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塔吊租赁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塔吊租赁合同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
注: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 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 年 月 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 50 %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 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 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
日 期:
日 期:
塔吊租赁合同2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
第二条:
1、施工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单位:
第三条:
1、塔机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结算方式: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2.6万,65塔2.2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八条: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甲方义务: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00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乙方义务: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法院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3
甲方将本建筑工程需要的塔机 台,施工升降机2台向乙方租赁,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租赁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方式及内容:乙方提供塔机及施工升降机设备、配件的租赁及安拆等综合服务给甲方,详见双方合同。
四、工程项目期限:
自 乙方设备进场起至全部设备拆除离场完止。
五、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安全生产负责人,配齐专职或兼职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拆人员和维修等)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健康体检证等有效证件。所有有效证件(复印件)应交甲方存档。乙方调整更换人员应及时把更换人员的有关证件交甲方存档。经查实无证、使用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上岗作业,罚款 至 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则承担相关安全事故责任。
3、甲方对乙方要进行安全总交底,乙方对本单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制度、安全技术知识、生活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并督促职工自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纪律和制度。发现违规行为,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元以下罚款处理,罚款在承包费中扣除。
4、乙方应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人安全劳保防护用品。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提出或整改,并由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6、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电梯井口、管道洞口、临边等到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和消防设施、器材均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7、由甲方提供的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使用前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所有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做到定期复审,中小型机械操作必须按规定做到定人、定机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烟区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电焊气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监护人员值班。
10、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及成品保护。乙方按甲方的安全总交底要求认真落实,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保护措施,损坏的设施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11、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生活区、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违章使用电器,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违规者将视情节给予 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违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等由责任方全部负责。
13、本协议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4、本合同塔机租赁过程中安全生产及其他一切事项,甲方委派 同志负责(联系电话: ),乙方委派 同志负责,(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4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1、乙方应在
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____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2、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合同生效与解除
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同意将下列财产租赁给乙方:
塔吊 QTE-5513 台 3 每台每月元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每月1日到5日结算上月产生的租金。租金不包括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甲方将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作为租金赔偿。塔吊基本高度为12节,超出高度则需要加节,租赁费为每节每天30元,附墙每天30元。加节加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不包括其他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20____年8月29日起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将塔吊司机3人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司机的食宿和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必须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并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松散落物引发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塔吊在租用期间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障作业时间。如出现故障,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该时限,甲方当天的租金将被扣除。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设备,更不得抵押或卖给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照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达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的履行地为银川市。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 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自行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与执行: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以后发生的业务均按照此合同执行,无需另签合同。
第十条、冬季停工及租金收取:
1. 在冬季停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报告停工时间,并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
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期间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第十一条、货物运输及费用承担:
1. 甲方应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进行安装调试。
2. 退还、撤离施工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补充开工时间:
补充协议的开工日期应从合同开工之日起计算。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材料员:
电话:电话:
塔吊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塔式起重机(下称塔吊)租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号为塔吊台。租赁期从正常运转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报停)。乙方租赁起算日期为乙方签名 。
二、本塔式起重机租赁价格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人员安装,乙方承担进场费,出场费,安装费,拆卸费,验收费计每台元,合计元。上述费用。甲方应具有塔机合法有效的资料,乙方应做好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路道和电源等。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相应塔吊的基础图。由乙方负责购买基脚螺栓(双螺帽)和塔吊基础的施工或租赁,并验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质量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塔吊的操作和保养。乙方应聘用具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塔机驾驶员,塔机不得违章和带故障运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证性能良好。甲方承担塔吊的正常磨损和日常维修。甲方在此项工程,每台塔机提供一根新的.主钢丝绳,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八、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租赁,转让,抵押。租用结束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结算租金。
九、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权停机直至拆除塔机,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
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7
承租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工程的塔吊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 ,乙方指派 为驻现场代表,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第二条 租赁机械设备的品名、规格、数量、设备状况: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生产年份: 规格: 数量: 高度: 臂长:
第三条 乙方资质要求和租赁机械设备资料:
1、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
2、租赁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全部资料之日至工程完工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乙方应同意按本合同条件签订续租合同。未续签的合同届满日为租期终止日。如合同届满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的,合同终止日为通知之日。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设备进出场费 元/台(含进出场费、安装拆除费,零星材料费、报验备案费、检测费、装拆及运输事故保险费等费用),
2、租金 元/台/月(含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用、塔吊爬升及安装附墙、设备维护维修费及保养费用、税金,塔机司机工资及奖金、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原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按实结算。
4、本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总价款。
第六条 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1、进出场费支付: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在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进场费 元,在设备退场完毕 日内支付出场费 元。
2、租金支付:每月10日对上月租赁费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当月底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赁费的 %,依次类推,余款在设备退场后 月内付清。
3、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设备停用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支付设备停滞费。
4、春节报停:根据项目部实际放假情况,双方确认春节报停天数 天,或冬季不能施工而报停,报停时间不超过 天。超过时间按月租费的 %收取。
