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质押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质押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借款质押合同1
合同编号:
甲 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址:(户籍所在地)
电 话:
乙 方:(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遵 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事项
1.1 借款金额:人民币
1.2 借款期限:
监管期限: 天(自 自 年 万元整(大写)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邮政编码:
1.3 综合管理费率:(1)计费方法:按每个月30 天、每年 360天计算。
(2)计算公式为:综合管理费=本合同规定的费率×借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实际占用天数从放 款日开始计算)
1.4 借款利率:
1.6 甲方将其在
第二条 质物
2.1 甲方用作质押的资产是指在上述账户内的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证券投资 基金、企业债券、国债、以及资金(以下统称证券)。用于质押借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 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监管账户内以下几种股票不作为质押物:
(1)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2 甲方账户内的自有资产市值
给乙方,质押率为 万元(包括股票和资金),甲方将其中的 万元资产质押 万元; %。甲方并授权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乙方监管资产总额为 (计息方法同上)。 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 和对应的上海股东账户 深圳股东账 1.5 借款期不足 5 日的,按 5日收取有关费用。 提供给乙方,用于监管和在必要时处分质押物,乙方提供资金供甲方使用并进行监管。
(1)质押率=借款本金/质押证券市值×100%。
(2)质押证券市值=∑质押证券数量×前日证券收盘价+资金。
2.3 在质押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可置换质押物。如果甲方买入本协议 2.1款规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计入监管资产总值。
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3.1 甲方按当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综合管理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 归还本金及欠缴的管理费、利息。(双方可商请证券营业部从甲方资金账户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 5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 后 5 日内办理续当手续;
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费。在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后,借款合同 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向证券营业部提供的《客户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同时自行终止;
第四条 质权的行使
4.1 甲、乙双方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系数 140%,警戒线市值元和平仓线系数 120%,平仓线市值
(1)警戒线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仓线市值=借款本金×120%
4.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处分质押物。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单方面处分质押物并 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费、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预留的清密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等 凭单修改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并对监管账户内的证券进行平仓和划拨资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权限导 致监管账户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产总额降至警戒线市值时,甲方应于下个交易日向监管账户增加资金或股 票,避免使监管资金总额少于警戒线市值。
(2)如乙方不及时补足资金或股票,致使监管资产总额低于平仓线市值时,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于 此交易日起平仓处置全部监管资产,并可以把当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最低委托买入价作为平仓委托 价,如当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顺延,直至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应缴管理费、 利息。
4.3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办理续当手续也未归还借款本、息、费,乙方可于 T+5 个交易日起平仓处置 其监管资产,并可以把平仓当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最低委托买入价作为平仓委托价,如当日未能全部 成交,则依次顺延,直至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借款本金及应缴管理费、利息。
4.4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监管账户支取和转出超出监管资产总额以外的资金,不能支取和转出资 产总额以内的资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转出托管手续,也不 能办理挂失冻结监管账户。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资料。
4.7 本合同所适用的政策与法律环境发生变换而影响到业务的继续进行,甲方承诺可在保障各方利益 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解除合作关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内,甲方未按当票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纳综合管理费,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 依据本合同 4.3 款卖出质押物,所获资金用于清偿甲方借款本、息、费。
5.2 借款合同期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也未与乙方办理续当手续,乙方 可依据本合同 4.3 款卖出质押物,所获资金用于清偿甲方借款本、息、费。甲方还应当根据当期内的 息、费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期利息和有关费用;
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擅自变更、解 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质物合法性、无争议的处分权、及其他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万元; 万
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补偿乙方相 应的损失;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危及借款安 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费,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
6.2 甲、乙双方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后,分别向证券营业部提供《客户承诺书》和《典当行通知书》。 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当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 的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节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以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6.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5 本合同自甲、 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 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则有该公民签字生效)。
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年 月 日 市 街(路) 号
借款质押合同2
借 款 合 同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急需经营资金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愿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民法典》,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_____
一、借款金额、期限、利息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依据乙方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或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出借款,乙方收到出借款项时,应向甲方出具借据(或收条)。乙方指定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_____为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止。到期后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还清借款。利息为月息2%,即每月________元。
二、双方义务
1、甲方承诺按时足额提供出借资金,并有权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乙方不得拒绝。
2、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还清借款。若乙方逾期还款,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包括诉讼或仲裁方式)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三、提前收回借款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借款提前到期,甲方有权在发现下列情况后立即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1、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借款本金或利息,或者乙方明确表示、以自己行为表明将不履行还款义务的;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者以该笔借款从事非法、违规行为的;3、乙方死亡、连续一个月无法取得联系或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乙方或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程序、死亡的;4、乙方、丙方出现重大经营失误,发生违法犯罪(含单位涉嫌犯罪或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遭受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的;5、危及或者可能危及甲方贷款安全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乙方拖欠本金的,乙方应依本金拖欠部分为基数按央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按日计算向甲方付利息,直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乙方还需要承担甲方因该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所带来的其它损失。
四、保证条款
1、丙方自愿为乙方保证人;若乙方延迟偿还甲方款项,丙方愿为乙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范围为:_____甲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赔偿金、违约金、追索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等。
3、保证期限为: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两年内。
五、其他
1、甲方依本约发出的通知或函告,乙、丙方应当签收,拒绝签收或无法直接送达的,甲方可依乙、丙方在本约首部所列的住所地址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一经寄出,无论任何人签收或退回,均视同收到。若乙、丙方变更住所地址的,应提前7天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依合同所列住所地址送达的仍有效。
2、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质押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月日将抵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押保管费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_________________
