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荐】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合格工程标准为依据,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6套。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八、双方约定现场工程师工作职权: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九、发包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3、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工程质量检验: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
基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主体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五、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工程取费按丙类计算,执行现行内蒙地区定额标准结合图纸和实际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文件。现行材差和人工费调差。主体两层封顶后发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体全部封顶后发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装修工程中期发包方支付装修工程的造价60%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工程款额度达到工程总造价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十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5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材料设备供应:
由发包人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使用标准并且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地区定额材差指导价格。
十九。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二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1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 二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争议发生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并承担工程总造价5%违约罚金,并承担给对方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十二、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三、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二十四、合同终止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款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范围和时间:
保修范围有防水项目保修期限2年。给排水项目保修期限1年。供热项目保修期限2年。维修经费使用预留的5%保修金。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
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三、建筑面积:
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平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
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开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32.736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3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1 工程分包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1.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 3.1沙坝出口隧道范围内正洞初支(包括隧道初支,钢架立设、喷浆,大小避车洞、梯车洞支护,风水软管的拆接,喷射平台的搭设和拆接,机械维修保养及管理等)。
1. 3.2设备工具材料(风水软管、手套、雨衣、雨鞋、小型工具等,分包方所领用物资费用,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回)。
1. 3.3为完成1. 3条所有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准备、施工措施及直至竣工验收的维护等。
1. 4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工程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管理费及潜在的
第二条 分包价款
2.1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按支护方式分类
立格栅钢架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W钢带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钢筋网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喷砼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承包方分包方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2.2工程计量及付款方式:
工程量按实际喷射延米计算。
第三条 承包人工作
3.1负责向分包人提供工作所需材料,工具,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包括喷浆机两台,风水软管各一根,电焊机一台),风水软管只提供一根。
3.2为分包人提供生活房屋及设施(工作环境及空间)。
3.3负责为分包人工作提供施工技术交底及技术管理工作。
3.4可以要求分包人撤换由其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
3.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人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6有权对分包人在工作上违反的条例进行罚款。
3.7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3.8有权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分包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分包方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3.9承包方有权合理调动分包方现有机械,人员,进行有偿使用,分包方不得无理拒绝。
第四条 分包人工作
4.1分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承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2负责派驻有组织指挥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管理人员和组织优秀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3负责教育劳务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作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对现场作业及施工方法的安全性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对职工的行为、违约负责。凡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全部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4.4负责维修、保护承包人提供机械设备及工具,并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在工程完工后如数退还承包人所提供机具设备,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4.5负责配合(承包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4.6负责整齐堆放承包人所提供材料,节约材料,造成材料浪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照价赔偿。
4.7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放样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更改造成返工费用自行负责。
4.8不得随意动用工地消防设施及应急设施(违者处以最低500元以上罚款)。
4.9对工作要随叫随到,分包人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迟到或不到按务工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4.10未经承包方书面授权,不得以承包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4.11承担因分包方原因导致业主对承包方的罚款以及承包方对分包方的罚款,罚款在分包方计量款中扣除。
4.12负责对承包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工作数据和指令进行复核。有权拒绝执行承包方提供的错误数据和指令,否则,由分包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4.13分包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承包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承包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承包方将从应付分包方的款项中扣除。
4.14分包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分包方均应向承包方提交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15必须配合承包方统一安排,迎接项目部、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负责搞好洞内文明施工工作。
分包人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5.1钢架
5.1.1钢架立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放样立设,中线走样不得大于2公分,方向走样不得大于10公分,标高走样不得大于3公分,钢架下脚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
