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制作合同4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制作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工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购买服装内容
(一)、所有款式、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型号、人数为准;
二、质量要求
质量以甲方定样时的'要求为标准,乙方保证按样衣款式面料质量进行交付。
三、协议金额
协议总价为人民币6500000.00 元(大 写:陆佰伍拾万圆整 )。
四、付款方式
(一)定金:签约当日向卖方交付定金人民币: 2300000.00 元,(大写:贰佰叁拾万圆整)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
(二)乙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4200000 .00元(大写:肆佰贰拾万圆整)。
(三)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乙方账户名 : 乙 方 账 号: 乙方开户行 :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年月日 六、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提交的服装在数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在收到服装时提出;如果在质量方面有异议,应在收到服装之日起十天内提出。乙方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三天必须做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协议总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协议总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其它:
(一)若甲方因员工调整,需补充订购时,价格维持原价。 (二)甲方的报价邀请函、乙方的报价书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代表(盖章):年月 乙 方:
代表(盖章):
年月
日 日
制作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
承制方:_________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列定以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一)双方严格遵守《广告管理条例》。
(二)承制方必须保证制作质量,在委托方审稿期间,委托方有权要求修改。
(三)委托方在确认稿件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应另付费用。
(四)委托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承制方制作过程中,委托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
(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经委托方审核确定后,交稿时全部结清。
(六)承制方未按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作进程实施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因委托方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5%起向承制方要求负责赔偿。
(七)承制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九)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金额:_________。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制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寿光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赛野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邦.水木清华住宅小区模型的设计制作安装。
一、 模型定制产品工作内容
小区总体沙盘制作安装
模型制作材料:模型胶板(ABS工程塑料)、有机玻璃、透明PVC、注塑模型汽车、人物、发光路灯、仿真模型草皮、草粉,各款模型小树、花圃、景观小品配件、优质灯管和LED显示屏一台。
制作工艺要求:
1、建筑均采用CAD制图、JDP雕刻软件绘图;
2、有建筑细部构件均采用激光雕刻工艺制作;
3、模型色彩采用喷涂工艺,做到定色准确整洁;
4、表现模型独特的优势;
5、表现路网灯光效果和景观绿化灯光效果;
6、模型底座:为大理石,时尚新颖,与展示场所协调统一;
7、建筑制作比例为1:100;环境制作比例为1:80;底盘尺寸为5.8m*5.8m。 户型模型制作安装
1、制作比例为底盘尺寸为0.8m*0.7m;
2、带玻璃罩;
3、内部带装饰和家具。
二、制作工期:合同工期为20个工作日。(以合同签定、定金到帐及图纸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计算)
三、制作要求
1、甲方提供的项目制作图纸资料及甲、乙双方有关在制作过程中的工作沟通、认可、确认为准。
2、本模型制作完工,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制作现场验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之后方可发货;待整个模型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再由甲方进行二次验收。乙方保证整个模型项目的制作安装全部达到甲方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依照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在模型制作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予以及时配合。如因甲方要求暂停制作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制作费用不予退回,对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供项目制作所需图纸,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齐全而影响制作过程和如期交付模型,责任由甲方承担。
3、在项目制作过程中,甲方需对模型制作方案做出特别重大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给予确认,同时支付相应的修改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具体细节另作补充协议约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按制作计划书承诺的制作工艺、材料及制作标准如期完成项目制作。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图纸限定的数据和甲方确认的方案制作,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以便确保模型质量。
3、乙方须按甲方认可的模型材料进行制作,需调整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安排专人对游园进行摄像,在沙盘制作时要突出游园的景观。
五、验收提货及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履行地为:寿光市
验收及提货地点:模型制作完毕,甲方根据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对模型进行验收。验收地点在乙方的制作场地内,以利于模型的局部调整。由乙方免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之后甲方需再次进行验收,送货及安装过程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货款,否则从逾期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每天计取罚金;如甲方逾期一个月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将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计取罚金。
2、乙方必须保证模型制作质量,并按甲方要求时间交货。如逾期完成,
从逾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合同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一月以上,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总金额的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逾期导致的相关业务损失一并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图纸资料制作或安装模型,致使制作或安装的模型存在质量瑕疵,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该模型,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沙盘元/㎡×元,底座为大理石加5000元,
平层户型套 元
复式户型套
共计12.15万元整(¥121500元)价款内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加工费、运输费、差旅费、普通发票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元)作为乙方前期工作费用;模型制作完毕,经甲方在乙方车间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价款的70%(其中包含预付的10000元前期费用);在模型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5%,余款在半年后一次性付清。
八.服务承诺
模型制作完毕交付使用后,乙方承诺提供终身免费义务售后维护工作,保修期内模型成品因质量问题而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将保证8小时内派人免费进行紧急维修;如因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对模型造成人为损坏或对设计方案提出重大修改,维修费用和修改费用另计。
1、模型制作完毕,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2、模型制作完工,日后如有修改,乙方全力配合。
3、日后模型如需参展或搬运,由乙方派技术人员协助搬运。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合同文本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寿光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上海赛野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帐户名称:
帐 号:
开 户 行:
制作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工 程 名 称: 金乡美凯龙商场LED屏及舞台制作
采购方(甲方):济宁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济宁友成广告有限公司
运营方(丙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运营方(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 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2.工程地点: 金乡美凯龙商场内
3.工程内容: 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调试、验收、维保等。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方式
1.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2.供货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285000 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及舞台的主材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装卸和现场搬运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验收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价款,还包括现场协调、配合、验收、调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除根据合同变更调整据实结算的合同价款外,乙方无权就本合同项下制作安装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2.本合同一经签订,本合同固定总价不随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3.变更及调整
3.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乙方应在接受甲方要求的5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的材料设备清单,若实际没有进场安装或经甲方认可无需进场安装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3.3所有工程变更、签证按甲方变更、签证流程办理,只调整变更、签证及双方的其他约
定。增加的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即114000 元;
2.舞台及显示屏的框架施工完成,LED屏的单元板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即再次支付 128250 元;
3. 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乙方向甲方全套合格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中第一年结束后15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三年质保期满15日内,无任何质量后无息支付剩余50%。
第五条:技术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第六条:交货、安装与验收
1.供货及安装地点:金乡红星美凯龙商场。
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5 天。
3.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及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1甲方项目代表:马兆彬电话:18766868096 。
1.2对采购进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1.3乙方材料、设备进场时,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的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最终验收合格。
1.4负责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参与签证确认;
1.5负责对乙方合同履行的认可,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付款和结算;
1.6负责协调进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事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
2.1乙方项目代表: 胡广强电话: 18863766608 。
2.2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清单在合同工期内组织进场。
2.3负责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产品规范、产地、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
2.4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维护,日常操作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维修保养等。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6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损坏等;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2.7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负责退货及退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软件工作不正常、损坏等一月内出现5次以上;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③ 经更换或维修后2个月内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易损件及音响、控制系统除外); ④ 经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八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及检查、验收
1.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3.包装标准:本合同所述货物均由乙方按适宜运输、存放的方式包装。如因包装不妥造成货物损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方式及标准:
①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②货物进场前,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特
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品种、规格等进行查验。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④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工期予以顺延。
2.乙方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的,应当每日按逾期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进场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退、换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乙方的赔偿。
4. 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安装,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 %违约金;延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5. 乙方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违约金,并在限期内无偿换货或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另行赔偿。
6.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无任何 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 30 %违约金,同时承 担一切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保修与其它:
1.保修期限: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保修过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因乙方材料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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