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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买卖合同

时间:2024-12-24 20:55:25 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买卖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买卖合同

公司买卖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____________煤。

  1.2数量:____________万吨

  第二条交货方式

  2.1到站交货

  2.2发站:____________

  2.3到站:____________

  2.4收货人: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___%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3___%

  收到基挥发份≥___%

  收到基全硫,≤___%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元/吨。

  5.3.2.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___%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___%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___。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食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买卖合同3

  出卖人:

  买受人:

  依照《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门面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以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甲方所售房屋应保证为本人合法财产且手续齐全、证件真实,并有责任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妥一切过户手续,其中过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三、甲方收齐乙方所付购房款同时,应将与此协议有关房屋一切有效证件原件交付乙方。

  四、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时即支付玖拾伍万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条,第一次房款支付后房屋租金归乙方所有,剩余房款待过户手续办完后一次性付清,过户手续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月内办完。

  五、甲方现将门面租赁其他方,甲方与其他方租赁合同作为此合同附件,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同时转交给乙方,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办理过户。乙方款项付清后乙方即行使业主权利。

  六、甲方交于乙方为房产开发公司购买的现有房屋标准。不得故意损坏房屋内任何事物。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到公司物业公平备案。

  九、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公司买卖合同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价格变动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在同等条件下,需方应恪守老客户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得随意擅自与第三方供应商合作.第

  十一条:违约责任:(一)供方违约责任:(1)供方在交售产品时,未按原来样品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交付产品质量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并退货。(2)供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发货或交货,每天按合同价款________支付赔偿金.(二)需方违约责任:(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必须支付违约金______元.(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天按合同价款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3)需方收货后未执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该批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以后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什么问题,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不可抗力:凡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长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关于本次交易和签订本合同的事实,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而获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秘密等技术信息,供需双方应严格保密,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形式的事先同意,不得将这此信息披露或者泄露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此之前与本合同文本意思表示相冲突或有可能引起本合同歧义的任何约定无效.,有未尽事宜,可进一步签订补充合同.(3)本合同签订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5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棉花品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品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棉花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鉴(公)证意见:出卖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受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公司买卖合同6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一、设备的规格及价格: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所需产品__________天前向乙方订货,并交纳所需费用%乍为保证金。

  2、甲方在未付清设备款之前,本合同机器设备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

  3、甲方应向持有乙方加盖公章的收款委托书的乙方工作人员付款。

  三、交货及验收

  1、乙方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2、交货地点:乙方工厂。

  3、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甲方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另签订验收报告书并加盖公早。

  4、验收标准:执行乙方标准机型岀厂检验标准。如甲方对标准机型进行改变或加装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预定验收标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运输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一切风险。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支付。

  2、甲方收到第一条所列设备后,如发现与设备不符,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期间如

  对甲方的正常作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乙方应相应做岀赔偿。

  五、售后服务: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合格之日起,该设备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保修期

  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最迟在三天内派人赶到甲方现场。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乙方维修人员的差旅费。若属甲方认为操作不当等

  原因造成的故障,则不属于保修范围。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调试、验收或拒收设备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10%作为违约

  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二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2、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偿付甲方货款总值的10%乍为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的5%乍为滞纳金,累积滞纳

  金不超过逾期缴获部分货款总额的20%。

  七、争议处理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或法院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岀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7

  【裁判摘要】

  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二、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冯玉梅。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因与被告冯玉梅发生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一份,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商铺。被告付清了购房款,原告也已将该商铺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 18日,在时代广场租房的江苏嘉和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遭到哄抢后倒闭,各小业主经营的商铺也随之关门停业。当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开业。由于经营成本过高,各小业主不服从物业管理,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购物中心也于20xx年1月停业。时代广场的两度停业,引起大部分业主不满,纷纷要求退掉购买的商铺,还与原嘉和公司的债权人一起到处集体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出面协调,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其间,原告的股权经历二次调整。新的股东认为,前两次停业,是经营者选择的经营方向与方式不对造成的,因此决定将原经营衣帽箱包等项目,改变为经营高档消闲娱乐等综合性项目;将原来的市场铺位式经营,改变为统一经营。为此,原告开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对时代广场重新布局。目前时代广场中150余家商铺,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户邵姓业主,时代广场开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业主经营的精品商铺区不复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复。由于这两家业主不退商铺,时代广场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构成情势变更。请求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被告将所购商铺返还给原告,以便原告能够完成对时代广场的重新调整。原告除向被告退还购房款外,愿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原告提交以下证据:

