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常用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
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成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再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那了无生气,死气沉沉的,是他牵挂了几十年的.故乡么?那在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支撑着他的,对故乡的思念,丝丝温热的牵挂,被那阴冷的风一吹,便渐渐冷下去,一点一点断开,最终断成毫无关系的两半。在风下飘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2
“暧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这是以前快乐的乡村生活。
正准备像以前一样,去那条汩汩的溪涧抓些小鱼小虾儿。步伐轻盈,朝前走去。满脑子都在想以前与小溪玩耍的经历:卷起裤腿,光着脚丫,踩着河底的石块。一种清凉感穿过全身。我变成了一条鱼,在水草中捉着迷藏,与露珠说着悄悄话,和水珠共舞。我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不时露出头来,朝垂柳姐姐笑一笑。此时,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都与我毫不相干。想到这里,我笑了。也不知道现在陪伴我童年的那条小溪是否依然。
迈着欢快的步伐,走向记忆中那澄清的小溪,顿时吓了一跳!不见了,全不见了!找不到那条温柔的小溪,找不到那群与我嬉戏的小鱼儿了,再也找不到在溪边照影儿的垂柳姐姐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条硬邦邦的,毫无趣味的水泥路。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茫然地盯着眼前空旷的,伸向远方的水泥路。我的小溪呢?那条陪我度过童年的小溪呢……我大惊失色,有那么一瞬间,我成了幻觉症病人,那些美好的记忆全是我一时的遐想,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念想成幻想。
“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回去吧,去看看以前的故乡吧!你要赶在它整容、毁容或下葬之前。是的,丧钟响了,该告别了。
“我觉得他说得不错。那些竖着“改革开放”的牌子的.工作人员,讲别人的童年拆了,拆得七零八碎。又装模作样地捡起古意十足的老街。可是真正的乡村,是从骨子里发出的安详和宁静,是“假冒者”所装不出来的。
“我要还家,我要转回故乡。我要在故乡的天空下,沉默寡闻或大声谈吐。——海子”可是海子是否知道,无数的故乡在失守,被连根拔起?
故乡,不仅仅是一块地,它的一草一木,包含了多少的年轮和光阴故事?这都是我们记忆中故乡的“代表作”。
曾听父母讲起,他们小时候,夜幕降临,便趴在草坪上,数着头顶上的繁星。看累了,翻个身,闻闻泥土的芳香。小溪默默地流淌着,反射出皎洁的月光。夏天,蝉儿躲在枝头,不知疲倦地唱着歌。还不时有微风抚来,带着些荷花的清香气息。
“当父母带我去他们口中的“仙境”看看时,不料,父母却成了吹嘘者,说谎者。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故乡,早已无踪。
我回来了,你——我亲爱的故乡,却不在了……
故乡读后感3
这是我里的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对这本书的:我以我全部的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故乡读后感4
《故土》中的“我”不再留恋故土,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读完了《故土》,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翻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土》一文。我翻到《故土》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土》,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那么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拟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土》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管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5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近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
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
故乡读后感6
有些人贪图小利润还是会害羞要面子,比如闰土把碗埋在灶灰里,要灶灰做肥料好不自觉地把碗顺走。有些人看到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小便宜才能心平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着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这几天守在迅哥家是一点战果。这几天又有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就拿走了名贵的烟酒。有些人看到别人成功后也会这样做。他们似乎忘记了摄像头。幸运的是,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行,不会追究。幸运的是,带着孩子去超市的父母都付了钱,因为他们不想给孩子一个坏榜样。就像迅哥不希望水生和洪儿的未来不像他和闰土一样。鲁迅在文章中表达了他对这一愿望的悲观态度。虽然现在离鲁迅近一百年,仍然有杨嫂子贪图小利润,但也有上述为孩子树立好榜样,他们的孩子20年后必须成为他们遵守规则理解功德不贪图小利润,以及多年的经验无人菜摊无人报亭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虽然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的进步很小,但也很进步。无论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鲁迅先生都像一剂猛药,让中国人清醒过来。
子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近年来,富裕的中国人出国了,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的改善并没有立即带来精神文明的进步。如果中国人有机会出去,他们应该像日本人一样努力学习,即见贤思齐。当你看到不文明的人时,你也应该反思你是否曾经这样或将来会有这样的行为,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自以为是,也就是说,当你看到不贤惠和内省时。
时代变了,对人的要求也更高了。现在没有“多子、饥荒、苛税、官、土匪、士兵、绅士”的危害,不再为了生存而生活,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鲁迅先生只看到了中国人的问题,没有说出原因,所以他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最终必须在生活中得到解决。更多的人走“看到好人,看到坏人和内省”的道路,会有一条“好人”的道路。
故乡读后感7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地爱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愿望——获得了一对浣熊猎犬。并且在他们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负众望,赢回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但老丹却用生命守护了主人,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于是,一株红色羊齿草悄悄地在坟头绽放……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比利和这两只浣熊猎犬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还有就是这对浣熊猎犬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情谊。比利深受着它们:他从不会打它们,最多最多只是训斥;在严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涡里的小安;不管谁,只要有伤害小安的举动,他就会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为这样,猎犬们才对比利忠心耿耿,让比利有求必应。
老丹和小安之间也互帮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没分到属于它的`食物,老丹就不会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这样。还有,它们俩如果有谁没出猎,另一个肯定不会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会想方设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而且和我感情特别好,每次别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呀?”她总会大声说:“张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让我离去。
有一次,我带豆豆在公园里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么都不肯站起来走,还嚷嚷着: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么办呢?她虽然只有5岁,可是依然很重。但看着妹妹那眼里的泪花、看着那信赖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气,咬紧牙关,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路上好几次都想放下,但终究没有放下,最终把豆豆背回了家。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传奇!
