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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08-21 10:14:55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精选)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合同(精选)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xxx合计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

  作为经营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日,

  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月租元(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付。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乙方变更或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如有擅改或损失,负还原及赔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着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在乙方入住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终止合同,如果终止合同必须赔偿全部乙方装修费用。

  5、租赁建筑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等,影响公共安全。

  6、租赁期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点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因业务或居住上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8、乙方退租还屋时应将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9、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30天前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11、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2、乙方在租用其间,甲方如对房屋进行察看,需在进入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3、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租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

  14、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共三页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以昭信守。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证明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认购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周口日报社、周口日报社印务中心集资建房,房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东环城路报社、印务中心住宅小区新闻花园幢单元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阁楼、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室为幢单元号,面积暂计为平方米。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除原价外,分期支付给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前期支付的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甲方应提供所有前期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手续、缴费收据,交由乙方保存。在房屋建成交钥匙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下的房屋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应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当日内将该证交给乙方保管,并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该房屋能交易的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地、积极地协助乙方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房屋指标转让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税费和房屋指标转让费的总和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再返还转让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人:合同编号:

  承租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相关的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的定义(什么是买卖合同)·英文版买卖合同·标准商品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车辆汽车买卖合同·水果买卖合同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房(甲方):创业大厦物管中心

  承租方(乙方):果然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创业市创业大厦区(县)43座1楼111室。

  该房屋为:楼房3室1厅2卫,平房3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使用面积200平方米,装修状况:已装修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一)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

  权证,证书编号为:316585365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办公室租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及房屋所有权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身份

  第二条 承租房屋

  甲方将创业大厦43座1楼111室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第三条 承租期限

  (一) 租赁期限自20xx-11-25起至20xx-11-25止,共6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或口头通知对方。

  第四条 房屋租金

  (一)该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用)合计为为10,000.00元/季,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初支付当季度的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乙方应在 中国建设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房屋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及时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 如乙方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行为或乙方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法,甲方有权单独终止合同。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其房屋享有使用权,不能擅自转租、转让给他人,不准改变用途,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已承租的.用房。

  (二) 乙方对承租房屋负责保护各种设施完好,不准随意拆改建筑结构与设施,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如需进行房屋装修,应将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 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人(盖章):创业大厦物管中心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张果果,刘亚英,孙儒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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