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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4-08-13 07:18:31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项目合同集合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项目合同集合5篇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咨询服务达成一致,于 20xx年 8 月 1 日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与成果提交

  1.乙方向甲方提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细分市场研究 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上市募投项目,主要阅读者为行业专家、发改委、证监会和证券公司,语言为中文。

  2.研究成果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底稿以募集资金运用底稿及行业研究底稿中相关数据必需真实合理,引用参考文献的,乙方应注明出处并将引用文件提交甲方;乙方自行推算的,应提交计算方法和依据。

  二、合同期限与付费方式 1.合同期限及工作周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工作周期如下:

  2.服务费用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总计 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发布渠道转载、发布相关数据的不另收费。

  3.付费方式

  于签约3日内支付 40 %,取得立项批复后3日内支付30 %,完成募集资金运用及行业研究底稿并结合券商反馈意见修改后支付 20 %,处理完证监会反馈后支付 10 %。

  4.项目差旅计划由甲方根据需要与乙方协商安排,北京范围内免费,郊区及外地差旅、食宿费遵行甲方标准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必须的项目信息和清单资料。 2.及时向乙方通报项目需求变化情况。 3.可向乙方申请参与项目咨询服务过程。 4.可向乙方提出关于项目的修改意见。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对项目情况保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提供项目咨询服务。 2.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报告修改服务。 3.乙方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对项目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完成必要的`配合工作。

  四、成果归属

  1.甲方享有研究成果所有权。

  2.乙方享有保密期外项目研究成果的案例展示权。

  五、争议处理

  1.双方在具有争议的问题上采取协商方式以补充协议确认。

  2.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逾期提交项目成果且未经对方许可的,按照合同总金额5%作为罚金。

  3.需要终止合同的,双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协商处理费用返还比例,尚未启动的乙方仅扣除因甲方引起的差旅及资料费用。

  六、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售后服务期半年,服务期内乙方对项目研究成果提供修改咨询服务。 4.甲方方案发生变化并要求提供修改

  服务的,需另行支付乙方附加咨询费。 5.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

  7.本合同附近另附,效力与合同等效。

  七、付款账号及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 号:

  签约日期: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电话:

  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吴起项目开发全程运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学府园

  2、地理位置: 吴起县二中对面

  3、使用权面积: 29000平方米

  4、用地性质: 住宅及商铺

  二、项目运营服务目标

  1、成功对项目提供全程运营策划和销售运营服务。

  2、实现操作项目的高速运营,以高效率的服务与市场操作提升项目开发质量。

  3、确立项目品牌服务目标,通过项目市场化运营提升开发商企业品牌的市场美誉度。

  4、秉承共同甲方的服务宗旨,实现项目开发的利润最大化。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项目开发全程运营策划及项

  目代理销售工作。

  合作条件及工作期限:

  1、项目进入市场开发销售阶段,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销售的唯一代理商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行任务考核的销售面积称为乙方代理的项目可销售面积。项目可销售面积为项目总住宅面积扣除甲方用于特殊用途以外的面积。甲方用于特殊用途的面积在本项目开盘前由甲方确定。

  3、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服务期为: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起,至乙方成交销售面积达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止。

  四、乙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推广,乙方特为项目成立项目服务小组,由客户服务、房产 营销、广告创作、策划、设计、媒介及市场等部门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也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销售代理、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所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确保以最佳的服务阵容及水准为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项目总负责:张承志

  2、策划总监:马涛

  3、销售总监:李建华

  五、工作内容范围

  (一)、前期运营策划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项目运营策划服务内容:

  1、项目整体开发定位及开发运营策划

  1)项目开发市场定位研究

  2)项目核心形象设计

  3)项目价值评估及方案提升

  4)项目开发品牌提升战略

  2、项目营销策略系统

  1)项目总体营销策略

  2)广告媒体策略

  3)事件营销设计

  4)项目运营时间轴线,开发节点计划

  3、营销实施设计及策划

  1)销售推进节点策划

  2)营销实施市场策动点挖掘

  3)主要卖点荟萃及项目强势、弱势提升与处置方法

  4)价格定位策略

  5)价格体系,配合销售的促销策略

  6)入市策略

  B、项目产品策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顾问服务:

  乙方以顾问形式参与项目产品概念、功能及产品外延策划及设计

  C、项目营销包装系统设计:

  1、项目Ⅵ包装体系

  1)项目logo设计

  2)项目视觉形象表现系统(Ⅵ)体系设计

  3)体系基础部分:标准色及辅助色、标准字体及标准组合、辅助图形等

  4)(Ⅵ)体系应用部分:形象墙、旗帜、徽章、名片、来宾接待卡、户外导向牌、指示导向牌、接待台、相关人员服装等。

  5)主楼书平面设计 6)DM平面设计

  2、营销、促销包装设计

  1)工地及现场环境包装体系

  2)系列宣传印刷品、表单设计

  3)销售处及样板间展板设计

  3、广告平面媒体设计

  1)平面媒体选择策略及使用建议

  (二)、营销实施过程策划工作内容D、营销、传播及媒体实施策划

  1、分期营销策划:

