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通用】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1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心底的一轮明月,亦是心灵的归属和依托。随着时间的飞逝和年龄上的成熟,家似乎离我们愈来愈远。每个人的心底深处都会有一个最温和的地方,那里就是我们心中的故乡。
年幼时的季羡林住在山东西北部的大平原上,这里便是他心念的故乡。他的故乡里面没有山,年幼之时的季先生不知山为何物,未曾真正见过大山的他,体会不到苏轼所描写“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的磅礴气势。季羡林先生在故乡的时间只有六年,此后的季先生一直身处他乡,在外漂泊。这六年对于漫长的人生这六年的时光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六年的时光对季羡林先生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和留念,而那个回不去的故乡促成了季羡林先生梦寐不忘的求索。
在离家后的四十年里,季羡林先生在济南十年、北京四年、济南一年,然后在欧洲漂泊了将近十一年,最后又重回北京。在外面的这四十年期间他走过了三十多个国家,即使如此季先生认为最遥远的路还是回家的路。季羡林借景抒情,通过月亮来寄托他对故乡的思念,这也便是对“月是故乡明”最真实的写照。在异乡的四十多年里,季先生也见过了许多地方的月亮,见过了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的月亮,平沙无垠的非洲沙漠的月亮,碧波万顷的大海上的月亮,屹立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的月亮。季羡林先生用“美妙绝伦”和“异常喜欢”来评价这些见过的月亮,但是在他的心里无论这些广阔世界里的大月亮有多么美妙,只要一看到它们,他就会立刻想到在他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的和倒映在水中的那个小月亮;无论外面的月亮多么明亮,都远远比不上他心爱的小月亮;无论离开故乡的距离有多么远、时间多么长,他的心一直忘不掉故乡和故乡的月亮;而家乡的苇坑、坑边的场院、古柳下的篝火与家门前的月亮也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垂暮之年时的季先生居住在朗润园的燕园胜地,那里茂林修竹,绿水环山还点缀着几座土山,季先生用“绝美”这样词来赞美燕园的.风景,但无论外面的风光与山水多么的壮丽,季羡林的心里装着的永远都是故乡的小村庄。同他修养的老朋友来看望之时,看到这般风光之后,也会不禁感慨地说:“你既已经居住在了这么好的地方,为何还要回到庐山去呢!”每当看到这样的良辰美景,季羡林都会想念故乡苇坑里的那轮平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也已经成为了季先生的常态。
少年期待远方,成年思念故乡。无论我们未来身在何处,无论离家多远,心里牵挂着的永远都是故乡和家人。季羡林在《月是故乡明》里的情景描写让我身临其境,孩童时的他每天都盼望着黄昏,躺在场院的地上数天上的星星,在古柳下点篝火乐此不疲。季先生便是把对家乡的思念写到了极致。
月是故乡明。季先生忘不了故乡的月亮,我们也忘不了家乡的大山与荒漠,家乡的一草一木皆是如此。
故乡读后感2
文章摘要:一切如故;"皇上"环顾一下四周:"众爱卿,请拿出一张洁白的纸来,注意了,是洁白的,不是黑的了。昨日重现,都见底了;也罢,就随着车颠来覆去吧,人嘛,就随着恍惚吧,反正也习惯了。“不打扰了,再见。还有W,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呢!汉堡和薯条吵了起来。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读后感3
从1911年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和新军阀的建立,把当时动荡的中国拖入了黑暗的深渊。在这种黑暗中,有的人沉入黑暗,有的人想在黑暗中找到一丝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的。
小桥、流水、人、老朋友,充满了鲁迅对家乡的美好记忆,但当鲁迅再次回到家乡时,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人们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财富和贫穷。人与人之间的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太多的差距,让人拒绝千里。啊,人们内心的变化让鲁迅对家乡的美好记忆破灭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在人们心中,少了一份纯真,多了一份贪婪;少了善良,多了狡猾。
