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合同【热】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维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维修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
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7、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2
托修方:
承修方: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天或行驶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转帐_____银行汇款_____期限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诉___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
托修方:
承修方:
签订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共有小车 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 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 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 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考虑到
(以下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司机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年 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20__]3号文,为加快鼎力公司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用工和分配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成本费用降低、有利于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原则,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自20__年起,甲方将所承修之鼎运各场站所有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一级保养业务委托乙方负责承修,为明确保修内容及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保养范围内容
1、甲方将鼎运公司现有营运线路车辆的维修、保养、新巴分公司车辆(琴潭车场)检车交由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润料、电瓶费用)】按鼎力公司和鼎运公司双方确定的百公里定额委托乙方包干承修;其中除社区巴车辆以外,其它营运车辆二保以上项目暂不委托乙方负责承修; 2、不包干内容:责任车保修、空调设备修理、自动变速箱修理、空气悬挂修理、应配物件丢失、驾驶车辆违规操作损坏;
3、公务车、责任车或其它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可按实际发生数或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送交乙方维修、保养车辆的保修质量、进度(停场车日)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乙方因服务态度、修理质量、配件质量等影响车方营运车辆正常使用、引起投诉的,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签署《车辆维修保养协议》违约处罚条款及参照执行集团公司蓝皮书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各种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如甲方发现有不按规范操作、零部件组装过程清洁不达标、车辆竣工后卫生状况差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二)、甲方的'义务
1、每月26日前向乙方提供甲方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按时向乙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总行驶里程。
3、按规定时间审核月度结算报表并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数量和总行驶里程情况。
3、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修理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安全作业;
2、不得干涉甲方对协议车辆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甲方提出的服务态度、修理质量等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改正;
3、乙方临时将协议车辆交由其他厂家(含协作厂家)修理时,应保证车辆的设施完好和车辆安全;
4、乙方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车辆技术规范或国家、汽车厂家有关技术标准、作业规范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三检"制度;
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遵循"有报必修、随报随修、先简后繁、先易后难,质量第一和小修不过夜"的维修原则,尽量缩短车辆维修时间。在对某一总成进行修理时,应注意对关联部件进行检查(如:检修变速箱时必须检查离合器总成的情况等);
6、接到车辆抛锚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维修和施救工作,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7、严格应按集团公司有关保养及维修项目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凡出现特殊件待料、技术难题等不能按时竣工交车的,必须及时将详情反馈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8、乙方应严格执行鼎力公司汽车配件材料采购管理规定,为保修车辆提供质量合格的配件材料;
9、按照甲方报表要求,分类汇总车辆的修理费用、材料费用、车检费用明细。
三、费用项目、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结算标准:
1、包干定额标准
(1)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工时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8.45元/百公里;
(2)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材料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9.64元/百公里;
2、车检费用:按每台次4元结算;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车辆抢修费8万元,平均每月支付6666.67元;
4、公务车、责任车、事故车或其它设备设施的修理按双方约定的工时定额、费用执行或双方临时约定。
四、其它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需接受安置甲方派遣52名人员,薪酬按乙方的工资方案分配,乙方不承担甲方所派遣人员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费用;
2、甲乙双方须签订人员派遣协议,乙方须与甲方所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3、乙方承担瓦窑保养场每月所发生水电总费用的15%;
4、甲方转包业务涉及的场地、设备,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场地、设备的维护、修复;
5、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本公司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包括集团公司及鼎力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员工管理手册)和技术培训;
6、乙方必须有充足的修理人员及技术力量保证,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转包车辆保修业务的质量管理,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合同期间,乙方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书取得经甲方委托车辆保修业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0、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安全生产保障金人民币5万元。
五、本合同未涉及的方面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执行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由集团公司出面调解。
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6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 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 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____ 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一、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续:
1、甲方须按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经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乙方;
2、乙方根据“车辆送修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车辆的交接手续后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4、车辆维修完工后,乙方应当通过电脑认真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
