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的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证券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证券的合同1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券的合同2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____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的合同3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银行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为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简化客户证券投资操作流程,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方便客户清算证券交易资金,乙方委托甲方为客户提供证券保证金清算服务。为明确委托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所)的资金清算规则及银行有关结算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银行管资金,证券公司管证券”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委托代理内容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通过甲方的“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委托证券买卖申报、查询(包括:资金、证券、委托、成交记录、即时行情查询)、分红派息、资金清算等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与客户之间的清算,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行;乙方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清算由乙方进行。
第三条 甲方代理乙方与客户进行资金清算的依据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户成交明细数据、现金分红数据和汇总数据等(以下统称“清算数据”)。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资金清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清算账户
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2、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资金清算的有关规定和清算数据,甲方应向乙方付款时,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时前把款项划入清算账户;乙方应向甲方付款时,应于t+1日上午10时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时从清算账户上扣出应付的款项,乙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于t+1日上午10时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时,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的时间不得迟于t+1日下午2时。
第二部分 甲方责任
第五条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负责“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银行端的程序开发和所需系统硬件的配置,以及甲方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
第六条 为客户提供银行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
第七条 负责上述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第八条 办理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的申请,审核投资者有关证件的真实性,代理乙方与客户签订指定交易等协议书,并定期将乙方所需的客户资料传送给乙方。
第九条 接收客户证券买卖、撤单委托,并把委托实时地传送给乙方。
第十条 为客户提供分红派息、资金查询、修改交易密码、暂停/恢复/撤销证券保证金服务等,并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给乙方。
第十一条 负责管理客户的资金,控制客户的资金买空行为。
第十二条 管理乙方在甲方设立的清算专用账户,并根据清算规定和清算数据及时与客户进行资金清算。
第三部分 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负责“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证券公司端的程序开发和所需系统硬件的配置,以及乙方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
第十四条 为客户提供证券公司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
第十五条 负责上述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第十六条 负责接收甲方传送的客户证券买卖、撤单等委托,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盘。
第十七条 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反馈客户证券交易、权益等有关情况,并于收到证券交易所清算数据后_________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清算数据。由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数据有误而造成客户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 负责客户的证券交割,并为客户提供打印证券明细账服务。
第十九条 负责管理客户证券账户内证券,控制客户的证券卖空行为。
第二十条 负责通知甲方证券交易所有关交易规定、收费标准或其他相关事项变更,未能及时通知而造成的甲方和客户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账户并留存足够备付金,如备付金不足造成甲方被动垫付资金,其垫付额视同甲方拆借给乙方并按市场拆借利率计付利息。对甲方清算有疑问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清算结果。第四部分 双方共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双方共同向客户宣传、推广此项业务。
第二十三条 双方都保存客户的资料以及成交记录,负责解答客户的咨询。
第二十四条 由于证券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资金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由于甲方审查资料不严或甲方接收、清算处理、数据传送有误导致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接收、数据传送、报盘有误造成甲方及客户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误差或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甲方或乙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制文件及其他介质文件)均属机密信息,双方均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低于金融和证券行业规定的最低期限。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要求履行清算义务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一方不履行清算义务超过_________个工作日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未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部分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因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及证券交易所清算规则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必要时可另签协议。
第三十一条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银行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的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
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____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得业务规则、办公、规定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行情分析、委托下单。并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同时应对网上交易的规则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股东帐号、身份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如资料虚假或存在错误成份,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及时的行情及咨询信息。
五、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并经常修改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若他人依据甲方密码进入系统所进行的'委托,视为甲方的有效委托,其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合同样本)
七、甲方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和保证金划拨时,均以乙方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操作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买卖揭示书》,甲方应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项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与《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人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书。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的合同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原则,经过三方共同协商,达成代理操盘合同如下:
1、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本金,投入国内证券交易市场。委托乙方代理操盘,委托丙方代理监管。除非实际亏损超过10%,不得中途抽资。
2、本金为甲方所有,年投资收益的50%为甲方所有,50%为乙方所有。
3、乙方在代理操盘期间负责实盘操作,按照中期波段进行操作,选择合适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品种,决定下单金额和数量。
4、乙方以保证金_________元承担投资风险的50%。保证金存入甲方资金账户,所有权属于乙方。
