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考网>考生写作>应用文>合同>单位合同

单位合同

时间:2024-10-30 09:47:34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单位合同模板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单位合同模板9篇

单位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邮箱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京非、京农、外非、外农)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邮箱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终止。如乙方与甲方签订了《培训及服务期限协议书》的,则本合同至乙方承诺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乙方未书面提出续约的,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约,双方劳动关系自本合同期满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主要工作地点为 北京市 。乙方同意甲方在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调整具体工作地点,且乙方对在该范围内的任何调整均予接受。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在以下情形下,甲方可以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 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对乙方岗位进行调整的;

  (二) 经考核,乙方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

  (三)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生产经营状况,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变更的;

  (四)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可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情形。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 】 综合计算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根据自身薪酬制度及乙方的岗位职责确定乙方薪资,并保证该薪酬不低于国家及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致力于企业发展,不断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利于乙方的发展。

  第十条 双方约定乙方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甲方每月10日为乙方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事由无法发放的,最晚于月末前发放;如双方间另有工资发放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工资在甲乙双方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后一个月内发放,业绩提成(如有)于甲乙双方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后六个月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按时为乙方发放上月工资,乙方的薪酬标准将随本人工作业绩、部门绩效及甲方的整体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出现变化,甲方也有权根据乙方新的岗位职责对其薪酬标准进行重新核定,乙方接受新岗位薪金并在一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表示乙方同意该变化。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公司制度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可享受的其它福利项目及标准依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及甲方员工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未经批准请假超过2天,视为乙方主动辞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从乙方的工资和其他收入中扣除。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包括:

  (一)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乙方离职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未经批准离岗或未办理工作交接,甲方有权暂扣其一个月工资,至乙方办理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离职时,有违反本合同及附属协议或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行政、人事、财务及业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甲方依法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等于本合同中的附件供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3、甲方的《员工手册》及本协议所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已在签署本协议时签领取/阅读并对相关内容认可无异议,该《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

  4、乙方的具体工作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即《岗位说明书》。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健康状况和工作表现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

  5、甲方通过绩效评估制度,由各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定期对乙方的.工作业绩及团队合作等个人表现进行正式书面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成为晋升、降职、加薪、减薪、调任、处罚和解聘的依据之一。乙方对此予以接受。

  6、甲方确因经营需要安排加班时,经乙方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加班工资或相应时间的补休。但乙方未经甲方或者乙方部门主管书面形式确认的自愿延长工作时间,不视为加班。

  7、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乙方有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要求,甲方将从乙方的月工资和奖金(如有)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并代乙方向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8、甲方根据甲方的经营业绩、人才市场行情及乙方的工作业绩及能力有权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甲方实行新的薪酬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薪酬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9、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未及时告知所导致的后果,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给乙方发出通知的第二天,视为乙方收到。

  10、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妥善、及时地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对甲方负有的资金债务(包括借款、预付款或具有造成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等),应立即全额偿还。

  1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占有属于甲方的物品(包括相关文件、资料、钥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光盘、磁盘、USB移动存储器等媒介物等)时,应在工作交接手续办理时将该等物品返还。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要求的下列事项处理完毕。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体包括:

  1、《录用通知书》;2、《岗位说明书》;3、《员工手册》;4、甲方规章制度;5、《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如有);6、《培训及服务期限协议书》(如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条款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合同 篇2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法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对于员工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用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进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录用条件。2)对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进行考察。3)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取得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4)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否则,拖过试用期后就无法依据该条款解除。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简称严重违纪)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称为“企业内部法”,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完全具备法定有效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首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第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这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谨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降低风险,达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是否违纪,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其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循者,也包括劳动者本人依其职务、岗位有义务遵循者。违纪是否严重,一般应当以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法律法规不可能也无法详细作规定,因为各行各业各用人单位的情况均不同,所以完全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根本就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对该违纪情形未做规定,就无法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理。比如某五星际级酒店败诉的案例,该酒店的门童因自家拆迁而烦恼,一日在五星级酒店的大门上用红笔画了一个若大的“拆”字,恰巧经理从此路过,非常气愤,认为严重影响了酒店的.形象,交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辞退该门童,遂酒店依据该门童的行为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该门童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该决定,在审理中,该门童承认其行为不当,但认为规章制度中并没有相关规定,所以,酒店的解除没有依据。在该酒店的规章制度中“乱图乱画”属于轻过失,并规定两次轻过失才可以解除。据此,仲裁委裁决撤销酒店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由此用人单位应详细列举可能发生的所有违纪的情形,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按照第38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依据该条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解除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80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此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但未达到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为要求增加过节补贴的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5万元。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在违纪行为这一章,包括了破坏生产设备等情形。更关键的是,《员工手册》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由此,案件就变得非常明朗了:企业为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供了充分合法的依据,履行了完整的举证义务,员工的诉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

  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 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单位必须能拿出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规章制度,以证明员工确实违反了相应制度,且程度严重,两点缺一不可。在上述案例中,正是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何为“严重”,才使得企业能够拿出充分的依据来证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被劳动教养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被劳动教养处罚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它既然是一种行政处罚,说明追究的是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建议用人单位对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尽快做出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及时将该决定书面通知劳动者。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一般情况下,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然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我国劳动者普遍只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它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它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兼职的人员一定要经原单位同意。如员工在外兼职未经单位同意且对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条解除劳动合同。