(1)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借款质押合同4
出借人:(简称甲方
)法人:
借款人:(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元),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为______%。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
若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就未偿还的部分按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处置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拥有自主产权、合法购置,依规依法交纳规费、可正常行驶、可正常过户(无分期按揭付款、无担保质押、无缺审漏审和其他无法过户车辆)的'车辆质押担保,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该车辆行驶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辆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直至本次所借款本息还清后归还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质押车辆作安全保管,甲方无义务为该车辆交纳任何规费。
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乙方自愿将质押车辆作过户或其他处置。
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
多余部分归还乙方。
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质押合同5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根据 公司与贷款人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 (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 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 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 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 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 公司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公司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 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 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 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质押合同6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壹辆,排量:,颜色,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章)
地址: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章)
地址:
身份证号:
时间:
借款质押合同7
出质人:_____(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gu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gu东名册上办理出质gu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质押合同8
出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质押合同9
典当权人:____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人: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账户及资金账户上的全部资产。
第二条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
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
利率为月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典当借款时预扣综合费用,在典当期内,乙方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
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
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
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否则,到期不予续当。
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五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
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所有资产。
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账户总市值降至: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二日内将市值补至: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
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
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质押合同10
甲方(贷款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联系方式:____
乙方(借款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联系方式:____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车辆质押
1.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____,发动机号为:____,大架号为:____,向甲方作质押。
2.乙方应提供汽车下列相关文件(需要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完税证明()
(10)附加费原件()
3.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车辆与相关文件移交甲方。移交地点(即还车地点)为:____。
4.移交汽车时,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应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5.汽车外观状况:____。
6.汽车其它说明:____。
二、质押车辆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人民币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___。
三、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四、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限于:____。
五、借款利息、费用
借款壹拾日期利息%;叁拾日(即一个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利息(即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六、借款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
。
八、还款方式
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再提车验车。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____
账号:____。
户名:____。
开户行:____。
九、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按双方认定价值,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
附件:____车辆交接单
车牌号:____车号:____
车型:____年审到期时间:____
交保险到期日期:____车辆里程数:____
1.车辆行驶证
2.车钥匙(备用钥匙)
3.保险卡
4.年检贴
5.机动车登记证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该交接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移交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交方:____
接收方:____
借款质押合同11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质押合同12
出质人:
质权人:
第一条质押标的
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出具的编号为仓单质押于甲方名下。
第二条质权生效
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质押标的背书后交甲方占有,质权生效。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质押标的对下述债务担保:
甲方代向清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份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产生的债务。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现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拥有合法资产、经营业务;
乙方保证其质押于甲方名下的仓单合法有效;仓单不存在任何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或瑕疵;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为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库存管理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乙方授权甲方在仓单质押期内甲方可对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并协助甲方完成。
第六条乙方义务
在本合同反担保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述义务: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质押仓单所记载仓储物的存放地点。
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出现毁损的乙方应当及时补足仓储物。
乙方变更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或在财务、人事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将有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第八条质权实现
下述条件成立时,甲方有权行使所质押的权利:
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甲方承担保证责任代其偿还欠款;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所产生的违约金或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且拒绝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
当上述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将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以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置,并以所得价款甲方优先受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质押仓单所记载的仓储物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恢复或甲方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乙方因隐瞒质押标的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过抵押等情况,给各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或在本合同第四条中的任何陈述和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乙方违反本条、项之约定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与于
签定的编号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项之约定,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与于签定的编号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甲方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质权解除
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及本合同所有义务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质押通知书并返还所质押的仓单,甲方对乙方的质权解除。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
