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1
在自然灾害发生后,运营商作为社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迅速恢复通信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和民众生活的重要责任。为了全面加快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通信服务尽快恢复正常并适当超前发展,为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提供坚实支撑,特制定本运营商灾后重建方案。
一、工作重点
1.初步评估与规划
立即组织专业团队对受灾地区进行初步评估,明确通信基础设施的受损情况,包括受损基站数量、受损程度及原因等。
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当地灾情救援需求,制定灾后重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实施方案。
2.紧急应对措施
优先保障员工安全,确保所有受灾地区的员工得到妥善安置。
立即启动紧急维修机制,对受损基站进行紧急维修,调配备用设备,确保通信服务的基本运转。
提供应急通信服务,如临时基站、卫星电话等,保障灾区救援指挥和民众通信需求。
3.全面恢复与重建
对受损严重的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彻底维修或重建,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加强基站的抗灾能力,如增加备用发电设备、加固基站建筑等,提高网络防灾抗灾水平。
修复和重建受损的通信光缆和传输设备,确保通信网络的完整性。
4.公众通信网高起点重建
以需求为导向,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建设先进实用、覆盖完善、高效高质的'公众通信网。
结合灾区重建规划,统一规划建设通信业务用房、通信管道以及无线通信基站,统筹市电引入、发电机组、蓄电池配备等电源建设。
5.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总结洪灾等自然灾害的通信保障经验,结合国家应急通信体系建设规划,提升应急通信能力。
构建天地一体、高效协同的应急通信体系,确保紧急情况下各级政府的指挥调度畅通无阻。
6.助力灾区信息化建设
打造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综合信息服务,助力灾区经济社会信息化。
利用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灾区数字化转型,提升重建效率与质量。
二、实施步骤
1.摸底选址与设计评估
组织专业团队深入灾区,全面摸排通信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科学选址,确定重建项目。
进行设计评估,确保重建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2.规划会审与立项批复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重建方案进行会审,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
完成立项批复,明确项目资金、建设周期等关键要素。
3.物资采购与施工建设
根据重建方案,开展物资采购工作,确保所需设备、材料及时到位。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4.验收评估与总结提升
完成重建项目后,组织验收评估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总结重建工作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提供借鉴。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建工作。
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重建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确保重建项目资金充足。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3.强化部门协同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4.细化支持政策
制定详细的支持政策,为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2
自然灾害往往对通信基础设施造成重大破坏,影响灾区群众的正常生活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迅速恢复灾区通信服务,提升通信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特制定本灾后重建方案。
一、总体思路
遵循“规划先行、科学选址、共建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加快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恢复与重建工作。以需求为导向,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建设先进实用、覆盖完善、高效高质的公众通信网。同时,强化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提升通信网络的安全可靠性和抗灾能力,助力灾区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恢复。
二、工作目标
1. 快速恢复通信服务:确保灾区通信服务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受灾群众的基本通信需求。
2. 提升抗灾能力:通过加固基站、优化网络结构、提升设备抗灾性能等措施,提高通信网络的整体抗灾能力。
3. 促进信息化建设: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如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推动灾区数字化转型,提升重建效率与质量。
4. 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灾区重建规划,合理布局通信基础设施,确保其在未来发展中能够持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重点任务
1. 受损基站修复与重建
对受损基站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修复或重建方案。
优先修复重要区域和关键节点的.基站,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基站的抗灾能力,如增加备用发电设备、加固基站建筑等。
2. 通信光缆与传输设备修复
对受损的通信光缆和传输设备进行紧急修复和重建。
引入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光缆的抗洪能力和传输效率。
加强光缆路由的规划和建设,确保通信线路的安全可靠。
3. 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加快应急通信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提升应急通信能力。
引入无人机、卫星背包站等“黑科技”,构建天地一体、高效协同的应急通信体系。
制定和完善应急通信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4. 公众通信网重建
以需求为导向,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移动通信和互联网。
建设先进实用、覆盖完善、高效高质的公众通信网,满足灾区群众的通信需求。
结合灾区重建规划,统一规划建设通信业务用房、通信管道以及无线通信基站。
5. 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打造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综合信息服务。
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灾区经济社会信息化,提升重建效率与质量。
加大高铁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共享建设,为加快重建提供良好环境。
四、初步计划
1. 灾情评估与规划(1个月内)
完成对灾区通信基础设施的初步评估,确定受损情况。
制定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 修复与重建工作(3-6个月)
完成受损基站、通信光缆和传输设备的修复与重建工作。
推进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确保灾区通信服务尽快恢复正常并适当超前发展。
3. 总结与提升(灾后1年内)
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教训。
加强对灾害的预警和防范能力,提升通信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
推动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通信行业的抗灾要求和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灾后重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落实重建资金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资金需求。
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3. 强化部门协同
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高效推进。
4. 细化支持政策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提高政策执行力和落实效果。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3
