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
春光好明媚!
在这美好的春季读完了这本书。并且又立刻马上重读了一遍。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跟我一样,听过这本书的名字,大于了解它的内容。
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书,通常都是我在售书平台下单时,大数据推送出来让我凑单包邮的。
但多数时候也是要感谢大数据,推送出来的经典,自有过人之处。
我发现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竟然不犯困了。
尤其是上次回老家带着它,晚上等孩子都睡了,在老家没有台灯的情况下,我开着手机灯,看到很晚才睡。
要知道,我本来是白天看书还会困的人,更别提晚上夜深人静之时。
但这本书,真深深地吸引了我。
倒不是说什么华丽的词藻,悬疑曲折的情节。
那天晚上让我欲罢不能的,恰恰是偏专业的开庭审理环节。
法庭、法官、检察官、陪审团、控方和辩方,以及双方的证人。
看似好像只有专业律师才能懂的场景。但笔者以一个8岁小女孩的视角和感受来叙述,会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跟着她的节奏,读者也仿佛成为了旁听席中的一员。
在辩方(被告)律师和控方(原告)律师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整个事件被还原。
这种叙事方式非常吸引人。就如每一位读者都是整个事件的参与者一般。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哈珀.李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座小镇,童年就读于当地的学校,后在亚拉巴马大学攻读法律。
这本书的主线也是一个单亲律师父亲和自己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所经历的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情。
这让我会很自然地把作者带入,书中的那个小女孩应该就是她吧。
整本书给我最特别的感受就如书中小女孩的父亲对她说过的那句话一样: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了。
我个人读书的时候是真的很不喜欢那些华丽词藻的,有事儿说事儿。
现在辅导我儿子奇奇这位三年级的小学生写作业,每天按老师要求阅读摘抄好词好句,我对此多少是有点抵触的。
当然,既然是老师布置的作业,我还是会督促他认真完成的。
有时候我也在想,文言文的魅力是不是就在于其言简意赅,思想却博大而精深。
回到这本书的内容上,作者就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给我们讲述发生在她成长过程中的人和事。
这也让我时不时会联想到自己的童年,那个小村庄里的人和事。
小孩子区别于成年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纯真、质朴。
所以我在读的过程里还会想,这个人,这件事,我儿子奇奇会怎么理解呢?
他的年龄跟书中这位小女孩也差不多。
真是不愧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现在是不管读什么书,都能让我读出来育儿书籍的感觉哈哈。
不过这本书中的父亲,在对待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和想法所给予的引导,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恰恰也是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随着奇奇的成长,我能很明显感觉到他的生命进入了新的阶段。
他的想法,他的行为,他的语言,我都需要有全新的解读。
也就是我必须要再努力去跟上他成长的脚步。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指引。
书中的主人公小女孩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她有个大自己四岁的`哥哥。
她父亲是当地的律师。在自己人到中年的时候才遇见了小他十五岁的妻子。
六年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就离开了人世。之后小女孩的父亲也没有再婚。
用小女孩的话来介绍,他们的家庭成员就是:阿迪克斯(她爸爸,她和哥哥对父亲就是直呼其名。)、杰姆(她哥哥)、斯库特(小女孩本人),再加上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
虽然小女孩说卡波妮是负责给他们做饭的,但其实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感受到,卡波妮在他们这个家里承担了一部分母亲的角色。
对于黑白人种歧视自始至终都很严重的美国,这点只能靠读者自行感受。
作者只是以一个八九岁小女孩的视角去描述事实。
小孩子讲事情就是去掉形容词,只说事实。
这本书另一个震动我的点就是种族歧视的根深蒂固。
伟大的作家都是以自己真实的成长经历为背景,把时代的某一个侧影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传承给世人。
这也是我最近感受到的书籍的魅力。
书中描述的时间是一九三五年。
在那时候的美国某个州的某一个小镇上,多数白人认知里持有的假设都是:
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
而主人公小女孩斯库特的父亲却在法庭上公开否认了这种假设,他揭穿了这个谎言,道出了真相。
真相就是: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
并且这个真相适用于所有人类,而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的人种。
试想一下,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小女孩斯库特在法庭的旁听席上亲眼见证了自己的父亲,向法官和陪审团以及旁听席上坐满的白人和黑人作出了这样公正的陈述。
换做是我们是那个小女孩,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再对标到我们现在为人父母的身份上,是不是我们对孩子讲再多的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不如我们真的做了什么,所带给孩子的影响力。
这本书开篇小女孩对自己父亲的描述是:
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俩(她和大自己四岁的哥哥)一向和蔼可亲,而且不偏不倚。
你品,你细品。从孩子的视角来评判自己的父母,这么简单的点,你能做到吗?
