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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5-31 08:23:25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公司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公司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公司合同 篇1

  在总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定销售合同、其他重大的股权融资合同吗?这样的合同签定后,具有法律效力吗?现在对分公司签定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但多数情况下,都模糊不清。 我公司与外省的一家公司签定了份股权融资的重大合同,当初谈判的是和总公司谈判的,在所有条件谈妥后,因为其总公司在外地,盖章比较麻烦,就和他们在当地的分公司签了合同,就是在合同上盖的是他们分公司的章,也没有什么总公司的授权,想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若出现纠纷,我公司不会有什么隐患吧?

  可以,该合同的最终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还有该分公司是否在当地进行注册,可来电来所咨询。合同有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建议你们请律师提供帮助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是可以签订合同,有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定销售合同,权利义务由分公司先承担,不能承担部分由总公司承担。但其他重大的股权融资合同分公司是无权签定的。详细情况请当面咨询。分 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最终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必须在他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根据你的情况不能明确该合同是否有效,该合同处在效力待定状况,不过你方可以通过律师努力,使该份合同得以生效。分公司必须在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根据你的情况不能明确该合同是否有效,该合同有可能效力待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责任应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如果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明确要由总公司参与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总公司未与履行该合同,法律责任不应由总公司承担。从工商登记法规和合同法的角度,分公司有经营权利,可以对外作为民事主体签订合同。但如果合同上有所限制,则效力待定。你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很大,建议你公司委托律师具体指导和帮助,以达到避免法律风险的目的.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若出现纠纷,你公司可以向总公司追偿。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定合同,但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定合同,但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签订的合同有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目前的操作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使自己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现在市场经营中有非常多的不规范的现象,大家都不得不这样做,都在走钢丝,就看谁的技术高超了!这些不规范,有的是无意的,有

  的是故意的,很难分清。你们现在应当多何总公司联系,并保留证据,如果总公司有意回避,你们就要警惕了!当然了,最好请个法律保姆。合同原则上有效。同意以上律师意见根据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应由企业法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合同有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广州雪峰冷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上人员,未能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4、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下人员,未能于十五日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按照乙方实际工作绩效,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形象、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公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工龄(年资)为一年。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刘湘黔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防范项目风险,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实施 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 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目标管理

  (一)乙方参加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的合同谈判,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派实施该工程;由乙方对该工程进行目标责任管理(该工程的有关详情见甲方年月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书),确保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项目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区域的分公司负责归口管理。

  (三) 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工程质量达到合 格标准。

  2、安全和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同时 满足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3、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4、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

  5、杜绝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发生。

  6、按照政府和甲方有关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和甲方CI策划标准,统一布置施工现场,维护和宣传甲方形象,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环境舒适。

  (四)乙方须按照管理目标标准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甲方按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比例预扣5‰作为保证金。如工程实现管理目标或工程达到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标准要求,甲方将此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若工程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标准要求的,甲方将扣除保证金。

  (五)甲方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项目具体情况向项目

  部委派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技术、会计、纪检监察员等管理人员,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派驻人员的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食宿费及其它必要的开支等。乙方应与责任单位及项目履职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书》。派驻人员五险一金个人交纳部分由委派会计负责每月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单位交纳部分按照甲方《员工社会保险费管理办法》预扣,年底甲方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考核办法》考核按比例返还执行。

  二、财务目标管理

  (一)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的所有资金款项必须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垫资款项必须先纳入项目财务账户,由项目财务人员建账核算。乙方垫资款待工程款到位后,在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经责任单位核实后,按甲方规定返还。

  (二)乙方应当将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建帐核算,工程项目的各项付款必须凭据支付,包括劳务合同(工资结算单)、分包合同及材料、设备的采购凭据等,付款的原始资料由财务留存记账,所有的财务核算资料须经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签字核实其真实性,如未能提供真实付款凭据和项目核算资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三)本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擅自处置。本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完毕,经甲方审计确认项目部各项税费已缴纳,项目部的债务已全部清算后,其盈利部分属于乙方所有。

  (四)乙方应按税法、《工会法》和甲方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律按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的比例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2.4 %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支付形式以建设单位每次拨付款项按比例扣除,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时,各项费用全部交清。另外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管理履约保证金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经甲方清算审计无遗留问题,一月内将管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六)本工程的劳保基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管理和支配。已计入工程结算总价的劳保基金全部由甲方收取,未计入工程结算总价的劳保基金则由甲方向工程建设方或该工程项目上级劳保统筹机构收取。

  三、甲乙双方职责和权限

  (一)甲方

  1、负责提供或转发国家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法规,文件及有关资料。

  2、负责出具有关报建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

  3、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履行施工合同情况,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将停工整顿,直至终止与乙方本目标责任书的履行。

  4、指导、帮助乙方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凡涉及对外关系处理和涉及有关合同、经济纠纷需要诉诸法律手段解决时,甲方应予支持配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5、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所有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办农民工学校,甲方指导乙方在项目所属地有关质监部门办理农民工学校创建备案手续。办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应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按甲方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必须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及本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直至工程圆满通过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保修期责任完成、内外账务结清为止。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足额投入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经费,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有关保险手续,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3、乙方必须使用具有劳务资质的企业,其中乙方使用的省内劳务资质企业必须是甲方所属的劳务企业。

  4、乙方不得将项目工程转包、转让给他人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该工程管理,终止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履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与乙方办理结算。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甲方《印章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部印章由甲方统一在株洲市公安局指定的印章刻制部门刻制,乙方无权私自刻制项目部印章。

