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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4-11-26 12:51:34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安装合同集锦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安装合同集锦8篇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 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 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2、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四、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2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2、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7、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木门作法详附图做法进行,附图共2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章):代表签字:日 期:电 话:年 月

  乙方(章):代表签字:日 期: 电 话:年 月 日 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江语城小区”项目的施工用配电安装工程由甲方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的法规和文件,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语城小区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恩施市施州大道608号——红庙经济开发区下官田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安装630KVA箱变一台、400KVA箱变一台、高压计量箱二台、自备发电机、10KV高压引入、高、低压电缆引至各配电箱,用户电表。(见设计图,满足供电需求,不含土建部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工程供货安装总造价(含税金、设计、验收、撤除等费用): ( )包干。

  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以建筑工程同步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约定时间为准。

  3、400KVA箱变一台,必需在 年 月 日以前安装到位并通电以保证甲方开工用电。

  4、乙方必需在 年 月 日完成原门前高压线路搬迁等工作,配合甲方撤除原建筑物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高压线路搬迁)。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提供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所有资料和证件。

  (3)指定代表与乙方联系,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外围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监督和验收。

  (4)开工前消除障碍,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全部工程,乙方必须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施工,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工程中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对施工中一切安全事故负责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甲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前提下负责代理甲方到当地供电等部门办妥供电入户的相关手续。

  (4)负责对已完工程在未交付使用前的'维护,并清理好现场。

  (5)代理甲方负责整个供电工程的验收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工程价款支付:

  合同签定后,甲方在2日内向乙方支付计人民币 元为定金,400KVA箱变到工地安装支付人民币 元,其它工程设备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50%工程款材料款,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和供电、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10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45%的工程款(定金冲减),其余5%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不计息)。

  五、争议和违约:

  1、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提交仲裁机构冲裁。

  2、凡出现违反本合同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应支付工程总费用8%的违约赔偿金。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本合同在所有款项结算完毕后自动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彩钢活动板房购买合同

  活 动 板 房 购 销 合 同 书

  购买方:(简称“甲方”)

  销售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价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如下表

  其他约定: 1、该价格为综合单价,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上述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2、此单价不包含屋内吊顶及水电安装;3、板房面积按外围面积计算;4、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如需变动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甲方使用完后,乙方按照100元/m2(暂定价,具体价格按当时市场回收价为准)的价格收购,收购时拆除、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本项目后期活动板房均由乙方负责搭建,各项约定参照本合同执行。

  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外墙外围线长×宽×层数

  2、走廊面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

  3、雨棚面积=雨棚水平投影面积

  4、总面积=建筑面积+走廊面积+雨棚面积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以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五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五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 %;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付款至总价款的85%,剩余总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

  2、结算期限:总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板房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时付清。

  第三条 项目名称、安装地点及工期

  1、项目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平面布置方案详见甲方签字确认的布置图。

  4、安装工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已达到设计强度并符合安装要求的基础起 工作日内完工,达到交互使用条件。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其所选材料、产品质量、板房安装、房屋安全等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符合**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建管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地方管理机构的要求,符合甲方使用及外观的要求。

  2、乙方所采用的钢结构为8#C型钢,钢板厚度2mm;檩条为4cm*4cm条铁;板材为岩棉夹心复合板材,厚度为5cm,必须达到防火阻燃级别;室外楼梯宽1m,长4.5m,高3m,楼梯采用板材必须满足荷载要求。板房所有钢结构表面涂防锈漆,连接牢固,不变形。

  3、乙方所安装板房外观美观大方,无缺陷,不渗水漏水。

  4、乙方所安装的板房质量保证期为开始使用后六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的非人为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安装工期应顺延:

  1、甲方提出书面材料增补或工程量增加。

  2、因停电造成停工。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材料堆场、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不可抗力:指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干预导致安装无法顺利进行。

  5、甲方代表未对变更、增补等履行签约手续,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

  7、属于甲方分包的项目,未能配合安装进度。

  8、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半成品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存在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活动板房的有关用地、报建手续。