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开始学会让自己闭嘴,少给奇奇讲大道理。
少说话,多做事。孩子的心明镜似的。
这本书于我而言它的伟大之处,就是看似记录了普通的人和事,但它的底层逻辑却探讨了各种人性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
以前年少不经事,遇事对人我总想要分出个是非黑白和好赖。
那时候我问的最多的就是她/他算个好人吗?他/她这样做对吗?为什么?
刨根问底曾是我引以为傲的实在。
人到35岁以后,慢慢开始有了一种面对人生和人性的通透与豁达。
没有太多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未经他人苦,不劝他人善。
人性都是具有多面性的。很少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
书中那个只要看到斯库特和她哥哥从自家门前路过就开口谩骂的孤老太婆—杜博斯太太,如同巫婆一般。
却在生命的最后,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这个道理是小女孩的父亲通过让他们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教会给她和哥哥的。
同时她父亲自己也是真正勇敢的践行者。亦如他帮黑人打官司,做为黑人被告的辩护律师,被自己家族以及整个镇的人骂,且明知道自己会输,他还是要去做这件事。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十岁的奇奇在反驳我的时候总爱说,大家都这样啊!谁谁谁都没有写呀,没有背呀!
人的本性就是从众。但我们必须要有区别于他人的原则底线。
斯库特和她哥哥曾嫌自己的父亲太过平凡普通,甚至是年纪也有点大,快五十岁了。
任何可能让人产生羡慕和敬佩的事儿都与他无关。
他从来不去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也不抽烟。他就爱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但就是这样一位年近五十,在自己孩子眼中一无所长的单亲父亲,却在镇上突然出现一只要发疯的狗时,以神枪手的姿态,一枪击毙。
他的孩子是从邻居莫迪小姐的口中知道,自己的父亲最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他有一颗高贵的心。
因为他拥有好枪法这种上天赐予的天赋。但当他意识到上帝赋予他的才能对生活在地球上的大部分其他生命(射鸟可谓百发百中)来说不公平时,他就把枪放下了。
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
这样来说,我们现在身边好多人的思维都不正常啊。
斯库特也是后来才发现,负责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竟然是用《圣经》和《英国法释义》来教自己儿子认字的。
还有出身于一个真正世家的白人多尔夫斯.雷蒙德先生,河对岸所有的土地都属于他,但他有一个黑人女人,还生了一大帮混血儿。
这在这所小镇上是完全不入流的。为了给镇上不喜欢他的生活方式的人一个理由,雷蒙德先生就把可乐装在纸袋子里喝,让别人误以为他在喝威士忌,他是个酒鬼,是个混混。
通过这种故意假装堕落来毁坏自己形象的方式,让那些无法理解他所选择的生活方式的人,可以有个理由对他说三道四。
因为他成了威士忌的俘虏,他根本管不住自己,所以才过着那种生活。
你看,我们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因为不够从众,所以还需要给众人一个理由,来说服他们自己接受。
可笑不?但这就是大众。
所以你说雷蒙德先生是坏人还是好人呢?
