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副产品合同集锦五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副产品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副产品合同 篇1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 (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和禁用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当从本市定点的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并应查验供货商携带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和车辆消毒证明。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并将单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查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或报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等重要商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 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尽禁止、抽检、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以及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不合法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
3、禁止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转移,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要求乙方作出书面检讨,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6、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7、收取违约金;
8、暂停营业___天;
9、单方解除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但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甲方滥用前项权利,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甲方选定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以及双方签订的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住 所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农副产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卖方: 签订地点:
买受方: 签订时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名 称
品 种
产地
商标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发生争议, 由双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浦口区工商
行政管理部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鉴证方留存
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买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3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数量:
价款:
第二条: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方承担。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________s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4
提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农副产品(竹笋干)定期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乙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收购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不得将其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销售给第三方,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提供的符合约定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
第二条 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应符合GBl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中一、二级要求,不得含有霉变、虫害、腐烂和死笋,并且一级占60%以上(包括60%)。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的时间和乙方向甲方收购的时间均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约定保护价____元/公斤,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五条 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上门收购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上门收购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六条 结算方式为现提现结。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当场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产品的,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提供方(签章): 收购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农副产品合同 篇5
XX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XX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
(二)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甲方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检验、检疫、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XX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网等媒介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的守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当场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携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的证明。乙方应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对守约保证金,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乙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抽检、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警告;
3.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
4.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7.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
8.收取违约金;
9.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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