,是不可能躲过去的,但勇敢就相当于手中的一把利剑,能有效地制服它们。
我要做个勇敢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9
相信大家都明白,《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明白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本事还有待提高,感悟本事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本事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述: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述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先斯内普一向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本事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我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齐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齐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齐。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欢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一头棕色的头发,手持一根冬青木和凤凰羽毛制成的魔杖,轻轻一挥便能把我们带入魔法世界,他骑着自己的飞天扫帚————火弩箭,这就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魔法师”——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是书中的主人公,他的父母在哈利一岁时就被杀害了,所以就被霍格沃茨的海格接送到麻瓜世界,居住在女贞路四号,他唯一的亲人姨父姨母的身边。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遇见了霍格沃茨猎场看守员、拥有巨人血统的鲁伯·海格,并从海格口中得知:自己是一位魔法师,以及头上伤疤的由来。接着,哈利受邀去了魔法世界的霍格沃茨上学。
在“霍格沃茨”学校里,哈利交了两个非常好的朋友——赫敏和罗恩。还在节日当中收获了一些礼物:光轮20xx和隐形衣。更重要的是,他在学校得到了有关父母的信息,那件隐形衣是父亲留给他的,哈利还在厄里斯魔镜中看到了他们......
后来,哈利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发现了魔法石的秘密,它涉及到了伏地魔与整个世界的存亡。于是,哈利为了保护魔法石与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途中,哈利、赫敏、罗恩共同下了一场真正的、激动人心而又刺激的巫师象棋。最后,经过哈利奋不顾身的搏斗,阻止了伏地魔得到磨法石,保护了整个世界!我真心佩服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是多么的勇敢。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神秘的魔法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不得不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居然有如此丰富而又奇妙的想象力,创作出《哈利·波特》这部天马行空的神作。
我是个十足的哈迷,喜欢“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切,比如飞天扫帚、游走球等,但是让我觉得最妙的就是神奇的魔杖了!我最喜欢的一句咒语就是“漂浮咒”:“Wingardium Leviosa。”边说咒语边挥动魔杖,那样的感觉可真酷!我多么希望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啊!我还希望能去到“对角巷”,能在那里买到属于自己的猫头鹰;我还希望能去到9?站台,因为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更希望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因为那里充满着希望和美好!
这本书中,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如:哈利无谓的胆量,罗恩自我牺牲的精神,赫敏的知识过人,还有他们共同的埋藏在心底的友谊和勇气,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字——“爱”!爱,使哈利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并与他决一死战;爱,使罗恩在巨型棋盘上牺牲自我,为哈利赢取宝贵的时间和机会;爱,使赫敏面对困难进行严谨的思考得出正确的结论,展现出她智慧过人的一面。“爱”能抵御世上最邪恶的咒语,打败世上最强大的黑巫师。总而言之,“爱”能战胜一切!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人生的道路上,只有乐观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驾驭胜利的航船,驶向成功的彼岸!在成长的道路上,几乎每个人都要经历磨难,只有勇敢地去挑战,才有可能战胜它!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我现在看哈利波特就是入了迷,什么时候都看,吃饭时看,睡觉时看,上厕所时也看。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把《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看完了,看完这一本也很不容易,因为后四本哈利波特系列厚的能砸死人!《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讲的是哈利开学前的一个夜里,哈里·波特的伤疤忽然疼痛起来,他梦见伏地魔和虫尾巴在策划杀害他。
暑假里,哈利和好朋友罗恩一家及赫敏去观看了激动人心的魁地奇世界杯赛,然而就在比赛结束的当夜,受到食死徒的包围,营地上空出现了已经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神秘人在哈利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地疼痛起来。一切都预示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正在或即将发生。哈利的心头罩上浓重的阴云。
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的校长还率领他们精心筛选的竞争者前来参赛。届时将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各选出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这个居然能够越过邓布利多设置的年龄界线,把哈利的名字投进火焰杯的巫师,肯定欲借三强争霸赛惊险艰巨的比试项目杀害哈利。这个人就隐藏在霍格沃茨,他是谁呢?