5.1.2钢架连接板必须用螺帽螺母连接牢固,无法连接必须用短钢筋焊接牢固,连接筋、锚杆必须焊接牢固(如发现不牢固,可以视为违反施工条例处以罚款)。
5.1.3锚杆在装设过程中,锚固剂必须按承包人要求装设,视围岩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装设量。
5.1.4在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休整加固。
5.1.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5.2喷射砼
5.2.1喷射砼表面必须平顺,无凹凸部位。
5.2.2喷射砼回弹料不能超出规定范围,如有超出,视真实情况进行罚款处理。
5.2.3立设钢架地段掌子面封头必须封好,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以上。
5.2.4在无钢架地段喷射砼必须无围岩露出,表观质量过关。
5.2.5不得剩余喷浆料,如有剩余,对前期有损坏地段进行补喷。
5.2.6作业中如发生风水管塞堵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4其他
5.4.1各种材料机具设备在用完以后必须整齐堆放,如不按规定摆设,被车辆机械等损坏,照价赔偿。
5.4.2不得随意乱割防水板,防水布,模板等材料,如违反照价赔偿。
5.4.3大小避车洞,梯车洞由于其他影响因素,未施作,如分包人中途退场,后期施工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5.4.8以上工作不按标准施作,造成无法报检,务工、返工费用自负,承包人可以视情况处以罚款。
5.4.9加工剩余的材料或废旧材料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5.4.10机具设备维修不得耽误正常工作时间,耽误正常工作时间按工地正常运转时间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5.4.1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一经发现,要求分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分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分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第六条 安全施工
6.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6.3 发生安全事故,分包人应及时上报承包人,并依法处理。
6.4施工安全由双方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标准、规定,搞好防护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6.5进洞人员不得饮酒,穿拖鞋,必须佩戴安全帽(违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6.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措施。
6.7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6.8不得在工地上打架闹事,违者罚款5000-10000元,并立即将打架闹事者开除出工地。
6.9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6.10 在使用氧气、乙炔时,要按规定摆放,操作。
6.11分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在上场前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身体不健康者不得参加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人员由于各种疾病、伤亡均由分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12分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在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 其他
7.1合同订立时间:
7.2合同订立地点
7.3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他人完成该指令事项,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7.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验交,确认无遗留问题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后,其余的条款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分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7.5争议解决
分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承包方均不接受分包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分包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承包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7.7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分包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7.8合同解除
7.8.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8.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7.8.3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7.8.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7.8.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9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7.11除不可抗力以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7.1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承包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分包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顺利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建设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XXX鸡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质量要求:基础预埋铁件,由乙方负责;立柱用直径100,壁厚1.5,圆管; 檩条长4米,最小头不小于60;顶板用30的隔热板,0.37的彩钢单瓦。墙板用50隔热夹心板,窗子用铝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单价:185元㎡,以滴水面积收方准。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总工程完工后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动工,_______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_%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______________,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____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7
发包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PHC—500(12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_____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PH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20__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参照该项目主体工程条款,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日历 天,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除外。
四、质量标准:
达到本工程招标文件及主体工程相关条款约定的技术规范。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即包工包料的固定价格形式发包。合同价格为施工图纸所涵盖内容共人民币元整(¥: 元)。
六、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本协议所涉及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无预付款方式,承包人按照本协议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量验收计量报告及工程款支付资料,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和签字认可,并通
过相关程序审批后,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款60%;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完成工程结算及决算审计工作后,再支付工程款3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无息付清。
七、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
1、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现场的水准点及完整的施工图三套。
2、开工前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等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并由设计人员交待技术参数及标准。
3、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或出现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有权下达停工通知,并要求在不增加工期情况下予以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二)承包人
1、按招投标文件和主体工程合同条款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含招投标)属于承包人办理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其税费。
2、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续接和临时设施的准备工作及其费用。
3、严格按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工程完工后清运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做到工完场清和场地平整。
4、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承担安全部门或机构作出的处罚),发包人概不负责。
