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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4-11-02 23:34:51 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XXXXXXXXX车型,车牌号码XXXXXXXXXX,从XXXXXX年XXXXX月XXXXXX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XXXXXX元,共计人民币XXXXXXX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XXXXXXXX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XXXXXXXX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XXXXXX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海南鸿顺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汽车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 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 -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0.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地址:

  电话: 0 0-58xx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

  第二条 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汽车租赁合同4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 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七、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八、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合同5

  合同号: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_________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_________牌车_________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天时,交付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_________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p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_____(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p违章p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p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p违记p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p出借p典当p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p过桥费p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p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p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p灭失p诈骗p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p纠纷p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驾驶证档案号: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 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 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 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 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 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 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

  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

  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 牌, 型号,核定载重量为:吨;车牌号码为: ;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车辆颜色为: ;汽车 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

  第二条 营运线路及运输货物类型

  第三条 租赁期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条 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总租金共计人民币费用及税费)。分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二期付 年月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第五条 产权归属

  1、合同期间,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项前,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费、过户费)后,即可购得该车的原始基本产权,即该车的所有权归乙方,其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但车辆的营运证照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甲方的合法营运证件,一切牌照属甲方资产。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牌证年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

  3、合同期间,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劫、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报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导法律层面的对外关系,因乙方及车辆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发现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经营,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严禁利用车辆参与违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款项,按月向甲方交纳由甲方代办的相关车辆规费款(包括保险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甲方统一办理下一个月的有关证照所需费用也可在运费中抵扣,否则甲方不予办理。

  5、司机遗失证件或发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窃、意外丢失,或因车辆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门扣车扣证等)造成车辆停产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但如果因此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与甲方是合作关系,如乙方聘用司机工作,须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险,保障司机的权利,如因乙方没有或不能履行此义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并从相关费用中扣减乙方应付的款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车辆租赁款,每逾期一天加收 的滞纳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

  5、如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拒付应付事故赔偿款等,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和损害,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或是无力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

  6、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找一个或两个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承担法律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资格由甲方认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地为深圳市。

  第七条:保密协议:本协议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双方不能向无关的第三方(担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提车时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还车时里程:

  油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粤,从20_年月日时起到20_年月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费用元,共元。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元/天计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元。还车时甲方退还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1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20_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桥费年票、购置税等)。

  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即更换相当档次和新旧的车辆为乙方服务。

  4.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维修,负责该车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

  5.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广东省范围,必须报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赔偿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九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授权人:身份证:电话:电话(公司/住宅):附件: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促进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时间:__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__

  日租(元/天):____________

  协议价:____________

  押金(元/天)____________

  接送机____________

  接送机____________

  备注:5天内;5天以;市至机场协议价

  租车:

  1)6小时以内按半天收费

  2)日租24小时,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数

  3)燃油费自理

  接机:费用已含燃油费及司机费

  注:

  (1)市内、市内指机场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分按____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____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五一节、十一)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 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市区←→机尝市区←→机场)。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分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_________车壹辆,使用性质_________,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_________,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

  一、此车手续有(若有若无)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养路费()保险单()营运证()

  二、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员小写________元。

  三、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套牌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六、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七、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八、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十、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旅游活动向乙方租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承租方,乙方为出租方。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辆原装丰田4500型 越野车,相关司机___名,分别为_________ 及 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档案号_________________,(在副证上的号码), 保险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租车旅游线路由甲方提供,线路为:拉萨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则___珠峰___萨嘎___岗仁波齐___扎达___古格___狮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则___尼玛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纳木措___拉萨,时间共计-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机动,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

  第3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辆车必须证照齐全而且是整车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

  第4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都是驾驶经验丰富,曾经行驶过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线路,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又能够作为景点的导游。

  第5条:租车期间为______天,自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项旅游租车费用约定

  第6条: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辆原装4500越野车________元的全程费用。

