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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25 08:05:53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安装合同汇总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安装合同汇总10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重庆xxx零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xxx设备安装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安装设备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需安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22 空压机及 2 立方储气罐

  二、安装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5 天以内安装并交付使用。

  三、安装要求:按照甲方厂房规划要求和机房平面布置图在 4 米宽 5 米长的空压机房指定地点安装(含室外储气罐管道连接),安装过程中不得有碰伤或其它机械配件损坏,安装完毕应进行调试运行并合格,并在交付前有责任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如在安装过程中乙方不慎将机械配件或整台设备损坏,除赔偿所有损失外还将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并在维修合格后甲方按第五条总安装价款的 90% 付款。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员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任何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方式:由甲方质量部会同市特检中心进行验收,并开具 《 验收报告 》 并经签章合格后为验收合格完毕。市特检中心进行验收所收取的费用包含于第五条总安装价款内。

  五、总安装价款:人民币 ¥9300 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叁佰圆整,此价款含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工时、工具、电器机械配件(包括DN100 截止阀、DN100 法兰盘等)、电线电缆等一切费用,还包括办理《 压力容器使用证》 等其它所有取得使用权限的费用,甲方只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氧气和乙炔。此总安装价款为17% 的含税价。

  六、结算方式:安装完毕甲方取得使用权限后,根据甲方的《 验收报告》 乙方开具和总安装价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送达甲方后十五天内全额付款。

  七、乙方在设备报废期内有责任对设备因安装引起的所有问题负责,如因此而发生的任何分歧将申请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进行法律诉讼,设备未经乙方许可移动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二、 工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六、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 质量验收条款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 一 年

  八、 其它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结合实际情况,甲方就监控设备的造价、性能、施工时间、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事宜特对乙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在原有监控系统下进行维修更换,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工程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方案设计以甲方确认后之方案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接操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落实整个系统工程所用设备的质量保证及安装和调试,直至甲方依合同规定标准验收合格方为工程整体竣工。

  一、 工程造价

  1、 工程设备配置清单及价格参见附表

  2、 工程总价3420元 (大写:叁仟肆佰贰拾元)

  二、 产品质量

  1、乙方须按附表1

  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三、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工程竣工后,甲方付全部工程款。

  四、 风险及违约责任

  因甲方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损坏设备,乙方对所损坏设备进行有偿服务。上述条款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一方不按合同条文执行,另一方所受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 (公章)

  乙方: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部分一般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质量、数量、材质及其它技术参数(详见专有条款内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对质量的要求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乙方要求(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按乙方指定时间交货(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3、运输方式:汽运、水运或火车运输(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运输、保险、装卸由甲方负责,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运输途中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

  1、应采用符合产品性能要求的包装プ阋员U仙璞竿夤邸⒔峁埂⑿阅艿雀鞣矫娴耐旰梦必要。

  2、乙方另有要求的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3、包装物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六条、安装调试

  1、甲方交货之日起日内,由甲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至运转正常。

  2、随机备品、配件由甲方配齐,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安装调试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验收及异议期

  1、验收方法:以本合同第三条和乙方实际生产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应当在验收之日前日通知乙方验收。

  3、异议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至运转正常且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异议期内乙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应负责在日内处理,如甲方未能按时处理,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

  第八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甲方需于乙方付款前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可拒付相关款项。

  第九条、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至运转正常且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保修时间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所需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安装维修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常运转,每迟延一天,承担总价款‰的违约金,延迟达天,视为不能交货,按本条第1项所规定的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乙方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无偿退换,由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本条第2项规定的延迟交货处理,甲方不能退换的,视为不能交货,按本条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在乙方通知后日内修复,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予以修复,每迟延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自行维修或另请第三人予以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货达天;

  (2)在保修期内,甲方迟延修复达天;

  (3)在保修期内,甲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及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乙方生产要求的';

  (4)甲方迟延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常运转达天;

  (5)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所请的第三人也无法修复的。

  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培训条款

  1、甲方应于设备进入正常使用前,教导乙方人员具有独立操作及维护、保养能力,未完成前项训练乙方得拒付合同款项。

  2、人员保险及施工保洁

  (1)甲方应自行为其员工保险,并保障安装施工安全,维护员工纪律,并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当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可协商顺延履行时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一方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如因一方延误履行而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方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合格证明及产品保证书的交付

  1、甲方应当在产品验收合格之前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产品保证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文件シ裨蛞曳娇删芨逗贤款项。

  2、甲方应当交付的其它资料和文件详见专用条款。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中若有连接设备为其他公司制造,甲方须对乙方设备与该连接设备连接后所产生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若对此质量问题不予解决或拖延解决,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并视为验收不合格,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其他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对质量的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对质量的要求为:

  第四条、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交货地点:依照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交货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性交货:依照乙方指定的时间一次性交货。

  (2)分批交货:依照乙方订单上的数量、时间分批交货,乙方于交货前天发订单给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货前天向乙方提出,经乙方书面确认采纳。

  4、运输方式:。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对包装的要求为:。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余款为总价款%,即人民币元,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如设备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时,无息支付。

  2、保修期:本设备保修期为年,其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第七条、技术资料、合格证明及产品保证书的交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中一般条款与专用条款冲突时,以条款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安装合同 篇5

  需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将 盛大多层科研办公楼 工程项目的石材供应及安装承包给供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加工要求、单价、安装单价: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五、质量标准:

  按石材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六、双方责任:

  1、需方如需调整订料的数量、规格,应在供方备料前通知供方;

  2、需方按相关验收标准验收供方所供材料及施工质量;

  3、供方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并确保的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

  4、石材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石材到达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卸货。

  6、供方进场的'开办费用则由需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若需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供方材料款、人工费及工人生活费等,供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向需方索赔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壹式 贰 份,需、供方双方各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大楼主体亮化

  工程内容:设备安装及调试

  工程总价

  详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整。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内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的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设备以及工程保质保量,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以及相关的人员配合。

  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 施工标准:乙方对甲方大楼主体亮化施工,严格遵照

  《中国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Z32-90-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xx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设备质保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15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40天。(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3、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运行。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

  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15%即:元,

  大写: 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15天内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

  人员及设备进场后,甲方组织人员验收设备数量及质量,验收完毕后甲方须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即:元,大写: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35%即: 元,大写:

  约定事项:

  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表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条件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7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

安装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x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___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

  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

  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____天内支付______%的价款,留____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理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

  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奖给承包方。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10

  甲方:北京金鼎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阿田大虾”户外广告安装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乙方作为承包单位,对广告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生、设备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伤害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一、乙方必须具有正规营业执照及户外广告安装许可证;

  二、乙方须有从事户外广告制作安装的成熟经验,负责安装并交付使用,当事人须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三、 为确保安装人员的人生安全,乙方必须安排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由

  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安装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心脏病、高血压病史人员进行高空安装作业;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安装 人员进行人生保险(或已购买);

  四、乙方对因安装过程中使用工具不当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害负责。

  五、乙方对安装区域、作业环境内造成的第三方伤害、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费用;

  七、 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

  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指派现场安全安装负责人为,进行安全操作指导工作;;

  七、乙方在组织工人制作安装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 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情况发生,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截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年 月日

  其他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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