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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4-12-12 19:39:46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签订合同【通用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签订合同【通用6篇】

签订合同 篇1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签订委托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条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

  二、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四、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五、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

  六、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解决。

  九、其他条款。

  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其他事项

  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

  1、适用范围不同。就代理关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而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与此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对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签订合同 篇2

  一、招标前的准备

  1、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电梯的数量、电梯井的尺寸、层高、总层数、经停层数、项目的用途(写字间还是居住)、每层的户数和总户数;

  2、请电梯公司测算联动方式、电梯的速度和控制方式。这个属于电梯公司专业,同时一般也是免费的。

  二、开标时的注意事项

  1、报价是否完全包括了招标的范围;

  2、是否直接代理,有些属于厂家直接投标,但有些属于代理公司投标;

  3、安装单位:原厂还是另行委托安装。

  三、具体的参数说明

  这里以某个项目为例,共需要3部电梯,其中1号梯为消防电梯。黑色部门为特殊说明部分。

  (一) 规格和技术要求:

  1、客运电梯参数要求

  基本要求:

  额定载重量: 1#:1000kg,2-3#:800kg(1号梯13个人,2-3号梯10个人)

  速度: 2.0m/s(即每秒提升速度为2.0米)

  停靠站层:1# 30/30,2# 29/14,3#29/14(1号梯每层都停,2、3隔层停)

  主机驱动:无齿轮曳引驱动(目前有齿技术因为磨损大、维修率高,基本已经淘汰)

  控制系统:全电脑模块化控制技术(电脑板、变频器要求进口)

  操作方向:1-3#群控系统

  门机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

  称重装置:电子连续称重,精度≤1%

  运行导轨:实心导轨

  电源标准:拖动电源(交流三相380V,50HZ)

  照明电源(交流三相220V,50HZ)

  电梯装潢:

  开门方式及尺寸:自动双扇中分

  轿厢尺寸及材料(包括轿厢壁、轿厢门、梯厅门、门套):1.6m×1.4m,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轿厢门槛:模压硬质铝

  轿厢天花板型号:

  轿厢地面:大理石地板

  轿厢操纵盘及显示:不锈钢操纵盘,液晶显示(单机或二合一)

  通讯及监控:预留内部电话的隐含话机及监控装置

  门保护:三维光幕门保护(≥90米)(门保护有触摸式和光幕式)

  平层精度: ≤±5mm

  噪单指标:轿厢≤50dB、开关门≤55dB、机房≤75dB

  2、基本功能

  (1) 最近层的营救操作(安全停靠)

  (2) 有/无司机服务

  (3) 反向指令自动消除

  (4) 保持开门的自动控制

  (5) 开关门按钮的自动操作

  (6) 轿内应急照明

  (7) 重复开门

  (8) 检修运行

  (9) 自动报警

  (10) 失速保护

  (11) 门锁保护

  (12) 消防紧急返回

  (13) 自动停止轿厢照明、通风装置

  (14) 超载保护

  (15) 满载直驶功能

  (16) 语音报站功能

  (17) 故障自测功能

  (18) 其他标准功能

  (二) 其他要求:

  1、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提供的设备

  提供的电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A、投标商在投标时根据项目的初步设计尺寸,按使用单位的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B、提供详细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C、按使用单位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D、设备运输到使用单位建设工地后,负责卸货、放置并保管。

  (2)设备安装和调试

  投标人需按使用单位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就位、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使用单位除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设备存放场地外,设备装卸、安装调试及其他所需费用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3)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前,设备保护由投标人负责。

  (4)规格和技术要求只对电梯作原则性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电梯设计符合技术规范及标准负责。

  (5)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

  A、使用单位与中标方签合同后,投标人须按项目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a、系统图;

  b、井道尺寸剖面图;

  c、设计图;

  d、布置方案图;

  e、电路图;

  f、接线图;

  g、装配图;

