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合同模板集锦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订合同 篇1
一、 租赁合同概念和特征
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结束后归还原物的协议。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为租赁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租赁物的所有权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赁物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体物。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租赁物必须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经过使用后仍保持原状。
(三)租赁合同是双务、诺成、有偿合同。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条件;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金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对价性。
(四)租赁合同具有暂时性。租赁合同只是将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暂时转移给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转移。租期过长,有可能使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丧失,不利于租赁物的返还。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五)租赁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对于特殊情形的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
二、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 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约定用途。因为租赁合同订立的目的就在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方式和时间交付租赁物,实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2. 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当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赁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对租赁物有修缮义务。在租赁期间内,当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有义务对该租赁物进行维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 按照约定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2. 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赁物,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 不得擅自转租。《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约交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形式、数额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间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所订立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适用于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权主张原房屋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签订合同 篇2
装修合同的构成包含以下六个方面: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工程日期、付款方式、工程责任、双方签章。
1、工程主体包括 :
a: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b: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签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工期约定:一般三居室12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4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50-6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目前我市家装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签合同时预收部分水电款,水电工程结束后据实结清剩余水电款。所以一定要认真选择装饰公司,如果选择了不合适的装饰公司,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饰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饰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提醒: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饰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如果是水电外包的当然这项就不在其内了,要单独签订水电改造的合同。
6、注意设计图纸 .很多家装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导致设计师和消费者会有理解上的差距,有时因为图纸不明确,具体尺寸也会存在差距。签合同时,应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7、注意工程预算。一般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工程预算一般比较完整。但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往往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家装业主签家装合同时,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时,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
8、注意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装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比如曾有家装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签合同时不要考虑那些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
9、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10、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饰公司都将工程安排给各个施工班组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师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签订合同 篇3
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关键词:
关键词一:合同公章
签订合同一定要明白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注意联系方式一定要写清楚,且在盖章的时候特别要求:不仅要盖公司名称的章,还要把装修公司的名字一并写上,不能一个章子就算了,而且公司的章要与所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字相符合,不能有半字的差错。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关键词二:明晰报价
说完合同盖章、主体身份确认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讲一下装修合同中具体事项应该注意的问题:装修公司一般喜欢装修的总体报价,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签合同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比如:只说五金件总价多少钱,并没有说明五金件具体用什么品牌,业主在此忽略了,装饰公司从其中以不同的材质赚取差价。此外,还会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来糊弄业主。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候特别要注意这一项,要明确材料,注意仔细询问清楚,并且明确标明。
关键词三:一个都不能少
对于装修过程中材料的'增减情况一定要提前写入合同,切不可在装修的过程中增减材料,造成装修最后超出预算。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一定要详尽,书面文件一定要齐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业主一定要与装饰公司签订好并且保护好,不要丢失了,另外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的保证书。因此,签订家装合同时一定要在全面考察市场价的基础上,对于装修流程、所需建材、详细价格、基本工艺等都要有一个大致了解,对协商到的设计和施工都要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里,做到细致入微,才能将装饰公司挖的“陷阱”彻底铲除。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情况,切不可疏忽大意,可以多问问有经验的人和装修过来人,确保合同签订万无一失。
如何正确的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注意装修公司合法规范性.2.合同内容明细化.3.验收把关流程化.4.出具正规发票.5.隐蔽工程严格把关.6.付款方式规范化.
防范一:注意公司合法规范性
选择装饰公司,必须确认其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级装饰施工资质证书、或乌鲁木齐市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乌鲁木齐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选择了有合法手续的装饰公司,在出现装修纠纷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投诉,也能找到其负责人或公司,方便业主维权。
防范二:合同内容明细化
前期和装饰公司沟通,认真审核设计图和装修预算造价表。看设计是否令你满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报价有无漏项,材料规格及各项报价是否明确、合理;这样一来你也非常清楚自己家中用的材料是怎样的质量,如果不满意还可以更改,同时也不会让自己的装修预算超支。当然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减项目,需提前告知业主,出具相关手续,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防范三:明确责任及违约赔偿内容
在与企业签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责任、施工工期等,如有特殊要求则另行约定;对于造成延误方应对对方负赔偿责任。
防范四:验收把关流程化
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装修所需材料。材料数量、质量、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商家的质量检验报告,材料交接时,业主和装饰公司双方应签字认可,就不会发生业主后期发现“偷梁换柱”的问题。
防范五:出具正规发票
业主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分期支付装修费用,费用一定要交装饰企业财务部门,开具收款凭证;避免在经济上产生纠纷。
防范六:隐蔽工程严格把关
认真进行隐蔽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和木作、吊顶基层完工)验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整改合格经业主认可签字后,再进入下道工序。
防范七:付款方式规范化
工程竣工时,业主应全面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工期符合合同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付剩余款项,施工方交付钥匙,开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限:一般项目2年、防水保修5年。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免费进行维修;如属使用不当,施工单位维修时只收取成本费。
合同范本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
签订合同 篇4
装修合同签订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6、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签订合同 篇5
(一)什么是装修合同?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二)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装修合同是日常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发包方的切身利益。为了尽可能保护发包方在装修合同中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装修合同就是家里房屋的装修合同,这关系到我们日后的居住环境,与我们的利益戚戚相关。小编提醒各位,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留心小编在上文中介绍的内容,要是您遇到了法律纠纷的话,可以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签订合同 篇6
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的名字为准)
2.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
3.数量;(必须填写,不得含糊)
4.价款或报酬;(双方协商决定)
5.质量;(产品的质量标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可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法院解决)
另外还可以规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间。
主要表现形式为:
a.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
b.合同一方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
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d.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3.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人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无限制、禁止买卖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导致合同的无效。
4.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质量约定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付款期限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付款方式不明确、履行方式不明确、计量方法不明确、检验标准不明确。
以上漏洞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字眼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5.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四、买卖合同漏洞及欺诈的防范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对业务不熟悉,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防止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进行参照。若有条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鉴证。一方面可以对内容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合同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5.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
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另外,应写清合同的签约地点、交货地点;出了纠纷由哪里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哪里的法院受理,这些可由双方协商填写。
签订合同 篇7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1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工程承包方式的规定。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既全包:装修公司全权负责装修材料和施工;清包:装修公司只负责施工,装修材料由住户负责;半包:装修公司负责施工和部分材料。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2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钱的问题,是装修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所以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对于付款方式需进行规定,一般是装修前期付款60%,木工验收合格之后在缴纳35%,确保房屋装修完成,验收合格之后在缴纳5%。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3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工程延期的规定。有时候由于装修施工期间各种外界和内部原因,例如装修材料出现问题、验收不合格、装修设计需要调整等会造成工程延期,而对于工程延期需要按照明确责任人,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4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后期保修的规定。一般正规的装修公司对于装修施工之后的服务体系应是全面合理的',一旦住户在装修之后出现各种问题,也会有快捷的解决方式。所以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对于后期的保修条款进行明确的规定。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5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施工中费用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使用到水电等,而对这部分产生的费用应明确付款人,以免在装修完成之后因为这笔费用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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