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集锦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消防水喷淋、消火栓供水系统(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圆整(¥ 元 )(含税金,不含检测费用)。材料单价按照《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价计取。
第五条 工程期限
工期:乙方须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通过甲方的初验,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变更,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须扣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保修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发票。
第八条 验收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工程结算
1、 本工程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按 类计取。
2、进行增减。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
如工程项目有增减或设计更改的内容,按实际发生的项与量
1、 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复印件);
2、 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 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 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 乙方:
1、 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消防监督审定)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 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免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 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第十一条 产品要求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施工,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须有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如发现产品有质量、规格、型号、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的,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 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至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设备等,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现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 话:
帐 号: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话: 帐号: 开户行: 日
消防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在20xx年5月7日签订合同的的基础上做如下修改补充:
1、 修改第一条第三款,修改为: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3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1日
2、修改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室内消火栓系统(第一条
第二款的B项),聚酯车间的.12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5%。其余车间的15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安装施工范围全部结束,消防设施经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文件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款的95%;乙方开具全额价款的正式发票。保修期满,甲方付清余款 5% 。
3、20xx年11月7日前,整个消防设施工程具备济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验收条件。
4、在执行本补充合同的同时,原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订立时间 :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消防合同 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
消防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施工内容:
消防弱电穿线、安装、调试(不含配电室气体灭火)。
四、计价方式:
按安装设备每个点 55 元计算。以上价格不含税、不开发票。
五、施工工期:
以主合同工期一致、满足甲方进度要求,并不影响项目的进度计划。
六、承包方式:
七、工程材料要求:
1、本工程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可提出异议,若甲方同意使用,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进场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满足设计要求。
3、甲方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及时送检、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需经监理进场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4、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对甲方的.各种材料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做到工完场清。
八、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预付开工费(20xx)元,其中1000元附材费,另外1000元作生活费使用。
2. 由于本工程分为前期穿线,中期安装后期调试三个阶段,穿线部分每点(35 )元,安装部分每点(10)元,调试部分每点(10)元。
3.结算方式:按照实际点位计算,每(100)点位结算一次。
4.乙方按图施工,若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加的施工项目,则费用另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工程款拖延造成的工期延长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暂停施工,追讨已施工完成部分工程款。直至甲方按约定付款时为止,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材料,如材料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应提前报送材料清单,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水、电、施工条件,工具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要求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节约用料,若发现浪费材料现象,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十、其他事项:
1、施工点数计算方式:(消火栓按钮,感温探测,防火阀,烟感探测,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发声报警器,火灾电铃报警器,报警电话,消防端子箱,扬声器,按钮盒,多种电源配电箱,排风,排烟等)均按点位计算,其他点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2、如出现预埋管道堵塞及漏埋不通等情况,乙方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同等,若发生纠纷,由施工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在施工期间管路不通堵塞率超过百分之十,乙方终止合同离场,此合同立即失效。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效力等同。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消防合同 篇5
建设单位:
建筑名称:
建筑地点: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消防项目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消防设施概况
(一)工程名称:恩贝生物工程消防安装项目
(二)建筑面积: m2
(三)系统服务范围:
1、消防设计。
2、消防设计图纸消防局建筑审核。
3、消防系统施工安装。
4、消防工程检测验收。
5、取得消防验收手续。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消防系统材料和设备的'采供、安装、调试、报检和验收,为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 图纸交付
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或组织设计该项目的消防图纸,并取得相关消防局建审手续。
第三条 合同价款、工程结算和拨款
按照每项完成的技术服务内容及安装工程量,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二)工程结算办法
本工程结算方式采用《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08版及滨州市20xx年价目表,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执行由甲乙双方按照材料进场时市场价格洽商价格;定额人工单价为55元/定额工日;取费等级按二类取费。
(三)工程拨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用水、电及材料、工具堆放场所。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如现场临时变更,应在三天内补办并签认。
(二)乙方责任
施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防火管理,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负责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机械运输,设置安全设施标志。乙方服从甲方的有关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质监部门的监督。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时向甲方报送进度表,工程竣工移交资料、附件及备用件、竣工后施工和生活设施的拆除。工程移交甲方后十天内施工人员撤离。施工安装过程中接受甲方质监部门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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