众生万象,属于一个时代的伟人没几个,更多的是看似普普通通的小人物,他们的存在组成了这个残酷而温暖的世界。
本书最后给了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
就是贯穿全文的怪人拉德利的出场。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我指着他的时候,他的手掌贴着墙壁轻轻滑动,留下了两道油腻的汗渍,接着又把两根大拇指插在皮带里。他身上倏地掠过一阵莫名的轻微痉挛,就像是听见了指甲刮石板的声音。不过,在我好奇的目光注视下,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我说。
我把书中这一整段抄录了下来给你们感受。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也是和斯库特一样,眼里噙满了泪水。
这个在孩子们眼中如吸血鬼一般存在的怪人,却在最后的危机时刻,救了斯库特和她哥哥杰姆的性命。
并且怪人拉德利一直以来都在百叶窗后默默注视着他们。如朋友一般的守护。
我们想象中的恶魔,原来如天使一般纯真和善良。
当然,真正的恶魔也是存在的。就如泰特警官所说: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跟他们打招呼之前得先开一枪。即便如此,他们的命连那颗子弹都不值。
以前我也想象不到人性有多么恶。但自从自己可以接受人无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之后,对那些惨绝人寰的恶也理解了。
就如最近香港发生的名媛被碎尸案。初看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是真实的新闻而非旧闻。
网络上依然有那些键盘侠在诋毁受害者,仿佛在为凶手寻找理由。
人要向善更要懂驱恶。
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这是小女孩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之路,也是每个孩子,每个我们的成长之路。
这也和村上春树那句至理名言一样:
我们领教了世界是何等的凶顽,同时又得知世界也可以变得温存和美好。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生机盎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2
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总是唱歌给我们听。它们不啄园子里的菜,不在玉米仓里搭窝,它们只是呕心沥血地唱歌给我们听。知更鸟是益鸟,知更鸟象征品行端正的人,所以打死一只知更鸟是造孽的。
这不是废话,只是用温和一些的比喻来让孩子们理解成人的偏见与冷淡,同时让我们明白一个人无论身处何时,都要拥有高贵的教养,尊重他人。小说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阿提克斯为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等事件,将其中包含的教育向我们表达地淋漓尽致。
文章中所描写的是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将汤姆这名无辜的黑人判罪,这揭露了成人世界的偏见,而文中女孩斯库特的父亲了解实情后,决定为汤姆辩护,并对自己的孩子们传述这个重要的教养,在生活中,阿提克斯也无处不让孩子们尊重他人,教导孩子们要有容人之量,要做个绅士,并且他尊重孩子。这是极少父母能做到的。文中又有一次斯库特对父亲说不想上学,这位父亲并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父母一样,会不问缘由地呵斥孩子:不行!必须上。而是耐心听取了斯库特不上学的理由,并考虑了斯库特的感受,并且经过他的处理,斯库特答应去上学,阿提斯特也答应并做到斯库特提出的理由,不得不让人称赞他这位好父亲。除了父亲的言传身教,保姆卡波妮也教导斯库特尊重别人,可见斯库特接受的教育是多么完美。同样都是孩子,而生活环境不同,父母的教育不同,孩子接受的教育就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成为国之栋梁,有些人却成为了无耻、无理的人的原因。所以这本书不仅可以让孩子们受益匪浅,也可以让大人们学到道理。
这便是教养,人与人的差距就源于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3
“我要的不是合法,而是剔除它们刻在骨子的偏见”——题记
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正义善良的人,他在小镇上是一位出名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汤姆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种族歧视的时代,阿迪克斯不像镇子上的大多数人那样瞧不起黑人,而是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他对他孩子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汤姆在监狱中不堪忍受精神压力,发疯似的想逃跑,被警察击杀,阿迪克斯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控诉人的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了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但你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即是犯罪。”这本小说中最大的犯罪就是那人与人之间的偏见。张爱玲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了。”三毛说“你对我的百般注解和识读,并不构成万分之一的我,确实一览无余的你。”《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明白了不要有种族歧视,不要对别人有偏见,这本书用原生家庭的教育告诉我们如何寻找和守护内心的正义和善良。有的时候偏见比无知更可怕,我们曾经也会戴着有色眼镜去观察世界,将子弹射向别人,当我们深入的了解某个事物,摘取有色眼镜,也许就会发现这世界本来的颜色。
