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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合同

时间:2023-01-06 12:21:30 合同 我要投稿

集体土地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集体土地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体土地合同15篇

集体土地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的(面积)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每亩(或平方米)/元,按(月、季、年)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合同2

  甲方: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与广西农业干部学校之间)的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见附件红线图)。该土地面积约为____亩(见红线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租期定为贰_______年整(_____年整),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足______年,其中建设期_______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________年租金)。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该土地_______年租期(只计收_______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五、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_______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______年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_______年期(含_______年建设期)的补偿费100%归乙方,后_______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停业补偿费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50%分享。

  十三、在________年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______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________年租金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土地合同3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

  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

  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

  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

  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

  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43人民4561批准,乙方自愿以个人承包经营的形式承包甲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

  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____,面积____亩。土地方位如下:东起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南至____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

  四、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流转承包地和拆分承包地以及其他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的行为。

  (四)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⑴乙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甲方和其他社员的经济利益的;

  ⑵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七、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责任

  当57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57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57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434561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合同5

  转让人:

  受让人: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或实现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项权益相关手续或权利凭证,且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补偿均归受让人所有,在取得补偿收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和协助时;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受让人:

  x年x月x日

  见证人:

  x年x月x日

集体土地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闲置土地,发展商业,将自有的一块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基本情况

  1.1 上述土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居于柏洲边市场与柏贸商场之间,具体位置见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细资料见附图)

  第二条 物业之用途

  2.1 上述物业之用地明确为商业用地,不能做为工厂或工场等用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甲方将上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年(大写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承接人仍希望优先承租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后,续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

  租赁期的延长必须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意出让物业产权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继承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平方米为 元,土地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标者先交伍拾万元作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须即时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将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约定租金中的首期贰佰万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伍拾万元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其余租金应于签约后的一个月内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4.4 乙方原交纳之保证金伍拾万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余伍拾万元租金时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项用东莞市东城柏洲边社区居委会收款收据开票。

  第五条 甲方物业产权手续的办理

  5.1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因未办理产权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物业的交付

  6.1物业按现状交付。

  6.2乙方对甲方依据本条所进行之交付,除因为产权纠纷可以提出异议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辩理由。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保证物业的使用状况符合国家法律关于商业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当地居民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需要,需在现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或固定设施的,在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甲方的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的,再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3任何建设项目的进行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四清理”规定的要求城市布局和消防安全必须作好建筑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筑物南北两边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两米,原人行道不能疑义变,人行道北宽余7米,南宽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占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到社区居委会购买垃圾桶、垃圾车及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垃圾必须按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而由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费、税收、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之协助义务

  8.1因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没有办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费用由乙方负担;

  8.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8.2协助乙方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8.3协助政法机关,维持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良好治安环境。

  第九条 甲方对物业权属的承诺

  9.1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物业,甲方拥有合法产权。

  9.2因本合同项下物业之产权产生争议的,概由甲方负责解决。

  9.3如因物业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赔偿之义务。

  第十条 征收及补偿处理

  10.1合同期间,如果本合同项下的物业被政府依法征收,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其补偿按如下方式解决:

  地上建筑物,包括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和可移动资产归乙方所有,征收拆迁的补偿除土地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归乙方享有。

  第十一条 地下资源及埋藏物

  11.1根据法律规定,地下资源及埋藏物属国家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开发物业所属土地的地下资源,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埋藏物的,应依法上缴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承接约定

  13.1合同期间,甲方出让物业产权给第三人的,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须保证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及今后基于本合同而签署的所有补充协议/或附件。

  1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财产归属

  14.1合同期满,在本合同项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乙方建设的建筑物及拆迁后使用价值/或市场价值接近于零的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审批所获得的权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注明应归甲方所有的权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须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权益过户/或更名手续。

  14.4如双方未能就继续使用事项达成新的协议的,属乙方所有的,可搬迁的设备及各类非固定资产,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逾期,视为无偿赠予甲方。

  第十五条 不可分割条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如被法院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被依法终止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终止执行的条款后,其余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签约目的和要求的一般违约行为,均须承担此给守约方造成之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17.2如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形,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八条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定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合同7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拟将位于 的一处拆迁安置地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地块概况 甲方转让安置地座落于 境内,世 通考试中心北面旁边的安置小区内,编号为 (见安置平面图),面积玖拾平方米。

  2、转让期限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全部使用期限。

  3、付款方式 安置地己一次性付清转让款计人民币 (¥ 元)。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认并保证有完全的权利处置本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完全的权利与乙方签订本转让协议,如系甲方的原因

  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安置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无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及民事纠纷,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利。

  3、在乙方全额缴纳使用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转让第三方。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阻碍,甲方必须无偿、及时地协调处理好、否则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5、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无偿、及时的配合处理。

  6、预留办证保证金 (¥ 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因国家或政府规划需征用该安置地块,所得的赔偿款或补偿归乙方所有。具体的办理赔偿或补偿的事务由甲方无偿配合乙方完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永不反悔,否则应当承担全部法律后果,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合同8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xx村西(窑南)xx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拾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为每年xx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xx月xx日交付xx人民币。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

  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

  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

  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

  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集体土地合同9

  一、发包方住址:

  二、承包方住址:

  三、承包面积: 地类别: 坐落:

  四、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六、承包金额:

  七、交款方式:

  八、发包方权利地:监督承包方依法从事农业生产,不能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提供生产信息服务。

  九、承包方权利义务:依法享有土地生产经营权,依法自行安排生产计划、销售家产品。承包期内有土地流转权,接受发包方对土地使用的监督。

  十、违约责任:

  十一、地面附着物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承包方:代表 (盖章)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__________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______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

集体土地合同11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xx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xxxx(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xx年,从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xx元,共xx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xx元(大写:xx)。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xx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xx月xx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元(大写:xx);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洲滩地土地面积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______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亩的,以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_____林证字(_____)第_____号《林权证》中_____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年。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公司租赁的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四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元,其中;

  (1)_____年至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万元(_____元/亩_____亩×_____年)

  (2)_____年至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元(_____元/亩×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m3计算,作价_____万元(_____元/m3),中幼林按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万元(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万元(按原值_____%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年至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万元,余款_____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_____%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_____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

  八、__________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年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_____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市林业局、_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集体土地合同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十一五”发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计划在________镇开办________________,服务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________________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________平方米。同时提供院内库房________栋________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________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维修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承担。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________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________间,因现在占用,于________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设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________年每年租赁费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元,后________年每年租赁费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元。

  2、前________年的租赁费________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________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________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________年的租赁费________万元整。

  五、几项具体事宜:

  1、甲方给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继续经营所建超市,根据年折旧率5%计算________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________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________年内,库房如需维修,由乙方承担,不能维修和继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方便,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承担。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顾问一份。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建房费用________万________仟元。

  4、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万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律顾问(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监证(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合同14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合同1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 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 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 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 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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