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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书

时间:2024-11-30 10:38:01 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书合集【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书,欢迎大家分享。

个人借款合同书合集【15篇】

个人借款合同书1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传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___年 ___月 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2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xx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x个月,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xx‰,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xx%,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3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实收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临时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柒拾万元整(按借款人需要临时性借款)

  二、借款期限:从20 12年 9 月 11 日至20 13 年 3 月 31 日止,借款到期后本合同终止。

  三、借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1、 借款为无息借款

  2、 借款人在资金充足时还清上次借款。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

  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书4

  甲方(借款人): 男 汉族 年 月 日 出生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贷款人): 男 汉族 年 月 日 出生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向乙方借贷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 同时,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甲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利息按月息3%计算,(即甲方每 月应付给乙方利息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通过银行 转账或现金方式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四、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付清本金和利息。如届期未能返还,甲 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欠款总额6%日息加计的违约金给付

  乙方。

  五、本合同的债权,乙方可自由让与他人,甲方不得异议。

  六、甲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而愿与甲方负连 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 执1份,连带保证人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甲、乙双方和连带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个人借款合同书5

  出 借 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借 款 人: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保证人: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 )。在上述借款总金额的额度范围内,出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和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肆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借据显示的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与、到期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条: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息 ‰(实际借款利率与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实际付款日期早于或者迟于上述约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实际占有借款的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借款人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违法活动。

  第四条: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现金交付给借款人或转账付给借款人约定的存款账户:

  名称: 开户银行: 卡号:

  4.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中支付借款。

  第五条:还款方式

  5.1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 1 种还款方式:

  1、按月还息,到期结清本息,一次性还清本金。2、按月还息,分批结清本金。

  5.2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足额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账户(见还款计划 书)。借款人须保留银行存款或转账凭据作为还款、付息的凭证。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取款项及利息。

  担保条款

  第六条:保证

  6.1保证人自愿就保证范围内所有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2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第七条:物的担保

  7.1应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财产办理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7.2 物的担保须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登记。

  7.3 出借人在确认实际取得抵押权或者质押权后,方可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第八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缴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咨询费、中介费等其他应付费用。

  承诺与确认

  第九条:出借方承诺与确认

  9.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9.2在约定的期限或者担保措施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条:借款方、保证人承诺与确认:

  10.3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第三方审查机构的资料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因资料不实、故意欺诈等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必要时依照要求提供动态经营数据信息。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材料,并确认数据的真实性。

  10.6借款人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以及违约后通过仲裁机构、司法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产生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咨询费、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

  10.7借款人、保证人未经出借方同意,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借款人未经出借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出借人支付应付所有款项。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出借人的责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资金,给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出借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证人、其他担保人以及相关机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延误付款的,或者出借人虽然未按照约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并出具借据的,视为对借款期限重新约定,出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借款人、保证人的责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借人、保证人,并向出借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利息的补偿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约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约定的利率的2倍计收。

  13.3借款人、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方上门催收或通过律师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费用及差旅费;经催收后借款人、保证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还款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向出借人支付应付金额30%的违约金,并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补偿金,逾期期间利息依照双方约定利息的2倍计算。

  13.4在合同期间,借款人、保证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出借人采取相关追偿措施的,债务人及保证人应依法支付债权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其中律师费依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分阶段(即一审、二审、执行、或者再审等)收取,每一阶段约定律师费为(¥ );如果依照公证机关强制执行证书申请法院执行的,律师费以一个阶段标准收取。其他费用以相关机构提供的票据为准。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还款或者支付利息,导致保证人、其他担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为偿还的,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相应担保责任不免除,代偿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偿,追偿的范围包括本条款项下所有违约责任内容。

  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转让

  14.1 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并书面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担保人。

  14.2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保证人、其他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委托

  15.1出借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价、资料审核、项目评估、资产评估、借款后监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时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具体的公证、评估、转让等事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15.2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项和利息。

  第十六条 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7.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担保人审查书面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各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7.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7.4 本合同签订后,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变化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

  19.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还款计划书、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9.3本合同一式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郑重承诺:如到期未能按时足额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利息及所有应付款项,自愿接受有关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不为法院强制执行设置任何障碍。

  合同各方在协议签订时已经就各项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知悉各条款的含义及各方法律责任。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

  合同签订地:吉利区文化路立业大厦合同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6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借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借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7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证明人:

  年月日

  收 据

  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计算。

  5.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两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三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三)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

  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5)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书9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____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区(县) 街道(镇)路(村) 弄 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实际发放贷款时,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不再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资金划拨账户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划入下列账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还款方式及还款金额

  1、 甲方选择

  2、 在当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选择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归还贷款金额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八条 贷款担保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条 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 天计收万分之 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法人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西XX

  电话:

  编码

个人借款合同书10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 因甲方生意所需现向乙方借款伍万元整。

  2 双方约定20xx年10月30日前还款50%,剩余50%于20xx年12月31日前归还。

  3 如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则以-------计算利息。

  4 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XXXXX人民法院管辖。

  5 本协议附合同为甲方出具借条,甲方完全履行义务乙方归还借条后本协议解除。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甲方出具借条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11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书12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收 据

  今收到贷款人 贷款人民币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13

  出借人(甲方):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在 日内,与甲方一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到期不能归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款项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 年__ _月_ _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14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

  1.2 借款用途: .

  1.3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

  第二条 借款给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借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3.1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 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 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 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 借款担保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 以其名下的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 以其所持的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 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 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 出借人:

  (签字) (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书15

  贷款人(质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出质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见附件

  1)质押物名称:质押物品种、型号:质押物数量:暂估价值: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时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地点: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动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动产的交付与登记

  1、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依法应当办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质押动产已交付甲方占有,甲方已取得仓单或相关凭证。

  3、已办妥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甲方已收到相关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5、乙方已付清仓储保管费、公证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第八条质押动产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让、赠与、出借、抵偿债务、分割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质押动产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动产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质押期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质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质押期间如质押财产价值显着减少(质押动产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评估价值的80%或更低)的,或第三方就质物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质物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质押动产上另行设定质押权、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动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质押的动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质押动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动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动产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质押动产转让合同等)。

  3、及时交纳质押期间动产的仓储及保管费用。

  第十条质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质物毁损、灭失、价值下降,或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物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或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况;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质物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质物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质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____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3、如仓储合同约定的质物仓储期限届满,则乙方应于期限届满前向仓储人交纳下一期的仓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4、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质押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质押动产返还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附件1:质押动产清单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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