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合同集锦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第三方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三方合同 篇1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签了担保合同后,担保人就对债权债务负有了法律责任。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还债或逃避还债的话,那么就要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不过之后担保人还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更多担保合同的知识,请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三方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日期:
1、 词语定义:
1.1 物业……指本合同的标的物;
1.2 出租人(甲方)……指吴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该物业拥有全部合法所有权人。
1.3 承租单位(乙方)……指 ,系按拥有经营本合同1.4条所描述物业的租赁经营者。承租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权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4 承 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按约定进行商业零售经营或/及提供服务的行为。
1.5 出 租……指甲方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权利、管理责任和该物业的经营权交与乙方,并向乙方收取约定费用的行为。
1.6 承 租 面积……指按本合同附件A标注的承租人承租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应同该物业产权证明文件中一致)
1.7 承 租费……指甲方因出租应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应向甲方支付的商铺使用租费或租金。
1.8 履约保证金……指乙方为保证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承担责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
1.9 装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业而对该物业进行的装饰工作或工程。
1.10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物业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及公摊面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11 损 失……包括误工、通讯、交通等实际支出,收入损失,聘请包括律师、审计、签定等服务费用,诉讼费用,为使状态达到产生纠纷以前必须支付的费用。
1.12 改 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物业进行的部分或全部装饰工作或工程。
1.13 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以人民币结算。
2、合同双方
2.1 甲方
出租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2.2 乙方
承租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 承租、分租、转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 物业及其配套设施。承租面积:依据甲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约 _ 平方米,套内面积(指除公摊以外部分)为约_——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没有登记产权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图内有使用价值的公摊套内面积为_——平方米。
3.2. 分租、转租、转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或转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该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转租予其子公司、关联企业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获得分租、转租合同文本。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在内的连带责任。
4、合同期及物业交接
4.1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4.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将该承租物业交付给乙方。物业交付时,双方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该确认书应该载明物业现状并予以确认,对附属设施与设备登记造册作为合同附件。交接确认书的签署同时表明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一并交付;物业现状应通过拍照或摄像的方式,辅助以文字说明确定。交付之日为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理风险、维修责任转移和能源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分界线,交接之前由甲方负责,交接之后由乙方负责。
5、 承租费及其它费用分担
5.1 承租费。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内:
5.1.1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
5.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 元
5.1.3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 元
5.1.4 承租费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网络费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时间及标准直接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所在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业专修基金为对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承租费实行预交制,即先交后用原则;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从 年 月 日起,每3个月为一次交费期。乙方必须在每个交费期第一个月的5号(含5号)前支付承租费。程序为:甲方在交费期第一个月1号前,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该期承租费的支付。甲方须于收到该笔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乙方。如遇付款期满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乙方应在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
5.3 承租费的计算应当以乙方的实际合同期为准,均按月计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最后一月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按日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承租费,日承租费的`计算方式为:日承租费X12/365.
6、物业用途及装饰装修
6.1 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于乙方经营银行各类业务和自用办公室。
6.2 装修(改装)及装修(改装)要求
6.2.1 乙方自接收物业之日起,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
6.2.2 乙方在开始进行物业装修(改装)前,需将设计图及装修效果图报物业公司审核通过,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装修。
7、税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赁合同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与登记相关的租赁登记费、印花税约定 由 承担。
8、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对承租物业投保财产险及第三者/公众责任险。乙方应向国家核定的保险机构以自己的费用购买涵盖上述责任范围的保险。
9、履约保证金
9.1 履约保证金约定保证范围如下:
9.1.1对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的保证;
9.1.2对于乙方应支付的水、电、电话费、通讯费、宽带费、物管费等方面的保证;
9.1.3对于损害房屋的情况下,需要向甲方进行赔偿的保证;
9.1.4 因乙方承担连带责任,须向甲方进行赔偿的;
9.1.5因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乙方继续使用或占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证。
9.2 乙方须在双方签署完正式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因发生9.1约定保证责任导致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在正式确认减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约定金额。
9.3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所承租物业、设施设备及结清应缴承租费、赔偿费用等所有费用之日起5日内与乙方完善手续,并在完善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 甲方权利义务
10.1.1 甲方系承租物业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确保出示给乙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为真实有效;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何所有权的变更都将不会对乙方的租赁权利有影响,否则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三方合同 篇3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欠乙方11万元人民币,乙方欠丙方11万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针对甲方的债权共计11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丙方行使,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丙方,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丙方支付共计11万元人民币。付款后三方债权债务即履行完毕。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 (公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三方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出租自有房屋于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户型为室厅厨卫、座落于宜宾市 区(街) (小区)(宿舍) 栋单元层号。房屋类别为(住宅)(商用物业)(写字楼)的自有房屋中(整套)(其中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
二、租赁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为期(月)(年);
