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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14 10:41:26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集合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项目合同集合10篇

项目合同 篇1

  摘要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商的合同总收入包括两部分1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工程变更、追加工程量、索赔、调价、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部分金额只有在符合规定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针对不同的合同外收入项承包商需要掌握相关的理论和知识并采取不同的措施。

  关键词变更额外工作索赔调价现分项探讨承包商在FIDIC第四版土木施工合同条件下如何做好国际工程合同外收入结算工作。

  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对原合同工程进行必要的更改。变更是在原合同范围内进行的合同保持有效变更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替代被变更部位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或者其它工程量减少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所以变更并不一定形成合同外收入只有新增加的进退场费或者管理费能够形成合同外收入另外当原有合同金额已经全部结算完毕或者其它工作项造价无法减少时变更估价才构成合同外收入。当变更是削减工作量时合同金额则减少。监理工程师根据FIDIC第51.1条下达变更令承包商必须执行然后根据第52.1、52.2和52.3条进行估价1。在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项目的设计由业主负责在扩初设计后就开始招标然后边设计边施工按照实际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因此从计价方式上来看FIDIC土木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工程变更的内容不仅包括设计变更而且还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或者时间安排的变动具体见第52.1条。根据第52.2条进行变更估价时如果合同中含有相同或者类似工作项的单价监理工程师认为合适时则使用该单价或者以该单价为基础进行估价如果合同中没有同类工作项的单价需要承包商提出新单价工程师审核业主确认。如果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部位增加新的工作项也构成变更除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价外承包商还可以要求补偿额外的进退场费或者由于工效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是对原合同金额的追加。

  变更是承包商降低成本的一种有效途径。在不降低工程项目整体功能的条件下承包商可以要求监理工程师或者设计方同意将某些功能过剩的部位降低标准或者将报价低、施工困难的工作项变更为价格高、容易施工的工作项或者变更为新的工作项而要求重新报价。要注意的是变更要尊重业主的权利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例如一个道路项目原标准排水构筑物设计为现浇箱涵承包商考虑到进度问题经工程师同意后将现浇箱涵更改为预制管涵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要求挖出已铺设预制涵管重新改为现浇箱涵。

  2.追加工程量追加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的主要来源。追加工程量属于额外工作增加了项目的功能或者扩大了项目范围此时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并可以重新报价构成合同外收入。但追加工程量和合同变更有时很难区分开能够指出两者的'差异是至关重要的。根据合同第51.1条规定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变更令”但是对于“额外工作令”因为改变了原合同的内容承包商可以拒绝执行也可以重新报价。承包商在收到工程师的“变更令”后要力图证明这是“额外工作令”从而与监理工程师重新商定合适的费率在得到业主的认可后取得合同外收入2。例如某国简易道路项目在承包商按照业主代表和高级驻地监理指定的道路起点开始施工后业主提出将该项目的起点从原起点再向上延伸3公里为保持总工作量不变同时削减末尾的3公里但前3公里施工条件也比较差工作量大。承包商认为该3公里工作量是对原项目范围的改变属于额外工作而不是工程变更最后承包商达到了要求业主额外支付该3公里工程量价款同时支付承包商额外进退场费。

  追加工程量包括两种情况1新增工程或者追加合同。由于竞争性低价竞标业主的概算往往会有节余此时业主一般采取追加合同方式使用节余资金承包商可以重新报价另外签合同。追加合同可以极大提高原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2由于实际工程量的增加导致工程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因为是单价合同工程决算价高于合同价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可以不另外签合同但如果是政府项目则需要签署追加合同首先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签字然后财政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签字。在实务中对于一些不好解决的索赔事项业主往往以实际工程量增加的名义变相补偿给承包商。

  FIDIC合同条件中没有具体条款来明确工程变更和额外工作的不同但在实务中经常由此引起争议建议FIDIC组织对此增加明确的条款。

  3.索赔索赔也构成合同外支付关于索赔的文献也较多在此只论述以下几点1FIDIC合同条款是错综复杂的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要系统化和全面化。例如西非某国一个道路项目在旱季遭遇一场大雨承包商的部分设备和部分工程受损承包商以FIDIC第20.4条款业主的风险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及业主没有按时提供涵管为由要求索赔。监理根据第12.2款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为依据该条款明确规定不利的外界障碍不包括现场气候条件不能据此要求经济索赔但可以根据第44.1条款索赔工期。如果合同要求承包商投保工程险并且业主支付保险费用时意外事故和自然力的风险便由业主转移给保险公司如果承包商没有投保或者脱保则承包商自己承担该风险。

  2索赔要抓大放小对责任明确的事件要力争及时处理避免一揽子解决。业主和监理倾向于一揽子解决索赔案例一是消耗承包商对索赔的执着力如果承包商不再坚持则索赔自然不用再解决二是业主要视项目最终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如果资金有节余则索赔可以宽松一些三是伺机寻找承包商的过错从而抵消索赔因此这往往对承包商不利。承包商要尽量避免以业主和监理的个人疏忽或过错而引起的索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工程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决。