为做好洪涝灾害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快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河南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选择建设模式;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政府补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切实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任务,保障因灾倒损住房农户基本住房需求。
二、补助对象
因洪涝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或一般损坏,且无基本安全住房保障的农户。
房屋损毁程度应通过评估或鉴定确定。倒塌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房屋。一般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
三、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一)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我县农村家庭人口户均约3.5人,参照国家有关自然灾害补助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省级补助标准,保障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农户基本住房需求,灾后重建按照人均18平方米计,户均基本住房保障面积为63平方米,每平方米测算建设成本约1000元,每户基本住房保障重建成本约6.3万元。按照申请中央财政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万元,剩余部分由受灾群众自行负担的办法进行分级承担。
(二)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加固户均测算5000元,按照申请中央补助20xx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20xx元、受灾群众自行负担1000元的办法进行分级承担。乡镇(街道)根据农房受损核准情况统筹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进城购房:村民自愿到城镇购买住房并退出宅基地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补偿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偿资金用于农户进城购房补贴。
(四)基本住房保障标准:1人户保证基本住房20平方米、2人户保证基本住房40平方米、3人户保证基本住房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保证基本住房按每人18平方米计。
四、申请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急事急办,限时办理。
五、主要任务
(一)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开展受损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动态监测,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及时进行安全评估或鉴定,该清人封房的要立即清人封房,该安排值守的务必严防死守,防止群众擅自返回,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二)分类建设。根据受损住房不同情形,按照“一房一策”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乡镇(街道)、村要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受损住房修缮重建工作,采取农户自建与政府组织统建相结合,原址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鼓励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
(三)科学选址。坚持“避害”原则,新建房屋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易涝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政府统建住房应考虑在城镇周边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选址,同步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风貌管控。新建村民住房应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可选用县级以上推荐使用的'通用图集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也可参照《河南省新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导则(试行)》建设住房,彰显乡村特点、地域特色。
(五)建设要求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农房建设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村民自建住房需选择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或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府统建农房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因赶工期、抢进度而产生质量隐患和安全事故。
2.严格竣工验收。村民自建住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验收。政府组织统建住房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织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必须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入住。
3.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申请审批、房屋鉴定、验收报告、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档案资料。
(六)资金拨付。村民自建住房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政府组织统建住房的,按照施工合同和进度,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灾后恢复重建作为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压实责任,周密部署推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充分发挥减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立足自身职责,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合力推进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村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科学规划、选址和用地保障。县卫健委、县教育局负责做好灾后农村医疗机构、各类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确定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救助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好供水保障工程。县税务局负责重建工作中有关税费减免。县金融办负责为受灾农户提供优惠贷款支持。
(三)加强政策支持。对采取加固措施的村民住房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原址重建的村民住房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灾毁急需易地重建的村民住房及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应依据规划科学选址,充分考虑避险因素和节约集约用地,可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不再办理相关手续;属于永久性用地的,在灾情结束6个月内依法补办规划用地手续;对于易地重建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经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实地论证,允许适当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同步开展补划工作,在完善手续时补划到位。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比照经济适用房政策划拨供应土地。全力保障灾后重建村民住房及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做到随报随批。使用国家和省市补助农户户用卫生厕所的专项资金,补助受灾农户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统筹整合项目资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和清单,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对受灾村民建房进度、建设质量、政策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督促灾后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五)加强安全生产。要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安全底线贯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全过程,加大灾后重建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六)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宣传、安全常识普及,特别是补助标准、认定结果和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澄清处置不实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4