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通过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向发包人申请进行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和拨付工程价款。
6、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7、在签订本协议时,承包人以现金的`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万元)到发包人帐户。依据本次的招标文件规定,若承包人不全面履行合同出现违约情况,发包人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履行完全部条款,待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决算完毕后无息退还余下履约保证金。
八、质量要求:
参照主体工程合同条款执行。
九、违约责任:
参照主体工程合同条款执行。
十、本协议如与主体工程合同有相抵触的,以主体工程合同为准。
十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书面给予承包方的工作联系函属本协议的补充文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公证人面军执一份,自合同各方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公证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全部合同条款后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经合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包人签章:(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新乡市平原新区东合角村道工程(总长度1。4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队进场预付_________________元,5天后再付_________________元,经验收合格后付_____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待工程款拨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4、水电由甲方负责。
5、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0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答辩。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诉称其承包的工程范围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称其承包了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装修及土建工程,并且将装修项目列入结算范围,该项诉求与事实不符,故意扩大了施工范围。20xx年5月11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就承包工程签订了协议合同。该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被答辩人以全包的方式承包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土建工程。合同明确约定被答辩人的施工范围为土建,并不包括装修装饰工程。被答辩人将部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其承包范围,将装修项目纳入结算书,违背事实。
被答辩人诉称其承包的实际工程量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其于20xx年11月17日向被告提交了工程图纸、工程量统计、工程结算表、签证单等相关工程结算材料,并称答辩人并未提出异议,与事实不符。事实是,尽管答辩人于20xx年11月17日收到了相关结算资料,但并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未签字的原因是被答辩人结算的资料失实,与实际工程量差距太大,工程量重复计算严重。20xx年被答辩人曾交给答辩人一份结算书,结算数额为120.62358万元,而20xx年11月17日被答辩人提交的第二份结算书结算总额为550.7064万元,差距为430.08282万元。同时,答辩人对工程总造价也进行了核算,核算总造价为59.966665万元。可见,被答辩人提供的结算书严重脱离事实,核算的随意性非常大。
三、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应当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工程价款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要求答辩人支付其剩余价款346.7064万元。被答辩人诉称该数字是通过结算总价款扣减答辩人已支付的.金额而得出的。被答辩人的此种计价方式随意性大,与事实不符。
(一)被答辩人的该项诉求的计价依据是20xx年11月17日交付给答辩人的结算书。而该份结算书与20xx年被答辩人交付给答辩人的结算书以及答辩人自行核算的结算书无论从实际项目工程量的核算还是工程总价款的核算都存在巨大差异,虚构成分很大,与事实不符。即被答辩人的该项诉求的计价基础就是不符合事实的,因此其要求的总价款当然也是没有事实基础的。
(二)20xx年5月11日的协议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被答辩人应当支付答辩人80万元,其中50万元即付,30万元暂定用在天天渔港新址楼盘土建当中,最终按照所产生土建发生量进行工程造价的计算,多退少补。该30万元最终应从工程总造价中核减。但是被答辩人并未在工程总造价中核减,与约定不符。
(三)被答辩人在起诉中所称,截止到答辩人最后一次付款,答辩人共支付被答辩人工程款205万元,与事实不符。截止到答辩人最后一次付款,答辩人共支付被答辩人工程款284.5210万元。
四、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无故拖延支付工程款与事实不符,要求答辩人支付逾期利息不合法、不合理。
被答辩人交付给答辩人的两份结算书矛盾丛生,与事实严重不符,同申请人核算的工程总造价差距更大,双方对工程量以及工程总造价无法达成一致。鉴于对被答辩人提供的结算书真实性的怀疑,答辩人才停止支付工程款。因此,答辩人停止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是被答辩人所报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的严重失实,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就工程量以及工程造价总额无法达成一致所致。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无故拖延支付工程款与事实不符。进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逾期利息也不合法、不合理。
五、答辩人认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工程范围、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价款进行重新核定,在重新核定的基础上,明确双方债权债务,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答辩人与任忠工程纠纷中,答辩人认为应当对承包范围、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造价、答辩人已支付金额进行重新核定,以达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在重新核定的基础上,双方就承包范围、工程量、工程价款达成合意,进而双方在已支付工程款基础上多退少补,最终解决双方争议。
此致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方):柳州XX公司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沙XX单XX402号室
施工内容:按预算内容所列项目施工。
承包方式:全包(按预算所列包括)合同总工期8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82579.6元(详见预算表)。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XX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XX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确认。
2.2乙方指派贾X为乙方驻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⑴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⑵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⑶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200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
支付签订合同当天,甲方支付总款30%,金额为24773.9元;总体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70%,计57805.7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水电。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预算所列项目保修________年(水电两年)。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以下第1中方式解决:
1.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其他约定无。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施工预算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甲乙双方遵照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签名):
承包方(盖章):
身份证号: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概算金额(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
其它约定:
六、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津
6.1合同语言:汉语
6.2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
七、工程施工图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或工作联系单。
八、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监理公司驻工地代表:
九、质量与检验:
9.1工程质量
9.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责任。
