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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4-11-04 02:13:45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签订合同汇总八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签订合同汇总八篇

签订合同 篇1

  一、装修工程书面文件齐全

  在签订装修合同前,首先要看一下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其次,除了装修合同本身,装修公司还应该提供工程预算表,完整的设计图纸(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并由双方确认并签字。所有装修文件要妥善保存,后期如果发现装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可以根据这些文件,要求返工。

  二、装修材料要标注清楚

  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楚地标明材料的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装修公司提供所有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详细列表作为装修合同附件。所有材料进场必须由业主验收并签字。如发现假冒材料或不是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误工费等均由装修公司承担。

  三、工期约定

  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业主急于入住,可以在签订时和装修方商榷此条款。装修合同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工程款的`某比例赔付给业主。若再合同中只约定工期,却无注明违约责任,工期的约定等于一条空文。

  四、工程项目增减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有项目的调整,即通常所说的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对于增减项,有两个注意点要落实到合同上:

  1、所有项目增减,必须由业主认可并签字才有效,否则可以拒绝支付。

  2、装修结束后,费用结算一般都会超出预算。对于超出预算的幅度要在合同中明确好。比如,除业主主动要求增加项目部分,实际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预算的10%。这个比例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这样才能保证装修整体费用支出的可控。

  五、付款时间

  装修公司付款方式一般分三次付款: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小编建议这样的支付节奏:首付30%,水电验收结束30%,油漆结束30%,全部验收合格后10%。

  六、室内空气质量要达标

  对于环保要求,一定要白纸黑字落实到合同里面,这样才能对装修公司进行有效地约束。装修完工后,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如不合格,要求装修公司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七、明确保修期和保修范围

  一般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终身负责维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双方要签订“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知识拓展:

  1、什么时候签订装修合同

  业主在选好认可的设计师后,会先交定金。设计师在完成设计稿以及工程预算后,会和业主确认,并做二次修改,直到业主满意。在所有设计以及工程预算都谈妥后,就可以和装修公司签合同了。

  2、装修合同由哪些部分组成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目前,装修管理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建委或者工商局都制定有标准合同。一般地,装修合同主体内容大致包括:

  (1)工程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信息,施工地址等。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签订合同 篇2

  一、工期约定

  一般80平方米的两居室,简单装修设计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保险起见,装修公司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业主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装修公司商量好。

  二、付款方式

  一 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35%的.费用,完工后交5%。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5% 左右的费用。所以土巴兔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30%,这样能使业主不处于被动的局面。然后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 增减项目

  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费。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施工方说了算。所以业主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最初给您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四、保修条款

  装修的整个过程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五、水电费用

  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由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六、按图施工

  装修公司应该严格按照业主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细节尺寸和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业主可要求返工。

签订合同 篇3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了解。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以上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合同 篇4

  一、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二、 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三、 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四、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签订合同 篇5

  星期三的时候,爸爸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写了一遍文章,因为我要上学,所以来不及仔细看,中午我一放学回家,爸爸就问我:“浩浩,我们全家签一个《道德合同》好不好?”我说:“合同内容是什么?你给我读一遍好吗?”

  爸爸就给我读了一遍合同的内容,我一听,这合同对我们大家都有利益,并且主要是帮我提高学习兴趣和教育我今后怎样做人,我就答应并在合同上签了字,爸爸,妈妈也在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签了《道德合同》后,我们全家都严格按合同制度办事,通过十多天的实践证明,果然我吃饭的速度比以前快多了,做作业时字比以前也写得工整多了,课堂作业每次老师都给我打“100”分或者“好”字,这一次数学单元测验,我得了95分,爸妈当场兑现了合同的`要求,奖励了我5元钱,我做家务活时,爸妈也按合同规定办事,使我干活越干越有劲。

  经过这些事情的发生,使我明白了不少道理,怪不得爸爸妈妈他们用心良苦,让我签合同,我以后一定要努力学习,首先向阮一鸣同学看齐,向她学习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改正缺点,发扬成绩。然后在学习上打败她,超过她,再做一名合格的“三好学生”。最后争取做一名“优秀的班干部”。这是我今后学习的目标和方向,来报答爸爸妈妈对我良苦用心的教育。

签订合同 篇6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租房协议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签订合同 篇7

  谈到装饰造价,业主最怕的就是装修前,对预算审核不细致,导致漏洞百出,最后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没处诉了。