  3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给业主和监理拒绝索赔的借口。另外要注意索赔的形式和时效例如索赔致函监理工程师外还要复件致给业主有时业主会抓住这些很小的把柄拒绝索赔。

  4道义索赔。承包商如果招致意外损失但从合同条款上无法索赔承包商可以积极地让业主和监理了解自己的困难并征得他们的同情和支持从而通过一些方式得到补偿。例如一个道路项目的箱涵报价非常低监理工程师同意大量削减该种箱涵。

  4.调价调价也是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一个途径一般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可以调价要注意以下方面1在投标或者合同谈判阶段就要认真选择好调价指数和调价系数3。标书中一般规定了调价公式并给出了调价系数的浮动范围。承包商要尽量选择上涨幅度较大的指数并且增大上涨幅度较大指数的系数。如果调价指数选择不好不仅不能增加收入而且还有可能调为负数。例如尼泊尔一个河道防护项目美元调价公式中每一指数的调价因子是xn/x0Ex0/Exn其中x为外籍劳务、进口设备、进口材料等指数Ex为汇率数值为1美元兑出口国货币的量。该项目计划从印度进口材料所以选择了印度价格指数和印度卢布的汇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印度价格指数增加但由于印度卢布贬值导致美元调价为负值。坦桑尼亚一个道路项目1999年签约合同谈判时选择的调价指数为中国的指数但随后几年中国通货紧缩价格指数下降这样调价也为负值。

  2调价要充分依靠业主、监理和出资方的支持。根据FIDIC合同条款第70条款如果由于材料来源、设备来源或者其他条件的变动使原合同中的调价指数和调价系数不再合理可以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更改调价公式。例如赞比亚一个道路项目1998年签约合同金额500万美元承包商的材料调价指数选择的是英国C.E.BulletinU.K杂志发布的总体材料material指数根据此调价公式项目能够调价40多万美元但项目组了解到同一业主其他标段合同选择的材料指数都是沥青价格指数沥青价格上涨幅度大于总体材料指数如果按照沥青指数调价则项目组可以调价100万美元。项目组以主要材料为沥青为由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使用沥青价格指数进行调价。业主和监理一开始置之不理后经承包商坚持不懈的努力业主和监理有所松动并在出资方同意的情况下最终同意用沥青指数进行调价。前文所提及的坦桑尼亚道路项目在实施期间项目组以主要进口设备和材料没从中国进口为理由要求改变调价指数最终监理同意使用美国的物价指数。

  鉴于上述情况合同调价并不一定越早进行越好可以在工程后期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调价方案。

  5.其它合同外收入1延期支付利息FIDIC第60.10条规定业主对于中期结算单的支付期限是28天有的项目规定为两个月或者3个月超过该期限承包商便可以要求业主支付延期利息。当地币的延期支付利率一般规定为所在国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3点外币一般用LOBOR上浮13点也可以用固定利率承包商要尽量争取固定利率。

  2奖励对承包商奖励的情况并不多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商要明确或者简化奖励条件从而争取得到奖金例如几内亚一个道路项目将限期竣工奖励条件改为限期主体工程完工从而顺利获得了业主5的奖励。

  6.关于结算总价超过15的情况及单价变更问题FIDIC第52.3条对最终结算金额增减范围超过15做出了规定。对该条的理解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不管增减15承包商都可以要求业主补偿因为在结算金额大幅度低于合同价时承包商的管理费用没有全部回收业主应该赔偿未收回管理费在工程量增加幅度较大时承包商需要临时筹措更多的设备和其它资源增加了管理费所以业主还需要支付承包商新增加管理费2。第二种意见是当结算金额减少15则业主需要补偿承包商管理费而如果结算金额增加15则承包商回收的管理费多于实际的花销此时承包商需要将多回收的管理费退还给业主1。其中以第一种意见为主导意见。由于该条款存在歧义和操作困难在实际中基本没有被执行所以FIDIC1999版删掉了该条款4。

  关于单价变动虽然可以根据FIDIC第52.2条进行但实际操作很麻烦一般采取支付一笔额外费用的方式来解决。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⑴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管理服务费。

  ⑵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⑶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⑷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期日,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3

  [1] 张殿福. 谈工程建设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 科技创新导报, 20xx, (09) .

  [2] 尚文英. 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的重要作用[J]. 建材技术与应用, 20xx, (10) .

  [3] 冯杰. 关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J]. 山西建筑, 20xx, (10) .

  [4] 陈友胜,刘婕. 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绩效评估[J]. 当代经济, 20xx, (03) .

  [5] 黄培元. 关于工程变更的监理与建议[J]. 东北公路, 20xx, (04) .

