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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

时间:2022-01-31 08:38:45 合同 我要投稿

保证合同范本(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证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保证合同范本(15篇)

保证合同范本1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权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 的委托借款担保合同,乙方同意为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币 的担保业务,丙方自愿以有权处分的财产(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上述抵押物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连带责任,为此,三方特签订本保证合同。

  一、甲、丙方严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时,保证及时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物作价人民币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本项反担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币 及借款利息和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允许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对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偿,丙方必须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主动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对甲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乙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六、本保证合同是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均不能解除或减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证金额,本保证合同不会因为甲方与乙方同意对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因甲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现时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担保,包括存单、汇票、留置权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响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九、如果甲方无能力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的法律义务或入股其它企业,并不解除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十、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仍受本保证合同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及其继承人不得转让其保证义务和抵(质)押物品。

  十一、如果本保证合同及上述的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款项在任何运用法律之下被宣布非法、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影响丙方的连带责任,丙方确认决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免除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十二、本保证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属无条件不可撤消的保证合同,丙方与任何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保证合同的效力。

  十三、本保证合同自甲方偿付完毕全部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包括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后即告失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为《借款合同》主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如有异议可作单列补充说明后,签约三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七、本合同附抵(质)押物清单 份(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丙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内成立,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

  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保证合同范本3

  买受方(全称):_________

  出卖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XX),买受方与出卖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购买出卖方_________家具合同附件。

  一、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出卖方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XX)国家标准的要求,保障本合同所指家具中污染物释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达标情况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北京)中科国环环境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分中心对本合同所指家具板材内的污染物释放量进行检测(在购买前进行, 具体日期由签约双方约定)。

  2.检测证书:由本合同第2款所确定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签约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3.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验收证书,不达标的,出卖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退换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造成损害的出卖方应当赔偿损失。

  4.检测费用:如本合同家具污染含量不达标,检测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6.本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

  项目

  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

  mg /l

  ≤1.5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XX)

  产品名称

  试验方法

  限量值

  使用范围

  限量标志b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

  穿孔萃取法

  ≤9 mg/100g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30 mg/100g

  必须饰面处理后

  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干燥器法

  ≤1.5 mg / l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5.0 mg / l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

  气候箱法a

  ≤0.12 mg/m3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干燥器法

  ≤1.5 mg / l

  a: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买受方(公章):_______出卖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范本4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合同范本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保证合同范本6

  编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贷款人:×银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货单位)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

  (二)借、还款凭证;

  (三)《个人消费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质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四)抵(质)押财产清单。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借款人:贷款人:

  (私章)(签名)

  年月日签订

保证合同范本7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_________》装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要求,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20xx)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2.建材保证:甲方保证本工程涉及自购建材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要求,乙方对因甲方自购建材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超标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4.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5.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6.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7.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乙方检测监督为:_________,电话: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9.验收证书:由合同第5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0.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装修合同;□扣装修款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11.检测费用支付:应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垫付,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由甲方承担;不达标则_________;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13.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测定项目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1.0

  外射指数(Iy)≤1.0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测定项目限量

  A类B类

  内照射指数≤1.0≤1.3

  外射指数(Iy)≤1.3≤1.9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y)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200≤400

  游离甲醛(mg/m3)≤0.08≤0.12

  苯(mg/m3)≤0.09≤0.09

  氨(mg/m3)≤0.20≤0.5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50≤0.60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证合同范本8

  委托方(全称):_________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委托方与治理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证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_________。

  3、委托方提供室内空气初检的正式报告,治理方据此提出治理方案、治理产品并负责施工。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_________

  6、达标要求:保障本治理工程完工后,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后附的条款说明第2款)。

  7、委托方保证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的物件与初检时的名称、数量相同。

  8、治理效果检测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定为在治理完工之后_________天,以保证治理工程的长期效果。

  9、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0、验收监督:双方检测监督人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_________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13、验收证书:由合同第9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4、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治理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不需支付治理费用;□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治理合同;□其它:_________。若治理后造成二次污染的,由治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_________。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3.1.3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百八十七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 治理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合同范本说明:

  1、本合同系陕西省室内环境检测联盟之成员单位: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主拟。

  2、有关检测专家和法律专家根据有关国家法规和以往纠纷处理的经验拟定本合同。

  3、本合同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使用。

  4、本合同文本为推荐性文本,不具强制性,具体事项和条款签约双方应认真协商确定。

  5、本合同将根据消费者和服务方、商家的反馈意见和有关新法规的出台不断更新。

  验收检测须知

  1、应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获得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进行检测。

  2、应当提前与检测机构预约检测时间。

  3、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检测地的平面图。

  4、复检时的室内空间物件的名称、数量应与初检时的相同。

  5、检测采样须在封闭门窗一小时后进行。(复检的封闭时间应与初检一致)

