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8篇[推荐]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xxx年xx 月 xx 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室内LED屏安装
2.承包范围和内容:单元板现场拼接,整屏安装调试(控制机至屏体间电源和信号传
输线路的铺设以及现场安装环境由发包方提供)。
3.工程造价(大写): xxxxxxxx(xxxxxx圆整 )
二、 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 发包方
1.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将设备安装前的电源及信号线路布线到位。
2.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所需的施工及调试用电源,及安装台等满足相关施工需要的
条件。
3.本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若发现乙方安装的设备与合同不符合(规格、型号),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5.甲方负责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如耗材更换、清洁设备卫生、硬件和软件设置等非须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工作)
6.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创造条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承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由乙方按设备清单订购硬件设备,并依工程进度需求提前一日通知对方配合人员到场。
2.乙方不得安装与本合同不相符的设备,否则应负责更换。
3.乙方对安装的屏体实行一年免费保修,因在市郊,故每次上门收取50元车费。(安装时间为20xx年4月8日保修期至20xx年4月8日)。 4.乙方应对明显硬件故障负责并立即上门解决;对非明显的硬件故障,由乙方会同硬、软件的供货商共同解决。
5.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时,应迅速、及时解答。
三、 工程验收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与双方共同验收,以本合同和设备清单的有效 附件为依据进行验收。
四、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安装调试完 七 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五、 施工与设备变更
甲方需要设备或改变施工计划,如果设备材料已经采购或线路已经布置,则必须征 得乙方同意;如果前述行为尚未发生或部分发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含退货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项的第2,3,4条约定,则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并偿付甲方违约金(按工程款项1%计算)。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项约定,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并偿付乙方违约金(按工程款项1%计算)。
七、 其它约定
1.甲方后期新增设备及其工程施工,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附件 1.设备清单
LED电子屏清单
甲方:乙方: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xxxxx电话: 电话:xxxxxxxxxxx
地址: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玻璃幕墙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工程承包内容:本工程玻璃幕墙按设计及规范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二、 工程承包单价:
本合同工程量约1000㎡,以按图纸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按每平方650元计算。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1、暂定工期为:立铝柱开始30天完成。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 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同时预交工程保证金50000元。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 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人人身安全责任,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负责。
八、 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 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xx年6月18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
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 左右(此项费用另行
签署补充协议。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国家和 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
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安装合同 篇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养。
4、工程承包内容:铝合金工程安装.
二、工程计量计价
1、工程计量:结算以施工铝窗的完成面积×单价。
2、工程计价:单玻29元/㎡ 中空玻璃32元/㎡.
三、工程质量:
1、外框安装要求,正,侧面偏差垂直度不大于3MM;;外框的水平度不大于2MM;标高于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5MM;正,侧面中心线于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3MM,门窗框的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大于2mm.安装码连接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余中间的固定码不大于450mm,方可安装。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对自己所分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确定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方可通知甲方及施工员进行同步工程验收。
四、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
A、 乙方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调整人力,确保进度要求。
2、工程进度款:
A、外框安装完分区分段验收合格付40%。
B、工程安装完分区分段验收合格付40%。
C、总工程验收合格付15%,扣留5%作保修金。
D、保修期2年,保修第一年没安装质量问题并按要求完成保修,满一年后付50%的保修金,如有质量问题发生,费用按责任分摊,扣乙方的承担部分后支付;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工程款。
五、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A、及时把需要安装的配件和构件运到工地,并负责一切签证手续。
B、协调施工员管理,使乙方顺利施工。
C、及时组织技术交底,并组织施工员同步验收。
D、由于甲方造成乙方的失误,甲方按合理需求补偿乙方费用。
六、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服从甲方和施工员指挥,做到严格遵守一切操作规程,文明施工。
B、及时确保工期完工,达到质量要求。
C、严格按图纸施工,因自身的因素而造成的返工失误自行负责。
D、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浪费玻璃材料应控制在8‰,超出部分应从安装费中扣除。
七、工伤事故:
A、工伤事故在5000元部分,乙方自行负责;超5000元部分,甲乙两方各承担50%。
八、因自然灾害,土建,施工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乙方失误或停工,甲方根据合理需要进行补偿乙方。
九、违约责任:
A、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规定赔偿乙方外,工期顺利进行。
B、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施工,使工期延误,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业主的处罚。
C、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施工,造成返工浪费材料,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的赔偿。
十、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纠纷,不能达成共识,交由法律部门作仲裁处理。
十一、其它事项:
A.未尽事项,应友好协商。
B.乙方找人上岗必备三证: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一卡:平安卡.
C.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全部付清一个月内自行失效。
D.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十二、其他条款:
1.乙方承诺:
A.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及监理人员.
B.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或监理人员.
C.如违反上面承诺,乙方同意甲方将工程总款10%的工程款不予结算.
D.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人工资.