虽然哈利为此心烦意乱,但霍格沃茨的生活仍然是令人向往的`。新来的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穆迪,以前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傲罗,他居然在课堂上演示三个令人胆战心惊的不可饶恕咒,所有的学生都对他既佩服又惧怕。这期间,三个好友的友谊和初恋,美好而又充满波折。赫敏热衷于组织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希望改善家养小精灵的法律地位,使他们不再受到残酷虐待。拉文克劳学院魁地奇球队的找球手秋·张是个漂亮的东方女孩,她令哈利心旌摇曳,但她好像已经芳心他属,这使哈利朦胧的憧憬遭受了小小的失意。
参赛者在万圣节举行挑选勇士的仪式。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每个项目看起来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哈里·波特渴望在这三强杯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但是,每当哈利感到绝望的时候,总会有人提示他、帮助他,使哈利涉险过关。哈利的出色表现使大家确信,他肯定会夺得三强杯,而那个想借危险的魔法比赛杀死哈利的人失算了。但与哈利并列争霸赛冠军的塞德里克却失去了生命……
谁都没有料到,在所有这些的背后,酝酿着一个更大的黑魔法阴谋。伏地魔已起死回生,哈里·波特落入他们的陷阱,伏地魔对他念了不可阻挡的阿尔瓦索命咒,哈里·波特的生命极度危险,但他在父母灵魂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伏地魔的迫害,并夺得了三强杯。
刚开始读,我就很想知道火焰杯是什么,读完之后我才明白火焰杯是竞选勇士的杯子。而且我觉地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读着很过瘾,开始设立一个悬念,到最后才解开整套书又是一个悬念最后一章才解开了所有的谜题。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你可以想象当年的四人组,无意中发现朋友的秘密,花好大力气变成Animagus。每个月圆之夜在破旧的屋棚里陪着卢平熬过每一个灰暗的时刻。可是他们没有离开我,而是想了一个办法,让我在变形时期不仅好受一些,而且成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他们学会了阿尼马格斯。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学校和霍村,没有人比他们更懂打人柳,所以我们就画了那张活点地图,署上了自己的外号。小天狼星是大脚板,彼得是虫尾巴,詹姆是尖头叉子。
Sirius 天狼星,天空里最亮的一颗星。在他二十岁的年纪里,他英俊潇洒,聪明绝顶,爱恶作剧,叛逆,却为了朋友万死不辞。但你也会看到他的阴暗。他把斯内普引到尖叫棚屋害他差点丧命,他的草率鲁莽,他自负骄傲又冲动。甚至十二年的阿兹卡班之后,这个被纯粹的痛苦折磨了十二年的人,活在痛苦的自责里,坚信是自己害死了詹姆莉莉。如果不是有找peter复仇的执念,大概他会选择在阿兹卡班度过剩下的日子。你没法去想象他看到詹姆夫妇尸体时的心情——你可以猜到海格是如何拿着帕子嚎啕大哭,可以猜到邓布利多麦格凤凰社的其他人是多么悲痛与不敢置信。那小天狼星呢?那小子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当我看到他们房子的废墟,看到他们的尸体……我意识到彼得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布莱克的声音哽咽了,他背过脸去。小天狼星被赶出家门时是詹姆收留了他,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几乎同吃同睡度过了上学的那几年。后来他让他当伴郎,当教父,当可以托付性命的人。而他却因为错信了他人让他惨死。当时的小天狼星是伸出手,对海格说他是哈利的教父,应该尽起父亲的责任。后来十二年后,他却只敢犹犹豫豫的问,你愿意和我,一个逃犯,生活在一起吗?当然啦,如果你想跟你的姨妈和姨父住在一起,我可以理解,布莱克说,但是……嗯……考虑一下吧。一旦我洗刷了罪名……如果你想要一个……一个不一样的家……哈利的心膨胀起来。什么——跟你一起生活?他说,一不留神脑袋撞到了地道顶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离开德思礼家?当然,我想你不会愿意的,布莱克马上说,我能理解,我只是觉得我——你糊涂了吗?哈利说,声音几乎和布莱克的一样嘶哑,我当然愿意离开德思礼家!你有房子吗?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布莱克迅速转身看着他,斯内普的脑袋擦着了地道顶部,但布莱克似乎毫不在意。你愿意?他问,真的?是啊,我真的愿意!哈利说。布莱克憔悴的脸上第一次绽出真正的笑容,它带来的变化令人吃惊,好像一个比他年轻十岁的人从那枯瘦的`面具后面闪露出来。一瞬间,人们可以看出他就是在哈利父母婚礼上欢笑的那个人了。
幸好,还有机会讲出真相,还可以轻声说“我是你父亲最好的朋友”,也还有机会补出一份爱给尚且年幼的哈利。本人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波特的教父,同意他周末去霍格莫德。瞬间泪目。
