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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劳动合同

时间:2023-02-10 19:01:23 合同 我要投稿

讲解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讲解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讲解劳动合同

讲解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

  应该看到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劳动合同,而书面形式只是作为成立劳动合同的证据存在,证明双方当事人订立了劳动合同。

  其次。书面形式并非体现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是国家意志。纯粹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其作用还在于使得劳动合同鉴证环节更为便捷。

  此外,还可以使劳动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违反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是不成立,所以,更为可行的方案就是,将书面形式看做用于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而并非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惟一形式。除了书面形式之外,还可以订立口头形式和默示形式的劳动合同,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69条的.规定。

  实质上,我国《劳动合同法》也是采纳了将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存在的证据。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l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即劳动者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同时,该条第2款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合意,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并非合同当然无效,而是给予一个期限,要求双方当事人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这些表明,书面形式并非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是生效要件。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之日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之日并非同一概念,用工之日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之间约定的开始由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时起超过1个月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要对用人单位采取惩罚措施。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也即第1l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此外,作为一般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进一步证明了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

  劳动合同陷阱盘点:

  “盖章”不等于“签字”

  案例回顾

  孙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A公司称,已与孙某、李某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向法院提交了两份劳动合同书,但是,合同上仅有孙某、李某的个人印章(未备案)。孙某、李某二人均否认该签章的真实性,要求进行鉴定。

  风险提示

  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支付二倍工资。A公司如果无法证明该二份合同系孙某、李某签署,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官指出,用人单位应该确保所签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采取现场签订等方式,同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鉴证。因工作需要向劳动者刻制手章的,应当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在发放时做好签字确认,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阴阳合同”引纠纷

  案例回顾

  出于避税等因素的考虑,刘某与B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月工资为1200元,但刘某实际领取的月工资为5000元,其中1200元通过银行发放,剩余 3800元现金发放。合同到期后,A公司要求以月实际工资1200元的标准“继续履行合同”,刘某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遂产生纠纷。

  风险提示

  工资数额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获得的补偿。本案中,刘某如果无法提供另外3800元收入的证据,则只能按照1200元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且双方一旦解除劳动关系,刘某无法拿到足额的经济补偿金。

  法官指出,如果劳动者已经不慎签订了“阴阳合同”,则应利用录音笔、手机等方式收集证明实际工资的证据,并争取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不定时制”隐性侵权

  案例回顾

  张某为C公司办公室文员,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月工资为6000元,但C公司仅按照最低标准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

  张某发生工伤后,被社保部门告知,仅能享受最低标准的工伤保险待遇。

  风险提示

  不定时工作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双方约定不定时工作制后,张某可能无法享受足额社会保险、正常休假及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能承受实际工资与缴费基数之间的差额损失。

  法官指出,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不适用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享受标准工时制劳动合同的相应待遇。

讲解劳动合同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地点及工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岗位(工种)的,应考虑调整岗位的合理性,原则上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3.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3.3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待遇。

  第四条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4.1双方确认,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的变化而改变。

  4.2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个月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将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乙方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支付。

  4.3依照法律规定,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将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缴税款。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双方应遵守的规范

  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2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3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5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条款第六点和第七点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8.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8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第九条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七点、第八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十二条甲方所制规章管理制度的效力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权利主张。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4.1双方明确以本协议所列之联系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为送达地址,若一方上述地址、号码、电子邮箱发生变动,应予3日内书面通知,在通知到达之前均以此前所列地址为准;

  14.2双方送达文件可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信函、文件或传真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生效及其他

  15.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 。

  15.2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15.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4甲乙双方确认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将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向乙方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已对本协议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讲解劳动合同3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事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 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如果你在企业连续工作XX年以上,企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只工作了2年,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都是以活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开来;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又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的。因此,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讲解劳动合同4

  无论是一式两份,还是一式三份,在签订完劳动合同之后,企业都需要将其中的一份退回员工,让员工自行保存。如果单位强行收缴,不依法将文本交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检查部门举报。

  实践中,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二倍工资赔偿,这个道理用人单位大都明白,所以一般都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因而有些单位为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后对自己不利,在签订合同后不给对方,致使劳动者维权时因举证困难,最终放弃维权。这对劳动者来说,存在很大风险。在此特别提醒: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要索要一份,自行保管!

  案例:

  小杨是一名刚到北京的务工人员,通过面试等相关程序后,小杨被一家私营企业录用。该企业表示,现在国家施行《劳动合同法》,录用后就及时和小杨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签合同时,只简单的给小杨看了劳动报酬等相关条款便催他赶紧签,签完后就把劳动合同收走了。小杨很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手里没有合同,如果日后出现劳动纠纷,自己是不是很不利?单位不给自己劳动合同的做法对吗?于是向当地劳动部门发出求助,想正确地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答疑: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和保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中上述两条规定,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劳动者须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讲解劳动合同5

  一、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可以补签,你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

  “两倍工资”和“补订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两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综上可知,一般法律是允许补签劳动合同的。但是在劳动合同补签后,劳动者还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讲解劳动合同6

  甲方签名: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诚信合作协议书。

  欢迎你加入xx烫染连锁店,加入x烫染连锁店有以下合作原则:

  加xx烫染连锁店后必须服从xx烫染连锁店的一切相关规定,做一个优秀的团队精英目标者.

  你可以为xx烫染连锁店奋斗 ______年,于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到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在你签定奋斗目标时,中途不可以辞工,必须在奋斗目标完成情况下,方可向xx烫染连锁店提出辞职;如有特殊的情况,需提前4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得到公司同意后,发放实际薪资,方可离职;如合作不满三个月中途辞工,不享受底薪和保底工资.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公司解约发放30%的食宿费,70%薪资,剩余部分作为对没有达成目标的处罚,协议书《诚信合作协议书》。(已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xx烫染连锁店有以下工种,加入流行密码烫染连锁店需交纳食宿费 ______元,若经济困难都可申请从工资里扣除。每月10号发放薪资.(见工资提成表)

  店长( ) 设计师( ) 收银员( ) 烫染师( ) 洗护师( )

  合同期满辞工发放全部薪资和食宿费,如旷工达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不返还全部食宿费及所有未发完的工资!!

  在工作期间希望大家可以更好的.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做一个基奠,为人生的最终目标而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祝大家合作愉快!!

  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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