借款质押合同13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根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辆库存车辆合格证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质押,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是完全的、有效的,并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司法限制(如查封、扣押等)。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及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交乙方,质押期间该车辆合格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并由乙方提供保证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委托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本合同的乙方)的债权、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因委托保证合同而产生的保证人的其他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乙方代偿债务款项及其利息、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出质标的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标的为甲方享有处分权的辆库存车辆合格证。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的,乙方为借款人代偿债务后,乙方有权以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押权。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护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保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拆解、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
3、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转让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的,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作本案反担保专用资金。
4、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5、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选择以本条第二项规定方法之一种或几种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甲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
2、甲方解散、被撤销、清算或被宣告破产,或作为自然人的借款人、甲方死亡且无人继承其履行义务或继承人拒绝履约;
3、甲方或第三人作出侵犯乙方合法权益,影响乙方实现债权、质押权的行为。
二、在出现本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时,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种或几种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甲方协议、向公证部门申请制作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再由法院强制执行、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之一依法以质押物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物。
2、要求甲方消除上述情形,若甲方不能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消除上述情形,乙方则依法处分质押物。
第八条违约及其处理
一、甲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即构成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妨碍乙方实现债权、质押权;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3、甲方对质押物无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利,甲方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质押等情况;
4、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出现上述违约事项,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增加相应的反担保或重新提供反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以质押物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物,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乙方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委托保证合同,不因委托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委托保证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质押合同1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
丁方(保证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丙、丁四方就借款事宜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月利率为%,自乙方向甲方给付借款之日起计息。甲方于每月日前将该月利息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四条借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
(一)甲方所借上述款项用于。
(二)甲方还款资金来源。
第五条:给付借款
乙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给付借款,同时甲方出具借据。
1.现金方式;
2.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户名:账号:
第六条还款方式
甲方采用下述第种还款付息:
1.一次性归还本金,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日内将借款本金及最后一月利息汇入乙方上述指定账户,每个月的利息按第三条之约定一次性支付。 2. 。
第七条抵押担保
(一)甲方为乙方本合同的债权提供以下财产抵押担保:
1.抵押物种类及范围:甲方合法所有的公司股权与汽车合格证。
2.抵押财产所有权人:;
3.抵押财产的实际价值约为人民币xx元整。上述抵押财产的详细清单附后,包括品牌、种类、型号、数量及单位等内容。
(二)担保范围为乙方本合同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或见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三)抵押登记:在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应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应予以及时协助。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汽车合格证原件交给乙方,在抵押登记完成并且汽车合格证已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向甲方给付借款。
(四)抵押权实现情形
1.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
2.甲方逾期支付利息超过十天且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
3.甲方卷入重大诉讼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致使约定的还款资金来源无法保障,乙方终止本合同的;
4.甲方恶意转移财产等违反诚实信用的情形,乙方终止本合同的。
(五)抵押权实现方式
甲方同意由乙方与丙方确定抵押物变现方式,变现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折价、估价、变卖、拍卖或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等方式。
(六)抵押的注销登记
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付息责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至抵押财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各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件齐全。
第八条各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足额还本付息;
2.接受乙、病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予以积极配合;
3.如逾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
4.和乙方共同清点、核实清楚全部抵押物并签注抵押物清单;
5.接受其他各方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并创造条件予以积极配合;
6.履行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义务;
7.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8.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9.在发生抵押权实现的情形时,若乙方所确定的抵押权实现方式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积极协助。
(二)乙方义务
1.积极及时给付借款并妥善保管收据或借据;
2.妥善保管甲方抵押物相关证件,不得遗失、损毁;
3.甲方偿还全部债务后,将抵押物相关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4.和甲方共同清点、核实清楚全部抵押物。
(三)丙方与丁方义务
1.丙方与丁方同意以其个人财产对甲乙双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抵押质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乙方可就未清偿部分直接向丙方和丁方主张债权,丙方和丁方代为清偿后享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2.丙方与丁方在必要时出面证实合同涉及的各项条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的`各种行为予以监督执行;
3.甲方同意在甲方逾期偿还借款或出现违约行为且乙方选择终止合同时,丙方和丁方可根据乙方书面请求,代甲方向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偿还借款、支付利息及违约责任等义务,同时乙方将其债权、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丙方或丁方,由丙方或丁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4.丙方和丁方上述的保证责任自上述抵押担保办理完毕相关抵押登记后生效,若合同签订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丙方和丁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l.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利息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借款本息,甲方自欠息之日起,每日按所拖欠借款利息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乙方的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甲方卷入重大诉讼或经营严重恶化,导致约定的还款资金来源无法保障,或者恶意转移财产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借款本息。超出三日不予偿还的,自甲方收到终止通知之日起,甲方每日按所应偿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乙方的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甲方逾期偿还借款超过五日的,应每日按借款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根据借款金额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逾期期间的利息损失,并支付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4)如甲方不履行实现抵押权的协助义务,按日向乙方或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借款,每日按借款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金额%赔偿损失;
(2)甲方按期还款后,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的,乙方应按“合同借款额×日借款利息×延迟天数”的标准赔偿甲方。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临汾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十一条甲、乙、丙、丁四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丁四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符合各自一方的真实意愿,并愿意对违背约定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抵(质)押借款合同
签字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丁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质押合同15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质权人(甲方):_________出质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
出质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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