为保障城乡人民生产生活、保障农业和春耕生产、保障防汛度汛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水计财〔〕1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正值春耕备耕时期,也将进入汛期,克服气候、物质、资金、人力等条件的制约,扎扎实实做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保证最大限度、最短时间、最优质量完成受损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促进受灾地区早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目标任务
4月底前,完成投资1427万元,完成工程量23万立方米,投工投劳26万工日,完成破裂水管修复2.913万米,解决5000人饮水困难。塌方水渠修复1.94万米。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月18日—20日)。从我县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灾区调查研究,认真排查、核定和分析灾害损失,按照“轻重缓急、远近结合”的原则,把事关人民群众生活、事关春耕生产和事关江河防洪保安的水利基础设施修复放在优先位置,分项目认真编制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各乡(镇)要按照部署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修复阶段(2月21日—4月20日)。
1.在确保群众临时应急通水的基础上,加快乡村供水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优先解决农村集镇以及居住较为集中的中心村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逐步解决联户和分散农户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保障灾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2月底前全面完成饮水设施修复。
2.全力抓好受损灌溉排涝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优先解决渠道、泵站、渡槽等工程因灾形成的突出问题,同时对直接影响春灌用水的其他建筑物,重点渠道和田间配套工程等抓紧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灌区春耕用水。抓紧开展受损防汛通讯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汛期通讯正常。3月底前完成灌溉设施及防汛通讯设施修复。
3.做好其他水利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优先修复重建受灾严重、产生次生灾害机率大的`堤防、库坝、涵闸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洪、供水安全。4月底前完成其他设施修复,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的组织方式,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落实到位。从2月20日起,实行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日一报制度,各乡镇要将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每3日向我局水利股报送一次,并做好与我局相关股室的沟通衔接工作。这期间各乡(镇)要组织2—3次的自查,县水利局将安排抽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县水利局将于4月下旬开始,对全县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抓好工程扫尾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渡汛和春耕灌溉的用水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建修复工作进度督查和信息报送。
各乡镇要建立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及时了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工程的技术设计,做好技术对口帮扶和指导工作。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并积极发动群众,做好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抢修人员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局近期将实行分片分组到各乡镇帮助指导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结合有关水利规划及年度水利建设任务,统筹考虑,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投资,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要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尽快行动起来,坚持以地方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保险支付、财政支持、岁修资金、水利基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落实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要通过积极引导、发动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等各种形式,动员一切力量,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市将对受损乡村供水、灌溉排涝等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给予适当补助。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用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三)提高认识,加强防御。要高度重视随着天气转暖,冰雪融化集中且土质疏松可能造成的局部山洪、滑坡、泥石流、水质污染、水利设施受损、库坝、堤防出险等次生灾害。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尽快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洪安全。认真总结灾害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分析水利工程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实提高水利设施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加强对春灌用水的督促检查,增加抗旱水源,确保春耕工作顺利进行。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5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经历了5次大范围持续强降雷雨天气过程,导致全县各地均遭受严重的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为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根据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玉山县灾害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受灾情况
据统计,今年全县133404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720.91公顷,倒塌房屋22户33间,严重损坏房屋17户34间,一般损坏房屋379户679间,直接经济损失达2.5312亿元,特别是“6·28”强降雨使我县遭受损失和影响最为严重,致78915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5669公顷,倒塌房屋14户18间,严重损坏房屋2户5间,一般损坏房屋35户63间,直接经济损失2.1817亿元。
二、重建基本原则
1、“先急后缓、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既要立足当前,全力以赴保民生、保生产、保交通、保安全、保稳定;又全、保稳定;又要着眼长远,根据此次灾害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十三五”规划做好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长远建设规划。对水毁水利设施,优先安排修复灌溉渠系、决口(损毁)河堤、电排灌设施,必须在时间节点前全面完工,确保二晚灌溉需要。对水毁公路、桥涵,先清除塌方、修建便道,确保畅通;对暂时不能修复的路段,做好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对水毁房屋,优先支持因灾倒房户中的困难户先建房。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灾后重建体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本行业的灾后重建工作。
