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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时间:2022-11-05 09:00:32 合同 我要投稿

购房合同范本通用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房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房合同范本通用15篇

购房合同范本1

  卖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快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也视为递达。)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深圳市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编号为。

  二、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尚未办理出商品房房地产证,双方均清楚该房地产上述产权状况,且确认该房地产是以现状并按套定价出售,买方已检查或已售权代表为检查该房地产。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履行合同。

  1、若该房地产办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产证后即无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即属买方已向开发商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情形),则双方须按第三条规定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若该房产办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产证后处于抵押状态,则卖方应于年月日前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需于办出一手商品房房产证后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给担保公司,赎楼费用由方承担,同时买方须协作卖方办理赎楼手续,即须依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该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币元整(小写:)。(此价不因测绘面积的变化而变化,且包括卖方已支付的装修费、维修基金、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络等设施的初装开通费、入住费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附房出售的设施物品的价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定金币元整(小写:)为第一部分楼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

  1、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交纳定金币元整(小写:),并须于卖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向卖方补交定金余额币元整(小写:)。

  2、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一次性交纳定金币元整(小写:)。

  (二)。币元整(小写)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须在卖方办理一手房地产证之日起日内付清,付清款项之日起日内,双方须签署《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到国土部门办理过户递件手续。

  2、银行按揭付款:

  (1)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中买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币元整(小写:(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书为准)支付给卖方,办理按揭所需费用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买方需于年月日前申请按揭,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申请按揭所需法律文书,双方均不得借故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2)买方须在年月日前付清首期款(除以付定金外币元整小写)(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多推少补)存入双方指定银行帐户监管。

  (3)在银行出具贷款书之日(若卖方需赎楼的,则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日内,双方须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日内,买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完交纳税费及领取房地产证的手续。领取房地产证当日,买方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四、放款时间、方式:

  1、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证后,双方即将买卖合同、新房地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审核无误后将监管之楼款(预留总楼款的5%即币元整(小写:)整作为尾款,待确认交房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划到卖方帐户)。

  2、如买方办理很行按揭,则银行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五)、税费承担:⑴查档费:⑵调档费;⑶契税;⑷印花税;⑸产权登记费;⑹贴花;⑺房地产交易服务费;⑻营业税;⑼城建维护税;⑽教育附加费;⑾个人所得税;⑿土地使用费;⒀土地增值税;⒁评估费;⒂按揭手续费;⒃赎楼费用;⒄合同交易工本费;⒅公证费;⒆其他。其中卖方支付上述: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买方支付上述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则由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

  (六)、卖方须在时将该房地产交予买方使用。交楼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地产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七)、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手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房地产转让予任何人,唯卖方不可再为此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

  2、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房产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卖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唯买方不可进一步要求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同。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内容必须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自双方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及协议。且合同双方对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并无异议。

  (十一)、特别委托:双方互相向监管机构提供并确认以下帐户,若交易过程中一方不能亲自领取某些款项。则监管机构或对方可将款项打入以下帐号即视同本人已收到。

  卖方帐号: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买方帐号: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十二)、双方此后签署的国土局版本《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之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三)、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以备注条款为准);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据

  兹收到买方交付上述规定之定金币元整(小写:),此据。

  收款人(卖方):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范本2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价款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_______________。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变更登记使用(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购房合同范本3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于 20____年____月____日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门及西南位置的广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关广告业务合作中所产生的费用中进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补齐,超额部分乙方可以作为下一年度的租金进行抵扣。

  2、 乙方因广告位的申请事宜在相关政府部门所缴费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广告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西面及西北面广告位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北京市____区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____,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第_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范本5

  出租人(房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租户)(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房屋租赁事项,达成条款如下:

  一、租赁房屋座落在,租房用途为之用。

  二、租房期限从XXX_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X_年____月____日为止,租期为XXX_年。

  三、房屋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为元整(元)

  四、租金每月为XXX_____元(大写),____月一付,租金必须提前一次性付清才能使用出租房。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

  五、保证金:

  1、交付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用于房屋、水电等设施损坏维修及毁约费用。

  2、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3、合同期满且乙方无违反协议中的任何相关事项,甲方如数返还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六、出租人交房时间:XXX_年____月____日。

  七、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并自行办理相关居住证、工资保证金等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在租房过程中,涉及与乙方相关的第三方及乙方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概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和用电安全经常进行检查。在租用期间,乙方发生偷盗现象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没收押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4、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于每按时上缴出租人,电费元度,水费元吨。

  5、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时需保留已进行的装修并恢复房屋结构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空调等生活电器装和拆除时发生任何涉及人员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及责任。

  八、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九、有关续租的事项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同时乙方超过十天(10天)未对自己的东西作出处理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一切财物作无主处理。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十一、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如遇国家或集体土地征用或房屋拆迁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征用拆迁规定,并在限定时间内全部搬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贰张,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XXX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XXX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6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交房: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手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号 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为 职工,现甲方将其自单位获得的购房指标转让至乙方,指标转让价为 元。甲方将其购房指标转让至乙方后,乙方有权以甲方之名义向开发单位支付购房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甲方所转让的购房指标所指向的房屋位于新建县长麦路与新建大道交汇处,面积为105平方米,楼盘名:幸福里。(具体的楼号、房号是否存在?)