  1.商铺买卖合同,用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商铺买卖关系;

  2.物业交接记录,用以证明原告已将商铺交付给被告;

  3.新街口公安派出所告示,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前两次开业后秩序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4.新宇公司会议纪要,用以证明原告始终在努力处理各位业主反映的问题;

  5.情况说明及统计,用以证明大部分业主因不满时代广场的混乱经营状况,提出退商铺的要求;

  6.玄武区会议纪要,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当地政府重视,政府部门参与协调;

  7.关于商铺商业氛围的改善意见和建议,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内商铺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以及进行重新调整的必要性;

  8.南京市外经委通知,用以证明原告的股东已作过调整;

  9.原告致被告的函件,用以证明原告向被告提出过解除合同的请求及理由;

  10.时代广场现状照片,用以证明时代广场已全面停业,原分割各商铺的幕墙均已拆除,正在对全面布局重新调整;

  11.物品清单及公证书,用以证明原告将被告商铺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后,拆除了该商铺的玻璃幕墙。

  被告辩称: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应当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交清全部购商铺款,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商铺。原告的股东变更,不应影响被告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代广场经营不善,也不能成为原告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原告请求解除商铺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该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被告未提交证据。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新街口地区是南京市最繁华、最集中的商业区域。位于新街口东北角中山路18号以南的时代广场,是原告新宇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用房。该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总面积6万余平方米。地上第一、二、三层约6000平方米的部分区域,被分割成商铺对外销售给150余家业主,其他建筑面积归新宇公司自有。1998年10月 19日,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约定:新宇公司向冯玉梅出。售时代广场第二层编号为2B050的商铺,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 16 363.73元,总价款368 184元,10月22日前交付,交付后三个月内双方共同办理商铺权属过户手续。1998年10月26日,上述合同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登记。合同签订后,冯玉梅按约支付了全部价款。1998年11月3日,新宇公司将2B050号商铺交付冯玉梅使用,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8年,原告新宇公司将时代广场内的自有建筑面积租赁给嘉和公司经营。 1999年6月,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同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原址开业。20xx年1月,购物中心也停业。这两次停业,使购买商铺的小业主无法在时代广场内正常经营,部分小业主以及嘉和公司的债权人集体上访,要求退房及偿还债务。在此期间,新宇公司也两次变更出资股东。新宇公司的新股东为盘活资产、重新开业,拟对时代广场的全部经营面积进行调整,重新规划布局,为此陆续与大部分小业主解除了商铺买卖合同,并开始在时代广场内施工。20xx年3月17日,新宇公司致函被告冯玉梅,通知其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3月27日,新宇公司拆除了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6月30日,新宇公司再次向冯玉梅致函,冯玉梅不同意解除合同。由于冯玉梅与另一户购买商铺的邵姓业主坚持不退商铺,新宇公司不能继续施工,6万平方米建筑闲置,同时冯、邵两家业主也不能在他们约70平方米的商铺内经营。新宇公司为此提起诉讼。

  根据原告新宇公司的申请,法院委托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确认,该商铺在20xx年3月3日的价值为531 700元。

  审理中,法院主持了调解。原告新宇公司认为,为使时代广场真正发挥效益,经营方向和方式必须改变,不可能保留商铺式经营。如果被告冯玉梅与案外人邵家再在时代广场内经营商铺,将影响时代广场内新格局下的整体经营。为此,新宇公司不仅愿意给冯玉梅退还全

  额购商铺款,还愿意以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违约金的名义,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用于补偿冯玉梅的经济损失。冯玉梅认为,时代广场走到今天这一步,责任全在新宇公司,与己无关;新宇公司愿意给付的款项,不够弥补自己的损失;新宇公司如果真愿意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应当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价格给予赔偿。新宇公司认为,全南京市任何一处房产均无30万元一平方米的价格,冯玉梅提出难以令新宇公司接受的赔偿价格,表明其根本不想解决纠纷;这个纠纷不解决,时代广场固然不能竣工,冯玉梅也别想经营。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调解未果。