5、丙方协助甲方开设资金账户,负责对该账户的监管;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6、丙方不承担投资风险、不分享投资收益。
7、在代理期间一旦出现亏损,丙方有责任立即向甲方通报详细的亏损情况,并有权在亏损超过5%时强制平仓。
8、丙方负责按季度结算,年度清算及收益分配。结算内容包括:股票市值、现金、盈亏;清算内容包括:股票市值、现金、盈亏、甲方收益、乙方收益。收益分配包括:将收益按上述规定支付给甲乙各方。
9、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签章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0、在代理操盘合同生效期间,若出现合同中未提及的问题,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操盘合同 代理操盘合同代理操盘合同
证券的合同6
甲方:____上海证券交易所
乙方:____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丙方参与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本协议及甲方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条丙方参与固定收益平台各类证券交易的结算,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登记结算暂行办法》、本协议、乙方的其他规定以及丙方与乙方签订的资金结算协议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丙方如为一级交易商,签署本协议即为明确授权甲方、乙方在其做市证券账户内当日可用于交收的国债出现不足时,于固定收益平台当日现券交易结束后,通过固定收益平台实行隔夜回购,自动就该不足部分进行补券。
第四条丙方签署本协议,即为明确授权甲方、乙方将其证券账户内的国债(包括交易商存量国债和当日净买入的国债),自动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隔夜回购中的补券券源,当日已经申报作为质押券的现券除外。丙方可向固定收益平台申报其特定证券账户不参与隔夜回购。
第五条固定收益平台于每一交易日下午二时,统计当日各签署《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的交易商授权证券账户中国债的持有净额,以及一级交易商做市证券账户内当日可用于交收的国债不足的数额。对于该不足部分,固定收益平台将自动以匿名、零利率、一个交易日到期为条件通过隔夜回购进行补券。丙方授权证券账户内的.国债,按照数量从大到小的顺序作为补券券源。
第六条隔夜回购实行“一次成交、两次结算交收”,两次结算交收均由乙方提供净额担保交收。
第七条丙方如为一级交易商,国债付息登记日,本平台不对其做市证券账户内的不足券源通过隔夜回购进行补券处理,丙方应在此前自行补足相应国债。
第八条丙方违反本协议的,按甲方、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名称:____上海证券交易所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名称:____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的合同7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编号: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可、具备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条件;
2、乙方已知晓并认可甲方《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的法律关系
一、甲、乙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乙方的代理期限为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代理权限范围是:
1、向客户介绍甲方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2、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充分揭示证券投资风险;
3、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4、向客户传递公开市场信息和由甲方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5、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二、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备甲方任何类别员工的身份。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及乙方的过错行为,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执业地域范围为【_____ 】,所服务的证券营业部为【_____】以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编号【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包括:
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等,对乙方及其执业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对乙方超越授权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办理乙方证券经纪人证书的颁发、收回、变更、注销等事宜。
二、甲方的义务包括:
1、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执业前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后,为乙方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
2、向乙方说明其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3、为乙方提供其执业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
6、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包括:
1、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2、了解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3、要求甲方提供执业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应培训;
5、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6、拒绝执行甲方违法违规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住址、联系电话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应在该变化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间和执业地域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接受甲方委托并专门代理甲方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代理活动维持适当的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汇报代理活动的情况;
6、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示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代理权限、代理期间和执业地域范围;妥善保管证券经纪人证书并在证书载明事项变更、委托关系终止时交回甲方;
7、在执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甲方;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维持其执业资格与执业条件,证券经纪人证书记载的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甲方客户,本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10、乙方从事代理甲方证券业务活动取得的各项报酬,应依法纳税;
11、甲乙双方的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应将其因履行本合同而持有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
第六条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应向客户充分揭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在招揽和服务客户时,未向客户出示执业证书;
2、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3、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4、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5、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6、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8、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9、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10、以甲方或其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11、代客户在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
12、在执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客户款项和财物;
13、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提供非由甲方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14、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15、经纪人之间相互诋毁、相互争夺客户,直接或间接挖甲方存量客户,损害甲方利益;
16、同时在其他机构兼职或与其他证券公司合作;
17、开展业务时违反相关法规和甲方制度;
18、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七条根据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客户招揽、产品介绍及客户服务的相关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报酬计算依据与方法、报酬支付时间、报酬支付方式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合同附表执行。除为满足合规要求,或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本条规定的报酬计算依据、计算方法。
第八条甲方有权每月在乙方报酬内提取风险金,风险金提取比例、发放时间和扣发事项按《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任何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商业、客户资料等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上述保密信息;除非为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而必须向甲方客户进行披露(如向甲方客户披露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等),乙方亦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本合同内容;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约定之代理期限届满后,仍对其知悉的上述保密信息及本合同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信的,如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乙方被监管机构处罚,或因此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对守约方予以及时、足额的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无权、越权代理行为等不承担责任。如乙方的无权、越权代理行为被认定为表见代理或其他情形而致使甲方承担责任时,甲方有权就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损害甲方信誉、形象;