其实,亲人之间也好,同学之间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那样相处,那么,每个人都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传奇!
故乡读后感8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知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那不道懂事的我,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还算好,那天作业不多,才没拖到太晚。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一寸版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权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故乡读后感9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10
秋天,凉爽的风吹过我的脸颊,拂过汩汩流动的小溪,飘过果香四溢的山野。我和爸妈一起去老家过中秋节。
须臾之间,我身旁的手机震动了起来,我拿起手机。那边传来老家的方言,我的爷爷在那头说:“你们在哪儿呢?“在路上呢,”妈妈在副驾上喊。“你们快点来哦,我给你们做了腊肠饭,”奶奶把闷着的饭端给我们看。外公突然凑过来,还有我的炖鸡汤哦,哈哈,我和妹妹笑着。
我们来到了高速公路,车道被挤得水泄不通,往后一看是一眼望不到尽头,车子一点点地蠕动着。
车上有人吃着热乎乎的面,有人唱起了小曲儿,有人似睡非睡,我趴在车窗上,回忆着小时候中秋节的情景,一家人围在庭院里看着月亮姐姐讲述着嫦娥的故事,吃着外公手做的月饼。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经过几个小时的搏斗,我们终于下了高速公路,突然包里的手机发出了响声。对面传来了一群人的声音。
“喂,你们到哪儿啦?”
“这么晚了,慢点开车啊。”
“要是再不回来,饭都要凉了,我们可就不等你们咯。”
“你们小心点儿啊,别听你阿姨的',我们一定等你们,你们回来我们一起赏月,吃月饼。”
电话挂掉了,天已经黑了,皎洁的月亮高高地挂在空中,真想我们一家人啊,终于我们回到了家,奶奶把冒着热气的腊肠饭端了上来,吃完饭,我们来到了庭院,明亮的月光洒在大地,桂花在空中盘旋,晶莹的露珠点缀在桂花上。
故乡读后感11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故乡读后感12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记忆中院里有两棵树,一棵结核桃,一棵结香椿,如今再次回去,却不见了身影。儿时的片段映入作者的脑海——油灯下一个生病的孩子,枕着母亲的膝盖,闻着香椿炒鸡蛋的清香,听着远处深巷里的狗吠和小河流水的叮咚,梦见了白日里拾核桃的欢乐场景,露出了甜甜的笑......这是童年的影子,故乡的影子,可现在,树不见了,连影子也显得苍白无力。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值得凭吊的美好记忆都没有了。明知如此却还回来寻找,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矛盾的,因此他写到“矛盾于心成乡愁”,正如作者所言,“乡愁不是大悲、大恸的,它只是一种温馨的淡淡的.哀伤”,“乡愁是留不住的回声,是捕捉不到的美丽”。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但又有多少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又有多少人,想要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却忽略了对家人的陪伴呢?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故乡读后感13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心底的一轮明月,亦是心灵的归属和依托。随着时间的飞逝和年龄上的成熟,家似乎离我们愈来愈远。每个人的心底深处都会有一个最温和的地方,那里就是我们心中的故乡。