偏见在我们生活当中很常见,男孩子即使伤心也不能哭出来要勇敢是偏见,纹身者就是地痞流氓是偏见,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也是偏见。
偏见是扭曲了眼睛审查世界,偏见是一颗子弹,让我们去伤害别人。“我们永远不要从别人的中认识一个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直到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这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
偏见,在生活中经常出现。例如:班级里有一位调皮捣蛋的同学经常做错事。有一次,教室里有一位同学手表丢了,这件事情大家还没经过调查,就一致认为是那名同学偷的,结果偏见让大家冤枉了好人。就像蒋勋所说“如果你没有偏见,多一点好奇,对各种事物都有一种品尝之心,那么你口腔里的滋味将会是非常非常丰富的,也会留下人生非常美好的记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读后感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5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6
读完这本书的感触还是颇多的,有对阿蒂克斯的钦佩、种花老奶奶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佩服、也对两个孩子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的慕艳。
小镇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个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满恶臭的人在不断地造谣,家族里的人也不尽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张人人平等,无论肤色和种族。所以他会让黑人卡普尼亚看护、教育两个孩子这么多年,所以他不顾一切流言蜚语去为黑人打官司,竭尽全力的去保护“那个人”的安全。
他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有罪的”,知更鸟为人们歌唱,为人们除去庄稼里的害虫——就像汤姆,他只是觉得尤厄尔家的女人需要帮助。但只是因为白人女孩需要解决情感寄托,亲吻了黑人汤姆,并且这一幕被尤厄尔先生看见,为了维护白人的面子,一场恶意栽赃陷害肆意进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这并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陪审团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结果。
汤姆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该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相信在斯考特和杰姆心中,他们明白人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事情只分对错。
另一个比较触动的画面——斯考特和哥哥杰姆总是直呼父亲的姓名,这在中国大部分家庭应该是会被严厉呵斥的吧,认为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尊重如果仅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多做别的什么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级时就认识了大量的字母和词,这并没有得到老师的赏识,反而让老师教训一通。起初读到这里我觉得老师不让家长提前教孩子认字是正确的.,读到后面才知道,原来阿蒂克斯并没有刻意为之,也为老师的鲁莽行为叹息。原来阿蒂克斯读报纸时,小斯考特会自己钻进爸爸怀里去看报,久而久之自然会认识许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报纸,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烦恼,这样的画面属实美好。
爸爸这个角色能带给孩子们的东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为一个正直、自信、坚强的人。希望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可以真正把孩子当做一个沟通者,能够去倾听他们的声音、去交流、去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一切。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说:“大人的事,你少管……说了你也不懂……”
莫迪小姐是一个寡妇,每天早上穿着男人的工作服,顶着一顶草帽在自家花园中干活,等到下午五点洗完澡后,她顶着精致的透着凌然之气的美貌出现在自家门廊前欣赏着满园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对她说,最终她和她的花都会下地狱,但这也不能妨碍她享受现在。这是一种对于生活可屈可伸的态度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做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
