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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时间:2021-01-15 21:52:0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1

  20xx年11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以来,府谷县食药系统迅速行动,广泛发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狠抓督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并初步取得“两到位两加强”的阶段性成效。

  (一)监管体系到位。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成立了由白局长任组长的府谷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杨局长任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由食用农产品监管股负责本次专项整治。二是密切部门合作。局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注重进一步加强与水利局、畜牧局等横向部门的配合,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做到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三是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在全县现有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推广队伍中,选择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通过培训、考核,担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了一支人数达10人监管队伍,主要由食用农产品监管股负责,股长马雄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宣传督查到位。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在组织收看省视频会议后,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职责,做到思想认识再统一,工作责任再落实,工作措施再强化。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门制定下发了《府谷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20xx年11月至20xx年2月用三个月时间,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坚持整顿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使养殖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100%,重点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100%;全面排查水产品养殖经营质量安全风险,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无缝对接制度,切实强化水产养殖、经营主体第一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食药部门:负责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要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辖区水产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边整治边建档的要求,摸清监管底数,查清风险关键点,对水产品经营户,应当查验产品标签或产地证明。强化水产品市场监督抽检,对农业部确定的13类重点品种要做到抽检全覆盖。对监督检查或抽检发现的非法添加和滥用禁限用药物行为,要严厉打击、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水务部门:负责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开展产地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一要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二要引导落实水产品养殖生产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生产者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和溯源制度,强化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渔民培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三要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畜牧:负责水产养殖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饲料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硝基呋喃等违禁物行为;贯彻执行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水产养殖饲料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严格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行为。三是注重舆论宣传。各监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果,并向公众宣传水产品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知识。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各监管部门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并实施水产品养殖环节监管和养殖日志制度、渔用药物和饲料生产经营监管和巡查制度、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机制,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水产品专经营户15户,水产品兼营户220户,建立了经营者档案,发放水产品宣传资料2500多册,公告5次,下发通知35份,共下发15份整改通知,约谈经营户2家,处罚2家,罚款人民币4000元,监督抽检2个品种,未发现非法添加和禁限药物行为。

  存在的问题:经营者台账索证索票不完善,经营户的法制观念和诚实守信意识不高,检测技术装备不足。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2

  20xx年区水产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广大养殖生产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经部、省、市抽检和自检460批次,合格率达100%。现将一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全覆盖。

  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为依据,制订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

  成立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中心主任陈小桥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纪检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科、渔政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新洲区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明确规定水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区渔政站和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在此基础上,中心与各街镇场、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渔业科技核心示范户签订了150份《水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使水产品成为新洲市场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为 “平安新洲、和谐新洲”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宣传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深入民心

  为了加强从“鱼池到餐桌”的全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中心积极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共印制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渔业法》、《湖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1万份。同时,区渔政站多次通过电视台、水产品安全执法检查等活动宣传水产品安全法律知识,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利用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机遇宣传和普及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全年共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科技培训的人

  数达1.5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头治理,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针对我区水产品安全现状和特点,以全区24.5万亩养殖水面为依托,以5个国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及1X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38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8家市“菜蓝子工程”精养鱼池新(改)建单位为重点,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以邾城、阳逻、仓埠、双柳、渡湖5大水产板块基地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

  在对水产投入品监管过程中,水产服务中心以全区35个鱼药、鱼饲料经营大户为治理源头,对其经销的饲料、鱼药进行监测,加强违禁渔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并与其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规定不准销售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不准销售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不定期对全区所有经营渔药、渔饲料的门店及养殖大户进行抽查。区渔政管理站根据市区主管部门下达抽检400年批次的目标要求,对全区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大力推行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引导广大渔农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重点检查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及养殖生产过程中渔用兽药使用等情况。在4—6月鱼苗生产季节,依据农业部《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