3、“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社会资助”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工作由政府主导,同时,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动员受灾群众主动参与,形成灾后重建工作合力。倒房户房屋重建资金。重建资金以建房户自筹为主,辅之以政府救助、政策减免、保险理赔、社会捐赠、结对帮扶等措施及争取上级部门相应资金补助。
4、农业恢复生产资金。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农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种子、化肥等物资按灾情及时下拨。对因灾造成绝收、冲毁水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视情况给予生活救助,并对修复重建工程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大倒房恢复重建力度,确保按时完成重建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一是要把握标准,核定重建对象。要在前期调查、核查、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再次重新进一步核准救助对象。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情况,以下六种情况不得纳入补助范围:一是已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二是已购买商品房、入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三是对倒塌的空心房、附属房、临时房;四是对一般损房以及其他不需要恢复重建的;五是进入敬老院供养的特困人员;六是县城和工业园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因灾倒房农户。督促需重建户尽快开工,确保春节前全面完成,受灾倒房群众早日搬入新居。对需恢复重建户的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按照避灾减灾的要求,做好建房选址的灾害风险评估,坚决杜绝切坡建房、靠河建房和再建土坯房。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灾后重建工作的任务重、时间紧、情况复杂。县应急管理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和责任,实行包干责任制。县级将根据工作安排,用一个月时间分赴各地组织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能迅速落实到位,确保灾后重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同时,督促需重建户尽快开工,确保春节前全面完成,受灾倒房群众早日搬入新居。
今年因灾倒房重建暂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重建所需补助资金在应急救灾资金中按标准予以全部解决。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倒房重建补助按照每户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对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等按照每户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给予重点救助;因灾损房维修按照每户不低于20xx元的标准实施救助。要继续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重建户纸制档案资料的存档工作,并及时将重建户信息录入到数字民政――倒房恢复重建管理系统。
四、以人为本,精准救助。
(一)及时统计救助信息。县应急管理部门在做好灾后应急期救助的同时,当灾情稳定后,迅速派出工作组,逐村逐户核实灾情,及时准确统计受灾情况和过渡期救助、房屋倒塌损坏、等救助信息,建立受灾人员救助台账。
(二)实施灾后应急期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因灾造成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以及住房虽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人员实施应急期生活救助,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灾后应急期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应急期生活救助主要以采购、发放实物为主。
(三)实施过渡期救助。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根据省的有关规定,以下五类受灾群众一并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
一是房屋因灾倒塌需要长期安置的;
二是农作物严重绝收的;
三是赖以生存的家庭财产严重损毁或被冲走的;
四是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
五是长期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无法返回家里的。
(四)制定冬春期间救助实施方案。县应急管理部门在调查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家庭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救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玉山县20xx年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本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针对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病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实行分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五)强化重点人群生活保障。我县应急管理部门在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对象,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结合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自救能力、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的基础上视情提高当地救助标准,切实帮助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实际生活困难。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6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多种自然灾害,春旱夏涝、旱涝叠加、局部风雹、多灾并发,其中8月28日至10月18日,全县平均降雨量达534.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6倍。据核实,全县18个乡镇(场、区),有213个村、9.5万户、30.4万人受灾,成灾8.1万户、25.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950户4875人,累计经济损失4.05亿元。为切实做好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作为全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立足应急、着眼长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要坚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政府推动,自力更生;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统一政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组织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抗灾保安全、救灾保民生、重建保发展”的总体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确保工作有氛围、有特色、有亮点。
(一)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今年我县受灾面较大、倒房户较多。据初步统计,全县今冬明春因灾缺粮1.4万户、4.6万人,其中需救济1.1万户3.4万人。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场、区)要妥善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灾及困难群众生活,尤其要进一步摸清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对象的底数及困难情况,建立救助台账,并及时予以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将保障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能及时医治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二)全面完成灾民倒损房屋恢复重建
由于今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原则上对属唯一住房的因灾倒房户、房屋受损户进行恢复重建。总体要求是:倒塌房屋重建户,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春节前搬进新居;受损房屋维修户,必须在11月底全面完成。
其中:
(1)属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加快安置点建设进度,建成后迅速完成搬迁入住。
(2)非易迁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统筹利用好民政救助和危房改造政策组织实施。以上贫困户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必须一次性全部恢复重建到位。