第七条 租赁机械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1、开始租赁:租赁设备进场后,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报地方安监部门验收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交接,并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2、结束租赁:甲方不再使用此设备时,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将设备清扫干净,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作为租赁日期的结束,如乙方经通知未来办理移交手续的,租赁终止时间为通知日。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配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施工,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施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甲方认为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乙方更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乙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保证设备按设计参数正常运转,并根据甲方要求保证机械设备的运转满足工程需要、非设备自身故障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机。设备若出现故障,应积极进行抢修,凡因故障停机连续超过 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超过 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每小时 的损失。
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操作和维修人员的薪酬由乙方自行支付。
5、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机械设备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6、与甲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7、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8、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和办理人员意外伤害及财产保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1、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现场、道路,准备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
2、负责确定基础的位置、类型及方位,进行基础勘探,并根据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及安全技术安装,编写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基础施工。
3、负责砼基础的实验,并将实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基础的验收和设备安装。
4、甲方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配戴明显标志服饰,以便于安全工作,若无法指挥、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顶升、锚固、加高,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以便工作安排。
6、向乙方司机提供住处,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人员、乙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甲方项目负责人须向乙方机长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
8、为保证乙方更好的施工服务,甲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反馈现场司机的工作情况。
9、甲方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不得野蛮施工,因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能按约提供租赁的,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耽误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配备的操作人员,不能按约履行义务无故停机、故意刁难的,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耽误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存在着质量瑕疵,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5、甲方若未能按约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每日按应付租金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若乙方未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的,不视为甲方逾期支付。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塔吊租赁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__________米,_____节。收押金__________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9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 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 交付到位 。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塔吊相关的`技术资料。
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 元(大写: )。 租赁费计费方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租赁费 为 元 (大写: )。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 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 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
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 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 失效。
出租单位 (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10
出租方: (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_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 __项目工地施工
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 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 1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配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计算租期,收取租金。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暂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 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采取预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并及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员工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服从工地安排,上机加班。
5、负责提供塔机预埋的地脚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承担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周围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出现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承担其费用。
4、负责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协助甲方报装报检。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承担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管理,并承担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前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间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管理。司机人员应服从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升高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同时,派4名员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提供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负责提供塔机司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提供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维修。
10、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提供塔机附着拉杆并承担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维修、保养,运转情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在塔机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调节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_ 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间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间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_ (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_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同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____天时,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须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间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塔机品牌、型号提供塔机。
九、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行:农行张家湾分理处
账 号: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11
甲方将本建筑工程需要的塔机3台,施工升降机2台向乙方租赁,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租赁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南京20xxG39地块项目1# 2# 3#3-1#号楼及D地块地下车库工程
二、工程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三汊河附近
三、承包方式及内容:乙方提供塔机及施工升降机设备、配件的租赁及安拆等综合服务给甲方,详见双方合同。
四、工程项目期限:
自 乙方设备进场起至全部设备拆除离场完止。
五、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安全生产负责人,配齐专职或兼职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拆人员和维修等)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健康体检证等有效证件。所有有效证件(复印件)应交甲方存档。乙方调整更换人员应及时把更换人员的有关证件交甲方存档。经查实无证、使用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上岗作业,罚款20xx至5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则承担相关安全事故责任。
3、甲方对乙方要进行安全总交底,乙方对本单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制度、安全技术知识、生活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并督促职工自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纪律和制度。发现违规行为,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1000元以下罚款处理,罚款在承包费中扣除。
4、乙方应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人安全劳保防护用品。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提出或整改,并由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6、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电梯井口、管道洞口、临边等到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和消防设施、器材均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7、由甲方提供的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使用前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所有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做到定期复审,中小型机械操作必须按规定做到定人、定机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烟区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电焊气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监护人员值班。
