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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

时间:2023-05-27 19:48:08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变更合同3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变更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变更合同3篇

变更合同 篇1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名称) 合同(合同号: ,下称“原合同” )。由于 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变更合同 篇2

  有时候不止是劳动者在问,就连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也会有疑问。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了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等。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存在的合同关系,通过当事人双方再次协商,对原订条款作部分修改、补充或废除。通过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使原订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

  (一)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即在合同生效以后到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当事人还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这段时期内进行。如果合同有效期届满,义务人又履行了全部义务,就不存在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如果合同有效期届满,义务人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这属于违约行为,这时无权提出合同变更要求。

  (2)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只是变更原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如果变更原合同内容的全部,就不是合同的变更,而是对原合同的废止或订立新的合同。如果变更原合同少部分内容的`条款是影响该合同全局效力的条款,也不是对原合同的变更,而是对原合同的提前终止其法律效力。这种性质的变更,也不能叫做合同变更(如劳动合同改变为劳务合同等)。

  (3)合同变更,一般是“修改”其内容条款,是指对原合同的内容作某些修订,增加或减少。这种变更条件的依据,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合同变更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对合同内容作某些必要的修改而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合同除变更的条款外,原合同中未变的条款继续有效。

  (二)劳动合同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企业转产时劳动合同的变更。

  2、企业调整生产任务时劳动合同的变更。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变更的第3种情况,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和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和[1998]34号文件的规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即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按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要经过当事人双方磋商一致后才能发生变更,且还要对变更的内容记载清楚。而在现实生活中,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更多是集中在对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变更。

变更合同 篇3

  尊敬的 唐和民 先生/女士:

  您好!

  由于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致使原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上的公司主体、工作岗位名称与现名称不符,为保障您和公司的相关权益,河南分公司将认可您在前公司20xx年12月14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工龄,并计入您在河南分公司工龄进行工龄工资核算,公司需要与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重签起始时间为您异动至河南分公司时间20xx年6月1日。

  祝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切顺利!

  此 致

  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人力资源部

  劳动合同变更知会函——回执

  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本人已收到劳动合同变更知会函,也清楚知悉劳动合同变更知会函的内容;

  本人 □同意 □不同意 (请打√选择)与公司变更劳动合同。

  声明人:

  身份证号: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