  第7条:上述费用包括全程的车辆使用费、汽油费、停车费、维修及零部件费、保养费、司机的全程食宿和导游翻译费用。

  第8条: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通过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共计_____元:

  2、甲方旅游路线结束,即回到拉萨时,于当日与乙方结算费用,支付余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9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该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确保与司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3、甲方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4、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于拉萨出发前或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如果不影响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不涉及费用的变化,

  5、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于拉萨出发前或行至日喀则前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影响到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甲方可以重新计算费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的租车费用按照该车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以每公里4元作为应付租车费用,租房方面按照实际租房费用支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车辆每辆在1000元的赔偿费。

  这一条里说的是这么一个情况:由于阿里高原地区海拔高,自然条件相当恶劣,经常会有驴友在出发后生病,并且病得很厉害。阿里地区的医疗条件相当有限,在病的很严重的情况下,也许只能采取的方法是全车人就地返回拉萨。条款里说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合同里整个阿里的行程已经过半,那么车辆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给司机额外的钱;如果行程还未到一半的话,就地返回时,按已经出发多少天的'天数所需要的车费,乘以2付给司机。这里注意一点的是,不管是上面两种情况哪种发生了,总之付的钱是一定不会超过合同里的原总数的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7、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旅游期间的保险事项。

  8、甲方自行办理旅游期间所需的边境通行证。

  9、包车期间,甲方乘坐人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4人),人员变动及包车费用分担由甲方内部决定,乙方不得搭载其他人员及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路遇求助者,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车座, 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费用(即1:1)

  我们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于省钱的目的,一车坐4个人。这个条款想要说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现任何人员的增减,司机都不能出面干预(当然前提是我们自己不能在车里安排超过4个人)。比如说,有人从拉萨出发到了阿里的狮泉河以后,决定不回拉萨而直接从新藏线进;那么同车的人可以自己在狮泉河找人回拉萨,只要不超过4个人,司机就不能拒绝

  第10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项。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机,出发前对车辆进行严格地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全程的行驶安全。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司机兼导游翻译服务全程正常进行,能配合甲方观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车,并且能够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如果甲方的路线计划有变,则必须和乙方司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5、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合同中所约定之车辆及司机,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租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此条是为防止签约与出发之车辆, 司机不一致. 通俗来说就是”卖猪仔”

  6、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和缩短游程时间。

  7、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乙方司机 应按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原则,立即提供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修理解决,无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规格车辆进行替换。

  8、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无法及时修理或更换车辆,以至于在游程中车辆减少的情况,甲方则根据该减少车辆的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按每里4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该车的租用费,并且向乙方收取减少车辆每辆1000元的赔偿金。

  9、乙方车辆在发生中途损坏并更换车辆的情况下,所换车辆的规格如果差于合同规定规格,甲方可以重新计算并支付该车租金,将该车所剩里程数按每公里4元的价格,从总价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退还甲方已交之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12、对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过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甲乙双方需共同承担损失.

  四、其他

  第11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12条: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损失扩大的,不行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3条: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车辆管理规定协商解决。

  第14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地方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起诉。

  第15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条:本合同从签订并传真至对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经束为止。

  补充条款

  1. 一部车坏了,另外一部车还可行,或者两部车都坏了,大需要停下等车,需要调车的时间怎么赔偿。建议:一天以内(24小时)不赔偿。第25个小时开始计费赔偿,赔偿费率按XX元/天赔偿。

  2. 转山的两天,如有队员不用转山,司机可以安排剩下的队员到其他地方,听从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完全听从甲方的安排,在16天内走完大北线

  4. 定金是每车1000,共XX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发前一半,回拉萨后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苏州四季晶华花园小区地下车位62号

  第二条租赁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一百二十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六个月,合计七百二十元人民币,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件在租赁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第七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正式交与乙方使用前(即年月日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获得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同。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签名/章)乙方:___________(签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运输 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 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 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

  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

  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

  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

  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

  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

  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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