  2、应在进场前2天完成现场场地平整和道路通畅,并按设计要求做宽300mm,厚度200mm,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15的活动板房基础。基础包括前、后墙、山墙及内墙隔断基础。乙方已履行告知义务,因甲方所做基础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在使用中因基础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进场当天,甲方应派代表到安装现场与乙方进行交接,协助乙方顺利开工。

  4、甲方应在活动板房完工当天,派代表到安装现场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

  附件约定对活动板房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书,办理接收手续,如甲方未到现场参与验收而自行启用活动板房,则视为对活动板房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和验收手续的完成。

  5、乙方材料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板房设计图纸并必须通过甲方的审核确认。甲方在乙方材料进场后提出变更时,应将变更内容书面致函乙方,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现场安装人员在乙方公司下达变更指令后方能执行。

  6、甲方在安装室内用电或使用高温、明火的器具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建委要求。高温、明火必须做到隔热和人员看管。严禁在无人看管的条件下使用高温和明火器具,以防火灾。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供应和安装任务。

  2、按照活动板房行业通用产品的质量,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其中楼面使用承受荷载不大于150kg/㎡。

  3、乙方提供自活动板房使用之日起半年的维修服务(门锁和窗户月牙锁除外),甲方项目工期不到半年的,维修至项目完工。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活动板房质量问题,乙方予以无偿修补。

  4、其他服务:乙方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损坏或服务期内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补,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安装期间属乙方的原因造成安装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板房正常使用时因板房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所建板房通过**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建管委、**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相关地方管理部门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丰镇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欧洲城1-5#楼水电暖工程达成以下协方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丰镇市欧洲城

  2、工程承包方式:包清工,并自备工具;

  3、工期: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9月30日;

  4、合同价款:按建筑每平米建筑实际面积33元一次性包死价;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合格,由甲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施工文明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动设计,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3、保证工程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每次罚款5至10万元,此款由甲方直接在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及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工程按月支付,每月30日乙方上报当月工程量,甲方7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完毕,并自审核确认完毕后7日内支付该月完工部分价款的 %,作为该月进度款;工程完工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 付,最后预留5%保修金按国家保修期有关规定执行支付。

  2、工程结算方式:按建筑(每平米)一次性包死

  3、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7、地暖安装8、楼内的全部上下水管;不包括临时水电的施工及维护。

  第六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承包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工,承包人按10000元/日/项向发包人支付延期违约金,延期达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除支付延期违约金外,仍应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发包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赔偿全部损失。

  2、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施工,将不合格工程产品重做为合格的工程产品,工期不予顺延,造成延期交工时的,按上(1)执行。打包人也可以直接选择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赔偿全部损失。

  3、合同解除,承包人除按上(1)、(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外,如承包人已完工工程合格,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如已完工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价款。

  4、工程绝对不允许转包给第三方或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不付款。对部分专业工程确实需要向外委托的,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委托。

  5、甲方负责水、电、暖、所有材料采购与供应,由于甲方材料不到位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现象由甲方承担停工或窝工人工工资的损失费用。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乙方工程进展必须要赶上二次结构及外墙工程之前,不许以任何理由对二次结构及外墙工程窝工,如二次工程及外墙工程由水电暖工程进度造成窝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延顺。

  3、乙方人员吃饭。住宿由乙方自理。

  4、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丰镇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工程保修期2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3月17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酒泉xxx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 水暖安装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暖气管道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暖气管道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安装内容:

  酒泉xxx制药有限公司注射剂车间蒸汽、循环水暖气(水暖)管道的安装。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酒泉南工业园区xxx制药有限公司注射剂车间。

  委托方式:甲方供料,乙方包工。

  开竣工日期:年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

  三、工程价款:安装总价款按总安装材料费的%提取,本工程材料总价为元(详见材料清单),安装工程总价款为元。本工程材料总价待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按材料购置清单和车间实际用材料核算,损耗3%。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从乙方开始进场施工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安装款 以后每月10日前支付安装款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安装价款的 %,剩余 %在20xx年冬季采暖开始10日内所有工程无漏水、漏气现象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匹配的水、电源接到安装位置。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3、甲方必需按时按量供应材料,不得因材料不到位而担误乙方工期。甲方所供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4.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5、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和甲方指派的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

  6、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果发生人员安全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7、 乙方在施工中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必须保证施工质量。

