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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织整改工作计划

时间:2024-08-23 07:38:3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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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织整改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组织整改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组织整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全会精神要求,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充分结合农村土地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村庄整治,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规划和中心村规划,统筹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从实际出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清洁工程,与此结合一并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思路,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尊重民意,量力而行。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主体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分类指导,体现特色。根据各县(市)实际,结合农村自然环境和地域文化,加强分类指导,彰显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地方特色。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与发展农村产业、乡村旅游等相结合,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三、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二五”期间,以“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的农房改造为重点,采取修缮加固、原址重建或根据农户意愿迁建至集中规划点等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完成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时,结合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和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整体)推进项目建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等工程的实施,有序引导更多的农民自行改善住房条件。

  (二)稳步实施村庄整治。

  “十二五”期间,在农村危房改造集中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土地整治整村(整体)推进项目、交通干线、河道沿线、重点景区、历史文化名村、产业特色村、农村社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中心村,依据规划以“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乱堆放)、“五改”(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杆线)、“五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杆线优化、水质净化、环境美化)为重点,在开展农房改造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全市农民居住环境逐步改善。

  各县(市)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利用农村生态和地域文化资源,结合全市新型城镇体系,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农村村庄整治工作。每个乡镇每年要确定2~3个试点。其中,肥西县以合铜黄、合叶高速公路沿线,丰乐河、上派河两岸,三河旅游景区周边为重点;肥东县以合巢芜、合宁、合蚌高速公路沿线,二十埠河、店埠河两岸,巢湖沿岸为重点;长丰县以合淮阜高速公路和合水公路沿线为重点;巢湖市以合巢芜高速公路沿线、滨湖大道沿线、环巢湖风景区周边为重点;庐江县以合界高速公路、合铜黄高速公路沿线,滨湖大道沿线,汤池风景区周边为重点,打造一批具有皖中徽派风格的村庄整治示范点。

  (三)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农村清洁工程。

  “十二五”期间,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为抓手,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妥善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以“治理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为重点,有效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市所有乡镇建立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建立以“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x年:完成区域内农村危房的调查和鉴定工作,分户建立档案;结合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完成区域内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3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沿合巢芜、合铜黄高速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整治任务。

  x年:完成1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沿合宁、合叶、合淮阜、机场高速公路及合水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整治任务。

  2013年:完成15000户农村危改造任务;完成合六、合安、合马、合淮、合蚌、合店、合白公路及滨湖大道等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整治任务。

  2014年:完成20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市域境内环巢湖沿线、兆河、柘皋河、丰乐河、上派河、二十埠河、店埠河等主要河道岸边、主要旅游景区周边及省级公路沿线两侧一公里范围内村庄。

  2015年:完成市域境内全部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任务。

  各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是一项广大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的德政工程,是党和政府增进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当中,努力发挥整体效应和综合效益,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按照“市统筹、县(市)负责、乡(镇)组织、村操作、民为主”的原则,市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城乡建委等部门及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另文下发。

  市直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全市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市城乡建委负责做好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和村庄整治工作;市环保局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市国土局以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为抓手,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完成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统筹、整合、拨付和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村庄道路建设工作;市农委负责城乡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评及常态化管理工作;市房产局牵头组织农村危房的调查和鉴定工作,并做好农村房产登记发证工作;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沟渠、塘坝清淤扩容建设工作;市林园局牵头组织村庄绿化工作;市畜牧水产局牵头组织村庄畜禽圈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负总责,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规划先行,统筹推进。

  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农村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加快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明确乡(镇)、村的区位、规模,确定撤并及保留的村庄,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科学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生产要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整体特色风貌设计,促进村庄规划与产业、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等规划衔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特色性和实用性。

  农村所有建设必须在规划的前提下有序实施,坚决杜绝规划之外的违法建设。市及各县(市)规划、建设、城管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合肥市乡和村庄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合政〔〕59号)的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农房新建及整治的规划管理、建设监管、违法建设查处等工作。

  (四)加大投入,落实资金。

  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农村清洁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农民自筹、投工投劳进行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各级财政要对涉农政策和资金进行整合,扩大农户建房小额贷款规模,并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县(市)级财政每年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确定整治范围内村庄中的道路、排水和绿化等基础设施给予奖补。

  (五)强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建设过程中,各乡(镇)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前期阶段,要组织有资质的规划、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村庄规划和房屋改造、道路改建等基础设施的设计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施工招投标、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报建程序,确保村庄整治工程依法建设和质量安全。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和安全监管职责,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市级村庄整治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规划、建设、国土、环保、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抽查和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农村房屋建设改造原则上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要求、分户自建的办法组织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由村民理事会监管组织实施。

  各县(市)、乡(镇)要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努力建立农村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引导和协助各村结合村规民约的制订,建立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把阶段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巩固整治成果。

  (六)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各县(市)要对各乡(镇)工作进行考核,成效突出的,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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