简单勇敢的童年朋友飞跃土壤也消失了。机智勇敢、知识渊博的青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红红的中年人取代,上面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只有一件非常薄的棉衣。恭敬敬敬敬的“老人”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麻木不仁。当时的闰土早已在社会的寒冷中淡淡消亡。在他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让他像木偶人一样痛苦。一棵幼苗,就这样消失了。
20年前,杨二嫂年轻漂亮,所以她的豆腐店异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为了“颧骨突出、嘴唇薄”的“细规则”,成为了一个自私、尖锐、贪婪、势利、爱是非、爱唠叨的小公民形象。想尽办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欺骗我说闰土偷碗碟。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是悲伤。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在每一个游子的心中都是最深的隐痛。在鲁迅心中,这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家乡”故事的结尾。鲁迅离开了,他很难对这样的家乡有更好的期待。
故乡读后感4
孔庆东老师解读鲁迅小说系列的第二部作品《人间呐喊》一经出版,第一时间买回来,书拿在手里感觉很沉重,一是这本书确实有分量,再则其内容自然更具沉重性。翻开目录:《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风波》《故乡》《阿Q正传》《社戏》这些都是我中学课本里的文章,都学过的,最后连续三篇是解读《社戏》的,目光停留在目录上,仿佛听到了锣鼓的声音,小时候我们村每年也都唱戏,二月十九庙会,从二月十八就开始热闹了,提前请亲戚朋友来上庙,戏台也基本上搭好了,学校放假,全村大街小巷最高兴的就是我们这些小孩,远道而来的货商和摊点也都在路边或戏台周围有了自己的位置,琳琅满目,什么都有。戏从十八日晚上就开唱了,大人们都兴高采烈地在戏台下看戏,庙会一般持续五六天,他们知道庙会一结束农忙就开始了,一年就忙碌下去了。现如今庙会已消失很多年了,父母那帮大人们也相继不在了,自己生活过的老屋也破旧得不成样子了,不觉内心一阵阵抽动,回不去了,我就写《回不去的故乡》的读后感吧!
《回不去的故乡》是孔老师解读鲁迅小说《呐喊》中《故乡》的,翻到书的248页,也就走进了老师的北大课堂。“各位同学好,我们开始上课”,老师富有磁性的声音已回响在耳旁。进入《故乡》的正题,经孔老师讲才知道“乡”本来的意思和吃饭有关,之前一说故乡就是美好的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可能大多数人都是有恋家情结的,不是有一首歌叫《故乡的云》吗,表达了海外游子对家乡的思念。母亲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即使自己老了病了也不愿跟我住在城市楼房里。继续听讲:“乡”是和农业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农业社会的人在一起聚餐形成了乡,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只有乡里乡亲,一个村的人都认识,三里五乡都熟悉,生活在一种熟人的关系中互相扶持着,气氛是比较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听到这里一下明白过来为什么老母亲耄耋之年都不愿离开她的老窝,“不习惯住”是有深意的,她本来就一副热心肠,经常街访四邻有好吃的互相送。我家院子里有一棵石榴树,记得很多次石榴熟了的时候母亲派我送给婶子大娘们,婶子大娘们有炖鱼炖肉改善生活时,也常会给母亲卷饼送来,真的是其乐融融,互帮互助。
鲁迅这篇《故乡》写的是自己在京城站稳脚跟后,回绍兴老家把全家搬出来。故乡在每个人心里都是充满诗情画意的,但当真的置身其中的时候,却又是悲凉的。鲁迅描绘的故乡:天气阴晦,苍黄的天底下冷风吹着萧索的荒村,没有活气。我老家也是乡村,虽没有鲁迅突出的“冷”,但发展到现在,从外部整体上看,人们的房子不再是过去简陋的房子,变成了砖瓦房,有的甚至盖上了二层小楼,高门大院的,吃穿住行也有了很大改观,家里有小汽车,县里有商品房的也不少,但人们的脸上并没有看到多少快乐和幸福,多的是生活节奏的.加快,着急忙慌地去干这去干那,脸上显现点焦躁的神情。的确,虽然通过亲苦劳动挣了些钱,但说不定哪天有什么闪失、灾祸疾病的,可能一下子就倾家荡产了。自家的田地种庄稼已经不足以养家糊口,就要想法外出打工或去租别人家不种的地来种经济作物,辛苦先不说,关键是收获时如果行情不好真的是血本无归,这一年没有收入,拿什么过日子?大姐就是这样,那年种的西瓜没卖了钱,急火攻心突发脑溢血,刚五十多岁就去世了。大姐年轻时赶上有生产队,她非常能干,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好劳力,那时候挣工分按穷分配,没有她后期岀现的这些焦虑和无助。大姐跟不上时代了,想起大姐,眼泪已模糊了双眼。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的思绪又回到课堂,老师说鲁迅是意象家,塑造了瓜田少年闰土的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金黄的圆月,海边的沙地上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太有活力了,构图绝妙。