3、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4、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5、接受甲方以外的其他证券公司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6、乙方未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最低任务目标;
7、乙方证券从业资格未能获得协会审批通过或被证券监管部门吊销;
8、乙方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未按时提交甲方办理年检;
9、乙方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条件;
10、乙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11、乙方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执业地域范围执业;
12、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情节严重或给甲方及客户造成经济损失或被监管部门处罚;
13、其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合同目的无法达到之情形。
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形时,甲方未行使单方解除权,不应视为甲方放弃该权利,亦不影响甲方日后或者在乙方再次出现上述情形时行使单方解除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被监管机构依法责令暂停业务、撤销业务许可或者自行停业等原因,乙方无法正常执业;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合同,损害乙方合法权益。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提出合同解除一方需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委托或受托终止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即甲方的住所地,乙方的现居住地址)之日起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订合同,经对方同意,可续订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部门和【_____】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券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____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六条 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七条 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九条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条 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 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____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券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开发证券市场巨大的市场潜能,甲方自愿拿出多年的研究成果与乙方合作,本着平等自愿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充分发挥在证券研究领域的独特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2.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3.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帮助乙方实现又赚钱又自由的美好人生。
4.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二、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在证券市场独一无二的优势,高效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让更多的客户和券商加入到这个多赢的行列中来。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完全负责券商按时按量地执行佣差协议。
5.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甲方认定乙方开发的新客户有两种
1.乙方带领客户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
2.乙方代表甲方与甲方认可的券商签定合作关系的证券营业部自己经手的新增客户归乙方。
凡由乙方代表甲方签定的证券营业部均加入到本网站的券商加盟表中,其联系人电话为乙方,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接待新客户的咨询和开户。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做出相应的经济奖励或处罚。
2.当乙方有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强制解除合作协议,并终止给乙方的佣差提成。
(1)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
(2)身在其位不谋其事或确实无法胜任者。
(3)有威胁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则,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其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乙方的权益
1.只要券商执行承诺,凡由乙方经手的客户的佣差的____%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到券商的`佣差后应及时汇到乙方账户。
2.对于表现特别优异者,有权得到甲方的奖励。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券的合同9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汇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的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上海永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客户名}(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荐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元资金,甲方协助乙方在_____个交易日内总获利达到____%利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荐股机密,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荐股资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荐股资料而使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荐股机会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实施,确实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必须提前三十分钟以上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_____万元的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利润要求造成乙方损失应退还所有会员费用,同时赔偿乙方损失(赔偿事宜如下:100万以下(含100万资金量)做全额赔偿,100万元以上资金赔偿90%、按交易明细清单上的数额为准)、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损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到期后,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的合同1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中国XX公司_____分公司
第一章总则
1.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3.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4.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如遇_____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4.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5.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6.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第三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_____机构_____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
4.争议的_____机构为乙方所在地_____机构。
5.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深圳证券市场存管登记业务_____一览表
向发行人收取:
_____项目
_____标准
新股始发和增发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
面值1‰
内部职工股
面值1‰
流通股
面值3‰
配股和权益分派登记费配股登记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
内部职工股、高管股
面值3‰
流通股
面值3‰
红股(含转增股份)、派息登记费非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高管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_________1‰
流通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
股东服务月费
月费:
流通股:面值1亿元以下(含)0.2‰,每超过1000万元流通股本加收1500元