  6、验收费用参考价格:1200元(五项全套检测,两房两厅,4个采样点,每点基本最少测四项,西安市区内,以验收机构报价为准。)

保证合同范本9

  汽车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本人名下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所购车辆车款的,还款方式为分期偿汽车按揭贷款还本息的贷款。汽车按揭贷款一般期限不超过5年。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 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 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范本10

  担保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债权人(乙方):

  鉴于: (下称债务人)向乙方申请人民币借款 万元整,期限 ,即从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为此借贷关系,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了编号为 号《借款协议》(下称主合同)。为了确保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愿意以保证的方式,对债务人履行其全部义务向乙方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声明已经知晓上述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尤其是债务人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甲方向乙方保证:

  1、债务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若债务人逾期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书面、口头等方式)后七日内代债务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 甲方信用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乙方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2、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担保的债务保证期限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偿还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第四条 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前款所称的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股权、存款、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机器设备等财产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乙方提供反映个人财产等方面状况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配合乙方对其进行的检查、了解和监督;若个人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报乙方知晓;经乙方书面同意,可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股权、存款、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机器设备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一项,应按其担保金额(即本合同第二条所指的乙方有权向其追偿的金额)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时,应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予以赔偿。

  2、若甲方发生下述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单独决定,要求甲方按主合同约定的乙方提供担保金额的百分之十的现金提存于公证处。

  (1)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的;

  (2)拒绝或者阻碍乙方对其进行检查、了解和监督的;

  (3)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

  (4)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他担保的;

  (5)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行为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6)发生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涉嫌刑事犯罪等情况,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由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范本11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200 ]第[ ]号《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协议》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0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提款条件等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转账支出,不得提现。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在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具体利率,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二、计息方法: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借款人须按照每一笔借款的付息日当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也可以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罚息。

  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二、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四、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扣收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保证

  一、担保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据本合同发放借款中以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后 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五、保证人保证不因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的改变或主管部门的任何指令等任何原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六、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即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关系被确认为无效的,保证人仍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与借款人串通欺骗贷款人发放贷款。由于保证人与借款人串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证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内容明显加重借款人债务的,借款人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借款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五条:借款人、保证人的承诺和义务

  一、借款人、保证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二、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1、与借款人、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2、未审结的诉讼、仲裁事件;

  3、借款人、保证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在本合同项下及其与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辖下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人、保证人不能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5、借款人、保证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借款人、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7、借款人、保证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8、借款人、保证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9、借款人、保证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10、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11、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借款人、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1、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2、保证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保证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五、借款人、保证人的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3、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贷款人披露。

  4、借款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如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贷款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

  六、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七、借款人、保证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借款人、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八、借款人、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十一、本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和保证人对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及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3、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4、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二、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可从借款人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4、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5、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借款申请书;

  2、

  3、

  4、

  5、

  6、

  7、

  8、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若借款人、保证人不履行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 份,其余 份送 备案。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点:

保证合同范本12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金 额


日 期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合同范本13

  甲方(出借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元);作为自然人之间借贷,最终金额以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借款金额为准。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用于。

  三、出借资金来源

  甲方承诺全部出借资金均系自有合法资金。

  四、借款期限及借款交付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算,交付之日为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汇出款项之日。

  五、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百分之(%)。

  六、利息支付

  借款期限内,利息按月支付,即乙方应自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每届满一个月向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支付一次利息。

  七、保证担保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丙方自愿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

  2、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丙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就延长借款期限达成一致,丙方的保证期间自动顺延至延长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丙方无需为此另行出具书面同意文件。

  3、丙方承诺,如乙方以自己的财产就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抵/质押担保的,甲方有权先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不可撤销地放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先诉抗辩权;甲方放弃或变更该抵/质押权的,丙方仍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还清本金或者未付清利息的,乙方应就未偿还的本金及未付清利息的总额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

  2、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债务或者主张其他权利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自愿选择第()种方式解决:

  1、交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甲方可按本合同填写的地址、电话向乙方、丙方邮寄通知、公告及其它书面资料,如存在拒收、查无此人或非乙方、丙方签收等情形,属于乙方、丙方的责任,视为已送达。如任一方地址、电话发生变化,则该方应在地址、电话发生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告知其他方。

  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按印且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按印):乙方(签字/按印):

  丙方(签字/按印):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址:

保证合同范本14

  保证人(甲方):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行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变故,甲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________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或个人经济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或经济收入证明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范本15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监管人: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具体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出借人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额度。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天)利率℅,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借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为,且出借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季或年)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整贷零还或整还,零贷整还或零还,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出借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借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出借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出借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出借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第十条监管方式: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委托监管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借款展期还款协议。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第十二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出借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条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借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对挤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六条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出借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额度指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份,出借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管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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