莫迪小姐说:“有些人只担心来世,却从不学习今生如何过活。”——这句话是对当时刻板的教徒们的讽刺,但也在提醒着我,过好当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着年轻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胆尝试,想要学习技能就趁早、认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7
最近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主要是从家庭教育出发,对美国南北历史,尤其是黑人的种族歧视,通过孩童视角来进行了深刻的批判,第一视角的“我”的父亲,一位为黑人汤姆打官司的律师,认清原则,坚持原则,虽然官司的最后,黑人汤姆还是在逃狱的途中被射杀,这场不可能赢的官司,最终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位父亲的形象,在我看来,太伟大了,他一直坚持着原则,认清事实,并且尊重每一个人,即使这个人在辱骂,诽谤他,他依然能撇开偏见,来深刻地的给孩子们讲述事实,并且希望孩子们能够尊重每一个人,懂得感恩,懂得珍惜,懂得尊重,他是真的做到了以身作则,做自己孩子的榜样。
我想到我爸,我至今为止,不知道怎么去评判当年发生的那件事,当年他做的事,错也是错的,但是,我也不该说,我是不是太单纯了,或者是因为他是我爸爸的原因,他很爱我,所以我对他评判总是带有滤镜的,以至于哥哥给我说到这个问题时,我很是懊恼,为什么别人要这么背后,议论我家的人,的确我就是一个护短的人。
我总觉得,这件事,的确我很敏感,我很讨厌再在我的伤口上撒盐,这件事我想一辈子都不再提起,对我来说,太过沉重了,真的是这辈子,我甚至希望能带到棺材里去……
最近反省自己,自己太虚荣,真的太虚荣,就在想着别人给自己买不买东西,就是对别人有期待,所以,不要有期待,也明白自己太虚荣,这样不好,最不好的就是,对别人有期待,别人不是你,他不能完全认识到你自己的思想,他又怎么知道你要什么呢,你又不缺那边东西,你爸妈从来没让你缺过,你又何必让别人给你那些你不缺的东西呢,而且他给你买东西≠他爱你,是的,我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不能做一个虚荣的人,不要那么虚荣,我自己有钱,我可以买!时刻永远提醒自己不要对别人有期待,太高的期待总是失望,这样只会让自己不开心,也让自己对自己的另一半有意见,不开心。
以前漫姐给我说过,爱情不能太注重细节,太细节,你就会觉得别人根本不爱你,就要多大大咧咧的,不要有期待!真的是不要有期待!
降低了期待,你会发现自己开心得多,我觉得上次在小红书上看到的我觉得很正确的一句话就是女生怎么谈好恋爱呢。“心硬嘴甜会撒娇”,仔细想想,实在是太正确了!
希望自己能这样,自己的爱情别和别人比较,恋爱是自己谈的`,“别人的男朋友”永远是最好的,算了,羡慕羡慕就好了,毕竟别人的恋爱是别人在谈,好的坏的,只能你有你自己知道,别人在朋友圈晒的,还有别人给你看的,都是他想让你看的,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完美无缺的,或多或少都有问题的。
总结下来就是:包容别人,不要有期待,不要羡慕别人的爱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8
美国国会图书馆做过一个调查:哪本书曾给过你人生影响?排名第一的是《圣经》,第二竟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奥巴马曾这样评价这本书:她通过孩子不会堕落的眼睛,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美好与复杂。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这部小说以一个九岁小女孩的口吻和视角,为我们一层一层地铺开她所生活的世界:小到学校、街区、家庭,大到他们生活的时代——经济大危机下的美国南方小城镇。
这部小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小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好奇,第二部分是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打官司的故事,第三部分是庭审结束后,怪人拉德利救人的故事。
知更鸟的意向是指什么呢?
阿迪克斯是这样为孩子们解释的:“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
因此,知更鸟代表着天真善良,代表着美好的东西。它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在那里唱歌,将美好的歌声贡献给人们,并带来欢乐。
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在本书中,黑人汤姆是一只知更鸟。他善良,没做任何坏事。他不遗余力帮助白人姑娘马耶拉,最终被她诬陷并失去了生命。杀死他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
阿迪克斯被指派为汤姆的辩护律师,他因此惹上麻烦,两个孩子被同学嘲笑,被镇上的'人们白眼,还遭到坏人的追杀。但阿迪克斯勇敢地为正义而辩,以身作则,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位出色的父亲。
邻居怪人拉德利也是一只知更鸟。他被迫独处黑暗,但并未丧失良知,心里也未扭曲。多少年来,小镇上的人们将他视为怪物,多少的流言蜚语因此产生。
但拉德利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黑暗里,他悄悄为逃跑的哥哥折叠好被铁丝网挂坏的裤子;在树洞里藏好给兄妹俩的礼物;当他发现兄妹俩深夜遭到马耶拉父亲凶残的追杀的时候,苍白无力的他却勇敢地救下了兄妹俩。面对这一突发事件,警长和阿迪克斯用不一样的正义,守护住这只知更鸟。
书中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因此,停止我们随意的评判吧。书中的姑姑并未了解事情的始末,却多次试图用她的偏见桎梏住兄妹俩。文中的老太婆,看起来不卫生孤僻刻薄,还故意惩罚哥哥,其实是她在与病痛作斗争并帮助哥哥坚强地迎接未来的风暴。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彬彬有礼、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