说明:如遇_____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2.《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XX公司______分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有关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作为《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如果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甲方继续委托中国XX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登记托管事宜。甲方应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XX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委托其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托管事宜。
第二条甲方未与中国XX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托管事宜按照中国XX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中国XX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没有规定的,比照有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
第三条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四条甲方同意由其代办机构为甲方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以及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与《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关于终止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样本)
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XX公司______分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4.关于终止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通知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为贵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贵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中国XX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服务。
我公司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贵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____证券公司。由该代办机构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确认手续,以及代为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和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股东服务月费______元,请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关于催欠费的内容仅适用于深圳分公司)。
特此通知。
中国XX有限责任公司______分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证券的合同12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 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 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 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 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 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 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 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 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 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_____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 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第三十二条 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 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_____er_____e_________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 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
签订地点:___
证券的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_________因_________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购买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当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诉书请求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证券交易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损失的认定涉及到_________虚假陈述的揭露时间和更正时间,目前,对该日期的认定法律界存在争议。具体依据虚假陈述揭露日还是虚假陈述更正日计算损失有待于法院最终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4.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坚持“着重调解、鼓励和解”的原则。在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为了让投资者早日得到赔偿,可能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5.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案件,并且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执行中可能需要较多的沟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6.其他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证券的合同14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一)会员制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2.金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的合同15
证券质押典当合同
甲方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证券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同时阅读了相关业务流程,典当股票质押风险揭示等。双方签署的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一、重要信息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上海)
_________________(深圳)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固定)
_________________(移动)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重要条款
1.本合同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为:_____________公司营业部
2.典当授信期限为180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重新签约。
3.甲方授信给乙方的总当金额度为:_________万元,授信级别为分(25-100)。以_________________系统自动审批为准。
4.典当日综合服务费率:_________%.
5.本合同对应的当票号码为:_________
6.警戒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_%。
7.平仓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
注:警戒线或平仓线值=(a账户市值+b账户市值)/b账户当金占用总额。
三、风险揭示
乙方签署本合同成为会员前,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以便正确,全面的了解典当质押网上交易的风险。如果您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网上交易客户端》软件申请质押典当服务,我们认 为您已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受网上交易风险及承担由此带来的可能的损失,这些包括:
1.技术风险揭示
a.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共同的风险外,还有其特有的诸多风险,如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b.互联网上存在*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亦存在病毒入侵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或由于投资者_______不慎将股东账号和交易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盗用,其托管证券存在被他人盗买盗卖的风险;
c.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
d.网上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延迟或错误;网上直接的或暗示的资讯(证券信息,公司资料,评论,预测等)均只能作为参考,投资者需要自主判断投资策略并对买卖的决定负责及网上证券委托可能存在的一些其他不可预见风险。
e.会员申请当金并购买股票没能在十五天内及时抛售,致使所购买的股票成为“绝当”而被强行抛售所形成亏损的风险;
f.由于会员申请当金购买股票的决策有误,造成会员资产进入预警警告,甚至出现平仓清算等情形所形成亏损的风险;
2.规避风险建议
为保护会员资料和网上交易委托活动的.的安全性,我们建议您注意以下几点:
a.请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并定期修改您的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如果您意识到密码可能泄露,请及时修改密码;
b.请安装可信赖的病毒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软件,并确认其正常工作;
c.如果您的电脑系统,网络通讯或者网上交易相关软件出现异常情况,请暂时停止网上委托;
d.请尽量不要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进行网上交易,以防止投资者信息被其他人获取。如有必要,请注意键盘输入和屏幕显示的保密,并且及时修改交易密码;
警告!股票质押获得当金的买卖有可能会危及会员质押a账户的资产的亏损,或可能出现被甲方强行卖出股票,及强行划转资金等等风险。上述两类风险均可能会导致会员出现损失,并且该损失将由会员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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