  本案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商铺买卖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还是应当解除如果解除,应当在什么条件下解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冯玉梅履行了给付价款的义务,新宇公司也将商铺交付给冯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经营不善,致使时代广场两次停业,该广场内的整体经营秩序一直不能建立,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想达到的营利目的无法实现,这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预料也不希望出现的结局。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新宇公司在回收了大部分业主的商铺后,拟对时代广场重新进行规划布局,争取再次开业。被告冯玉梅坚持新宇公司必须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高价回收其商铺,否则就要求继续履行商铺买卖合同。虽经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以至新宇公司的6万平方米建筑和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均处于闲置状态。考虑到冯玉梅所购商铺,只是新宇公司在时代广场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间商铺中的一间。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能等同于独立商铺。为有利于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权利必须符合其他商铺业主的整体意志。现在时代广场的大部分业主已经退回商铺,支持新宇公司对时代广场重新规划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时代广场内不再具有商铺经营的氛围条件。冯玉梅以其在时代广场中只占很小比例的商铺,要求新宇公司继续履行本案合同,不仅违背大多数商铺业主的.意愿,影响时代广场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且由于时代广场内失去了精品商铺的经营条件,再难以通过经营商铺营利,继续履行实非其本意。考虑到时代广场位于闹市区,现在仅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互不信任而被闲置,这种状况不仅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损,且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衡平双方当事人目前利益受损状况和今后长远利益出发,依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尽管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商铺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尽管冯玉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本案的商铺买卖合同也应当解除。

  鉴于被告冯玉梅在履行商铺买卖合同中没有任何过错,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其因商铺买卖合同而获得的利益必须得到合理充分的补偿,补偿标准是

  保证冯玉梅能在与时代广场同类的地区购得面积相同的类似商铺。原告新宇公司同意在商铺买卖合同解除后,除返还冯玉梅原付的购房价款、赔偿该商铺的增值款外,还给冯玉梅补款48万元,这一数额足以使冯玉梅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应予确认。

  据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0日判决:

  一、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冯玉梅给原告新宇公司返还时代广场内编号2B050的商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

  三、原告新宇公司返还被告冯玉梅的商铺价款368 184元,赔偿冯玉梅商铺的增值额163

  516元,合计531 7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原告新宇公司赔偿被告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4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7867元、评估费 2650元,由原告新宇公司负担。

  一审宣判后,冯玉梅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一、一审已经认定双方之间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却在既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也不存在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仅凭被上诉人提出的履行合同会对其重新规划布局造成影响为由,就判决解除合法有效的合同,于法无据。二、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况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或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本案不存在这种情况。首先,时代广场整体长期歇业、巨额资金闲置,是被上诉人经营、管理不善,经营策略错误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其次,在开发、销售和出租商铺时,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资产闲置的风险,被上诉人应当预见,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指的情势。如果将这种商业风险归类于变更的情势,那么购房后房价下跌,上诉人也就可以以房价下跌、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被上诉人退房,那么契约的稳定性及合同的诚实信用则无从谈起。再次,即使继续履行合同会给被上诉人带来不利,这也是经济交往中的正常损失,是被上诉人在订约时应当预见的、且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继续履行合同,不会出现显失公平的后果。因此,本案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三、因被上诉人经营不善造成的后果,与上诉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为了维护被上诉人的利益,使其避免损失,也应当由被上诉人与上诉人自愿协商,通过公平买卖的办法来解决,不能借助国家强制力来实现。一审为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利益、公司利益,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解除合同,是错误的。四、商铺是上诉人的私有财产,不经上诉人许可,被上诉人无权对上诉人的私有财产进行估价。一审根据被上诉人的申请,委托估价师事务所对上诉人的商铺进行估价,估价的结果令上诉人无法接受。被上诉人的48万元,不能补偿上诉人因此蒙受的损失。况且上诉人并未对一审法院提出退还房款、赔偿增值款、追究违约责任等请求,一审法院在没有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违背了法律规定。综上,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实际履行合同,为上诉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答辩称:一审依照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作出解除双方合同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案讼争房屋已被拆除,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一审并未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也未维护被上诉人的商业风险和公司利益。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足以保证上诉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二审应当维持原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属实。另查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已取得本市中山路1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正在对时代广场进行整体布局调整的施工。

