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问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顾问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xx
地址:xx0层xx03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代理记帐报税: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内容为乙方做好各类纳税报表,会计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检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账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2、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资讯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3、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各类财经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站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
4、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5、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6、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网站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网站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乙方网站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网站平台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分次)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户名:武汉汇智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发展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8618xx1710756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服务方式
1、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网站上获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本公司网站,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合同期限到期前30天,若任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也依次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医药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医药技术顾问,负责公司产品技术开发和研制、注册申报、体系认证、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乙方利用空余时间完成甲方指定的产品技术开发和研制、注册申报、体系认证、技术革新和改进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每月月薪 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咨询。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材料、产品配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材料、产品配方、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保密责任
1、乙方兼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 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二、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 ___ 月 ____ 日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万元。付款时间为: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签于____
顾问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 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 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 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 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 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
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双方当事约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6
顾字()第号
聘请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订立合同日期:年月
聘请方与受聘方双方本着诚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由聘请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经聘请、受聘双方协商一致,受聘方委派律师担任聘请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为聘请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为聘请方的重大决策、民商事行为、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2.协助聘请方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聘请方重大决策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研、谈判活动;
3.草拟、修改、审查聘请方在依法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4.代理聘请方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受聘请方所属机构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6.指导和协助聘请方及聘请方所属机构的法规工作,向聘请方工作人员宣传法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活动,提供法律、法规信息。
法律顾问应确切及审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应确切及审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惯例及传统使其对聘请方所承担的义务,而不以上列1.2.3.4.5.6.为限。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师接受聘请方通知随请随到。
法律顾问提供服务除本合同的.约定外,以知悉聘请方的请求为准,不以时间为限。
法律顾问直接与聘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工作联系。
四、聘请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法律顾问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对不称职的法律顾问,有权要求受聘方更换。
五、聘请方应向法律顾问提供本系统行业、部门和单位制订的有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资料,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会议,应邀请法律顾问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后,基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任何直接或间接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负有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该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及于法律顾问的助理、雇员或任何在提供职业服务上的协助人。
职业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顾问应依法律及正当程序,使用其一切经验、知识及业务上的资源尽力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就聘请方所提出的权利或主张是否可行,向聘请方认真提供意见;对于受托处理的事务应谨慎研究,并热心处理,不得无故延宕,并应及时告知关于受托处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六、聘请方应为法律顾问及其助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用品,为律师及其助理人员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八、聘请方每年法律顾问费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贵阳市城区以外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在征得聘请方同意后实报实销。
九、法律顾问受任的聘请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专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收购、资产置换、破产,以及诉讼、仲裁,于本合同外另行签订专项合同并按不高于80%的比例优惠收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聘请、受聘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补充完善。如果需要变更、终止、延长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照新签订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请、受聘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聘请方:应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顾问合同 篇7
委 托 方:(下称甲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受 托 方: 深圳市金佰利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擎天华庭擎天阁32A
法人代表: 李勇刚
电话: 0755-83056459 传真:0755-83056485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项目委托策划销售顾问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XXXX市XXXX项目进行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过程的跟踪。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首次报纸广告刊登后八个月止。
三、 委托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策划、销售策划和项目销售跟踪服
务三部分。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
书。在甲方的建筑方案(包括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小区规划图、户型平面图)
审批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销售策划报告书。
四、 委托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总费用(以下简称顾问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策划销售顾问费,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第二部分为项目跟踪服务费,费用为项目实际销售总额的0.5%(不计额外奖金)。如果项目交由金达利代理销售,则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的收费可优惠为人民币10万元整。
五、 甲方付费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先预支乙方项目营销策划前期市场调查费用及人员杂费人民币10万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4、在委托顾问期间,当销售率达到90%以上(包括90%)时,甲方另向乙方支付奖金人民币5万元整。
5、项目跟踪服务费用:每月5日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上月内甲方与客户签定《购房认购书》的所有单位。结算以当月达到的实际销售率为标准。
6、甲方将乙方的策划顾问费和销售跟踪服务费扣除5.2%的税费后,向乙方支 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的94.8%。
7、营销策划顾问费的取费标准对“已销售”的.定义为:甲方收到购房客户交来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8、甲方楼盘销售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楼盘销售率=已销售的楼盘面积/楼盘的可售面积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退房,所退面积不计入销售率。
六、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确保楼盘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完善的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外立面效果图、标准层平面图、小区规划图等资料。
3、向乙方提供包括惠州市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政府有关政策等有关资料。
4、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咨询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
2、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在提交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项目销售策划报告书后,若甲方对报告有疑问,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解释。
3、在甲方销售过程中提供全程营销顾问服务,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配合甲方工作,并根据甲方需要随时协助甲方解决策划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为甲方的销售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5、乙方根据项目进度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宣传推广的专业意见(如广告创意、宣传品的制作及设计方案、环境设计及其他有关项目包装的建议等等)及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包括环境景观规划公司、广告公司、礼仪公司、模型公司、室内设计公司。
6、乙方有权及时修正甲方执行策划方案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如甲方拒不改正,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 合同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后期款项。
如乙方按期,而甲方付款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该笔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且不影响合同后期有关收费及付款方式。
八、
合同仲裁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合同或直接制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 日签于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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