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养殖合同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殖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养殖场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租赁期限为十(壹拾)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
(详见清单一);
4.该租赁物不包括
(详见清单二);
5.租金:第一年、第二年两年租金分别为 150000(壹拾伍万) 元,从第三年(含第三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依次递增20%;
6.前三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完毕;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7.从第四年(含第四年)租金须于每年 月 日前缴纳。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 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8.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 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9.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10.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1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1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需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视情可以口头授权);乙方行为对甲方场地内建筑设备、树木植物造成破坏损失,另行商议;
1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1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16.甲方提供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电;
1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8.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9.乙方应提高本人及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0.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合同履行之前拍摄相关租赁场所物品照片,以备比对);
21.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22.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个人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15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6.相关清单、照片附后。
甲方: 乙方:
(签字、画押) (签字、画押)
二零壹叄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养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
养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要求:
第二条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 - 千克之间,牛龄在-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以上,且 。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活牛入尝出场记录肉牛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标准。
第三条结算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结算方式:。
第四条交货及运输:
(1)乙方自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 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五条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 。
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养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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