  二审审理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表示,可以在本市同类地区为上诉人冯玉梅购买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冯玉梅要求,新宇公司应当在原地点给其安置同等面积的门面房,并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在本市同类地区给其补偿80平方米的门面房。因双方各执己见,致调解不成。后新宇公司表示,愿意在一审基础上再给冯玉梅补偿各种经济损失20万元。

  二审应解决的争议焦点是:1.一审判决解除合同是否正确2.在权利人没有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一审在解除合同的判决中一并判决义务人给权利人赔偿,是否符合程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上诉人冯玉梅与被上诉人新宇公司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新宇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又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将2B050商

  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拆除,亦属不当。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这条规定看,当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此条规定了不适用继续履行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履行费用过高”,可以根据履约成本是否超过各方所获利益来进行判断。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时,应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用赔偿损失来代替继续履行。在本案中,如果让新宇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则新宇公司必须以其6万余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来为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提供服务,支付的履行费用过高;而在6万余平方米已失去经商环境和氛围的建筑中经营 22.50平方米的商铺,事实上也达不到冯玉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目的。一审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冯玉梅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考虑到上诉人冯玉梅在商铺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一审在判决解除商铺买卖合同后,一并判决被上诉人新宇公司向冯玉梅返还商铺价款、赔偿商铺增值款,并向冯玉梅给付违约金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这虽然不是应冯玉梅请求作出的判决,但此举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也使当事人避免了讼累,并无不当。在二审中,新宇公司表示其愿给冯玉梅增加20万元赔偿款,应当允许。

  据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xx年9月6日判决:

  一、维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二、变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第四项为: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赔偿上诉人冯玉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6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审案件诉讼费7867元,由被上诉人新宇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买卖合同8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

  4.2.2 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 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 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 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 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 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 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 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 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 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9

  法定代表人张庆辉。

  委托代理人吴健生、林孝强,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紫荆花制漆(汕头)有限公司。住所地汕头市叠金工业区三片区。

  法定代表人叶凤娟。

  委托代理人余超生,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潮州市联华电子有限公司不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XX)金岐民初字第44—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上诉称,XX年1月1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工业漆销售协议》,协议书是被上诉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在协议书中有一格式条款:“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按上诉人的理解。上诉人认为,依以上条款的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才能提交给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被上诉人如果要选择“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应先与上诉人协商,协商不成,才能起诉。否则,本案只能按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鉴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发生合同纠纷后,没有与上诉人协商解决。因此,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及合同履行地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XX)金岐民初字第44—1号民事裁定,指令该院将案件移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答辩称,被上诉人与上诉人XX年1月1日签订的《工业漆销售协议》第十条明确约定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给供方(即被上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因此,双方当事人已协议选择了原审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条款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被上诉人依据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审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被上诉人在起诉前,已与上诉人多次协商,协商不成才向人民法院起诉。况且,双方协商也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提条件,即使双方没有协商,被上诉人也有权起诉。上诉人提出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才能向金平区法院起诉,否则,就只能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综上所述,上诉人纯粹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所提理由根本不能成立,目的无非是拖延时间。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以维护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是因买卖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的《工业漆销售协议》明确约定“争议的解决: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依照法律规定,应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协议选择了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款的内容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被上诉人的住所地在原审法院辖区内,其作为原审原告,依据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向原审法院起诉,原审法院裁定对本案有管辖权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诉审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潮州市联华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买卖合同10

  转让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房产为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商定标的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_____________元整。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支付全部款项。

  四、标的房产的`交付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价款之后将标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

  五、保证

  1、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的股东(即__________)对甲方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无论是否将其所持有的甲方股份继续持有或出让,均不影响其应当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权益房产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旧改等事宜所赔偿的补偿金全部由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或__________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及__________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约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之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

  八、其他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正本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合同各方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签署。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11

  卖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立本合同。

  第一条:质量标准与数量1、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2、种龟标准:健康无病,无残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3、种龟存活率: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培养标准下,____月内死亡率不得高于。

  第二条:数量与货款种龟品种:____月龄:数量:单价:对总金额

  第三条:结算方式乙方预付定金元余款提货时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地点:2、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交货方式:乙方自提,运费亦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五条:验收验收在交货前进行,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第六条:技术服务1、应乙方要求,甲方给予提供技术培训、并负责引种后的技术指导;2、应甲乙双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购买养龟专用饲料,乙方不得私自购买喂食其他饲料等;3、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购买养龟用具、药品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供需方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12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质量标准:乙方所购甲方产品属于:定制产品。定制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封样的产品质量指标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货地。