  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以甲方名义交付购房款,甲方保证乙方按甲方单位内部职工认购价 元/平米取得甲方所转让的房屋。

  三、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以甲方名义向 交纳购房首付款 元。余款乙方应当按照开发单位要求按时支付。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不可撤销的办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证书的委托书,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上述事项。在房屋产权证书办至乙方名下之前,乙方有权保留《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与该房屋买卖存在关联的交易材料。

  五、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丧失该购房指标,或房屋所有权证不能办理至乙方名下,或乙方不能享有甲方职工购房价购买上述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指标转让款及已付购房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利息。

  六、房屋自开发单位交付后,乙方即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在符合将房屋权属办理至乙方名下之条件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

  七、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利用其为房屋名义所有人之便利,再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售予他人。甲方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起诉时房屋评估价格赔偿其损失,此外甲方还应当负担乙方因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鉴定、律师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9

  告贷人:(以下简称甲方)

  告贷人:(以下简称乙方)

  确保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实行,经三方当事人洽谈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正,详细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称号及场所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称号及场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改动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改动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正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具有相等效能。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收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能相同。

  告贷人(盖章)告贷人

  担任人(典当人)

  或授权代理人

  确保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购房合同范本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广州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二) 房屋有关证明见附件;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 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正, ¥57000,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 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 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 售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地价有关手续);在条件允许下,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 行承担。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 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 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证明。

  附件二 冯管单位证明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其他 屋内有关设施及家具无偿交由乙方处理。

  甲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购房合同范本11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xx市xx区xx县xx小区xx楼xx单元xx号

  2、房屋类型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结构xx楼层,房屋走向:xx,房屋形状:xx,用途xx。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xx。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x拾x万x千x百x拾x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12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 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据此确定年利率为 %,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五条 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 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f、其他: 。

  6.2每期还款日: 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d、 。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 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 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 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 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 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 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 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 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 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购房合同范本13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____区路号栋单元层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计116。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2。85平方米,公摊面积13。38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充分、及时履行交付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任何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

  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商品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偿。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第六条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将产权证办至

  第三人名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日内交由乙方保管。如政策变化,乙方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将上述商品房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条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商品房用于抵押。

  第八条、借名期间,与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亲自缴费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方亦应当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借名期间,上述商品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商品房进行分割。

  第十条甲方应恪守诚实,在借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权益。如甲方及甲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甲方知晓任何第三人主张该商品房权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该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为债务人被诉至法院且诉讼金额达到万元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当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或者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或者主张协议无效。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签订地点:

购房合同范本14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名: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名: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通过下列方式:(1) 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2)自行买卖,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出卖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 ,房屋类型 ,房地产产权登记的房产证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 建成年份 ,房屋用途为。(详见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3、随同房屋一并出卖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套内装饰情况: (详见附件一)

  4、房屋租赁情况等说明:

  5、房屋抵押情况说明:

  二、房屋买卖总价款及税费等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屋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相关税费承担:

  3、中介费用 元,由 承担。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即人民币 元,剩余部分 元在甲乙双方房屋交付时支付。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 元(该定金可在支付最后一期房款时冲抵房款),然后再按以下第 项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总房款支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付款:

  房款交割采用以下第 项方式:(1)甲乙双方自行交割;(2)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交割(另行签订协议)。

  四、房屋过户及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在乙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后日内双方共同到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查验,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以示交付完毕。(乙方实际已经入住交易房屋的,视同交付完毕)

  五、权属瑕疵保证

  甲方保证具备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处置权,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物业服务费用以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等,甲方均将在交易前办妥,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时提供真实的交易证明材料,配合乙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事宜,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

  六、对交易房屋质量的声明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的各项房屋装饰、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七、土地使用权等的约定

  房屋产权转移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同时,该房屋所涉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也一并转移。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2.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将该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每迟延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屋办理过户或交付乙方止。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应在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并支付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

  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应付款项止。逾期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并在合同解除后日内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

  4. 因甲方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房款的 。

  5.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6. 若本合同的成就经中介机构中介促成的,任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中介服务费用。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一份送土地登记机关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范本15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河西街文笔商贸城 单元 楼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信息为据);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将 室内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总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房屋价款乙方分 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整,为定金;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1、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付清尾款之日),甲方正式交付该房屋、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2、双方定于房屋产权获证日期满五年的时候,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过户手续。登记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甲方必须予以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等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除了不退定金外,还将扣除房屋总价的20%。

  第六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甲方应交清之前产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等相关杂费。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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