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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同

时间:2023-01-16 13:43:19 合同 我要投稿

合伙人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人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人合同15篇

合伙人合同1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2、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3、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4、丁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 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 不参与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 方应充分听取 方的意见,在 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转载自合同范本网http://www.cnhetong.com,请保留此标记。)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 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合伙人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网络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公司名称为:“-网络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

  二、经营范围为-等。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投资方式为: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70%,折合公司股份为63%;乙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30%,折合公司股份为27%;丙方以技术出资,折合股份为10%,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资200万,到使用完200万后再共追加投资100万,待追加的100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100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资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资,而由另一方单独投资或多出资,则另一方按现金投资比率计算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如此类推,直至损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资时,另一方有权选择:(1)双方再按实际投资数(包括利息在内)重新计算各自投资额和应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率计算各方应出资额,另一方有权就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向一方追讨。

  六、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公司会计由方委派担任,出纳由方委派担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对方及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甲、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转让股份,必须经得甲乙双方同意。

  十一、经营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年。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应按照乙方的出资额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如果乙违约,应按照甲方的出资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乙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年--月--日

合伙人合同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百分比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账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合伙人的义务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三)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且未办理过离退休手续(含内退、病退、离岗退养);

  (四)以往3周年内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主管财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五)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事务所的账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有意违背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态度,给事务所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权益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其权益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

  第三十六条 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一次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前款第(二)项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五)项、第(八)项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各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 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织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订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会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和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 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 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 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资金分配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及其他应缴款项。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十一条 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 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 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协议规定的事项与其相抵触;

  (二)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省注协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合同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路货物运输条例》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起、止地点:

  由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二、货物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三、货物运输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费用标准及运输结算方式

  1、本次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结算时间,货物运达目的地凭交货通知单,用户签字盖章后30天内返回甲方,甲方见单一次性结算运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

  2、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物名称、货物类型等货物信息。

  3、按甲方要求承运货物时,乙方应准确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拖延。

  4、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运输到达用户地点,拖延未到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争议

  合同有争议无法协商时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办法,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合同5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合同6

  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

  甲方_____与乙方_____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同名称:_____的合同,现因_____由于乙方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__方造成损失计人民币_____万元整,由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从原建房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已收取乙方人民币共_____万元整,扣除赔偿金后甲方应退回乙方保证金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包括签订合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坡下面一间房屋的购房款_____万元整)乙方银行开户行_____,帐户名:_____

  帐号:_____,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一经转帐成功后,之前甲乙双方合作协议全部终止,不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纠葛和产权的归属问题,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身份证信息:

合伙人合同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店中文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总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在地:,占注册资本比例%;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丙方:,住所地:

  ,,占注册资本比例;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公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能不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管理架构混乱待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

  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或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会和甲方提出,以便甲方能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一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定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三其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金额汇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十三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五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八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除了收取当月利润%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九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一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五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经全休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体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定体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年月日

  丙方:法定体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年月日

  丁方:法定体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签署地点:

合伙人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 ,位于武汉市 ,注册号 ,经营者AA,注册成立日期为 日。其中,甲乙双方各出资万元,各占 全部财产的 %。现由于经营遇到实际困难,甲乙双方愿意终止合伙,现就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止到 日的 的财产情况:

  1、现有存货(具体品种、数量见清单);

  2、现金,共有人民币元。存放于AA私人名义开户的 银行的卡号为 的银行账户内。

  3、员工工资。 尚有元员工工资未付。分别是AA的工资 元和EE的工资 元。

  4、 的经营场所武汉市 号,系乙方以个人名义办理租赁手续,费用由 承担,共缴纳保证金 万元整,租金缴至 年 月 日。

  5、挂账货款元和店的未收货款元。

  6、其他债权债务。

  二、甲乙双方保证除上述条款列明的财产外,再无以 名义发生的其他债务,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

  如甲乙一方因没有如实陈述债权债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向有责任的`一方要求损失额10倍的赔偿。

  三、 的财产的处理及分配。

  1、 所有存货、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清点和交付手续,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在货品清单上签字表示认可,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员工未付工资由乙方支付;

  3、 的经营场所武汉市 号由乙方处分,甲方不干涉其用途;

  4、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即除AA私人名义开户的 银行的卡号 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整。

  四、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后,甲方及将押金收据,房东的资料和店里的钥匙交给乙方,并保证在当日办理电话、宽带的过户手续,3日内办理 的工商及税务的注销手续。乙方如继续经营,须另行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得再以使用 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五、乙方另行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需在 网上发帖声明重新注册后的FF与AA无关,发帖内容要尊重事实,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六、协议履行后,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场合发布有损于另一方名誉和其他利益的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另一方利益。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为合作终止协商的最后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合伙人合同9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就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公路运输公司的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万元(大写),甲乙双方各出资万元(大写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年月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年月日以前将万元(大写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年月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年月,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x年x月x日