  三、收货与验货:乙方指定的.收货人1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收货人2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指定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验货并签发《收货单》给甲方,作为双方甲方交货和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乙方在收货后日内自行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逾期无书面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质量异议期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对货物进行封存,甲乙双方派员按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质检,按质检提供报告结论解决。如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四、付款时间、方式:乙方应在收货后天内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用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约定的交货期限和质量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未交付货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未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甲、乙方如发生争议纠纷,均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以及相关凭证上的签名和代表人,均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传真件与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13

  购货单位: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的罚金。

  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_%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的罚金。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份。

  订立二手工程机械买卖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买卖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双方买卖的工业品以下简称产品。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品牌/产地、数量、价格。

  1、详细内容见附件《采购清单》。

  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如果本合同附件中的总价与此条不相等,合同视为无效。

  第二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1、按本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产品上是/否需要有甲方商标及联系方式,是/否允许有乙方商标及联系方式。

  3、未完成交货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乙方生产上配合、协助。变更中双来往的电子邮件、书面信函等有关本合同第一条产品相关的任何技术、质量内容都可为本合同的附件。

  4、变更后如果产生价格变动,双方另签合同。

  第三条交货日期、数量

  交货日期、数量依照本条第项协定交货。

  1、一次交完,交货日期为____________。

  2、分首次与量产交货,首次交货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交货数量为____________量产一次交完,交货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多次分批交货,交货时间与数量见附件。

  4、在未完成交货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交货时间或交货数量,甲方需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与乙方沟通,在不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变更交货期或交货数量。变更中双来往的电子邮件、书面信函等为本合同的附件。

  5、乙方须定期、定量交货,甲方不接受提前交货、超量交货,更不接受迟交、少交。少交违约责任见本合同的第十一条。

  第四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一、包装要求为本条第项规定的所有内容。

  1、无内包装、商标、唛头但有外包装,外包装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

  2、依照本合同的第一条。

  二、包装费用为本条的第项,包装物不回收。

  1、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和包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总价内。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包装,包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总价内。

  第五条交货地点

  地点:____________。

  收货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第六条运输及费用

  一、运输方式:____________,其它运输方式。

  二、运输时产品下是否需要垫铺托盘,且托盘是否回收。

  三、运输费用为本条第项规定。

  1、价内运输

  乙方负责运输,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都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总价内。

  2、代办运输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代为办理运输,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预收运保费人民币________元,此费用与第二期货款一起支付乙方。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与甲方结算。

  3、甲方自提,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到站发运。如有运输方式或到站的变动,甲方应在发运前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向有关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并在合同设备产成后积极组织发运,同时将运出的信息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检验和验收

  1、甲方签收乙方的产品交货单只能作为产品数量暂收凭据,不作为质量检验合格依据。

  2、甲方按照第二条的技术质量要求为依据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甲方出具《检验通知单》并盖检验章作为验收合格依据。如乙方对甲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协商选择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其相关费用的承担双方另外协商。

  3、如果首次交货的产品验收不合格,或不合格率达其交货批次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应立即重新制做且______天内再次补交。补交的产品检验还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或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不接受乙方返修、改制的产品。

  5、在制作期间如果本合同第二条有变更的,变更前的产品依照之前的技术质量要求验收,之后的产品按照变更后的技术质量条款验收。

  第八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生产制作,并且在各方面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2、产品质保

  1)双方协定的质保期以及在质保期提供的易损件、配件见附件。此附件中的产品单价作为以后售后维修时单价计算参考依据。

  2)此合同总价不包含售后维修时所更换的配件金额,以及维修费用。

  3、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以下两点执行:

  1)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只需负责在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提供技术培训、人力支持或配件。

  2)属于甲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人力支持或提供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4、运输途中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参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运输归属方,其责任由运输归属方承担,双方不追究第三方责任。

  第九条保密条款

  双方就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对本合同保密条款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一、保密范围

  1、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信息、价格、本合同的商务条款。

  二、秘密来源及所有权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前款规定的秘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____________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关联方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四、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____________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其的资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五、返还信息

  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返还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秘密资料和文件于甲方,包含该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六、保密期限