  其实,尽管装修报价里可能存在的漏洞很多,但通常都是几种主要形式的变种,业主如果了解了这些漏洞的主要形式,一般就不会再有太多的漏洞可能出现了。

  1、“漏报”某些必须用的装修主材

  家装工程,都有一些必须使用的装修主材。而个别装饰公司在给业主报价时,为了以低价拉住客户,故意漏报某些主材。没有多少判断能力的业主,往往被这种价格“合理”的低廉报价单所吸引,从而爽快签约。但在接下来的装修过程中,为了工程的正常施工,业主又不得不为装修公司这些“漏报”项目买单。所以,聪明的业主会结合图纸与房屋现场情况,与装修公司一同搞清楚所有需要的主材,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标明。

  2、模糊材料的品质、级别、规格

  这是不规范的装修公司和野队伍较为常用的手段。通常,他们提供的报价单上虽然写明了需要材料的类别,也标明了材料需要的数量,但是却没有说明选用的'等级、款式、品牌、规格等细节。要知道,即使同一个品牌的材料,也有不同的种类与等次之分,何况连品牌也不分呢?比如,家装中造价最高的材料—瓷砖,不同的产地、品牌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价格,有时候是天壤之别;而同品牌不同系列的产品,有时候在价格上也有较大差距。通常,仅仅报一个面积和材料大的类别的价格,是笼统的,也是有可能出现漏洞的。

  一般来讲,业主应该要求报价单的每一项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材料的品质、级别、规格等要素,这样也便于装修期间核查材料是否按指定的要求采购。

  3、施工工艺含糊不清

  一般那些不正规的公司,因为主观与客观上两方面的原因,在报价单上把施工工艺写得含糊不清,从而造成漏洞。主观原因是不正规的公司,在低收费的背后,主要靠含糊工艺说明,方便日后提高收益;客观原因则是因为没有水平比较高的资料人员,难以写出言简意赅的施工工艺说明,等竣工后感觉利润可以乘机提高的时候,再让业主追加造价。

  一般来讲,业主看造价的时候,更多注意数字而忽视文字说明,这是一部分业主在查看报价单时常犯的毛病,无论是哪一种工程施工项目,施工都有各自的工艺要求,中间漏过一道工序,都可能大大降低工程质量,而这些问题在刚竣工时,并不明显,等日后质量问题严重时,业主再着急也无济于事了。

  因此,业主最好多学一点装修常识,尽量了解关于室内装修的各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这样在防止出现施工工艺漏洞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4、拉低某个单项价格

  临近装修,业主一般都会向已经装修过的朋友求教,或是到市场上去了解某些主要材料的价格,目的是尽量减少高价买进低价产品的可能。但因为装饰材料的品种实在太多,某种程度上讲,不是几天就能考察明白的。所以,那些不法公司就会钻这样的空子,从而给报价留下漏洞。比如,对于业主很容易考察出实际价格的材料,在报价的时候,就故意拉低该类材料的价格,从而得到业主的信任。但对于那些比较少见的材料,则采取高报价的方式,等业主认可签订下合同后,漏洞也同时留下来了。

  5、故意减少工程量

  这种做法是将所施工项目总量在初步预算报价中只报一部分,“遗留”的部分结算时再统统算上。一般出现这样漏洞的原因主要是图纸不全面。这个手法与“漏报”某些必须用的装修主材手法基本类似。

  6、分开报价

  用这种技巧的,一般纯粹是那些不入流的公司的做法。他们如果靠正常竞争,是无法与正规公司抗衡的,所以一开始不像正规公司一样,报上合理的管理费,从而拉下工程的报价。在初步预算报价时不提管理费等,等到签合同的时候,再伺机行动。比如,他们一开始在预算上不体现诸如垃圾清理费、材料运送费等,一旦业主接受了他们的报价之后,这些费用就开始浮出水面了,还美其名曰“所有的公司都一样”。

  上述种种手法的得逞,一般还要依赖于某些业主贪小便宜的思想。看出报价有漏洞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对过低的报价要与过高的报价一样予以重点分析,看其中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其次,明显遗漏的项目应及时补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家装公司会“疏忽”。低估高冒固然与消费者不懂家装知识有关,但也应看到有时是装饰公司钻了某些业主贪小便宜的空子。

签订合同 篇8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8、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9、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10、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1、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受贿赂罪论处。《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2、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1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14、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15、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6、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

  答:

  ①确实收到钱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条

  ②写明收到款项的大小写,收到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

  ③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

  ④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第一期货款”

  17、什么是先履行义务

  答: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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