(3)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民政部门会同乡镇(场、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相应政策进行恢复重建。
因灾倒房重建救助标准:家庭成员为1人的救助面积控制在25㎡以内,2人的救助面积控制在50㎡以内,3-4人的救助面积控制在70㎡以内、5人以上的救助面积控制在80㎡以内。民政部门认定的一类对象(散居五保户、孤儿)、二类对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非易地搬迁对象、困难优扶对象家庭、主要劳力一级、二级残疾、因灾死亡家庭,家庭成员中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困难)、三类对象(上述两类以外其它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分别按救助面积每平方700元、400元、300元的标准救助。对因灾房屋受损修缮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损房对象,按一、二、三类对象每户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xx元标准救助。
(三)全面恢复因灾受损的交通设施
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作用,按照先急后缓、先通后畅、先干后支的原则,加强对公路、桥梁的巡查,在确保县乡交通大动脉畅通的基础上,制定灾后恢复方案,并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对危险路段和重要水毁路段及时组织抢修恢复,对边坡塌方、路基缺损、路面损坏的公路进行逐步修复,并对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全县道路抢险修通必须在11月10前完成,需新修的必须在20xx年6月份前完成。其中,国省干线及县公路局列养的县乡道由县公路局负责恢复;对县农村公路局列养的县乡道由县农村公路局负责恢复。农村公路灾后恢复全部纳入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由县交通部门统筹,并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建一个专班,县纪委、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工程造价部门、施工单位和乡镇(场、区)参与,共同监督管理和实施到位。
(四)全面恢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
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恢复由县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和指导乡镇(场、区)对水毁堤防、拦蓄水坝、灌排渠道、基本农田进行恢复重建;对全县既有防汛灌溉效益、又有经济社会效益的水库和堰塘实施整险加固,彻底消除隐患;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尤其是集镇水厂、抗旱应急水源等集镇供水工程恢复进行指导,为供水管道铺设、管网延伸做好技术服务,并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资金、物资支持,确保群众能够吃上洁净水。
(五)全面推进滑坡体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按照“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2月15日,对全县目前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处置到位,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有效掌握汛期结束后的.地质灾害情况,积极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已经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居民点(区),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损,要加快施工进度,尽早搬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2.地质灾害规模小,受灾较轻,排险成本较小的,由受灾户自行组织排险。
3.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起居民农房受威胁,该地质灾害点可以实施应急治理等措施消除灾险情隐患的,优先考虑对地质灾害点实施应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如:夹河镇黑虎庙危岩体崩塌、景阳乡南院沟村滑坡、河夹镇童园小学滑坡、河夹镇风沟村和坪沟村地灾滑坡、涧池乡集镇滑坡、观音镇双掌坪村滑坡、羊尾镇花栗庵村滑坡等。
4.因工程建设等人工因素引发的,如目前全县40多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高切坡、高填方、挡墙未达到技术要求等,导致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国土部门监督责任单位或个人排险治理到位。
5.对于自然因素引发的规模较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无法实施工程治理措施或实施治理措施成本过高的,坚决实施搬迁避让,坚持自力更生、自建为主、适当补助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国土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筹资落实。
(六)全面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1.支持专业大户生产。各涉农部门要深入到受灾产业大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指导灾后恢复生产,推动产业发展。对畜牧、蔬菜等特色产业受损较重的,要核实情况,给予救助。
2.认真组织秋播生产。牢固树立受灾之年“年度目标不变,发展任务不减”的意识,抓好秋播生产。要及时抢收成熟作物,做到颗粒归仓;要普及推广良种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完成秋播小麦26.5万亩,马铃薯3万亩,油菜9.5万亩;要加强田间管理;同时做好畜牧疫病防控和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狠抓农业结构调整促增收。按照“以菜补粮、以杂补主、以养补种、以副补农”的要求,及时调整农业结构,抓好大棚基地建设和恢复,完成秋播蔬菜11.2万亩;及时添栏补槽,增加猪、牛、羊等畜禽饲养量;新建林特基地1万亩;认真抓好烟叶产业,足额预留烟地0.8万亩;加强桑园管理和补植,组织订单种植茶叶、中药材等3万亩。鼓励受灾群众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解决灾后重建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编制本部门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列出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加快推进实施。各行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乡镇(场、区)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强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筹措。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要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类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要积极包装策划申报一批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早规划、早安排、早启动、早恢复的原则,科学规划恢复重建项目,尽快恢复群众生活、生产及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要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各级各类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要即到即转、即拨即用。
(三)狠抓督办落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落实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行为。成立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项目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7
7月20日至22日,全县普降大暴雨,我乡出现特大暴雨,遭受损失较重,为切实做好全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市、县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损毁住房修缮加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为重点,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为目的,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尊重自然规律和群众意愿,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乡灾后重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口协同配合,各村为实施主体,共同做好具体实施。
2、按照分工职责,明确恢复重建任务和工作目标,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3、各村要切实承担起灾后重建的主体责任,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信心,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三)总体目标