  对全区1X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责令2家基地补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1家。在6月初接受了农业部和省、市水产部门对我区2个苗种生产基地抽检,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为使消费者吃到放心鱼,区渔政站在查处汪集、阳逻、武湖、双柳街等污染死鱼及农药毒死鱼的10余起案件中,现场监督养殖户对死鱼进行了掩埋,防止了有毒有害的鱼流入市场,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水产品安全事故。特别是7月1X日,由总工程师余幼如同志带领区渔政管理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检测是否有孔雀石碌、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鱼药残留,邀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区工商分局、区食安办、药监中心、市场中心等单位协助,依法对区内邾城、阳逻、仓埠等街的农贸市场和中百、中商大型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安全例行抽检,重点抽检了黄颡鱼、鲫鱼、花白鲢、草鱼、鳊鱼等7个品种,检测的样品达30批次,经检测产品合格率达100%,并通过新洲区电视台及时进行了报导,让广大市民放心食用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10月23日农业部对新洲区涨渡湖渔场、新洲区湖港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武汉焕彩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产出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鳊、黄颡鱼、鳜等无公害产品20个样品的违禁药物残留检测中,产品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全区实际开展460批次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禁用鱼药检出率为零,有效地保证了水产品无重大疫情、无使用禁用投入品和食用水产品中毒事件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度大。全区有2.1万渔民,生产经营分散,点多面广,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少数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推广滞后等原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投入不足,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质量安全工作隐患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少数渔民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较模糊,未能认真实施科学养殖、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技术;部分养殖户盲目追求高产,提高鱼苗投放量和饲量,使水环境恶化,引发疾病增多,用药量增大;有些养殖户没有掌握科学的防病治病、合理用药知识,难以对症用药,重复用药、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严重、水污染加剧,导致水产品品质下降。一些鱼药生产厂家不标明其化学名称、主要成份、禁忌和副作用,在产品名称上标新立异,出现了一药多名和一名多药,任意夸大药物适应性和疗效,误导养殖户,使其用错药或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现象发生。

  三是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薄弱。一是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今年才刚刚起步,只有区渔政站具备初级定性检验设施,全区水产品产地、农贸市场、超市及街镇均没有相关设备,每年检测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数量和批次有限,大量的养殖生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仍游离监管范围外。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不足,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三是检测水平相对滞后,技术力量、设备、设施的投入远不能满足我区水产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3

  我局自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县水产品质量明显得到提高,水产养殖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大大提升;我们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宗旨,以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作为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监管,健全制度,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县人民水产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顺利开展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年初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魏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周振元为副组长,水产、渔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政监察、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为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水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水产品消费安全,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养殖场、鱼药鱼饲料销售点,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标准》、《禁用渔药》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确保了水产品的安全。二是组织水务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养殖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水法宣传周,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广泛地宣传《水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共出动宣传

  车15车次,执法检查100余人次,张贴标语100余幅,通过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的养殖农户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水产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资料12000多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在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鱼药和鱼饲料的监管。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办函[2009]5号)和罗府办发[2009]8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县水产饲料加工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专营和可能兼营鱼药及鱼饲料的销售点和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鱼药、鱼饲料及库存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用鱼药和劣质饲料。二是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还不定期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对水产品销售的管

  理。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县各重点生产和销售水产品的场所的检查,确保了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向社会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电话:0838-3120120,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后期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教育,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鱼药、鱼饲料和水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罗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进一步搞好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全力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4

  根据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巩固20xx年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为加强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李贵荣局长为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活动进行周密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全面开展以规范鱼药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规模养殖户为重点单位,以集中力量从严打击为方法手段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重点渔业乡镇的“赶圩”天,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600多份。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及健康养殖培训班各1期,引导帮助广大养殖户掌握健康养殖技术,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投入品进出仓登记等制度。

  三、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水产药品市场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分别前往韭菜园市场、北市场、曹溪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生产环节整治检查

  1、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生产档案记录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严惩违法行为。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主要检查内容为规模养殖户在生产中是否建立生产、销售、用药记录:①是否规范使用药物;②饲料、药品是否专库存放,仓库是否整洁规范;③是否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记录是否完整;④饲料、药品仓库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制定相应制度。