  本协议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为委托加工合同终止后十年。

  第一十条发票和结算条款

  一、乙方已交产品并且已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开具正规的电脑发票给甲方,发票的种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二、付款期限,依照本条第款协定付款

  1、限期付款:____________在产品、发票验收完成后,依发票上的日期开始计算30天、60天、90天内结算。在付款期限快到之前,乙方有权提前提醒甲方,如甲方资金运转需要延长付款期限需告知乙方。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一条。

  3、清款交货:____________甲方先付清本合同中总价的款项后,乙方立即发货,但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函,作为质量担保。

  三、付款方式

  第一条总价超过伍万元以上银行承兑汇票,伍万元以下银行转账

  四、在付款期限及已延长付款期限内,不计算应付款利息等任何附加款项。

  第一十一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双方有违反上述约定中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终止本合同。不符合本合同允许终止合同的条款,单方终止本合同需赔偿另一方相关的全部经济损失。

  3.损失构成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资料购置费、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侵权获得的利润、对泄密者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等。

  第一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生效。

  2、为节约双方的工作时间,本合同总价在人民币伍万元以下传真件的法律效力等同原件,其他情况传真件无效。

  3、附件:___,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自交付产品质保期满及全部货款付清时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买卖合同15

  传送设备有限公司工业设备买卖合同

  卖方:上海XX传送设备有限公司

  买方:

  鉴于卖方同意出售并且买方同意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设备买卖的相关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标的物)、数量及价款等

  项次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合计:0

  备注:1.上述价款为含税或不含税金额;已包含卖方负责的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费用,因包装运输方式改变或买方原因延误安装调试,由买方另外支付增加的合理费用,买方负责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的情况除外。2.卖方所供设备免费赠送的.备品备件如下或见备品备件清单。

  二、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多长时间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多少预付货款;出货时买方到卖方初验支付多少货款;货到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安装调试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验收合格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多长时间内支付。以上付款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使用,也可混合使用。因买方原因造成的交货、安装、验收延迟不影响付款进度。货款未付清,标的物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

  三、交货方式

  自接预付款之日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买方于多长时间到卖方提货;卖方以买方指定的方式于什么时间代理买方从什么地方出货;卖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长时间从什么地方出货,买方自提或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卖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长时间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如实际交货时间有变,买卖双方需通过书面方式确认。

  四、包装方式

  卖方负责以适合设备特性及运输方式相符合的包装;卖方负责以买方指定的方式包装。

  五、安装方式

  买方自行安装,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卖方指导买方安装,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卖方安装,买方协助,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如实际安装时间有变,买卖双方需通过书面方式确认。

  六、验收方式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多长时间内,买方自行验收或在卖方的协同下组织验收;验收时,依据合同及附件作为验收标准,合同及附件未说明清楚的,依据行业标准;合同及附件未约定的要求不在验收范围内。验收不合格买方需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否则,视作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的部分,卖方需及时予以维修或改进。

  七、培训方式

  卖方可根据买方的实际需要,通过合理方式对买方相关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八、质量保证

  在正常的使用情况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的保修期为一年(易损件另行约定)。人为损坏和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质保期内,卖方提供免费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服务,并确保在接到买方书面报修通知后第一时间(多长时间内)解决问题。

  九、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图纸、设备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设备验收单样本、合同执行联络单等各一份。

  十、随货文件

  出库单、总装图、电气控制图(含操作说明)、水汽管路图(含操作说明)、零配件清单等各一份。

  十一、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交货进度交付货物,每延期一天,卖方递延支付买方未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0.5%滞纳金,因不可抗因素、经买方书面同意延迟交货或不影响安装进度的情况除外。卖方的安装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到买方现场,每延期一天,卖方递延赔偿买方货款总额的0.5%违约赔偿金,因不可抗因素、经买方书面同意延迟安装或不影响安装进度的情况除外。卖方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整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顺延付款日期至整改验收完毕,整改后尚达不到验收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货。

  2、买方未按付款进度支付卖方货款,每延期一天,买方递延赔偿卖方货款总额的0.5%违约赔偿金,因不可抗因素或经卖方书面同意延迟付款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卖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其他事项

  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约定或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几份,买方执几份,卖方执几份,自买卖双方签盖之日起生效,双方认可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卖方(章): 买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复核: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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