5、《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2、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3、乙方的工时单价参考福建省交通厅颁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计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额工时;
4、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区范围内50元/次,***区内100元/次,超出***区范围以4元/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五、结算方法
1、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单》、《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内结清维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该单位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
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六、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质量保征期内,按乙方承诺的车辆保证期或质量保证里程执行;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2、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3、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车辆,乙方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
7、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车辆维修合同8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9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xx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10
甲方(托修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方): 晋城市大金华汽车修理厂
为了规范双方行为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暂定乙方为甲方所属车辆维修事项的指定企业(厂)。
2 甲方所管理的驾驶员在乙方所填制的结算单及其他任意凭据中的签字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任何行为(包括维修项目、价格、用料质量等)及凭据(单)记录内容的确认。
3 甲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所实施的维修项目、更换部件及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材料均应当拍照存档,且该照片为乙方向甲方申请费用结算时甲方核定乙方维修项目的有效依据。
5 乙方由于对车辆故障诊断错误或选用配件质量问题或质量瑕疵导致甲方车辆经维修出厂后,甲方驾驶员所描述故障没有彻底消除的,甲方不负担乙方本次维修甲方车辆的任何费用(含材料费)。
6甲方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7 车辆维修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维修项目的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修理厂维修要求,或未达到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伪劣的零配件、燃润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车辆损害、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厂维修要求实施汽车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
2 对甲方送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
3 乙方在竣工交付车辆前,对该车辆负有保管责任。除维修检验试车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该车辆。
4 乙方维修车辆使用的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修复配件或旧配件的,经甲方书面同意,该配件应达到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5 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方造成甲方车辆损害或他人损失及经第三方维修后的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7 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维修让利和优惠服务。
三、维修类别与项目
1、乙方应当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预定维修项目并估算费用。
2、乙方预定的维修项目、内容,预计的维修费用,应当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3、维修过程中确需追加作业项目和费用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4、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以经双方签章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准。
四、维修配件与材料
1、乙方针对甲方车辆所需更换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应当提供两种以上不同品牌(产地)同型号备件(材料)供甲方选用。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维修配件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示配件性质并明码标价。
2 、乙方应当提供维修所用材料的清单,明确材料名称、标识、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提供方式、单价、金额等。
3、更换下配件处理方式:经甲方拍照存档后委托乙方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乙方维修的车辆完工经乙方检验合格具备出厂条件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车辆出厂。
经由乙方维修的项目在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限内负有质量保证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工时单价:40元/工时
工时时长以行业标准规定的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或各维修项目假定连续作业所需时间的累加。
2、维修费用计算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维修费用=工时费(工时单价 × 工时定额)+配件与材料费+税金。
3、实际结算费用应以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结算方式
乙方应当在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将该期间间隔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维修的相关有效票据和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提供给甲方,经甲方汇总核对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于乙方。
双方确认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是乙方结账的凭据。
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样表做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
七、汽车交付与费用确认
汽车维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提取车辆。车辆出厂7日内,双方应当确认维修项目和费用。逾期甲方则以乙方各该次实际发生的维修项目,依照乙方各项目预计费用合计金额的70%做挂帐处理,乙方对该挂帐行为及挂帐金额
不再争议。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万公里计算(电子元件不受此限,但应当保证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证期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保证期从返修后交付给甲方的'当日重新算起。
由于甲方所属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维修甲方车辆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部(配)件损毁,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如低于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则以有关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为准。
九、合同变更及解除
1、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变更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但变更续订(立)合同的有效期间超过一年的约定无效。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送修的汽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本解除合同。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为合作试运行期间。
合作试运行期间任意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经由双方协商后可以以书面形式续订(立)合同有效期间,但该有效期间不超过一年。
7、经由双方确认的维修费用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处理。
十、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晋城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以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争议。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经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部门(人)签章后的“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乙方同甲方结算的有效依据。