书中的父亲阿迪克斯,堪称为完美的父亲。庭审的时候,阿迪克斯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想想我们自己,是否时常会为了某些需要,融入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
我们是否都成为过这样的人:虽然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是什么样的教育抹杀了想象?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是什么信念让社会诚信缺失?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记住:我们永远不要轻易去评价一个人,你不是他,不知他心中的苦与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9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0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刚开始还不信,读着读着我信了,是真的。书中关于一个小镇,一家人,一个案子的记录,教会了我们最重要的两件事——勇敢和教养关于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在为汤姆辩护前,清楚大概率会败诉,但他遵从自己的内心,为了事实的真相和不公,站上了法庭。这就是勇敢。同样阿蒂克斯“以身着则”教会了孩子“勇敢”,如同他自己所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的时候,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用拳头去对抗班中同学的“流言蜚语”,像父亲教的那样,像绅士一样,昂首走在同学们的面前,忽视他们口中难听的词汇。
其实勇敢的前提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心”。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你在心底都不认同自己的做法,就不可能勇敢地行动。生活中我们慢慢被社会大熔炉所融化,凡事差不多即可;过得去就行;别人都这么做,那我也这样做。我们随波逐流地生活着,慢慢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勇敢”也悄悄地出走。以后的生活工作各方面都问问自己,这样做你内心过得去吗?问心无愧,勇敢地做自己坚定的事,哪怕有千万人阻挡关于教养1、待人之道卡波妮是阿蒂克斯的.“大管家”,她在日常的点滴生活中教会了孩子包容,如何待客。接受不同的做法,不去评判。“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
2、家人相处生活中,我们似乎常常把坏脾气留给家人。当我们和家人意见相左时,我们会开始质疑他们为何要如此对我们?为什么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观点?亚历山德拉姑妈和斯库特就有这样深深的矛盾,姑妈希望斯库特穿裙子、做家务、不要总是在外野着。斯库特非常不满,但是阿蒂克斯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2、学会包容不要去教别人如何做事,做人。强加给他人的观点和思想,终究只是你的主观臆断。要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他人,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人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所以要想办法“穿进他人的鞋子中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所有背景和经历,理解他们怪异和不同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包容。“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未来的人生路上,努力理解他人。相信哪怕曾经有过矛盾的敌人,也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1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2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能勇敢坚持自己的想法?当你遭受大家的偏见时,你是否还能理性沉着地去应对?当你身处一个群体中,你是否还能不随波逐流,保持独立的思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述了在美国一个小镇上,律师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一桩冤案,却因为种族歧视而败诉了,黑人汤姆也因越狱而被杀。真正的凶手尤厄尔想杀死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却被阿瑟反杀的故事。
书中的主角阿蒂克斯,是一个普通的单亲父亲,他对孩子们很温柔,下午送孩子们回家,晚上给孩子们读书,和他们平等地交流;他也是孩子们眼中的超级英雄,能站在孩子的角度为他们解惑,在孩子们道德发生偏移时,严厉地纠正他们的.错误;他更是一位勇敢的律师,在法庭上,他不顾忌汤姆是有色人种,也不顾忌旁人的闲言碎语,坚持为汤姆辩护。与其说他在为汤姆辩护,倒不如说在为平等辩护,在为勇气辩护!
这本书的名字很怪,《杀死一只知更鸟》,会让人以为是述说动物的故事,看完之后才会发现,知更鸟代表着善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怪人”拉德利并不可怕,树洞里的肥皂小孩可以证明;杜博斯太太并不是巫婆,那朵纯洁的银边翠足以证明;黑人更不是低人一等,那满厨房的礼物都是证据。可在那个年代,谁去保护这些“知更鸟”呢?只有阿蒂克斯这样的勇者!