E.如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工人劳资纠纷影响到甲方声誉的,工资结算价按80%结算.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甲方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乙方盖章:
见证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张海林
项目名称:苏州海亮香榭丽住宅项目消防工程
承包范围:设计施工范围内无机玻璃钢风管及相应设备的安装。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的所述工程内容,一致达成如下约定,相互配合条款;
1.甲方将本工程的无机玻璃钢风管承包给乙方,每平方19元,最终工程范围,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安装平方为准。
2.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备劳动力,并负责对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安装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才处理能力。
4.乙方在甲方注册的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残疾以及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工程建设的疾病、年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得使用童工和55周岁以上的高龄工,也不得私自招用闲杂人员和无证人员。
5.乙方所有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立即作出处理。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无证操作的人员甲方有权制止并可依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8.乙方应在其施工而生产的危险作业场所及仓库等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
9、乙方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单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严禁发生黄赌毒、盗窃诈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案件。
10.乙方应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杜绝脏乱差现象,男女混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杜绝在宿舍内放置,如果有违反,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管理,施工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伤残或死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通知,提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12.对无视安全生产,妨碍甲方安全生产工作,甚至顶撞威胁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予以清退。
13.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与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执行期限从乙方承包的安装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止。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电话
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发 包 单 位: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宜华湘江名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湘潭市宜华地产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湘潭市东泗路西侧;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
强电:按所有水电施工完毕
弱电:(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完毕,但转换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进户线等施工完成。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栋中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包消防预留洞孔、弱电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电信、电视、智能化安防系统预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优良”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本合同约定本工程人工单价明细如下:
①人工价: 元/㎡;
②计时工:按 60.00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xx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听从甲的工作安排,报好材料计划。
2、主体封顶前,保证班组生活费,每人每月按800元,主体封顶后经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40%的工程款
3、主体封顶后交付的装饰,完成所有零星工程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10%。
4、装饰工程完成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20%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8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枪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的,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3、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湘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湘潭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5、签订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7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现甲方将冷水江市东苑臵业有限公司———东苑国际商业广场工程以包现场加工、包安全、包安装、包质量、保进度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相互权利,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冷水江市东苑臵业有限公司———东苑国际商业广场
2、工程地点:娄底冷水江
3、建筑面积:约1162平方米
二、工程范围及价格
1、钢结构规格:长米、宽米,檐高米(其他备注:整栋厂房不规则,具体尺寸见施工图)
2、现场制作范围包含:
3、安装范围包含:工程预埋、主体钢架、吊车梁、外围檩条、屋面彩板、保温棉、钢丝网、墙面板、夹芯板推拉门、彩瓦收边包角、门窗包边等所有±零以上的及图纸中所包含的钢结构工程,不含任何土建,窗户由甲方所采购塑钢窗的供货方安装·(以上内容不包含部分可划掉,另行用手写如下:
4、安装承包价格:包工不包料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合同价格包括所用工具和生活费用,含机械吊装费·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执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把好质量关·
2、乙方在主构件进场前应做好预埋件的安装,预埋件安装完毕后须符合图纸尺寸、标高全部无误,否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好,并由甲方施工代表审核方可·
3、主钢构进场,吊车卸货时要注意不得导致构件或连接板件变形,安装前如构件上沾有黄泥或其他污物必须先擦拭干净后方可安装,如有构件表面生锈必须补漆后再安装,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4、彩瓦进场,卸货时须注意不得有人为或设备损坏,安装屋面瓦时不得人为踩踏破坏,屋面瓦安装完毕后须整理现场不得留有螺钉或其他零碎东西,墙面瓦安装后要整洁美观,不得人为拆坏,所有彩瓦安装完毕后必须做清洁工作,保证瓦面干净整洁·
5、屋面安装过程中对最容易漏水的地方要格外注意,做好防漏措施·
6、若发现人为的问题对质量造成影响,安装队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进度及要求
1、现场制作工期为材料到现场起,天完成;
1、施工工期为钢柱进场起,天完成主体钢架与屋面板、保温棉、墙面板,天内所有钢结构安装完工,具备工程交付验收的条件(下大雨或下雪自然原因耽误除外),如乙方拖延工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2、乙方如不按进度计划要求施工,无特殊原因,延误工期则每天罚款500元·
3、乙方如施工力量及技术力量确实不适合工程施工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指派其他施工班级进场,所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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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责任
1、所有建设该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甲方购买提供给乙方,并运抵现场;
2、若在安装过程中,因当地群众阻扰施工,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与阻工扰工人员发生冲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在现场制作与现场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为每一位现场施工人员买保险(进场前所有保险凭证必须先交由甲方复印并保存留底),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做好自律自省自察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
2、乙方对现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合甲方对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和三级教育,以树立工作的安全概念·乙方必须教育好本班级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提高防患意识,严禁没有安全培训的工人上岗·
3、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禁止发生偷盗行为,工地现场所有财物归甲方所有,如发生偷盗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偷盗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4、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在上班时严禁喝酒,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及产生安全隐患,如甲方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六、工程付款及结算
1、乙方人员全部进场安装三日后付生活费与预埋费用计人民币元
2、主体钢架安装完毕后,付安装总款20%,计人民币元
3、屋面板、墙面板安装完毕,再付安装总款30%,计人民币元·
4、所有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再付至安装总款的95%,计人民币元
5、余留5%质保金,计人民币元,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12个月,到期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违约处罚
1、乙方在施工时,达不到业主和监理验收,造成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在签定协议之后,中途退缩、怠工、有意人为误工,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并且不支付任何安装工程款·
八、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如有未尽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前后内容有矛盾的补充合同协议规定为准·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导致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诉讼·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完工所有款项付清之日·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依此为凭·
甲方:乙方:
工程部代表:施工班长: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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