接着又描述一个雪地逮鸟的经历,都是他儿时和小伙伴的游戏,我小时候在村里不写作业时,也是玩得不亦乐乎。家里兄弟姐妹多,父母没时间管我们,记得那时大半个村子地找同学去玩,在一起踢毽子、扔沙包,毽子和沙包都是用零布头缝的,里面装上粮食,多是装玉米或小麦粒;还有抓(chua)字儿,就是玩一些小木块等,男孩子们多玩弹玻璃球和打洋片,洋片就是用纸叠成四方的一个片,有的地方叫元宝。有的时候我们也玩捉迷藏,藏在柴禾垛里,玉米秸秆堆里,最高兴的是藏的时候能偶遇柴禾垛里有不知谁家母鸡丢下在里面的鸡蛋了,很是惊喜;当然也有垂头丧气的时候,比如衣服被划破了,回家要挨父母骂的。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啊哈,老师讲到豆腐西施杨二嫂这个圆规了,这个印象特别深刻,在中学学这篇课文时就刻在脑子里了,比喻得很恰当。说话刻薄,有便宜就想占。在乡村,忠厚朴实的人多,但也是有这种人的,爱占个小便宜。现在时代发展了,农村大面积城镇化了,山乡巨变,毛时代的纯朴的老农民越来越少了,没有了集体经营,集体观念也淡薄了,邻里之间顾不上有温情了,大部分人为了生计单打独斗地去“创业”了。历史的车轮滚动着,人们被携带着,顺潮流努力生存着,所以故乡已经不是记忆中的家乡了。就像老师解读的:不是现实中身后的那个东西,买一张高铁票就能回去的地方。亡故的东西,才是永恒的。
最后还是以鲁迅在这篇的话结尾吧: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5
作文于是我用了点,只听“喀嚓”一声鸡蛋破了,蛋清流了出来,我马上用碗接住;850字作文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真的吗。多少人为他牵肠挂肚。今天有太多收获了!圆圆的月亮就像一个老奶奶,小星星就像小朋友,老奶奶给小朋友们将好听的故事,他们可高兴了。我相信,只要大家携手努力,随着祖国你的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的家乡也一定会飞翔的更快、更高。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故乡读后感6
人生就像是一块璞玉,它的价值不易被人发现,我们就像是一位雕刻家,用刻刀在这块璞玉上雕刻,用心灵去体会、去研磨,最后的作品就是我们心中的理想。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鲁迅的作品集里,我感到的是对似水流年的追忆,有着真挚的情怀,他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看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快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但只要读懂了鲁迅先生的理想,他的新希望,就感到有一股泌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那是他对理想的执著。
“我”回故乡后,故乡的一系列变化,杨二嫂、闰土 都变得陌生,使文章有一层离愁别绪。现实总是那么残酷,贫富悬殊,人与人距离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无情地一点一点地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是鲁迅的深,为何人们要被世俗的尘埃所蒙蔽?为何人与人之间要有这般的厚障壁、隔阂?鲁迅在渴望,在呼喊:“一轮金黄的'明月”“碧绿的沙地”,希望改造旧社会,创建新生活。在浮世曲折沧桑的变化,流水之畔,红尘滚滚,鲁迅带着他的新希望缓缓走来,轧实了革命的道路。
鲁迅在他的寻梦路上埋头前进,只是向前、向前,向着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信念,去努力,去奋斗。汪国真说:“我不去想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在我的人生中,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不去计划得失,把我的汗,我的泪作为刻刀,用毕生的心血去雕刻理想,在人生这块璞玉上细细雕刻,让理想变为一块能开出绚烂花朵,绽放出迷人光彩的羊脂白玉。
故乡读后感7
放下书,抬起头,看着窗外的鸟儿,落在电线杆上,心也为鲁迅的友谊感到遗憾。想:我会和我的朋友这么疏远吗?轻,心松,不,现在不是堕落的时代,甚至家乡也不会离开我,我会永远记得朋友。
经过30年的磨损,润土的话语相差巨大,久久回荡。30年后,由于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童年天真活泼,健康快乐,知识渊博的飞跃土壤消失了;它带来了一个真正的农民,手不像原来那么嫩,但充满了皱纹,洞;眼睛深陷其中,似乎有什么麻烦让他睡不着觉。在他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让他像木偶人一样痛苦。一棵幼苗,就这样消失了。