最后你认为我们爱过的人会真正离开我们吗?你不认为在困难的时候,我们会更清晰地想起他们吗?你父亲活在你的心里,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尖头叉子。他轻声说。爱过的人永远不会离开。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在他的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来展开叙述。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就是因为书中活灵活现的人物,以及他们生动的人物性格以及形象,有时从他们的身上能够汲取到有用的东西,并被其中变幻无穷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主要来讲讲我在书中印象最深的几句话。
第一句话:“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成为什么样的人。”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所说的,在这本书中,所有的人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巫师,另一类便是不会魔法的麻瓜。而在巫师中又分为纯血统、混血统以及麻瓜出身的巫师。
在书中,马尔福以及他的家族将纯血统视为自己的尊贵,并且总是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也正是这样的认识,使得马尔福他们一家成为食死徒,信奉伏地魔所提倡的:这个世界属于纯血统巫师。马尔福也深受他们家族的影响,在学校里,总是称赫敏为“泥巴种”。
然而,赫敏虽是麻瓜出身,但她努力学习,深受他人喜爱,长大后也成为了魔法部部长。可见,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切,自己的一切都是由自己决定的,是由自己的行动决定的。
第二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意义的,千万记住。”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话,在哈利一次误入一间屋子时,他看见了厄里斯魔镜。这个镜子不是一般的镜子,它所映出的镜像是你自己心中最想使自己的现实成为的模样,但境内的一切也只是个假像。
就是这样,哈利在镜中看到了自己已故的父母在他身旁对他微笑。于是哈利的心中便很快的燃起了对亲情的渴望,他便几乎每天夜里都披上他的隐形衣来这里照镜子,看看自己的父母,他对镜子的渴望远超出了对现实的期待。幸好一天夜里,邓布利多发现了此事,便制止了哈利再做这种事。镜中的镜像使得哈利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但这终归是虚幻的,并不能成为现实,着迷于此只会使自己颓废,而不为自己的现实考虑,我们也是同样,要在生活中付出实际行动,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更加接近于自己想成为的模样,而不是每日的空想。
第三句话:“你所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这是莱姆斯·卢平所说的.话。在大部分巫师眼里,伏地魔是一个非常邪恶的人,并因他的存在而感到恐惧,甚至不敢叫他伏地魔,只是称他为“那个名字也不敢提的人”或者“神秘人”。而哈利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伏地魔也同身边的人一样,都是巫师,并不能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与传言而为此感到害怕,要是连他的名字都觉得慎人、不敢说出口的话,那么还怎么面对他呢。
正是这样,才使哈利在与伏地魔对抗的过程中做到英勇无畏,才能使他最后战胜伏地魔。我们在生活之中也难免遇到自己所恐惧的事,但如果不能战胜自己的心理,不能让自己敢于面对困难,终究会让你变得越来越被你心中恐惧的恐惧本身所压在下面喘不过气来。
读完《哈利·波特》我懂得了努力,懂得付出实际,懂得坚强面对困难。读《哈利·波特》,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充满了激情的世界。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
——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明白自我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向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齐,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终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最终,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一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可是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明白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样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齐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欢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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