勇敢是什么?勇敢是面对困难的无所畏惧;勇敢是面对敌人的沉着冷静;勇敢是面对诱惑的气定神闲......勇敢是什么?勇敢是“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义;勇敢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潇洒;勇敢是“病树前头万树春”的乐观......勇敢是什么?勇敢就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勇敢的人都是英雄,可谁说英雄都有超能力呢?又有谁说勇敢的定义就是拿枪呢?做别人的英雄很难,做自己的就简单多了,在遇到挑战时,直面困难,不退缩,努力攻克难关;在自己犯错后,主动向老师、家长承认错误并改正;在遇到问题时,积极主动,勇敢担当责任。这些都是在做自己的英雄。愿大家都做自己心中那最勇敢的英雄,守护心中那一份正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3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平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4
斯库特接下来的学习生活相比开学第一天并没有多大起色,她只觉得州政府白白浪费了好几英里长的作业纸和蜡笔,只为了让大家领悟群体动力学的真谛,真可谓用心良苦但是收效甚微。斯库特不理解所谓的「杜威十进分类系统」到底有什么用,杰姆是半杜威半责罚式教育的学生,他在个人发展和适应群体方面都没问题,而阿迪克斯和杰克叔叔都是在家学习长大的人,他们也都无所不知,那么她为什么要花这些时间在无聊沉闷的学校教育上呢。除了阿迪克斯说的,她没有选择之外,她只是想让自己的生活多一些乐趣而已。
好在暑假很快就到了,这意味着迪尔马上又要来了。正好斯库特偶然在拉德利家门口的橡树洞里发现了一些无人认领的物品,有一些小零食和硬币,等见到迪尔之后,大家还能商量下该拿这些东西怎么办。两天之后,迪尔自己坐火车来了。一见到小伙伴,迪尔就开始吹嘘自己在火车上的奇遇,什么见到了连体婴儿,帮着司机开了一段火车,他的`爸爸是铁路公司总裁等等。斯库特和杰姆自然不会相信这些鬼话,拉着他要继续演去年没演完的故事,迪尔却说自己已经完全厌烦了。是啊,获得自由的第一天,三个孩子就腻了,真不知道该怎样熬过整个夏天,坚持玩了几项还算有意思的游戏之后,杰姆突发奇想,干脆大家来扮演拉德利家的人好了,既然事实已经证明,拉德利家没什么好怕的,那不如来找点乐子。于是斯库特扮演拉德利太太,唯一要做的就是从屋内走出来打扫前廊,迪尔扮演老拉德利先生,在人行道上踱来踱去,遇到有人跟他打招呼,就咳嗽一下表示回应,杰姆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怪人拉德利,他蹲在台阶上,不时发出尖叫和长号就行了。夏天一天天过去,角色也越来越丰满,孩子们不断往人物身上添加情节加以润色,很快一台完整的小话剧就成型了。
不过孩子们的把戏逃不出阿迪克斯的眼睛,一天他突然打断了孩子们的演出,质疑的问道,这出表演不会和拉德利家有关吧,三人都矢口否认,只是说这是些无聊的娱乐,不值一提。阿迪克斯收走了关键的演出道具剪刀,杰姆之前会用它来剪报纸,然后等迪尔在他面前路过时,学着怪人拉德利的样子,假装一把扎进迪尔的腿里。正好斯库特也想退出演出了,阿迪克斯生气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是,她之前在拉德利家门口听到了怪异的笑声。
于是暑假后面的时间,斯库特都在莫迪小姐家的前廊度过,杰姆和迪尔则把时间浪费在树屋里。莫迪小姐是斯库特的朋友,双方有着某种宽松的约定,斯库特可以在她家随意活动,只是不要弄坏她种的杜鹃花就行,另外她做的糕点堪称一绝,这可是极少数人才能品尝到的美味。一天黄昏时分,斯库特和莫迪小姐聊起了拉德利家,斯库特好奇地问,怪人拉德利是不是死了,莫迪小姐回答说,他还活着,他只是不愿意出门而已,镇上关于拉德利的事情四分之三是黑人的谣言,还有四分之一是长舌妇斯蒂芬妮的谎话。莫迪小姐还说,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些人,他们从来都只担心来世,而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别人家经历的事情,我们外人永远都无法明了。