三、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元整)。每期租金按(月)(季)或( )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乙方每期租金支付在先,租赁使用在后。首期租金付后,乙方应于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前,提前支付下期租金,若乙方超过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仍未支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协议签订同时:
1、视甲方房屋是否装修和室内设施的多少,甲方可向乙方收取(¥写 元整)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双方结清一切手续,房屋设施设备无缺损(自然磨损的除外),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2、本协议签订(当日)(日内即月日下午时前)由乙方支付首期租金于甲方。
五、交房
1、交房时间议定为;
2、交房前房屋内所有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3、甲方保证交房时房屋内设施设备和格局符合双方签订本协议时的相关规定,并由甲方负责检查维修使屋内设施设备使其处于完全适用状态。
六、租赁期内:
1、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
2、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应自行做好出租屋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5、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改动房屋结构;
6、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转让、转租、分租房屋。但甲方只认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7、租赁期内的自然大型维修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未满前 日通知对方外另采取以下 种方式办理:
1、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给乙方作为补偿金,同时按实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并由乙方将之前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结清;
2、因该出租屋为清水房需要乙方装修后才能正常使用,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作为补偿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并且不得损害任何装修。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 1
八、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中介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整居间租赁服务,并完成本协议签定,中介方即刻向甲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 %即¥ 元整;向乙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 %即¥ 元整。
十、屋内配套设施有
十一、租赁结束后,乙方必须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必须恢复甲方交房时的卫生状态,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元整作为打扫卫生的费用;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商贸路东段6号附15号(新华书店旁)
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方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经丙方提供中介,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丙方一次性支付中介服务费共计XXXX元人民币,丙方账户名为: ,账号为: 。如因甲、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前述中介费,已支付的,丙方应予全额返还。
第四条 乙方应于(在适用选项前打√):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或提供收据。 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甲方如下账号: 开户行(##银行##支行): 户名: 账号: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相当于 个月的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双方一致同意或其他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如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0日以上,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或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等需要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给予甲方回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7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甲乙双方续租的,丙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中介费。
第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出租的房屋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省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第三方合同 篇6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邮箱:联系电话: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如有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协议,并办理续订手续。
3、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协议,双方根据本月项目完成情况结清费用后本协议终止执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确定甲方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工作内容及项目费用:
a) 在协议期间,乙方自行安排时间及地点,乙方根据甲方安排完成相关项目内容,每月将项目成果的电子档及原文件全部交予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拷贝或备份; b) 在协议期间,乙方所开发的'程序、文档等技术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场所使用或展示该技术成果,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全额赔偿;
c)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泄露商业秘密为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d)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到达指字定地点参加会议;每周一次;
e) 乙方的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否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支付费用按月度计算,月度费用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伍仟元整);每月10号发放;乙方须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提供发票。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姓名:
账号: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认为是甲方的代理、雇员、合伙人。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宣传、承揽各类与本协议类似或相同的业务。
6、本协议正文及附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份,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7、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三方合同 篇8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
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
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方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购销合同;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为保证甲乙双方购销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1.合同款: 元,丙方需在,甲方与乙方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全款的30% 元后购销合同生效;
2.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应及时给进行订货;
3.货到后,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将剩下的货款支付给乙方;
4.乙方在收到货款后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购销合同的真实性;
2.有权要求乙方给丙方发付款通知;
3. 有权要求丙方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给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购销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根据购销合同订购货物;
3.配合甲方货物的验收工作等。
(三)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支付乙方货款后须及时通知到乙方;
2.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3.有权按协议要求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购销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购销合同约定处理;
2.如三方任何一方不按第二条规定的履行责任和承担义务的,有过错方承担一切损失;
3.如因三方中任意一方出现问题导致货物不能正常供货的`,有过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不对甲乙双方购销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购销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源提供任何担保,与购销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又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盖章):地址:
委托人:电话:
乙方(盖章):地址:
委托人:电话:
丙方(盖章):地址:
委托人:电话:
第三方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负责人: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