9.1.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9.1.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9.1.4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但因工期等原因不便再次整改又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0%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9.1.5若因甲方生产等特殊原因无法整改,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必须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可不整改。但按其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20%承担违约金。
9.1.6乙方应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2.1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乙方应提前2小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按甲方制度表样要求)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十、双方责任
10.1甲方工作
10.1.1提供施工图,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及乙方参加图纸会审。
10.1.2将水、电提供至乙方施工界区,协助乙方进行周边关系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1.3及时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按月进行审核,对隐蔽工程及时现场签证确认,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4及时对甲方与生产相连接的系统装置进行调度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5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后填写完工单,对完工时间给予确认。
10.2乙方工作
10.2.1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10.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
10.2.3乙方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审定。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出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10.2.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5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供应商及所属工人有过激行为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0.2.6因乙方原因在社会舆论上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7及时按照施工工序控制要求向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计划、工序报验,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及时申报竣工验收单,并向监理单位、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竣工、决算资料一式四份。
10.2.8乙方应在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预算及相关资料送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
十一、安全施工
1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1 %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11.1.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11.2安全防护
11.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11.2.3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1.2.4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2.5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工程材料
12.1乙方材料
12.1.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1.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后签字确认,材料消耗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2.1.2.1如登记的实际进场数量(进场数量减去出场数量)少于定额分析用量的,按定额分析数量减去实际数量所计算的造价承担违约金。
12.1.2.2凡是材料(包括半成品)检验批次不足的,结算时对不足批次按200元/批次扣罚;检验批次不足部分,按结算价格的30%承担违约金。
12.1.2.3检验强度不合格的,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专业管理部门认定又无法整改的,按最终检验强度的20%承担违约金。
十三、工程款支付
13.1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含扣除甲方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70% 。同时在不超过三个月内逐次扣回预付款,且必须在主体完工一个月前全部扣完。(累计进度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的进度预算为准,仅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3.2工程全部竣工,甲方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监理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十四、工程变更
14.1设计变更由甲方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14.2设计变更由甲、乙双方核定为准。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5.1竣工验收
15.1.1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5.1.2技改工程在施工单位撤出现场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必须向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
15.2工程量的确定
15.2.1工程量按竣工图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所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2.2工程量签证必须实事求是,若出现隐蔽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实后,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经重新核实后虚增的工程量,乙方应按实虚增工程造价的100%承担违约金。
15.2.3施工单位私自涂改工程资料上的数量或材料审批价格等,涂改后虚增费用不予结算,并按涂改后虚增费用的100%承担违约金。
15.3竣工结算
15.3.1包干价以外部分工程量按宜化常规方式结算,材料以物管部批价为准。
15.3.2施工中用甲方水、用电费由甲方提供。
15.3.3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和工程总造价决算书,报审金额超过进度审核额和决算金额20%的,由乙方分别按审减额的1%和6%承担违约金。
15.3.4乙方送交决算书后,在甲方认可有效的签证单内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增。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5.3.5乙方接到甲方核对工程决算的通知一周内,必须与甲方核对并提出反馈意见,十五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如十五日内无书面反馈意见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审核的工程造价。
15.3.6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甲方《施工工程结算标准》。
十六、质量保修
16.1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2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6.3质保金和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决算交甲方审核后,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1年(其中质保期约定为1年的则按满1年),经双方相关人员验收确认,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可付清。质保金不计息。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附件
附件一、建筑工程取费表
附件二、土建单价包干分项价格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工程项目施工承诺书(工程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 行: 开户 行:
帐号: 帐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3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筑幕墙及相关项目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内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
5、 工程主体结构标高米,承包工程最高标高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3、 合同工总日历天数天。
4、 总工期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安装、
中间验收、自检整改、工程清洁。
5、 工期延误:如遇到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总工期则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和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
②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③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④因台风、暴雨、地震、火灾等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
⑤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交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至使施工不能正常进 行。
⑥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需变更设计及乙方认为需甲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备忘录,甲方在七天未答复时。