三人组为了能见到怪人拉德利的真容想尽一切办法,并且付诸行动,在不断地尝试后,终于在某天晚上顺利潜入成功。结果却不幸遇到拉德利先生,三人组落荒而逃,身后也传来一声枪响,所幸无人受伤,但代价是杰姆的裤子挂在护栏网上不幸遇难。在之后面对父亲的追问时,小伙伴急中生智才躲过一劫。
这些大人生活中的插曲确实是孩子们生活的主题,成年人总是奇怪孩子们的探究心为什么会这么重,为什么那些看上去微不足道实际上也如此的事情,就值得他们每日每日的琢磨,而且还乐此不疲。其实道理很简单,孩子们在探索身处的环境和人的同时,也是在发展自己的独立人格,他们通过探索外界的方式来认识自己的内心。这是一种主动的学习过程,孩子们能从中收获快乐与满足感,学会接受成功和失败,这正是他们那个年纪里最重要的事情。是相信别人的话语还是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以后如何处理面对和自己相关的各种问题,家长在其中能给到孩子帮助的,就是相信他们能在正确的范围内去自由做主,同时能在他们逾矩之时,带着他们安全回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5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在美国南方有句俗语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过,因为知更鸟声音动听,不破坏庄稼花草,杀害他就是罪恶。而小说给我们一层更深的启示。
多年前的一天,拉德利坐在客厅剪报,他父亲经过他身边,拉德利竟然一剪刀捅了他父亲大腿,警察把拉德利送进精神病院,老拉德利没有起诉儿子,把他接回家,每天给他用铁链锁在床上,此后,拉德利深居简出。
于是小镇发生的事情大家都还推到拉德利家,传闻摸了拉德利家的东西会立马死掉;镇上的鸡狗惨遭毒手怀疑是拉德利家干的;作案者掉进湖里淹死是拉德利一家干的。小女孩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对拉德利一家很好奇,三番五次接触他家院子。这一天小女孩和哥哥发现胡桃树洞里经常放在口香糖,奖牌,小礼物,杰姆因为偷看逃跑时裤子被铁丝网挂住,只好穿着内裤回家,第二天裤子缝好被放到树洞里,原来无赖尤厄尔想杀掉兄妹俩是拉德利救得他们。人们不接触拉德利一家于是给他们定义了恶毒的幽灵。其实他们是善良温暖的人。是以往的偏见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梅克姆小镇有着很强的种族偏见,白人居多的小镇,黑人杰姆兄妹俩经常被同学嘲笑,于是经常和同学打架,邻居杜博斯太太辱骂他们,杰姆就报复毁坏他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是律师,他告诉兄妹俩要学会放下拳头。
尤厄尔家大女儿马耶拉十九岁,每天在家照顾弟弟妹妹,还要经受父亲的家暴,孤独无助的她认识了黑人汤姆,汤姆阳光,有礼貌,渐渐喜欢上了这阳光大男孩并且可以找机会接近他,这一幕被他父亲撞见,他父亲威胁马耶拉质控汤姆对她无礼。于是只有阿迪克斯愿意为汤姆辩护,在他的.帮助下真相大白。但是陪审团还是认为汤姆有罪,于是汤姆入狱接受电椅,汤姆在一次放风时间企图越狱被枪杀。多么可悲的人生。
故事告诉我们要放下偏见和歧视,这样我们才能有真正的教养,怀着偏见轻易地给他人下定义,是非常愚昧无知的做法。世界很大,我们的认知有限,总有一些是我们不知道的事。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请你不要冒然评价我,你只知道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的故事。你只是听闻我做了什么,却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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