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第二十条》观后感2篇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有什么体会呢?透过观影,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深刻的感悟。你想知道观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二十条》观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十条》观后感1
近来,我看了新上映的一部电影《第二十条》。电影看完后,我的内心迟迟无法平静。这部电影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朴素的话语和色调就展现了老百姓对法律的真正希望。这部张艺谋导演的作品,着实没有让人失望。
《第二十条》这个名字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当个人、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向不法人员进行制止,反抗而造成不法人员受伤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罪;当个人或他人正受到不法人员的暴力侵害时,因反抗而造成不法人员伤亡,同样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这部电影,讲述了三起类似性质的案件。第一个案件主角韩明的儿子在学校中发现校园霸凌。韩明儿子选择见义勇为,将被霸凌者救下,在施暴者挑起的互殴中,不慎打断了施暴者的鼻梁。第二个案件是在公交车上,一非法人员对女孩进行骚扰,公交车司机保护了女孩,但被不非法人员殴打,司机在反抗过程中不慎将非法人员打死。第三个案件是村霸把王永强当成狗栓在门口以污辱王永强,对王永强的妻子进行性侵犯,并用王永强的女儿强迫王永强不许报警。王永强为保护妻女对村霸进行反抗,村霸威胁王永强说自己要用刀砍死他,在村霸拿刀的过程中,王永强因极度恐惧先下了手,将村霸砍死。这三件事都与主角韩明密切相关。第一件事是关于自己的儿子,第二三件事是韩明做为检察院人员要处理的案件。
这三件事中韩明的儿子、公交车司机和王永强分别被指控为故意伤人罪,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罪。在面对自己儿子的疑问“我做错了吗”,“我明明见义勇为,为什么还要给别人道歉?”时;面对司机的女儿为让父亲申冤而让父亲上访求公道,父亲却在上访途中丧生于车祸,司机女儿的自责和泪水时;面对王永强的妻子因自己的丈夫被判死刑,从而感到对法律的绝望,抛下自己的女儿跳楼时。….韩明沉默了。他意识到:“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最终千言万语化为王永强审判会上的一句:“我认为王永强的行为不应是故意杀人罪,而应是正当防卫,无罪!”
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满足每个公民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对于王永强的女儿,五岁的娟娟来说,自己的爸爸是个好人,他为了保护自己和妈妈去和坏人斗争。但如果王永强被判死刑,那在娟娟长大以后,人们该如何告诉娟娟:“你爸爸不是好人,他杀了人,触犯了法律”呢?王永强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人、他真的错了吗?他所做的是他当时为了妻女和自己一定会做出的正义的事。而作为一个见义勇为的正义旁观者韩明的儿子和公交车司机错了吗?他们所做的是一个正义者为保护弱者一定会做的事。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韩明在会上的怒吼,唤醒了沉睡的第二十条。没错,正当防卫者无罪!
放眼当今社会,我不由得感慨万千。曾看过一个视频,一个人被一群人围殴,旁边看热闹的人倒是不少,但真正出面帮助那个被围殴者的,只有一个学生。那位学生虽寡不敌众,挨了几下打,但他救下了那个被围殴者,但获救那人却骂学生“多管闲事”……这样的`事屡见不鲜。而像电影里那样关于见义勇为者却被判刑的人也有很多,但可惜没有那么多主持公道的“韩明”。都说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冷漠,但谁想过,冷漠的人群中会有一双双想伸又不敢伸出的温暖的手?那双手不敢伸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还好《第二十条》这部影片独辟蹊径,它告诉所有善良的人,想做好事就勇敢去做吧!第二十条会保护着你!
“所有正确的事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身为一个学生,这句话也让我有了新的体会。记得小学时,朋友违反了班规,被我发现后,她不让我告诉老师。而我为了不失去这个朋友而包庇了她。后来我也时常忐忑,不知这样是否是害了她。而现在,即使会失去那个朋友,我也会勇敢地说:“不”,遇到其他的事时我也会这样。只要一件事是对的,那就不计成本,勇敢去做吧!自己以后回想起来,可以问心无愧就好!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和公理去奋斗,细细想来,是一件多么伟大而有意义的事啊!
总而言之,《第二十条》是一部非常精彩的电影。在一个个朴素而又真实的镜头中,或许我们真的可以找到自己的身影。而在一个个让自己产生共鸣的事件中,我们会发现平凡中的一切在各种情景下会多么神奇地迸发出抑或伟大、抑或罪恶的火花。两者总是如影随形,在我们身边跟随,而第二十条告诉那些伟大的,善良的人不要怕,正当防卫者,见义勇为者,请勇敢地传播正义吧!你们永远无罪!
