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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合同

时间:2024-09-18 08:31:40 合同 我要投稿

保养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养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保养合同集锦八篇

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双方在承保范围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河北唐山迁西李兴庄

  3、项目内容:

  A、保温材料及更换室外机组损坏部件的供货(北京采购)

  B、中央空调内水系统所有的辅助设备的检修和制冷系统的检修

  4、工程造价:本工程总的造价为: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协调乙方施工及安装水、电、场地等条件,水电费根据用电由乙方支付;

  2、安排专人协调乙方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设备非乙方原因的正常运转,以便进行系统调试等工作。

  乙方责任

  1、完成中央空调改造原空调系统保温管道及更换空调室外机组损坏部件的供货;

  2、乙方负责设备运输和安装中的安全和完整;

  3、乙方负责施工中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配合甲方对其他工种的协调工作;

  5、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了确保甲方工期和工程改造用的材料的'质量乙方先期垫付合同款总额的95%即在北京购买材料和配件。一但乙方人员抵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立即付给乙方先期垫付合同款总额的95%即 元,偿还给乙方。所有改造工程系统完成后一年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5%,即 元( 叁仟元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甲方在开工前10天内通知乙方) 竣工日期:乙方人员抵达甲方施工现场接到甲方工程款后8天内完成。

  第五条:工程实施

  1、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如需进行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的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相应调整工程费用。

  第六条:保修期

  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后中央空调系统保温保修为一年,更换制冷配件保修3个月,保修期内由于设备和工程本身的质量造成的故障,乙方免费进行修理和更换。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延误付款时间,除其后果由甲方承担外,并以该款总额的0.1‰支付甲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解决方式为:

  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调节或仲裁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保养合同 篇2

  甲方:xxxx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甲方通过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后续签合同 确定乙方为20xx年7月1日 ~20xx年7月1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区域国税局 (以下称用户)的机动车辆维修,也可以承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的机动车辆维修.用户车辆在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与用户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乙方与用户签订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同样有效.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不超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第三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管理费率(维修材料加价率).

  第四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为正厂件.为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对用量较大的通用零备件和耗材,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乙方必须到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

  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正厂辅助材料和正厂工艺.

  第六条 用户车辆送修时需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未持有《送修单》的车辆,乙方不得维修(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单,但必须得到用户车辆管理部门的确认),否则,甲方不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 费用结算 :用户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乙方据此定期直接与用户结算.需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以及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各单位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送修单》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用户回复同意重新补报《送修单》后,乙方按正常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报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车辆维修结束后,要将维修车辆换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机检验由用户进行处理,未经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同时附有《送修单》回执联,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在《送修单》上不能将材料费列全的需单列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车辆维修情况,定期向车辆所属单位提报维修,维护建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规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二,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以上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的.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条 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 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 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最好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 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 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 在保修期内 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保养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 (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

  1、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定义为准。

  2、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中海《设备工作手册》所规定的`标准。

  4、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保养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oa部

  (一)维修方式:

  1.为了保障甲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合同期间内,乙方定期为甲方的办公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定期30天保养一次。

  2.当甲方的机器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维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甲方排除机器故障。

  3.维修地点一般在甲方办公处,若由于所排除的故障需要仪器测量,或者甲方办公处不能修理;还有乙方工作人员不想打扰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这几种情况应由乙方维修人员带回乙方公司维修。

  (二)说明:

  1.乙方维修人员应为甲方人员讲解明白如何正确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一些常识。

  2.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的办公设备需要更换零部件,乙方维修人员应讲明白更换这些零部件的原因,以及不更换这些零部件所造成的后果,甲方应尊重乙方技术人员的意见,零部件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支付。

  3.为确保甲方办公设备正常使用甲方应尽可能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零部件和消耗品。

  4.如甲方人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或甲方的某一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负责人没有通知乙方,甲方就擅自处理,这两种情况不应有乙方承担责任。

  二、维修办公设备范围及服务收费标准

  办公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服务费(元)

  服务费合计(元)

  复印机

  传真机

  打印机

  碎纸机

  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保养合同 篇6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第九条 驻场:乙方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梯号:

  电梯品牌:

  规格型号:

  电梯:

  层/站/门: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元/年)

  梯号: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品牌规格型号:

  提升:

  高度/角度: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元/年)

保养合同 篇7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 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年 月安装的、位于***的名为建筑物内的共计两台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

  四、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每月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2、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部件。 以乙方当年销售价八折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配件,并送货上门。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装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

  3、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人。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

  六、 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配件。

  3、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4、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时,对存在的非保养责任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七、 服务费用:每台每年 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八、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九、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 2 -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十、 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 篇8

  合同双方:甲方:广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番禺上海三菱电梯特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电梯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资料

  (1)升降梯:

  电梯数量:以上电梯合计22台,1年,总计保养费¥138000元

  (2)电梯设备注册代码

  (3)电梯检验合格编号

  二、保养范围及标准详见合同及附件内容。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1月19日。合同到期,如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双方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通知,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十二月。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例行保养一般在乙方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注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24小时)。

  五、工程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22部电梯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11500(大写)RMB:壹万壹仟伍佰元;贰拾贰部电梯壹年总计人民币:¥138000(大写)RMB:壹拾叁万捌仟元。

  六、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季度及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即人民币 34500元。先服务,后收费,每季度到期后一周内::付清上一季度的保养费。甲方如不按期付款,超过十日后,按每日3‰核收滞纳金。付款方式凭乙方开出的有效发票,甲方以支票汇付方式支付。

  七、甲、乙双方职责:

  1、乙方对上述电梯进行每月二次例行保养,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在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机器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机房及地坑的清洁卫生。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

  2、乙方对本保养电梯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检查。内容包括电梯之状态、机房状态、机身状态、井道状态等。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电梯工作的.特定环境进行检查(如:电源参数:标准电压±7%,机房室内应温度≤40°),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和甲方商量改善,并以收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而进行改善,否则,乙方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

  4、乙方协助市技术监督局实施安全年检,代甲方向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电梯使用合格证》。甲方应负责向有关单位缴付年检费用。

  5、甲方发现上述电梯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时,有责任立即通知乙方派员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

  6、乙方维修人员到现场例行保养,必须先在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处签到,并领取《维保工作报告》,工作完毕时将《维保工作报告》填写完整后交还甲方客户服务中心。

  7、电梯及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其电梯钥匙应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保养工作时需与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不负任何保管之责任。

  8、乙方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电梯操作证及其维修电梯能力,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9、任何由外力损坏、人为造成、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雷击、水浸引起的氧化腐蚀)等其它不属于保养范围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0、如乙方的工作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每违例一次,甲方有权按当月合同金额的10%扣除违约金。

  11、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包括零件),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而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

  1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乙方许可外,甲方不得许可非属于乙方的人员进入机房、轿厢、井道、底坑、夹层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八、标准保适用条例

  1、乙方对标准保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整(中小修),根据工程以报价形式双方进行协商,在续签保养的条件下,每三年进行一次负荷高校试验报告,并提交实验报告。

  2、乙方负责对200元以下的机械配件和1000元以下的电路板的维修和更换的费用负责。超过此费用标准的维修和更换,如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对于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2、电梯使用三年以上,需要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3、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乘客及第三者(包括人、::物)的保险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何非保养引起的任何意外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正文和附件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安全技术监督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处。

  十、合同附件:保养工作范围及工作手细则

  甲方(盖章):广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x1号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广州三菱电梯特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19楼01—02室

  代表人:

  投诉电话:020—x2 维保电话:x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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