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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4-08-25 08:08:12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采购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采购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双赢原则,经过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遵守履行。商品名称、类型、规格、单位.、数量,详见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 ,即人民币:______ 。

  一、交货地点:

  二、交货期限:(收定金日计算)

  三、付款方式:电汇/或转账

  1.签订合同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大写:

  2.货物备齐后,乙方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即甲方付乙方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元整 大写:_____________ 。

  3、货到目的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 大写:-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

  1. 验收标准:以甲方确认样品为标准。甲方在验收当时对产品质量无异议提出,视为对合同内验收合格。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负责提供供货清单,确认样品、品名、材质、设计款式及说明,以保证乙方在遵照执行时不出现分歧,有章可循负责及时支付合同裁明的货款(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2. 乙方责任:按甲方的供货清单,确认样品的要求按期提供货品,货品价格为最终价格(最终价格含运费、包装及到货前得破损)。

  六、商品所有权

  本合同清单内的商品在甲方未按照合同清单付完全款之前,合同清单内的`所有商品权归乙方所有。

  七、仲裁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均应友好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款货两清为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存。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 附则: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司开户行:

  公司开户名:

  公司账号:

  个人开户行:

  个人开户名:

  个人账号:

  个人开户行: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甲、乙双方均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正常经营的公司,均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及能力。

  甲、乙双方在北京市,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1 采购的合同产品

  1.1合同产品的详细规格、说明、标准等内容见附件一《产品明细》)。

  1.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

  1.2.1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的运保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和税费等,除该合同金额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付款时间

  2.1 付款: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

  2.2 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法定 发票,向乙方付款。

  3 付款方式

  3.1 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电汇方式。乙方帐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3.2 甲方发票明细如下(如甲方不另行通知,则乙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

  地 址:

  电 话:

  税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4 交货时间和地点

  4.1 交货地点: ,或甲方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方式具体指定交货地点。

  4.2 交货联系人及电话:

  4.3 交货时间:

  4.4 安装调试:本合同设备由乙方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5 如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5 包装及运输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配件应当是该产品生产商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且该产品应适合长距离运输,并符合生产商的产品出厂包装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不符合生产商的产品通常出厂包装的要求,或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毁损的现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5.2 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

  6 检验与验收

  6.1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对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进行检验。如果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或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 验收标准(收货验收):除非另有约定,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的附件一《产品明细》、厂家出厂标准以及乙方的保证与承诺进行验收。

  6.3 合同产品的验收期限自甲方签收乙方合同产品之日起算为 7个工作日,甲方应在此期限内验收完毕。

  6.4 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销售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6.5 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7 服务与保修

  7.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年免费保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原厂商服务及《附件二:保修及服务条款》(如有)。该免费保修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次日起算。

  7.2 如果双方对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没有约定,乙方则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惯例或合同产品的特性,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7.3 当由第三方或甲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乙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提供所需的资料以使其能进行此种服务,并且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上述维修义务,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4 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备品、备件库,以保证甲方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的正常运行。乙方保证验收后原设备厂家向最终用户提供最少5年的备品备件供应保证,若原厂家决定停止生产某种备品备件,乙方应提前6个月通知用户,以便用户购买足够的备品备件。

  8 品质和保证

  8.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乙方产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一《产品明细》)。前述产品说明书中包含排除乙方法定或约定义务内容的,或该说明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均属无效;除非甲方明确书面同意接受,否则本合同附属、补充文件及产品支持文件中规定的乙方责任限制条款不适用于甲方。

  8.2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甲方需求。

  8.3 乙方向甲方做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8.3.1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产品原始生产厂家生产和制造;

  8.3.2合同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同产品中的软件部分(如有)无病毒、无明显错误,能够充分实现、提供、具备相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功能、特点、内容和标准等。

  8.3.3合同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并且根据产品的情况提供了适当的警示说明。8.4 本合同所包括的软件产品乙方均应提供软件版权所有人颁发的永久软件使用许可证。 9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9.1 乙方保证对其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交付的合同产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任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不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害。

  9.2 合同产品中的硬件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软件产品的使用权许可自甲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9.3 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乙方产品侵权的情况下,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采取下列甲方接受的补救措施:

  (1)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和销售符合本合同的合同产品的权利;

  (2)修改合同产品,使其不侵犯他人权利并符合本合同;

  (3)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合同的合同产品替换该侵权的合同产品。

  10 保密信息

  双方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双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和销售。双方同时应约束其员工履行保密义务。

  本条所约定的双方承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失效。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如未能按时交付合同产品或服务,则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迟延履行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11.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及时更换和/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货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产品的期间及更换或修理的期间按乙方延期交货处理,乙方应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金责任。

  11.3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第9条和第10条,则甲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4 若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到期款项。

  11.5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合同中应该偿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守约方可以从其应向对方支付的到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或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损失进一步给予补偿或采取其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救济措施。

  11.6 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以合同金额5%为限。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协议时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以合理方式立即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公证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

  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12.2 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果产生争议,则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当事人皆应诉请甲方所在地法院。

  14 一般条款

  14.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合同双方及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14.3 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14.4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4.5 本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构成合同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协议进行。

  1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经合同各方盖章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4.7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确认的附件方为有效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产品明细》、《附件二:保修服务条款》(如有)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

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合同各类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机场建设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BMF20xx1116A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二、工程总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40519特种工程师承建的所有工程需使用的外加剂。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20xx年 3月01日(以发包人确认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 待定

  合同工期: 待定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各类军用指标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施工图纸(此项不公开)

  6、工程报价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外加剂,并保证外加剂各项指标均能够达到军用机场建设标准。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就采购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单价及数量

  二、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合同,并按合同执行。

  2.交货时应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运输费用承担

  保证货品质量,必须是指定品种和产地;包装完好,货品无腐烂变质现象,无缺斤少两现象。如有破损,请予更换。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预付总金额的20%为定金;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品交至指定地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加倍返还定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品,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3‰偿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甲方无故拒收产品,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依法向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______%。

  八、 [对帐]

  1、对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帐日______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现金 □ 银行转帐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3%。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最新代购合同范本最新代购合同范本。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采购合同 篇8

  项目名称: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采购 甲 方:XXX公司 乙 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签定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 日

  委 托 方:XXX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 托 方: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的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XXX公司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采购

  二、ups不间断电源续保内容、数量、金额

  1、续保详细内容

  2、续保项目金额、数量

  注: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要求:

  1、乙方在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UPS系统续保1年证明原件、维保承诺书。

  2、UPS系统所有硬件免费维护。

  3、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4、7*24 小时现场维修服务(报价已包含全部人工、差旅和备件费用)。

  5、免费提供维保年度内一次定期的5x8预防性巡检服务。

  6、乙方提供的设备、部件及维保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以上条款涉及的维保服务均为原厂服务。

  7、乙方负责免费将甲方apc不间断电源系统(包括:ups机柜及ups电源柜内所有设备)恢复至正常状态(如有损坏的设备、部件需更换为原厂正规备件)。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完成该项目,系统正常运行十日后,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全款。

  五、违约责任

  1、交货规定: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交货期为签订中标合同日(含)二十日内;维保期最迟应于签订中标合同日后一天即开始计算。以上期限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2、质量保证: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供货,如有不符,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物品属假冒伪劣或非正规渠道的原厂产品,除无条件退货外,由乙方负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维保服务:乙方未按规定响应维保服务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4、乙方如不能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八、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河北省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合同一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 个,签约金额为 元,大 写 ,含增值税,税率: %。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 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

  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 合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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