  [6] 孙翔,张燕. 高校基建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 低温建筑技术, 20xx, (02) .

  [7] 施元军. 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J]. 山西电力, 20xx, (03) .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行政机关名称)

  乙方:

  为了××,甲方同意乙方在所辖的××进行××项目建设。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营期限: 年。

  第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 公顷(具体以实际供地时国土部门勘测数据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用地方式: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拍挂出让,乙方按程序受让土地。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号: ,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项目竣工验收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三日内将此款退还给乙方。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非不可抗力原因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相应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开发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依照招拍挂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2)甲方依法保障乙方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本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国家、省市和本县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并送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或评审。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项目建成后应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项目用地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发资格,解除合同,并收缴乙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因乙方原因未能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因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依法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5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建 设 管 理 合 同

  项目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理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的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

  1.2建设项目地点:

  1.3建设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过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1.4建设规模及投资: 万元(估算投资,最终以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1.5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合同服务范围、方式和要求

  2.1服务范围:就业主建设之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业主确定的时间,建设管理单位以代理方式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报建、造价咨询、项目所有的招标、施工

  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必须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汇报处理工作,履行代为进行项目管理的义务。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2.2服务方式:建设管理单位以有偿服务的方式为业主从事全部事务性工作和项目管理服务。建设管理单位在业主确定的时间内,熟悉、掌握业主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的资料、文件、合同的细节,充分理解和把握业主的需求,一切以业主和建设项目的利益为重。代业主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设,传递相关文件、文书,代业主办理全部手续,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在业主的指示及其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下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重要的信息,尊重、服从并且执行业主的直接指令。

  3、合同期限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业主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建设管理服务合同暂定价按暂定计费额( 万元)×中标费率%计算,为人民币约 万元(大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将依据乙方实际所提供管理服务的总结算金额(包括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费用,不包括非乙方组织实施的单项工程费用)乘以中标费率(1.85%)计取。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业主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管理要求提出的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要求的、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的合理内容。

  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和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建设管理单位向业主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按照业主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要求,以代理方式进行项目管理的全部服务(即在业主授权和指令的范围内,代理业主行使项目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业主向建设管理单位承诺:在建设管理单位全面实际履行合

  同规定义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8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项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播种、收割及犁地)。

  乙方为农业经营者。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机械作业,并达到一般农业机械作业的要求。

  (3)、甲方在销售农资产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数量及价格进行确认并签字,同时对乙方没有预约的农业机械作业有权拒绝,并告知另行预约。

  (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当年内乙方在农业过程中全部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及机械作业,甲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每亩地补贴50元给乙方做为奖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业机械作业应提前3日亲自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2)、乙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销售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除经甲方同意及甲方没有销售的农资产品,不得使用他人销售的农资产品。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如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退货。

  第四条 价格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实行统一销售价,等同于或低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

  (2)、农业机械作业价格的`应由双方协商,价格等同于或低于市场同类农业机械作业的价格;价格的优惠由甲方根据乙方使用甲方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的数量进行核算。

  第五条 付款结算方式

  (1)、化肥、农药及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应现款交易,不得赊账;若因特殊原因,经甲方同意,应在不迟于7天内偿付货款。

  (2)、农业机械作业的费用应在当天作业结束后进行结算,不得亏欠。对于农业机械作业费用的优惠,由甲方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化肥、农药、各类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货,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的销售价格高于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高于的部分。

  (2)、乙方不得亏欠甲方的货款及农业机械作业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再提供任何服务,并由乙方承担所欠费用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使用除甲方以外的农资产品和机械作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承诺的价格优惠及每亩地的补贴,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一年;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项目合同 篇8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

项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2、安装工程地址:

  3、安装工程概况: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系统的布线和施工人员的住所及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 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安装工程时间和进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甲方通知乙方技术人员入场。

  2、安装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 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 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安装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 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 a.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可请权威机构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并出示测试报告及结论,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 b.若权威机构对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布线安装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点,乙方将在有效工期内进行整改,再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安装工程完工,则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安装工程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结算方式

  监控设备金额为:xx 元(人民币: 元整)。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xx .00元(人民币: )。整个监控系统总额的15%(包括硬盘录象机价格在内)

  八、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款项,作为定金。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系统验收完毕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40%的款额。

  4、合同执行过程中安装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安装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在付款条件4中结清。

  九、设备标准、货运方式及验收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更新换代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一年后按成本维护,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八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报价表〉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咨询和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研究内容及双方责任(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和验收方式等)

  第二条 进度安排

  第三条 经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经费总额为 万元(¥: )。

  2、本合同经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3、乙方帐号

  开户单位名称:

  帐 号:

  开 户 行:

  第四条 保密义务(包括保密内容、范围、期限和泄密责任等)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包括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如研究成果的署名、申报奖励和后续研究中的使用权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包括双方违约的责任及违约金的赔偿等)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合同一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在 天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签约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签约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成都大学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