重点推进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损坏农房修缮重建、恢复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消杀防疫、应对防范持续强降雨等六个方面工作,确保年底前受灾区域全部恢复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成立关防乡灾后重建指挥部,负责全乡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政委: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灾后重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申xx兼任。
为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特设立11个专项工作组。分组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承担指挥部灾后重建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和综合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1、负责灾后重建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督办指导等工作。
2、负责全乡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
3、负责及时向乡灾后重建工作指挥部汇总上报各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二)道路交通组
组长:
成员:
职责:配合交通局对道路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配合乡(村)道路受损情况进行统计与鉴定,结合旅游、山区综合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中断道路抢修与恢复,受损公路维修改造与升级等。配合县交运局等单位对受损道路、交通设施进行统计鉴定,制定重建工作方案,并上乡灾后重建指挥部,此项工作7月26日前完成。
(三)房屋恢复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农村损毁住房的灾后重建是当务之急,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不宜搬迁且受灾较轻的过水村庄、水毁民房,鼓励通过投亲靠友、分散安置方式进行,重灾村、受灾群众较多的村可先设置安置点暂时安置受灾群众,抓紧开展就地修缮和重建工作。
1、配合住建局对受损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台账。科学制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搞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并果断采取临时性安置措施。
2、配合住建局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农村房屋灾后重建的总体目标是:对因灾倒损住房,鉴定为C级就地修缮的在20xx年11月15日入冬前完工;D级原址重建的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工并入住。
(四)水利设施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组织完成应急农村饮水、抢险工程的前提下,配合水利局制定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专项工作方案,重点解决农村饮水、防洪工程(河道、水库)恢复建设。
1、配合水利局对水毁农村饮水设施、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和修复,今年7月底前解决群众临时饮水困难,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抢修工作,使农村饮水基础设施恢复到灾前水平。
2、配合水利局对受损水利工程(水库、河道、机井、灌渠、饮水管道等)、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髙水平制定恢复规划。12月底之前受损工程全部完工。
(五)土地整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对灾后土地水毁情况进行统计、鉴定和汇总,以土地适宜性为依据编制灾后重建土地利用方案,对全乡土地利用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开发。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土地整理恢复方案;配合做好水毁土地恢复,要在10月底前完成,同时积极争取土地整治恢复资金支持。
(六)供电通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供电、通讯、广电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等。
(七)社会事业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教体、卫健、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配合教体局、卫健局对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等。包括髙标准、高质量完成旅游景区、重要节点设施恢复重建任务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物保护单位等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八)生产自救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为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既救急又救近,解决好当前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又着眼长远,从根本上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1、配合农业农村局对水毁耕地、农作物、畜牧水产养殖、田间道路等受损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专项资金或物资。8月份,指导农业搞好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实施农作物毁种补种。积极引导农民提高秋粮播种面积,稳定全年粮食产量。完成受灾养殖场清淤、消毒、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补栏工作。9月份,指导帮助水毁养殖场,依据相关规定完成重新选址。11月份,基本完成高标准农田内损毁的机耕道路和灌溉水渠等基础设施修复。
2、申xx、王xx分别配合科工局、文广旅局对因灾受损的工业企业以及旅游业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指导和协助企业自力更生,9月20日前全部恢复建设和生产。
3、申xx配合发改局做好企业受灾情况的统计、鉴定和上报,对因灾受损的企业迅速组织开展生产自救,积极向行业上级争取政策、资金,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九)社会稳定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确保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宣传引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1、深入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灾后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对接,适时报道灾后重建工作情况。
(十一)资金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向上争跑专项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完成资金拨付等工作。监督检查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口要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全乡当前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灾后重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
(二)积极筹措资金。各口要加大向上争跑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乡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重建资金压力。
(三)确保社会稳定。乡政法口牵头,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自力更生、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行动中来,克服等、靠、要和攀比思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乡纪委、乡组织办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深入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协调督导,开展阶段性调度,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年度乡村干部考核一项重要依据。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8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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