  (六)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预告解除权的条件

  单方预告解除权是指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般限于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主客观情况变化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过一定期间的培训仍不能胜任原约定的工作,或者对重新安排的工作也不胜任,就意味着劳动者缺乏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能力。目前无法律上统一的标准,只能从个案中得出规律。实践中能得出结论的,两类情形是不能成立的:1是单一的领导对单一的下属的结论;2是采用末位淘汰制认定不能胜任。认定是否胜任工作一般应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员工有权复核,不能因人而异,对同一群体统一标准。 通常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上级、下级、客户的综合评价一般认为是公平的。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用人单位在管理中不要使用“末位淘汰制”的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排在末尾的劳动者不一定不能胜任工作。即使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应当在证明其不能胜任后,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对那些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诸如企业被兼并、合并、分立,企业进行转产,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使员工的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等情况。

  需要提示用人单位的是:当出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后,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清楚地知道:1)必须是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也就是说,如果经当事人协商能够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3)必须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增加了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劳动争议处理期间的。

单位合同 篇3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保证甲方办公楼及生活区设施完好有效,甲方将相应的维修保养工作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三)项目地点: 第二条 合同工期

  维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维修保养质量要求

  保证所辖区域内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完好率99%以上,所辖区域内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完好率100%。

  第四条 维修保养的方式、工作内容、维修计划及服务承诺 (一)维修保养的方式: (二)维修保养的工作内容: (三)维修计划: (四)服务承诺:

  办公设施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1 时间内到现场处理故障,使办公设施尽快正常运转。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2.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甲方有权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整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书面文件。 2.不得将本项目再行转包或分包。

  3.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个人素质及技术素质。在维护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名册,为员工办理施工安全保险,并在甲方处备案。未经甲

  - 1 -

  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统一施工服装。

  4.认真按合同标准进行维修,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做到完工清场,文明作业。

  5.应按维修保养计划对甲方的办公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并保证其能发挥其应用作用。

  6.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维护人员,做好日常养护,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人身损害事故或财产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办公设施维修保养工程费用为(大写) (小写) 。 (二)设备维修材料费承担方式: 。 (三)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价款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 1.合同生效 天内,甲方按合同总价 %(即(大写) (小写) 元)向乙方预付维修费用。

  2.甲方应 前,再按合同总价 %(即(大写) (小写) 元)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3.甲方应在本合同结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后 天内,按合同总价 %(大写) (小写) 元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同金额的正式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 地 址: 。 帐 号: 。 甲方除支付上述维修费用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的费用。 (五)结算单位约定

  经双方确认,甲方有权自行结算或是指定其下属单位作为结算单位。甲方有权指定的结算单位为: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单位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宿舍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宿舍基本情况

  (一)宿舍坐落于廊坊市___________区(县)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宿舍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宿舍所有权证/□宿舍买卖合同/ □其他宿舍来源证明文件),宿舍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或宿舍来源证明名称: ,宿舍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 ,宿舍(□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宿舍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 ,最多不超过_______人。

  (二)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宿舍出租登记备案等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宿舍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宿舍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宿舍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宿舍,乙方应返还宿舍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日内对宿舍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宿舍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___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宿舍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日内(□含利息/□无息)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_____, 由乙方承担_____:(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宿舍租赁税费(9)卫生(垃圾)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宿舍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宿舍维护、维修及装修

  (一)甲方应保证宿舍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宿舍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宿舍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宿舍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宿舍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宿舍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同意 / □不同意)乙方对宿舍进行装饰装修,合同终止时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拆除/ □折价归甲方/ □归甲方),对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折价归甲方/ □归甲方)。折价金额另行商定。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宿舍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宿舍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宿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宿舍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宿舍: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宿舍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宿舍主体结构的。

  5、利用宿舍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宿舍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宿舍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宿舍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押金等费用)。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宿舍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宿舍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合同 篇6

  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工种 )系我单位(单位法人代码:□□□□□□□□-□)劳动合同制工人,与我单位签订了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

  原因,从即日起解除(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一式六份:职工本人、职工档案、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管理科、社会保险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单位合同 篇7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单位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乙方)

  本着保障单位财、物的安全,防止各类刑事犯罪的捣乱破坏,创造良好的单位工作环境的原则,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20xx年1月23日起至20xx年1月23日止。

  二、劳动报酬:一年为120xx.00元,每月平均1000.00元,每月12日甲方给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雇用款。

  三、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时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甲方工作场所不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具体任务:防盗、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坏。

  四、工作范围及责任:

  第一条 负责白天、夜间打更,全天负责单位的秩序,对外来人员逐一登记。

  第二条 夜间没有单位领导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一切车辆进入单位,确保二十四小时不离岗。以上工作如有落实不到位,出现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负责建三江质监局办公楼内的`安全防火防盗。

  五、工作要求:

  第四条 看管好单位内设施、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条 搞好规定范围内的卫生。

  第六条 一但发生案件,要及时与单位领导联系,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六、福利及待遇:

  第七条 乙方在岗期间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省及农垦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自伤或者自身人为疏漏造成的自然伤亡(类似于煤气中毒、个人突发疾病、交通事故、摔伤、电伤)等,一切后果及费用自付。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病或者由自身病症引起的其他事件,与本单位无关。

  第八条 门卫室的取暖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签订的合同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提前两周递交辞呈申请。如果乙方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事项,每发生一起,从当月工资扣除100元;若因严重失职或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财产损失,出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外,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经教育不改,继续出现类似错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视乙方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继续聘用,否则解除合同。

  八、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与今后国家、省及农垦总局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9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贷款银行全称)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时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单位合同】相关文章:

单位的合同02-24

(经典)单位合同08-19

单位合同08-18

[精选]单位合同08-19

单位借款合同02-27

单位用工合同06-04

单位食堂合同07-05

单位用人合同07-06

实用的单位合同08-18

单位设备合同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