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考网>考生写作>应用文>合同>产品合同

产品合同

时间:2024-08-09 23:21:29 合同 我要投稿

产品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产品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e-saver节电装置以外的任何节电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售前产品解说、客户用电测量计算及产品导入方案规划。产品安装、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产品节能主机_____年,其它零件_____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付

  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____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___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立合约书人: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产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试用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大圆机秦氏压纱器_____个供壹台大圆机试用,乙方试用 _______天。

  (2)甲方免费为乙方安装好产品、协助乙方调试设备,供乙方检验产品功效。

  (3)乙方到期交还试用产品时,甲方应予以当场检验产品完好无损无缺失,并解除试用合同。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在试用期内必须为甲方保管好产品。

  (2)试用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3)乙方应在试用期结束后2日内把试用产品归还甲方,逾期试用甲方产品,视乙方购买甲方产品。

  (4)乙方试用期间,如产品有人为损坏或缺失,乙方应赔偿产品费用人民币18元∕个

  三、双方以相互诚信的'基础签订此合约,在发生争议或意外事件的情况下应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协调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否则应根据对方的损失情况协商赔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3

  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辽宁北辰窗业有限公司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做物

  第二条:定做物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封存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定做物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具体原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以双方确认的附件内容为准。

  2.甲方可按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要求对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充,乙方应当在15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换或补充完毕,否则甲方拒绝付款。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要求的原材料更换,。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2 天内向乙方提供定做物相关的洞口尺寸、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应当在收到定作物等相关资料后遵照甲方要求两天内向甲方提供定作物的风格设计图纸及加工尺寸表、门窗加工用料优化单、生产下料单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后需在 两天内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甲方在定作物加工期间,发现乙方的门窗风格设计图纸、加工尺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2日内回复,出具修改意见。如甲方在2日内未得到答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图纸设计、下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图纸、下料单、优化单。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必须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一经查实,乙方留存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无论是否投入使作或是否创造经济价值,乙方均承担违约金。

  6.乙方必须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等任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暂定总价款为 元,总价款包括由乙方包工、包原材料、包税金(17%增值税)、包制作、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售后服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乙方如在价格增长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给付甲方违约金。

  2.合同预付款为 元。进度付款按批次进行。甲方每次提货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批次对应价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先行提货并顺延付款时间。

  3.付款均以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所有结算款必须按双方约定的地址及账号汇出,甲方不得对工程现场现金结算。

  4.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当提供金额相同的正式商业发票给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甲方指派专人驻乙方厂内,协助乙方进行定做产品的加工、检验、提货相关工作。如乙方在定作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其它质量问题,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必须重新更换或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造成合同延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10 天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 90 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并以其检验结果为确定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提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所需要的订货批次、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制作通知,乙方应根据该通知的要求进行制作并按时向甲方供货。

  2.交货地点为乙方加工工厂,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为甲方。每次提货甲方应以书面盖章或签字为准。

  3.原材料到加工厂内卸货和定作物在加工厂内装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包装要求

  1.包装要求:型材贴膜不破坏,整体缠绕保护。由于包装不合格导致定作物损坏或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向甲方赔偿被拒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两倍。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原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定作物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5天不能交付,视为乙方不能完成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数额为不能交货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30%,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乙方需将甲方未加工制作部分的原材料全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办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任何阻挠。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使乙方设计的更符合甲方的生产要求。如乙方所交定作物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承担补正之责任,乙方拒绝补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部分所涉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甲方补偿乙方已发生损失并支付乙方解除部分10%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按逾期一天 ,按逾期部分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_ _年 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产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

  (二)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甲方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检验、检疫、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网等媒介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的守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当场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携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的证明。乙方应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对守约保证金,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乙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抽检、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警告;

  3.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

  4.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7.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

  8.收取违约金;

  9.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选定的现行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产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规格零售价代理价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120盒/件138.00元/盒元/盒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2005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

  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产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某某”牌家电产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系由浙江某某家电有限股份公司委托甲方在陕西省全境代为销售的“某某”牌冰箱及其他相关家电产品。

  2.商标:“某某”牌冰箱

  3.销售区域: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在制定区域内独家销售甲方代理的产品。

  2.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证件、产品证书以及免费的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

  3.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4.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第三条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向乙方提供特许代理授权书,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合理数量的广告宣传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

  2.乙方在经营推广中印制的宣传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区域内组织产品出展,由乙方提供人员、租赁展位,甲方免费提供全套样品,乙方向甲方回馈展览照片。

  第四条价格与奖励

  1.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如有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为(详见冰箱供价表)。

  3.乙方月完成销售额元后,甲方以%现金返回乙方作为奖励,乙方每月向甲方返回销售记录的次数不受时间限制。

  第五条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补正,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和损失,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品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 。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

产品合同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相关文章:

产品合同【精选】08-19

[精选]产品合同08-24

产品合同08-18

产品制作合同02-10

产品设备合同02-12

机械产品合同04-05

产品供需合同04-08

产品订购合同04-08

[经典]产品购销合同08-05

产品购销合同[精选]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