  8、所有管道施工中应视操作和检修方便的原则确定,施

  工中做好防锈处理。

  9、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购买材料的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更换。

  六、工期延误:

  1、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所增加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及时或所供材料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或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所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验收:安装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5日内进行组织验收,超过10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工程承包人: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陕西天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因工程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双方就甲方西安首创国际城五期工程的安装劳务分包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首创国际城北区商业五期工程

  工程地点:西安经开区凤城十二路与文景路交界首创国际城

  一、承包范围:甲方总承包范围内清单项目和措施项目,全部水暖、电气安装工程的人工、机械、耗材。

  1、工程清单项目

  a、电气部分:

  自变配电室低压柜下口压线起至各栋号楼线缆敷设;楼内所

  有预埋预留;强、弱电桥架的安装;应急灯具、照明插座、等电位箱、户内箱、弱电箱的施工安装等;防雷接地工程的焊接预留。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电气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b、给水工程:

  给水管线的安装及套管预埋、孔洞预留。进户给水管线接至

  甲方指定位臵,并留好接头。自压供水设备安装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给水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c、排水系统:户内污水、排水、废水、压力废水、雨水、空调冷凝水管线安装及预留孔洞,接到室外雨水井、污水井等配管、配件安装。屋面通气管。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排水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d、采暖系统:采暖管道的安装及预留孔洞预埋套管,所有系统

  隐蔽工程预留预埋,暖件至干管及管井内立管,预留三通接口。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采暖工程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不包括通风工程)

  e、商业部分卫生间水、暖、电、卫生洁具的安装。

  2、工程变更项目:未施工安装前的变更图及通知单,均不计费用。蓝图工程已安装完成,甲方发变更通知经建设单位、监理确认后,按清单只计人工费。

  3、文明施工、季节性施工、赶工施工、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4、甲乙双方办公生活区、乙方施工范围内自用临电临水管线设施维护工作。

  5、乙方自用生活、办公设施的全部费用。

  附:甲方总包合同

  二、材料部分:

  1、甲方负责构成工程实体主材和耗材(包括预埋管材及配件、桥架、

  线鼻子、电工胶布、配电箱、给排水管材及管件、角铁、槽钢、镀锌圆钢、镀锌扁铁、铁丝、钢丝、扎丝膨胀螺丝、油漆、螺丝钉、焊条、氧气、乙炔)的采购工作,乙方应不迟于每月25日提供下月需用计划并注明需用时间,且在需用前七天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准确的需用计划,否则,因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导致的工程延误与窝工,甲方不予负责和补偿。若因材料计划原因导致材料超购,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乙方提供施工所有机械设备及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机、切割

  机、砂轮片、锯条、铅油、麻丝、生料带、钻头、胶带、油漆刷等)。

  3、乙方负责材料安装前、后的成品保护及验收移交后的成品看护工作、若出现丢失、损坏应及时更换维修。

  4、严禁出现监偷盗行为,若出现一次,按原材料价的10倍补还,并罚款10000元。

  三、承包方式及价格

  包人工、包机具(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机、套丝机砂轮片、锯条、铅油、麻丝、生料带、钻头、胶带、油漆刷等)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保修方式承包。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36元/㎡。

  四、结算和付款方式:

  1、转账付款。预埋配合阶段,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车库预埋配合完成,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的20%;第二次付款,一层至主楼十层预埋配合完成,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的40%;第三次付款、十一层至主楼封顶,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的40%。主楼封顶以后按月进度报量,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70%,工程安装完成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总完成建筑面积合同价款95%,留保证金5%,国家规定保修期满,无保修费用(或扣除保修费)后一月内付清。

  2、甲供材料在采购进场一次性交乙方保管使用,如有丢失、超损均由乙方负责。按《陕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价目表(20xx)》计算损耗量。

  五、工期要求:配合土建施工,以总工期20xx年8月31日竣工。

  六、质量管理:

  1、乙方按国家规范、标准图集、设计要求、行业标准、编制文件要

  求内容。组织工人学习了解、精心施工。劳动力要充足、负责人坚守岗位、施工产品、自检、互检,合格后上报甲方再检。合格后甲方通知监理、建设方参加共同验收,并及时填写报验资料,签字后交资料室保存。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否则停止施工,造成损失,负责赔偿并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建设工程强制条文》等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一起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二套,设计变更、图纸答疑、技术、全交底。

