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年_月_日 于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合同编号:11567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50%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____日内付清。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其出资证明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限公司股东情况表;
2、甲方须在经过
有限公司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后,将股东会决议提供给乙方;
3、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每延迟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四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五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
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六条 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基于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八条 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连带责任担保方自愿为甲方担保,现就广东省康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该公司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甲方按壹亿伍千万以内价格成交计算,乙方按实际成交价格10%收取居间服务费,如超出壹亿伍千万成交,其超出部分乙方按20%收取居间服务费,乙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的所有税项由甲方完税。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成功后,收购方付第一次款给甲方的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的`居间费用条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并于当天将居间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配合乙方做好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
七、连带责任担保方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执行中自愿承担甲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的责任,如甲方不按本协议条款执行时,连带责任担保人将承担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一切民事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股权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股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
丙方(股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 (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股权转让背景
公司成立于20xx年月日,现持有西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效存续,没有任何法定终止情形。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实收资本为 万元,未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事宜,既不存在任何的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的营业、业务、财产状况等其他事宜。现股东构成:
股东一: 股权比例为:
股东二: 股权比例为:
现由于甲方个人原因,甲方自愿将 公司合法持有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和丙方,且股东会同意甲方的出让及。
二、转让股权份额
甲方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
甲方向丙方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
经股权转让后, 公司的股权状况:
股东一: 股权比例为:
股东二: 股权比例为:
二、转让价格
甲方向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其中现金元,乙方同意承担 和 对于 债务,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购买甲方股权的对价。
甲方向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1、本协议成立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2、乙方于开始承担 和 对于 债务。
2、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3、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4、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股权转让金;
2、甲方应提供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4、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 公司没有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于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于各方有权部门批准之日生效。
八、协议的效力
1、一切与该股权转让有关的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2、与本协议有关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 公司股权转让无法实现,甲方承诺退还已获得的股权转让金,并向乙方和丙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的20%。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3、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九、争议解决及协议管辖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时间: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转让及转让方式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 公司 %的股权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的同意, 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四、变更登记
1、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出让方(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8
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人资格证明。
(2) 法人股份,提文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个人股份,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
提文护照或回乡证。
2. 股权证明。
3. 允许股权转让者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 公民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 资信证明。
3. 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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