当时,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叫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的母亲说:“不要叫他的主人,或者像往常一样,叫迅哥哥。”但他摇摇头说:“老太太说了什么,这不规则,不好。”鲁迅的心也突然凉了,心里的话也逐渐消失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经深深扎根于飞跃的心中。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感到奇怪。
这就是封建社会帝国主义造成的邪恶。在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客观现实的反映,通过家乡的记忆和家乡的现实,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压榨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反映了1911年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它体现了鲁迅探索“人性”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由于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动群众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束缚。古代训练建造的高墙使人与人隔绝。它突出了鲁迅对“民族性”的拯救。
我们不能改变环境,所以我们必须随着环境而改变。飞跃的土壤就是这样,有时我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身份和金钱来衡量啊。
故乡读后感8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故乡读后感9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故乡读后感10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故乡读后感11
说到家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一个快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家乡却极其悲凉。
文章中的.“我”回到家乡时,发现家乡变成了几个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叫闰土,他们当时无拘无束。
当时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朴素的少年,二十多年后,闰土再次与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堵墙。闰土曾经和“我”兄弟相称,但现在却被称为“我”老爷。闰土有六个孩子,但他没有能力,到处都要钱,种东西卖,还要捐几块钱,折本。在生活的压力下,闰土变得衰老和拘谨。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土匪、官员、绅士,他真是个穷人他已经像木偶人一样受苦了。我为闰土感到难过,那轻松而年轻的他消失了,生活折磨着他。
故乡读后感12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故乡读后感13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逃离的地方,老年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年少轻狂,回首时却不知已满头雪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开始便是最终的归宿,在家乡,你的心始终都是安定的。
我十岁时就从家乡来到了广东,弹指一挥间,六年过去了。而在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念着故土,那让我快乐的源泉。其间,我也回去过几回,却每每错过了儿时的美景。拿过年来说,小时候在老家过年,还能打雪仗、堆雪人,可现在每次回去都碰不上下雪。那雪好像有灵性一样,要等我走了才肯落下。
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下雨,因为黄土高原嘛,尘土满天飞,鞋上难免会沾有泥。可能是因为我太爱这片土地了,因此从不将泥刮下。我把它们带到广东来,怕母亲看到嫌脏给洗了,就将鞋子偷偷的放在床下面。每次看到它,就想起故乡的黄土。
“面面土,贴膏药,伤口一抹就好了。”这句话常常从老人的嘴里吐出来,意思是:身上有一些伤口什么的,不用看医生,就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上去就好了。你还别不信,记得小时候和朋友在三轮上玩儿,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凳子上有个锋利的钉子,就跳了下去。结果就是脚被钉子给穿了个洞,奶奶知道了,不慌不忙地把钉子给拔出来,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在脚上缠上纱布。没过多久竟然好了!而且还没有留疤!
