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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借款合同

时间:2023-04-23 16:49:30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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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借款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1

  男方: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女,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有关房产归属等约定如下:

  一、财产详情

  1、位于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产,现双方约定一致,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2、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价款为: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资。该房屋的装修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资。

  3、该房产剩余房贷为____________元,由男方个人承担。

  二、其它事项

  1、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3、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双方需将女方父母出资的钱款全部返还后,再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4、因男方个人原因导致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须向女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5、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两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三份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协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协议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处理。

  男方: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贷款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办理手续同时交给乙方。

  二、双方协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 已交首付款, 剩余 (小写 )。余款由乙方支付。

  三、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四、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直至房屋所有手续过户到乙方名下。

  六、甲方应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等。

  七、为了甲乙双方的利益,乙方已交于甲方贰万伍仟元定金,如有违约,所付定金甲方不予退还。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3

  编号: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号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次新房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确认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种:

  商品房

  已购公有住房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

  其他类型房屋。

  三、甲方确认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共有权人姓名:。该房屋状态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正在办理之中。注:如上述房屋有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需提供出售该房屋的同意书。

  四、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种:

  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银行,抵押登记日期:,他项权利证证号为: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_______元整。

  五、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种:

  空房、自用、已出租。甲方保证该房屋无查封、无纠纷,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甲方对所售房屋权属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第二条乙方确认

  乙方对该房屋产权现状及其它有关房屋的使用情况已充分了解并认同。乙方同意购买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房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房屋买卖成交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

  上述成交价款包括:房款、现有的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装饰、附属设及。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1.全款一次性支付

  2.需要银行贷款

  二、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部分购房款元整,其中包括购房定金,首付款剩余房款元整于该房产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交付。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在交付上述款项后办理先期入住。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申报房产权证过户,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三、待《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后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共同至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合同网签事宜。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一、房屋交验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验后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交付时甲方须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凭证。

  二、如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权属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交付甲方购房定金后,双方依据《民法典》定金罚则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违约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返还。

  二、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付款方式付款,甲方对乙方逾期付款行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支付甲方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还。

  三、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合同办理手续或不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等,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顺利履行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对方支付房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房屋买卖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及其它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用一份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__编码:__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5

  导读: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用来担保借款的情形越来越多。出借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的同时,另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以获得房屋的产权,有的甚至在订立借款合同的同时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给出借人。

  这种名义上是房屋买卖,实际却是为借款提供担保的合同,当出借人未获得清偿时,其因此取得的房屋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笔者就通过一则相关的实务案例进行分析解读。

  案情摘要

  20xx年12月12日,姜某虹向崔某丽借款15万,同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姜某虹以15万元的价格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崔某丽,并办理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20xx年1月24日崔某丽与熊某伟(系姜某虹之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熊某伟在租此房期间有权随时赎回此房屋,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此后,姜某虹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房屋亦一直由熊某伟、姜某虹占有,崔某丽将该房屋转让给王某宇,现在王某宇诉请熊某伟、姜某虹腾房并交还房屋,本案成诉。

  裁判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庭审查明,姜某虹与崔某丽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姜某虹与崔某丽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方式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并将涉案房屋登记过户到崔某丽名下,该行为构成让与担保,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合同。

  崔某丽将案涉房屋出售给王某宇构成无权处分,王某宇在庭审中陈述,其购买案涉房屋时并未进房屋看房,只是在外面看了一下,购买涉案房屋只是觉得17万元价格便宜。王某宇的陈述不符合现实中真实买卖房屋的常理。

  王某宇在支付房款前才知道崔某丽将房屋租赁给了熊某伟,当时看了租赁合同,因房屋租赁已到期,才购买的案涉房屋。但经法院审理查明,20xx年1月24日崔某丽与熊某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熊某伟在租此房期间有权随时赎回此房屋,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王某宇认可已看过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知道涉案房屋权属有争议。

  综合以上事实,不能认定王某宇在购买涉案房屋时构成善意,王某宇虽交付房屋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的`善意取得要件。王某宇诉请熊某伟、姜某虹腾房并交还房屋请示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王某宇的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该案中,法院认定崔某丽将涉案房屋出售给王某宇构成无权处分,这也从根本上否定了崔某丽与姜某虹为担保借款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该案中崔某丽与姜某虹虽然名义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实际是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没有房屋买卖的真实合意,双方真实的合意是订立借款合同,以房屋买卖的名义办理过户登记,为借款提供担保,学理上把这种行为称之为让与担保。物权法第58条第六项(民法典第146条)明确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提前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清偿的,担保财产直接归债权人所有的,这种行为是担保合同中的流押或流质条款,物权法第186条、211条(民法典401条、411条)对进行了明确规定,属于无效行为。同理让与担保中,签订主合同时即转移担保物的所有权,这种行为更应当认定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人认为以房屋买卖的名义,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是一种普遍的做法,应当认定让与担保的法律效力。但是,这种说法明显存在法律障碍,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创设何种物权由法律明确规定。用房屋为借款合同作抵押担保,可以用抵押权实现,创设这种让与担保物权,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并且这种担保无法进行公示,易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在本案中,催某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姜某虹清偿借款,而王某宇和催某丽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被法院认定催某丽对该房屋无处分权,王某宇不构成善意取得,王某宇可以主张退还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诉讼请求。

  文章中引用的案例是为了更好的解读法律知识,作者已对案例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整理、汇编和删减,案例中的法律观点仅供学习交流所用。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6

  甲方(卖方):王志坤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吉林申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此《房屋买卖协议》

  1. 甲方将位于农安县开安镇王义商贸区项目8号楼XXX室与XXX室,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单价为XXXX元/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 上述房屋总价款为:XXXXX元。

  3. 上述房屋款项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 甲方自此协议签订后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5. 上述房屋买卖发生的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6. 上述房屋系甲方由农安蓝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抵账形式够得,建筑面积按最终主管部门实测为准。

  7. 甲方按照此《房屋买卖协议》规定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上述房屋没有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存在,确保乙方能顺利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另,乙方有权转让上述房屋。

  8. 甲方保证乙方入住上述房屋时,水、电、燃气、供暖等房屋使用功能顺利实现,如不能顺利实现,则视为甲方违约。

  9. 甲、乙双方约定违约金,违约金额按上述房屋总价款的'35%计算。

  10. 甲、乙双方如在此《房屋买卖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解决。

  11. 此房屋买卖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与

  相关管理部门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吉林申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协议签订地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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