  1)营销重要节点设计 2)事件营销策划

  3)主要卖点荟萃及竞争力分析

  4)项目强势分析及深度挖掘

  5)项目弱势分析及规避策略

  6)阶段广播广告主题及文案提纲

  7)其他(短信等)

  2、营销、事件、媒体推广策划: 市场媒介资源整合推荐:

  ● 效果图设计公司及个人 ● 非主流媒体广告代理公司 ● 模型公司 ● 装饰公司

  ● 项目网站设计公司 ● 外地项目考察学习

  ● 其他(短信发布公司等)

  3、项目营销中心接触点设计:

  1)、项目现场包装策划建议:● 销售中心功能策划

  ● 销售中心装饰及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外围环境布置建议

  ● 销售中心展板/喷绘/背景/挂旗/等平面包装设计● 样板房概念策划及装修方案设计● 服务流程接触点策划

  六、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代理销售阶段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代理销售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1、代理费计提标准为:

  1)营销基本代理费用按乙方当月完成合同销售回款总额的2.4%计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合同销售额的2.4%支付代理费。

  2、代理费用结算方式及约定:

  1)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 2)销售代理服务费用进行结算的'认定标准的约定: A、银行按揭:首付最低额为总房价30%(含30%),并且首付款到帐后,既视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购房合同金额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B、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最低到帐金额为总房款40%(含40%),既是为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分期付款每次实际到帐金额为标准结算乙方销售服务费用。

  C、一次性付款:客户交清全部购房款80%以上既视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实际到帐金额标准结算乙方销售佣金。对于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合同的客户,因甲方工程质量或进度原因退房,视为乙方有效成交,不影响乙方对该套单位计提销售佣金。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销售目标

  在甲方完成双方协定的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

  程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销售的部分,自取得该部分预售许可证并开盘起12个月内完成住宅销售面积的80%。

  分时期销售计划:

  1、开盘期------开盘4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20%

  2、强销期------开盘9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50%

  3、持续期------开盘12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80% 注:关于开盘条件的约定:

  项目开盘时须具备的条件为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

  八、目标销售均价

  1、当双方一致确认可以启动销售工作时,协商确定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财务销售总额面积)。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程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完成并实现甲方计划财务销售均价。

  3、开盘价可在销售均价的基础上视实际情况在±5%范围内进行调整。乙方依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签字的价格单进行销售。

  九、销售溢价问题

  1、 销售溢价是指在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时间内,乙方实际达成销售均价高于甲乙双方开盘时所约定的目标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财务销售面积)的部分,视为销售溢价。

  2、销售溢价甲乙双方按8:2比例进行分成。

  3、目标销售均价在本项目开盘前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十、委托销售的权限与控制

  1、甲方委托乙方在吴起独家销售本项目;

  注:甲方有权自留部分销售面积作为甲方关系自用,次部分自留面积不计入乙方总销售面积,所达成的销售额亦不计入乙方佣金计提范围。

  2、乙方已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正式书面批准;

  3、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售楼处现场及相关展销点必须而且只能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付款方式、装修标准、入伙日期等向客户销售本项目,经甲方书面批准的调整及甲方中途书面变更除外;

  5、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

  6、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楼盘,直至成交。

  十一、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一)、乙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全案运营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将项目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4、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如果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及时收集市场资料信息及客户反馈意见,提出相关销售调整方案。

项目合同 篇3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 乙 方:合

  同

  月书

  年 日

  合同书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合同书如下:一、总则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二、工程概况及报价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设备间设备迁移及布线改造;网络线缆测试;模块端接;配线架端接;网御星云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的安装调试,中孚保密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榕基漏洞扫描的安装调试,线路传导干扰、电磁屏蔽

  机柜、电磁泄露防护插座、微机视频信息保护机、金山毒霸杀毒软件等的安装以及机房环境改造;服务器终端加固、信息消除、密级标识;门禁改造,标签制作,电话程控交换机的安装调试,以及交换机、路由器的安装调试等。

  3、工程报价及结算方式:

  工程项目总报价为元(大写:元整),如项目进行中材料或设备有增减,按新增加的项目的.实施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后执行。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额的80%,即 元( 元整);测评完成后付合同总额的15%,即 元(元整);项目验收完成后无故障运行十个工作日,付合同总额的5%,即 元(元整)。

  5、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开户行: 帐户: 三、系统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施工地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积极地配合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各项工作,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工程和施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具体程序及细节由甲乙双方协商;

  3、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施工人员提交资料及文件,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交底,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施工;

  4、甲方变更委托施工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施工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施工人增付施工费。

  5、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保密,不以任何形式扩散给第三者。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系统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2、负责按合同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按照甲施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负责按照经过甲方审批过的施工设计图和有关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负责成品交验前的保护,保养。

  5、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并汇集施工技术资料。 6、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确保系统按期验收使用。 7、负责培训甲方使用和管理本系统的技术人员。

  8、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9、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11、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项目合同 篇4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9.5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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