在大多数人眼里,黄土高原的人就是很土,我觉得,得改改你的看法了。我的老家在农村,以前确实是尘土飞扬,可如今石子混泥土的路换成了水泥路,路灯装上了,交通便利了,就连农村的老人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妇女也不再游手好闲了。在老家,每天都可以尝到生活的美好,时间一天天的'溜走,日子一天天的变化,一切都焕然一新了。
石黑一雄说:“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记忆是时光的拓本,拓印着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便我们在不停流淌的岁月中施施而行时,仍能不时回望那些锦瑟流年,以及过往时光中那个不完美的自我。
人生如品茶,在一次次回忆中学会淡忘苦涩,获得成长。锦瑟流年,是人想回,却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长河!
故乡读后感14
「水是故乡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书的绝大多数篇章,在第一次见诸报端时我即已读过。然而虽书结集后我又反覆读了数遍,想为文一抒读后感却又费思量。原因无他,要谈琦君的作品,我几乎不能避开别人早发表过的论点。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杨牧、彭歌、思果、隐地、欧阳子、郑明㊣等均曾公开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读者以行动支持,使琦君的书成为书籍市场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话下。即连我自己,在请朋友雅媛帮我剪贴之际,重新检视发表过的评论文字,就发现我谈过她三本书--「留予他年说梦痕」、 「母心似天空」和「灯景旧情怀」。因为,析论「水是故乡甜」这本琦君出国后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纵观列论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见。
首先谈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对篇幅长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陈。
「水是故乡甜」全日约十万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余字。琦君曾向我说,对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长度;她本身是这个理论的实行者。当然,许多人会说,文章重要的是内容的好坏,而不在于字数的多寡。可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艺术水準,先决条件为材料的取捨,一味强调精练,有时反给人「意犹未尽」之感,悬河倒泻式的'洋洋挥洒难免流于散漫。琦君严格掌握作品的长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云,既不故意浓缩而现晦涩,亦不胡乱「掺水」使内容淡而无味,完整和恰到好处,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点。
在当今作家中,国学根柢像琦君这么厚实的并不多。难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圆熟纯净的白话,她没有卖弄学问大掉书袋的毛病,她适当的引用诗词,作用是使情思有所转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极力词藻的堆砌,字里行间浓烈散发「闺阁体」的气息,简洁、朴实、準确,琦君文字的境界是「豪华落尽见真淳」。
平心说,琦君的素材对读者而言并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爱的理由。但琦君之所以为琦君,是同样的人、景物,每次出现都有不同的角度,给读者新的启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陆来台的其他前辈作家一样,琦君带出来的记忆,转变成挥之不去的乡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复活一个典型农业社会,那业已消失的世界,儘管这个世界和我们有着时空上的距离,但无损于我们的嚮往与感动。
回忆充满温馨,也难掩惆怅。可是琦君对旧时风物故时情的感怀,从没有达于哀伤的程度,她会适时再把大家带回现实来,肯定目前所拥有的。由新怀旧,再自旧返新,以致自由出入于现在与过去之间,令琦君的作品永远有旧命维新的意义。
多少和琦君同年岁的作家,他们多回顾少前瞻,为排遣乡愁而把自己情感逼进死胡同,连带也使自己的创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几多以新说自许的年轻写作者,也成天乡愁挂在嘴边,但那个乡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没生活过,不落实的描写,作品里刻意强调的乡愁是「象牙塔内的乡愁」,当然不能普遍引起读者的感应和共鸣。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叙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绵密中有变化,其怀旧的文章可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处不仅于此,如「水是故乡甜」书内,「儿时不再」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无『牙』」、「药不离身」自我调侃的幽默,以诚恳温厚的态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亲的梦」、林武宪「我爱ㄅㄆㄇ」、简宛「叶归何处」),在在都显示琦君胸襟的宽博与豁达。
此外,也因为作家多情、敏锐、善感的个性,琦君毫无矫饰在笔下透露,她对过世父母亲人的怀念,对儿子丈夫的挂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处过的各种大大小小动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说珍惜宝爱一切人间的有缘。
写了那么多书,琦君没有塑造过十恶不赦的坏人,更从未剑拔弩张攻击过任何人,对人世她有着睿智的了解,对芸芸众生,她充满爱和同情。
时局如此艰难,世路这样坎坷,我们庆幸有琦君这样的写作者,作品秉持佛家大慈大悲的襟怀,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故乡读后感15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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