  我局于20xx年3月21日前往新罗区永龙鱼苗养殖场进行鲤鱼苗抽检,于20xx年6月23日分别前往龙岩市龙鳗有限公司、龙岩市新

  罗区雁石镇黄庄养鳗场进行检查,于20xx年7月7日前往新罗区西陂镇紫阳朱绍南养殖场进行草鱼苗抽检,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抽检力度

  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加大了对重点苗种场、养殖场的抽检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抽检行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三)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在白沙、万安水库建立水质检测点,9月份起我局每三天一次对白沙、万安水库溶解氧、PH值、亚硝酸盐、硫化物等指标进行检测,白沙、万安镇政府每天一次对溶解氧、PH值进行现场检测,为水库网箱养殖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到渔区、渔民,全面提升渔民群众履行安全生产行为,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行为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2、继续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继续坚持每周组织1-2次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认真完成各项专项行动,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3、加大对网箱养殖户、养鳗场、苗种场的抽检力度,严惩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4、继续加强对万安、白沙水库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库水质状况。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5

  为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大诚信建设,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推广、各渔业生产单位,积极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水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渔业生产秩序,加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渔用产品安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水产品“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负责的“宣传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落实。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20xx年市水产品“宣传月”活动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按照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月”主题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安排:一是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推广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渔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养殖用药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二是组织部分渔业生产代表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签名活动。三是组织向部分渔业生产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

  加大“宣传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在各公共区域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共悬挂条幅两条,展示板一块,发放宣传单20xx余份。大力宣传渔业标准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双打”及农资打假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普及法律法规,传授有关常识,推介诚信产品,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坚持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加强渔政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产品上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渔船船用产品的质量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渔民用上满意放心的船用品。加大生产使用环节中渔用兽药、鱼饲料的末端管控,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渔药引发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

  “宣传月”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念在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理已经牢牢的扎稳了根。我们决心不仅“宣传月”要做好宣传,做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做到月月都是“宣传月”,让老百姓吃到放心的水产品,为老百姓把握好“舌尖”这一关!!

水产品质量工作总结6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市食安委《20xx年水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制订本地区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拉网式执法检查,安排和配合上级部门对当地水产品基地和市场进行产品抽检,加强整治宣传等措施,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注重实效,坚持一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导向作用,增强了水产品整治全程监管能力,全面提升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为使监管机制长效化,认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实现水产品整治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强化水产品监管职责

  为使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健康、有序开展、实现整治目标,我们制定了《安峰镇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同时,为组织协调好此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协调和监管各部门实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各

  水产品整治工作人员通力合作、强化措施、监管到位,重点加强了对各类养殖基地、苗种生产单位、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资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保证监管人员和各有关措施的落实到位,迅速形成合力开展整治工作局面,切实履行好水产品整治监管、督导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印制了几百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主要有《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数种法律法规,利用多种途径向广大生产经营消费者宣传。此外,我们还通过渔业执法的形式来宣传水产品安全的法律知识,通过查处渔业违规案件宣传如何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知识;通过为渔民提供技术服务的形式来宣传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今年,接受我们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人数有2千余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

  三、积极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检查

  一是对养殖基地开展了渔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水产品专项整治监管人员对各类养殖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基地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从已接受检查的几个养殖基地检查结果看,各类养殖受检单位都建立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销售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所有基地库存没有违禁药物,监管率和抽检合格率均达到了100%。二是对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积极配合上级业务检测部门对我镇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检测,确保我镇水产品流通市场质量安全。三是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渔业职能部门以此次水产品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健康养殖发展状况,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工作,开展了渔业科技入户,科技咨询等活动,积极推广高效、安全健康养殖方式,进一步巩固了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建设成果。四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扶持和引导工作,通过采用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渔资采购、统一品牌销售、统一产品安全承诺等措施,切实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总之,为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抓出实效,实现整治工作目标,我镇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化解出现的问题,从而为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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