  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B、设计图纸要求

  图纸一式六份需交使用单位审查并认可。如果有任何图纸未被认可,须由投标人按使用单位建议做好修改,并再次送审直到认可并承担所有费用。

  C、图纸审查包括:

  a、所有对土建的建议和要求需符合使用的实际情况,包括荷载、打孔位置和尺寸、预埋件、吊装预留孔、吊装荷载、通道、预埋沟地基和用于固定的一些细节等。所有对土建工程的建议和要求须送交使用单位审查,以便审查有效。

  b、主要设备和装置须按额定值、外形、尺寸、表面装饰、维修、更换、安装方法等方面加以阐明。

  c、与其他设备系统的连接示意图及工作范围(例:防火系统、电气设备、监控、电话等)。

  d、设备及装置的布置图、辅助线路图等。所有设备、装置的线路图,都须用特殊的线标明,以防与其它线路混淆。

  e、主要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和预留吊装位置和吊钩。

  f、主要设备的电源负荷和通风降温要求。

  g、标明电梯机房和底坑的剖面及尺寸。

  (6)投标人须在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和调工作后,两星期内提交所有相关的安装记录和工序验收记录,并且在一个月内编写并提交竣工图。

  (7)在试运行前二周内,投标人需提交包括竣工图、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以便于使单位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

  a、 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

  b、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零部件图、电路图、调试资料和总图,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所有资料均应为中文。

  c、 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

  d、 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

  e、 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

  (8)在设备测试期间,投标人须提交一式六份各式报告给使用单位。

  2、技术支持与培训

  (1)中标方须在中标后指派专人与使用单位进行联络,并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中提供电梯方面的技术支持。

  (2)中标方须对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各一名进行培训。培训包括工厂培训和工地培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3)投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4)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需要完成的工作

  (1)项目土建设计的协助

  ①、 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纸。

  ②、 协助使用单位和设计单位完善电梯井道、机房和底坑的相关设计。

  (2) 制造、安装

  ①、安装工作

  投标人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到拿到质监部门和技术监督局的验收证书,验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②、安装计划

  投标人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使用单位认可。

  ③、安装期

  安装计划及进度由投标人和使用单位共同协商后安排,确保该项目正常投入使用前,电梯验收通过并移交使用单位。

  ④、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耐用、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保养,并符合有关规定。

  ⑤、沟槽与通道

  在墙壁、梁、地板或其它结构的所有沟槽的通道,必须与混凝土一起建造。结构建造完成后,任何在结构内的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标明,并提交使用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

  ⑥、安装管理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及检查,中标方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使用单位保留有变更人员的力。

  ⑦、认可

  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中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

  ⑧、保证设备起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在安装期间,中标方负责运输、卸货、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装作业要求;若需使用土建承包方提供的设施并增加其成本费用的,由中标方另行支付所需增加的费用。

  ⑨、完工装修

  在进入完工装修之前,所有不需要特殊装修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其防腐蚀措施必须得到使用单位的认可。

  (3)测试和试运行

  ①、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

  中标方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②、程序和表格

  中标方须在安装结束前2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使用单位。

  ③、测试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④、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4、售后服务要求:

  (1)地区须设有维修点,需提供24小时服务,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使用单位维修需求。

  (2)中标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提供至少18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通过、使用单位接受并使用之日算起。

  (3)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常规每月二次以上的检查、调整和润滑。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4)质保期内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5)在缺陷保修结束时,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投标人自费解决并取得使用单位的同意。

  (6)修好后,中标方需一式两份报告给使用单位,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7)因产品质量、安装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8)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质保期后5年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此合同应有如下内容:

  A、服务范围

  B、服务期

  C、服务内容(备品备件清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D、服务费(大包、小包分别报价)

  E、不负责的内容

  F、其他

  G、使用单位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

  5、备件供应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供方需在质保期后的5年内按出厂价优惠5%的价格提供零部件。

  6、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免费提供足够的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3)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压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7%的电压差下正常运行。

签订合同 篇3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1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


签订合同 篇4

  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关键词:

  关键词一:合同公章

  签订合同一定要明白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注意联系方式一定要写清楚,且在盖章的时候特别要求:不仅要盖公司名称的章,还要把装修公司的名字一并写上,不能一个章子就算了,而且公司的章要与所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字相符合,不能有半字的差错。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关键词二:明晰报价