6、 暂停施工:甲方和监理派出的甲方或监理代表认为:
①甲方或监理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②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监理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
实施甲方或监理代表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或监理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③甲方或监理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④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 质量标准
1、 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①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②建筑幕墙JG3035-1996。
③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JGJ/T133.J-2001。
④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⑥其它:建筑设计防火、防雷规范、铝门窗标准、主要材料标准等。
2、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①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 检查和返工:
①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图、施工方案以及计划进度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监理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②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规范部分,甲方或监理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③甲方或监理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的、应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④甲方或监理代表因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4、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①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监理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②甲方或监理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或监理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或监理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③经甲方或监理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或监理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或监理
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④重新检验,无论甲方或监理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对检查部位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 合同价款
1、工程总金额:(人民币)2、工程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幕墙门窗工程合同总价的35%预付款,以支票形式汇入乙方账户。
(二)进度款:
1) 每月按完成各项工作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工程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90%.
3) 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3、工程量确认和结算规则:
①以平方米、米为计量单位的项目、竣工按见光面、外露面、展开面实际工程量结算。
②甲方提供的设计发生变更,经甲方以签证作结算根据,调整合同价款。 ③建筑结构有较大变化影响工程安装,经甲方签证作结算依据,调整合同价款。
④报价确认的材料,施工图设计或其它因甲方要求变更时经签证调整合同价款。
⑤门窗工程按门窗设计洞口尺寸计算面积。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园区的工程施工进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厂区内的公共厕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特签订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灌注桩、土方开挖、回填、捣砼、钢筋制安、模板、砌砖、粉刷等。
二、 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人工挖土方:8元
2、C10垫层: 2303
3、C25砼基础地梁构造柱等: 2603
4、 砌砖: 268元3
5、模板制安: 26元㎡
6、钢筋制安: 4300吨
7、粉刷:18元㎡
8、回填土:4元
9、内外脚手架:6.5元㎡
10、灌注桩:95元
结算方式:各项目工程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另加18%施工企业管理费。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60%付款,余款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付。
四、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年 ____月 ____日止。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如有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必须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安全:施工场地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其它事项:甲方提供水电,乙方使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十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现结合我市合同备案善,就当前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存在的若干问题及解决的对策的思路谈一些认识。
一、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施工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不仅是主观需要,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从社会制度和企业性质看,我国目前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生产力水平不高,法制不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现阶段必须依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监督和管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才能使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
其次,从当前经济秩序的状况看,旧的体制虽然已被打破,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行为规范,经济交往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大,加之投机和趋利的心理作用,使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经常处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如果版面地强调施工合同签约自由和企业自律,只会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使企业付出更加学生的代价。
其次,从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看,一些企业的合同意识比较薄弱,废止签合同,不会用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知如何管理合同的现象仍很普遍。如:大连水陆工程局由于签订施工合同的随意性,短短两年时间就遗留了47起合同纠纷,花80多万元,先后打了五年官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沉痛的教训,使他们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此后,由于他们主动申请备案鉴证,完善了合同内容,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经营状况越来越好。
最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放开。国外建筑承包商
将进入我国市场,如果我们业主不是以平等主体来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地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就有可能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发贸易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引发的新形式、新变化和新要求。
二、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面临的几个共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履行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回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个别单位不采用国家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三是部分发包方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各行其是,甚至个别单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规,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签订合同来约束承包方;四是个别承包方不具备法人资格,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五是有的单位不使用合同专用章。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某些领导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改造应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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