  乙方:

  x年x月x日

合伙人合同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美甲项目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两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乙方:负责营业用设备 ,各项产品及广告宣传美甲咳嗽惫ぷ实确延谩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美甲部产生的所有收入甲方占30%,乙方占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乙方应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给乙方,分别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体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于本月11日支付给乙方;11日至20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给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给乙方。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 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合作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维护店容卫生。

  6、 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 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五条 合同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美甲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2为维护诚信声誉,顾客未消费完的卡内金额必须返还顾客或交由甲方代为返还, 否则,甲方有权代替顾客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合同签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两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共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合伙宗旨

  双方的共同目标是以推进OUBISHI欧比时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利润率为已任,通力合作,诚信服务,实现销售目标的增长。

  第二:合作经营项目和店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合伙的方式

  1、甲方负责店铺的统一形象设计、装修、负责货品的供应、物流、广告宣传、人员培训、促销政策、数据库管理和库存处理。

  2、乙方负责店铺日常的营运管理和业绩目标的达成。

  第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未交金额付银行利息。或按6个月从工资中分摊出来计入出资额。

  3、本次合伙人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属于专款专用,双方不得随意分割或他用。一方私自他用将视合同终止。

  第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利润分析盈亏表为依据,按______比例分配,甲方分配比例______,乙方分配比例________。

  2、利润分配核算时间分为春夏、秋冬两季,8月份核算春夏利润,进行分配,明年2月份核算秋冬,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利润分析盈亏表为依据,按______比例承担,甲方承担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

  4、店铺是自负盈亏,所有的费用包括房租、转让费、水电费、税收、工资福利、日常维护开支费用等开支;货品成本计算:当季新款按照4折,配饰5折,前一年的老款按照3折成本计算,前二年的按照2折成本计算。新款库存货品按照3折回仓,剩余1折计入库存费用。店铺的经营利润来自正常货品销售利润、公司代销货品的利润分成和库存销售的利润等。经营利润=销售收入—(成本费用支出+货品成本—库存成本)。

  第七: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任何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以外的进行赔偿。

  出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八: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方权利:

  1、复核合伙业务的年度业绩目标及成本预算,并月度业绩目标及成本预算;

  2、制定促销政策;

  3、负责店铺的形象外观设计和品牌推广以及陈列道具;

  4、定时听取双方业务进展报告;

  5、定时审核经营数据;

  6、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乙方权利:

  1、制定双方业务的年度业绩目标及成本预算,并月度业绩目标及成本预算;

  2、负责卖场商品管理和人员管理;

  3、依据工作流程进行销售数据及VIP数据管理;

  4、制定卖场人员培训计划及晋升计划;

  5、实现业绩目标的达成;

  6、卖场库房管理;

  7、促销政策的执行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非正常业务获利归合伙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未经双方同意再加入其他合伙人。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成员签订私下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人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因以下事由之一合伙可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清算,并缴_______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

  2、清算后

  如有盈余,则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利润;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或遭遇不可抗力的事件,比如,火灾、被盗等,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本协议自订立日起效。

  第十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人合同12

  甲方:

  乙方:

  协议人双方于合股兴办绿化苗木种植,为了共同利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协议人目前实际情况和现状在合股兴办种植场的初始阶段,甲方投入50%的现金股,乙方投入50%的股份(其中现金股35%,技术股15%)

  2、种植场进入发展阶段,乙方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60%以下。

  3、利润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进行受益分配。

  4、财务管理,实行共同管理,分工负责,互相监督,甲方管现金,负责供销,收付,乙方管数据,负责记帐和发票、凭证管理,所有开支须经双方同意方能支付,并定期结算,做到日清月结。

  双方应精诚团结,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对外负连带责任,对内风险平担。

  5、不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对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 __年 __月到 __年__ 月,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合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合伙人合同13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人合同14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养鸡场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养鸡场,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养鸡场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范围包括: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伙;如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双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另一方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2。协商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3。单方退伙。一方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合伙人可以单方退伙: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单方退伙的'合伙人需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合伙人退伙事宜。另一方合伙人人对单方退伙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单方退伙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①合伙人退伙后,另一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养鸡场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②合伙人退伙后,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养鸡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出资全部转让的,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养鸡场经营损失的债务。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本养鸡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养鸡场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养鸡场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养鸡场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养鸡场名义继续经营原养鸡场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由双方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另一方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本养鸡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本养鸡场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合伙人的全部损失。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并摁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合伙人合同15

  合资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一)合资期满;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作协议书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资人:(签字)年月日合资人:(签字)

  合伙人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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