3、就甲方所属车辆,乙方已经发生的维修事项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车辆维修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乙方车辆定点在甲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汽车的各种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是、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二、甲方应本着乙方车辆使用费用节约、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乙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三、乙方所有车辆维修必须坚持呈报审批制,需维修时由驾驶员呈报维修项目,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甲方须按乙方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填写的维修项目
及时估算维修费用,再按乙方呈报的审批意见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需扩大维修项目需告知乙方司机,待乙方呈报批准后,才能扩大维修项目。
四、甲方在对乙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对确定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甲方承担。但如乙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者其他意外造车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每季度末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乙方,乙方收到结账票据经审核无误后,每季度末以支票或者转账方式向甲方付清本季度的材料更换及维修等费用。
六、如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甲方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据黔交运(20__)第7号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由甲方作为乙方客运车辆维护、维修定点企业,现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维修行业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每月底对营运客车作出一级、二级维护计划,并交与甲方实施,甲方保证对乙方车辆进行优先维护作业,并自收到乙方车辆后8小时之内维护完毕。
二、甲方严格按照GB/T-1884-20__国家标准对乙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并按规定填写作业单和建立一车一档车辆维护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一级、二级维护作业单,更换材料记录单、维修作业单有维修人员和技术人员签字,车辆维护过程中更换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配件且提供的正品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同品质的'市场价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可拒接装配,已装配上的,乙方将要求甲方免费进行更换(材料、工时均属于免费项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三、车辆维护过程中,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二级维护的维修标准和工艺规范,甲方必须严格实行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制度。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后签发《营运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后方可放行出厂,该合格证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车辆后8小时内签发,延期造成乙方营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前检验单及一套维护过程修理照片。
五、车辆维护质量保证期按交通部20__第7号令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汽车维护合同期内或汽车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因维护价格或维修质量发生纠纷,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确因甲方维修质量而产生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收费标准:中型客车二级维护工时费为450元每台每次。小型客车二级维护工时费280元台/次,小型客车一级维护为80元台/次。
七、甲方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作业,并不得买卖《营运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合同13
甲方:
乙方:怀化XX公司(合力叉车怀化销售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负责甲方在湖南怀化康XX两台江淮电瓶叉车三包期售后服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期限:
1、服务范围:经双方议定,乙方负责对甲方供怀化康师傅厂区叉车进行三包售后服务。
2、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服务质量和要求:
1、乙方承担三包期人工费,不包含三包期内所需配件费用。如三包期内需更换配件,由甲方提供或甲方委托乙方购买。
2、如车辆经技术鉴定为人为破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车辆好坏由乙方鉴定,并由乙方保证车辆维修质量。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三包期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0台,合计.00 (贰仟元圆整),甲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三包服务费全额支付给乙方。如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则乙方对因叉车影响正常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怀化XX公司
地址: 地址:怀化河西XX副产品交易中XX19-20号 电话:079XXXX0898 电话:074XXXX1361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大学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15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一、甲方将车辆的各种修理、维护、装潢、车辆年审和其它有关的汽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定点至乙方维修。
二、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送修手续:
1、甲方出具《送修车辆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换车辆,须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填写“送修单”,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辆号码、送修项目,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驾驶员以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维修,并补办“送修单”。
2、乙方依据“送修单”送修项目进行维修,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维修。
四、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工时费、材料管理费;
2、人工工时单价:元/小时;
3、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
五、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损件除外)。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车辆时,由乙方技术人员和甲方驾驶员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结算单上签字。
2、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驾驶员签字的结算单和“送修单”在每月末向甲方结算。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4、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至乙方维修。
5、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送修单”。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4、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保证维修质量。
7、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8、已竣工车辆,乙方应打印“结算单”,注明竣工时间、维修项目、材料价格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当月维修费用为基数,按每月1%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假冒伪劣零配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配件;
C、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经营条件、场地、技术人员等发生变动时而不及时告知甲方的。
十、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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