《第二十条》观后感2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这是电影《第二十条》里的一句台词,至少出现了两次。
这部电影结局其实挺圆满,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但是看完后依然感觉内心沉重。可能是本身从事法律行业的缘故,对于电影背后反映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了解得更多,思考得更多,感触也更多一点吧。就从“正义的代价”这个角度,简单谈谈感触。
电影讲述的故事中,村民王永强被村霸暴力逼债,村霸经常殴打侮辱王永强,并且多次强暴王永强妻子郝秀萍,王永强在一次反抗过程中杀死了村霸。
村霸被杀的过程需要特别说明一下,这关乎本案的定性。彼时,村霸对郝秀萍的强暴行为刚刚结束,王永强愤而与村霸打了起来,然后村霸打算前往车中取刀,在其尚未取到刀时,被王永强用剪刀捅了二十多下,村霸最终不治身亡。
这个案件的结果,王永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但是,这个“正当防卫”的实现,可谓一波三折、代价沉重。
一开始,“村霸去车中取刀”只停留在王永强的口供中,没有其他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村霸是去车中拿刀去了,警察在车里也没有发现刀具。因此,无论是公安局还是检察院,一开始都将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此时,别说是正当防卫,王永强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
后来,深感绝望的郝秀萍(王永强妻子)跳了楼,这个“节外生枝”使得案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于是,检察院和公安局更加积极地办理此案,终于有目击证人愿意指证是村霸家人故意丢掉车中的刀具,经过公安局调用大批警力在小河里地毯式搜索,发现了那把被村霸家人丢掉的刀具。
(此时,想认定王永强是正当防卫依然很难,因为过往类似案例都判决的是有罪!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更何况同案同判也是司法正义的内在要求。)
最后,在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从朴素的正义出发,发表了一番打动人心的慷慨陈词,征服了在场的听证人员以及最高检指导组,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王永强被无罪释放。
正义终于得以实现,我们来看看正义的代价。试问:
其一,如果郝秀萍没有跳楼,此案没有产生社会影响,公安局和检察院是否还会如此积极搜集对“加害者”有利的证据呢?
其二,如果没有目击证人,或者目击证人不愿作证是村霸家人故意丢掉了车中的刀具,导致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证据缺失,那本案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吗?
其三,如果不是遇到了电影中冒着职业风险打破常规、仗义执言的主办检察官,“不起诉决定”是否还能顺利作出?
以上三个问题,恐怕很难直接作出肯定的回答。可以发现,电影中这个案件的“圆满结局”,其实具有很大的偶然性。
电影中的案件最终实现了正义,其代价也是非常大的——郝秀萍几乎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虽然郝秀萍没有死,但从高处跳楼死亡的可能性很大);指证村霸的目击证人也只是个普通建筑工,他是要冒着被村霸家人打击报复的风险去做证的;那个主办检察官,也只是刚从县级检察院挂职到市检察院的普通公务员,他是在跟领导意见相悖、与司法惯例相悖的前提下,冒着职业发展受阻的风险去坚持认定正当防卫的。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这句话如果从电影中的主办检察官或者目击证人口中说出,就一点也不违和,因为他们确实冒着风险做了正确的事情。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愿意冒着对自己不利的风险,去做对别人有利的正确事情呢?
对于郝秀萍,她付出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跳楼也不能称之为“正确的事情”。她从高楼跳下,即使没死也是重伤,幸得最后丈夫无罪释放了,使得她这一跳尚有价值。可是,后续她治疗重伤产生的高额医药费,又将给这个贫穷的家庭增添一笔重大负担。
联想到最近看的马伯庸所著《显微镜下的大明》(系马伯庸根据真实史料撰写,主要讲述了明朝中后期几起司法案件的全过程),丝绢案中的主人公帅嘉谟发现本该由六县共担的人丁丝绢税,却被歙县一县缴纳,于是主动向官府申诉,最终帮助歙县百姓减免了多余承担的赋税,他是歙县百姓的英雄,而他的最终结果却是“杖一百,流三千里,遣边戍军”。在帅嘉谟之前,也有二人曾经为歙县百姓多承担了赋税而鸣不平,此二人申诉未成,却“莫名身死”。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有时候,实现正义的代价是沉重的;也有时候,即使付出了代价,正义也不一定会实现。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我认为这是一句英雄的宣言!古往今来,不乏这样的仁人志士。但是,法律不能让实现正义成为高成本、高代价的事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化冰解冻,也需要持续暖风。在如今的环境下拍摄社会现实题材的电影是非常不容易的,《第二十条》能有如此的完成度,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这部电影正在持续热卖,也引发了大众对于刑法“第二十条”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是一个好现象,将有助于形成新的社会共识,甚至有助于推动“第二十条”今后更加正确、更加普遍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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