  说完合同盖章、主体身份确认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讲一下装修合同中具体事项应该注意的问题:装修公司一般喜欢装修的总体报价,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签合同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比如:只说五金件总价多少钱,并没有说明五金件具体用什么品牌,业主在此忽略了,装饰公司从其中以不同的材质赚取差价。此外,还会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来糊弄业主。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候特别要注意这一项,要明确材料,注意仔细询问清楚,并且明确标明。

  关键词三:一个都不能少

  对于装修过程中材料的增减情况一定要提前写入合同,切不可在装修的过程中增减材料,造成装修最后超出预算。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一定要详尽,书面文件一定要齐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业主一定要与装饰公司签订好并且保护好,不要丢失了,另外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的保证书。因此,签订家装合同时一定要在全面考察市场价的基础上,对于装修流程、所需建材、详细价格、基本工艺等都要有一个大致了解,对协商到的设计和施工都要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里,做到细致入微,才能将装饰公司挖的“陷阱”彻底铲除。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情况,切不可疏忽大意,可以多问问有经验的人和装修过来人,确保合同签订万无一失。

  如何正确的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注意装修公司合法规范性.2.合同内容明细化.3.验收把关流程化.4.出具正规发票.5.隐蔽工程严格把关.6.付款方式规范化.

  防范一:注意公司合法规范性

  选择装饰公司,必须确认其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级装饰施工资质证书、或乌鲁木齐市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乌鲁木齐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选择了有合法手续的装饰公司,在出现装修纠纷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投诉,也能找到其负责人或公司,方便业主维权。

  防范二:合同内容明细化

  前期和装饰公司沟通,认真审核设计图和装修预算造价表。看设计是否令你满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报价有无漏项,材料规格及各项报价是否明确、合理;这样一来你也非常清楚自己家中用的材料是怎样的质量,如果不满意还可以更改,同时也不会让自己的装修预算超支。当然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减项目,需提前告知业主,出具相关手续,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防范三:明确责任及违约赔偿内容

  在与企业签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责任、施工工期等,如有特殊要求则另行约定;对于造成延误方应对对方负赔偿责任。

  防范四:验收把关流程化

  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装修所需材料。材料数量、质量、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商家的质量检验报告,材料交接时,业主和装饰公司双方应签字认可,就不会发生业主后期发现“偷梁换柱”的问题。

  防范五:出具正规发票

  业主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分期支付装修费用,费用一定要交装饰企业财务部门,开具收款凭证;避免在经济上产生纠纷。

  防范六:隐蔽工程严格把关

  认真进行隐蔽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和木作、吊顶基层完工)验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整改合格经业主认可签字后,再进入下道工序。

  防范七:付款方式规范化

  工程竣工时,业主应全面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工期符合合同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付剩余款项,施工方交付钥匙,开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限:一般项目2年、防水保修5年。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免费进行维修;如属使用不当,施工单位维修时只收取成本费。

  合同范本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

签订合同 篇5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租房协议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签订合同 篇6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现针对贵司签订的有关委托合同,结合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提出以下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当事人条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

  二、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遵守委托指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依法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设定受托人的报告的义务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如下内容:受托人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议与指示。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时,应当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委托事务的办理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

  3.转移利益与权利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4.受托人的责任。受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托人不办理委托事务或疏于必要的注意,应承担过失的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听从委托人的指示、不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及时将有关权利和利益转移给委托人,应视为对委托人财产权的侵害,既可能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所谓受托事务所必需的费用,是指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为了达到委托人所追求的结果而必须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至于支付多少必需费用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当事人双方应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支付报酬并不以受托人成功地处理受委托事务为要件,但若有特别约定时,应从其约定。而委托事务的处理,虽不以处理成功为必要,但一般都须处理完毕,委托关系方为终止。 3.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得向委托人请求赔偿。委托人应对自己的委托负责,如因其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四、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报酬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的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

  六、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诉讼解决。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争议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的表述视为没有约定。

  仲裁方式,需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方可申请仲裁,且约定的仲裁机构必须明确,如明确约定“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诉讼方式,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议贵司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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