年幼时的季羡林住在山东西北部的大平原上,这里便是他心念的故乡。他的故乡里面没有山,年幼之时的季先生不知山为何物,未曾真正见过大山的他,体会不到苏轼所描写“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的磅礴气势。季羡林先生在故乡的时间只有六年,此后的季先生一直身处他乡,在外漂泊。这六年对于漫长的人生这六年的时光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六年的时光对季羡林先生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和留念,而那个回不去的故乡促成了季羡林先生梦寐不忘的求索。
在离家后的四十年里,季羡林先生在济南十年、北京四年、济南一年,然后在欧洲漂泊了将近十一年,最后又重回北京。在外面的这四十年期间他走过了三十多个国家,即使如此季先生认为最遥远的路还是回家的路。季羡林借景抒情,通过月亮来寄托他对故乡的思念,这也便是对“月是故乡明”最真实的写照。在异乡的四十多年里,季先生也见过了许多地方的月亮,见过了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的月亮,平沙无垠的非洲沙漠的月亮,碧波万顷的大海上的月亮,屹立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的月亮。季羡林先生用“美妙绝伦”和“异常喜欢”来评价这些见过的月亮,但是在他的心里无论这些广阔世界里的大月亮有多么美妙,只要一看到它们,他就会立刻想到在他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的和倒映在水中的那个小月亮;无论外面的月亮多么明亮,都远远比不上他心爱的小月亮;无论离开故乡的距离有多么远、时间多么长,他的心一直忘不掉故乡和故乡的'月亮;而家乡的苇坑、坑边的场院、古柳下的篝火与家门前的月亮也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垂暮之年时的季先生居住在朗润园的燕园胜地,那里茂林修竹,绿水环山还点缀着几座土山,季先生用“绝美”这样词来赞美燕园的风景,但无论外面的风光与山水多么的壮丽,季羡林的心里装着的永远都是故乡的小村庄。同他修养的老朋友来看望之时,看到这般风光之后,也会不禁感慨地说:“你既已经居住在了这么好的地方,为何还要回到庐山去呢!”每当看到这样的良辰美景,季羡林都会想念故乡苇坑里的那轮平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也已经成为了季先生的常态。
少年期待远方,成年思念故乡。无论我们未来身在何处,无论离家多远,心里牵挂着的永远都是故乡和家人。季羡林在《月是故乡明》里的情景描写让我身临其境,孩童时的他每天都盼望着黄昏,躺在场院的地上数天上的星星,在古柳下点篝火乐此不疲。季先生便是把对家乡的思念写到了极致。
月是故乡明。季先生忘不了故乡的月亮,我们也忘不了家乡的大山与荒漠,家乡的一草一木皆是如此。
故乡读后感14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是杜甫眼中的中秋。常常不明白,诗人为什么总爱把中秋和“故乡”“团圆”联系在一起?也许是头顶上的这轮圆月总能勾起他们的回忆吧。
小时候,每年中秋,爸爸妈妈总会把一家人带回农村老家。白天,乡间小路上清新的泥土味道,让人精神为之一振。晚上,亲戚们围坐在农家小院里吃上一顿团圆饭,一大家子一起吃月饼,赏圆月。我和堂哥堂姐们在诺大的院子里你追我赶,好不快活。头顶上的月亮倾洒下一片柔和的光晕,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
后来,哥哥姐姐们学业繁重,中秋节回到农村老家,晚上再也没有人能够陪我在院子里疯跑了。屋子里长辈们聊家常的声音很是热闹,但我却倍感孤独。能和堂哥堂姐们见上一面变的是那么困难。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头顶上的圆月成了我唯一的“玩伴”,我追着月亮跑,却怎么也追不上。
今天一回到小区,微风吹动着我的碎发,空气里混着桂花的香味。我突然意识到,又快到中秋了。去年过中秋时的画面还历历在目:我和堂哥堂姐们在手机微信里彼此聊着天。今年的中秋佳节,我特别期待:年纪最小的堂姐考上大学,邀请我们回老家一同庆祝。我们孩子们之间的联系终于不用再隔着冰冷的.数据线。这一刻的期待,让我突然有点理解了诗人眼中“月是故乡明”的含义:只有在故乡和家人一起赏月,那个月亮,才是我们心中最美的,最明亮的!
我抬头看向天空,一束月光散在我的脸上。这是那个照亮我和哥哥姐姐们玩耍时的明灯;是我孤独时唯一的玩伴;是我和亲人们重聚的见证头顶上的这轮圆月包含了太多亲情的千言万语……
故乡读后感15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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