  2、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守法、安全、内部管理制度的教育。

  3、对乙方提出需要解决的.生产协调及时解决,保证塔吊在乙方施工使用的机械、材料及时吊运。

  八、乙方义务:

  1、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合同确定的应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2、组织有必备素质、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配备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接收甲方对工程质量和检查和监督。

  4、向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人、管理人员名单。乙方生产人员身份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服从土建进度总体安排,无条件配合土建进度,在安装预埋阶段,每跨板面考虑1小时布管时间。

  6、接受项目部书面及现场定位、标高移交,按设计及规范施工。

  7、全部预留洞、后开洞、配电箱、墙面开槽的修补,必须达到未粉刷前的不低于墙面5mm,粉刷后的修补应达到土建验收标准。

  8、禁止使用18岁以下劳动力。

  9、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出现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10、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离工人或停工。若需调离,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调离。否则造成劳动力紧缺、至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进行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处罚,甚至终止合同,施工中所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11、乙方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按照项目施工交底,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要求整改,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检查发现一处罚一处,每处500元。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施工中所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12、乙方负责材料到场的装卸车、搬运、验收、保管,二次倒运工作。

  13、禁止开设食堂、商店。

  九、甲方违约:

  甲方不能按进度付款,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当双方协商不妥时,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欠款。

  十、乙方违约:

  1、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禁止再次进行分包、转包,质量不合格,又不整改,影响工期,工程量不结算,并有权追索赔偿,后期维修不配合,扣除5%保质金,作为后期维修费用。

  2、乙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节约不达标,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工程量不结算。

  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承包结束,并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自动失效。

  发包单位(甲 方):分包单位(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广告布的'安装、制作。

  三、承包方式和安装费____广告牌1座,单价每座8000.00元合计人民币_8000元,大写:_捌仟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安装

  四、安装费得结算方式

  安装后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安装费,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安装制作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制作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8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燕山支行霓虹灯广告牌制作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种概况、要求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日期:工期为日历天数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不允许转让,分包

  3 工程项目的保险

  本合同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办理一切保险,保险公司由承包人选定,但须发包人认可,承包人负责付给保险公司相关工程保险的所有费用。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 图纸

  4.1 承包人设计的图纸必须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才能施工。向发包人提供3份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的正式施工设计图纸。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绘制竣工图。

  4.2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承包人不行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

  4.3 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

  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5.2发包人代表

  姓名:

  6 项目经理

  姓名:

  7 发包人工作

  7.1 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7.2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负责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

  进行设计意见交底。

  8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安装表计量数承担。

  8.2 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场内施工用道路,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3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8.4承包人提交其他各类文件和图纸,应当至少给与发包人代表3个工作日审核认可。提交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

  8.5 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

  8.6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安装和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8.7 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8 承包人负责已完成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9 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音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

  8.10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8.11 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安装和保修均应避免下述情况发生:

  A、干扰公众的便利;

  B、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

  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8.12 负责与原建设单位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保证施工项目队与原大楼的工程匹配,保证通过相关单位的验收。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 进度计划

  9.1 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两工作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提交进度计划。

  9.2工程师应在7天内做出批复。

  9.3 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

  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 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 开工: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应在2日内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10.2 延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因政策变化、迁占、地方干扰等原因推迟开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期相应顺延。 11 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2 工期延误

  12.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12.2 承包人应在第12.1款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

  四 质量与检验

  13 工程质量

  13.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

  13.2承包人组织施工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例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各种施工机械、工具、器材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工程进度。

  13.3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和施工所在地市有关规定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13.4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配件采购,构件制作,安装施工及保修。

  13.5质量等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若当地政府有更高规定时,承包人遵守,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3.6隐蔽工程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验收,未经发包人及监理方现场代表签证不得隐蔽。

  13.7如发包人、监理方需对已经同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13.8任何材料或覆盖工程的检查测试须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而上述开户、检验费用(含修复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合同价内,如未通知发包人、监理方,则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工期则不予顺延。

  13.9工程竣工后,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人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包有承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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