  6、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项目外聘管理人员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甲方依照株洲市社会保险局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及其外聘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代扣代缴所有社会保险费。乙方须配合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并按月报送社会保险报表。项目管理人员如合同到期或需提前解约,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依规办理合同解除、社会保险停保等手续。

  7、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规范和验收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一体化”管理体系执行。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信誉,接受甲方指导、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施工合同(协议)的质量标准。

  8、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管理手册》中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三科一室”管理机构,按照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配备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甲方发文聘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委派人员的异动须事先向甲方报批。

  9、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按照甲方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将完整、齐全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交甲方工程科技部审核后,移交甲方档案信息中心管理。

  10、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遵守廉洁从业相关制度或协议;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群工作建设。

  11、乙方应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四、违约

  1、乙方不得挪用工程款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和汽车,如确因工程需要添置大型施工设备,需先征得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拒付购置施工设备的费用。

  2、乙方保证不用本工程或项目部的印章对外进行借款、抵押、担保等民事活动,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举债。乙方若采取虚列成本等不正当手段套取项目资金,属于涉嫌侵占国有资产罪,甲方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项目发生亏损的或者管理费不及时上交的,则从乙方项目管理履约保证金抵扣,不足的部分由乙方用现金、自有资产折成现金予以赔偿或补齐。甲方对乙方具有无限追偿权,且乙方无异议。

  4、乙方如因项目发生诉讼纠纷导致甲方资金被划扣(冻结),或由于项目拖欠劳务工资、材料款、分包款、设备租赁款等由甲方垫付资金的,甲方按划扣(冻结)或垫付的金额以月息2分向乙方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5、项目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不良行为记录,乙方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经济损失后,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20万元~30万元的违约金。

  五、其它

  1、目标责任书履行中,如需增加或更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办理。

  2、当甲乙双方因在履行本目标责任书发生纠纷且内部无法调解时,均可向株洲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争议或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承担和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3、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4、本目标责任书为甲方内部资料,不得作为乙方以甲方或者相关项目部名义对外进行担保、借款和融资、租赁、工程分包收取保证金(或管理费等)等经济活动的授权依据。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补充条款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经济指标图示

  甲方(公章): 乙方:

  甲方代表:

  责任单位: 电话号码:

  责任人: 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质量要求:

  2、质量要求:

  3、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策划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策划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策划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策划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策划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公司合同 篇5

  客户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广西大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保守信用,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订购甲方经营的以下品牌商品:

  第二条、关于商品质量及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和统一。

  4、价格以甲方供货之产品的正式报价单(加盖甲方业务章)为基准,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指导价格体系进行产品销售。若出现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销售价格,将视为扰乱市场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如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乙方,乙方应依照行文内容再限定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调价。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

  第三条、结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 款到发货。即乙方根据所需货物品种及数量,将同等货物价值的货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预先向甲方支付订货款,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给予发货。

  2、 货到付款。即甲方货物送到乙方,乙方收货人员签收无误后,乙方在三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货款。

  3、 乙方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四条、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3、乙方自提自运,乙方自行提货的,应持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自提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有关自提要求。

  第五条、交货及责任相关规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人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乙方的,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向承运人索取记录和证明,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3天内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3、甲方直送及乙方自提的,自甲方交货时起,商品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4、乙方在验收商品货物时,必须到现场监督卸货,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当面提出异议,责任在于甲方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向甲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出的,视为验收商品货物无误。

  5、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应向承运人拒绝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商品货物,乙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错(串)发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退换货管理

  1、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即商品保质期未过半,外包装完好无损,且不包括甲乙双方协定的特殊商品),乙方可以就本店滞销产品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货申请,经甲方核实并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后,乙方才可将滞销产品退给甲方,双方约定每月 日为集中退货时间,其余时间甲方不接受退货。

  2、乙方所有退货,必须在集中退货前5日书面申请列明退货清单,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在申请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对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乙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按原供价八折退换货。

  4、已超过保质期限及残损的产品,甲方不予退换,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退货,如乙方擅自退货,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直接没收,乙方应按原供价支付货款给甲方。

  6、乙方的所有退货以换货方式处理。

  第七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

  双方都认识到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的重要性,故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交由甲方销售代表寄回或传真公司,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为更好的将甲方送达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管理,乙方必须每月底将甲方送达的商品提供库存明细,以便让甲方更快地对乙方不合理的库存进行调换。

  第八条、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乙方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核对通知后,未在限期内进行确认的(如未清单据、帐目等)视为同意甲方核对结果。乙方在此之后又提交核对之前的其他单据并要求甲方处理的,甲方将不予受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共同约定:

  1、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合作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或相关市场费用,须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乙方承诺不得将有关费用支持泄露给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供货之产品均有防伪标记,甲方对不是甲方供货的产品不进行售后服务和安全保证。如有此类产品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且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所有相关支持和费用,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条、不可抗拒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能防止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法。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1、乙方按约定期限付款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货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乙方付清货款后方可正常供货。

  2、乙方超过乙方除应及时付清货款外,还应从本合同确定的付款日第二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

  3、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在双方新合作合同未签订前,本合同到期后顺延有效,至双方新合同签订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其他帐户:

  其他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签定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 乙方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3、 乙方收货责任人授权书(注明收货人姓名及详细身份情况)、收货章确认函(包含收货章印鉴式样)。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XXX 质量要求:

  XXX 质量要求:

  XXX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____日期:日期:

公司合同 篇7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劳动者根据38条辞职有补偿金,

  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收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资卡等,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劳动者辞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保险。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要是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根据法律的规定,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同时,员工还可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不签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你可以通过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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