10、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及成品保护。乙方按甲方的安全总交底要求认真落实,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保护措施,损坏的设施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11、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生活区、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违章使用电器,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违规者将视情节给予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违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等由责任方全部负责。
13、本协议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4、本合同塔机租赁过程中安全生产及其他一切事项,甲方委派沈冠同志负责(联系电话: 13918106055 ),乙方委派 朱松俊 同志负责,(联系电话:13386177738 )。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20xx 年 3 月 15 日
塔吊租赁合同12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1.所使用机械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机基本数据
3.租用期限暂定__年_月_日至甲方书面通知报停为止。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机进场或出场的日期。
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费按月包干费元(包干费中含租赁发票价),不足月的按日历日计算,台班费内含全部修理费、配件费、地脚螺栓、更换起重钢丝费等费用。
4.2操作工工资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标准节每天元(含安装费)。
4.4附着每一道包干费元。含方框、起长拉杆,含安装费。
4.5塔吊进出场转运包干费元。含汽车吊费、上下车费,其它辅助费等。
4.6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检测合格之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书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结算
4.8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每次抢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件维修持续不得超过10小时,每月累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扣减相应时间的租金(按小时计算:日租金除以8小时)。故障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暂时停机,停机期间的租赁费按60%计取。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条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间,双方就租用塔吊进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时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担租用期间的保修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
7.甲方向乙方承诺不违章指挥使用塔吊。
8.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出租方义务
8.1.1乙方应持有并保持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租赁塔吊安装方案、基础图、技术要求、对基础地质情况、开挖深度及有关机械安装的现场要求。
8.1.3甲方基础挖好后,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地脚螺栓并保证材质符合说明书及安装要求。
8.1.4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预埋机械附墙装臵的锚固预埋件。
8.1.5乙方应对机械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升节、和安装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每台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时,人员至少必须配备8人。乙方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进出场等工作顺利进行。
8.1.6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先组织人员自查,并做自检记录,再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三方自检。符合后报当地有资质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负责到安监部办理使用证。
8.1.7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螺栓断裂、焊缝开裂、销轴断、不穿开口销、开口销与小带大掉)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1.8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操作、保养、维护工作,负责机械本身技术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设备的管理,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上岗证书。
8.1.9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8.1.11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的安全管理。在机械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停机整改,隐患未排除,乙方不得运行。
8.1.12在塔式起重机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每月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加盖鲜章),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塔式起重机运转记录”。
8.1.13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每台至少配备6人(司机2人,指挥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8.2承租方义务
8.2.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乙方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基础图纸制作基础。保证基础地质地耐力及基础砼强度符合技术要求。
8.2.2甲方应对机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费由乙方人员自理)及备品工具存放条件。
8.2.3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对设备进行安全监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违章作业,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
8.2.4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
8.2.6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机械(包括附属设备、备件)转卖、抵债或作为与第三方的担保物(包括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形式)。
9.事故处理
9.1机械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负责配合其他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承担。
9.2对事故的责任,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应损失;如果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应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10.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以明确各自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双方联系人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12.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认为不能适用的,构成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项解除合同权利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损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以上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机械租赁关系解除的,不影响其他机械的租赁。
13.争议解决
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引发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选择下面第__条解决。
13.2.1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4.补充条款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作内容完成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月_日
塔吊租赁合同13
甲方: (承租方)
乙方:工程机械租赁公司(出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塔机租赁、安装、维修、开机、拆卸等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高度:
4、建筑面积:
二、 塔机概况
本塔机为 厂生产的 型塔机 台,臂长 米,高度根据本工程项目要求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维修、开机,投入使用直至拆卸。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日期暂定为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若需延长时间则按实际月份、天数计算。乙方在塔机安装调试可以使用就开始计算租赁时间。
四、 付款方式及进出场费
1、塔机进出场费:包干,按 元/台计( 元/台计,含税/不含税)包含吊车费、转运费、安拆费、检测费。
2、设备月租费:每台完整设备月租费用为人民币 元/台计( 元/台计,含税/不含税;其中已含配件费及安装、维修、开机、拆卸等劳务费)。
3、付款方式:塔机进场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进场费,租赁费按月结算。
4、节假日租金照计。
五、 双方责任
a.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72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从租金中扣除)。
2、乙方给每台塔机配两名司机,派出的塔机司机,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资格证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乙方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听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清退不合格的塔机司机,且在清退场的同时,乙方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合格证、说明书复印件及安装方案。
4、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设备的进出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进出场。同时负责向甲方提供《塔机安装、顶升、拆除技术方案》。
b.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塔机所用的三相电源符合国家标准,电源箱接至塔机基础节处,并提供电焊和氧气焊等辅助设备,保证塔机安装拆卸时的道路畅通。
2、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违章作业,风力在五级以上(包含五级)时塔机不得操作,甲方不能强制要求吊物,如甲方或班组要求强制吊物,有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当所有责任。
3、甲方须按时支付塔机租金,若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不论甲方任何原因停工,停工期间的租金照计;乙方有权拆除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塔机直至运走,期间的`租金及损失费用照计。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塔机司机的食宿。
5、甲方负责塔机基础及其防雷接地的施工,施工图纸由乙方提供,乙方派专人在现场指导。
6、甲方负责新塔机制作配重块,等工程完工后配重块随新塔机出场,配重块归乙方所有。
7、甲方塔机施工完工后,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再使用塔机。甲方负责清理场地以便乙方吊车拆解塔机,甲乙双方在结清塔机租金后,乙方拆机运走,如因甲方不能按时结清租金,乙方塔机不能按时拆机期间的租金照计。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按照延迟支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百分零点五的利息。超过应付款日第五天,从第六天起,乙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
2、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一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七十二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从租金中扣除)。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租金金额百分三十的违约金。
七、 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租赁的设备对甲方的工程质量无连带责任。
2、在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供租赁的设备仅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设备,更不得违法抵押、买卖。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塔机退场、费用结算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14
出租单位: 杭州金塔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美康绿色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了 南昌众森国际花园二期西区工程 ,需临时租用甲方的QTZ5013塔吊贰台,安装高度40米,QTZ80(ZJ5710)塔吊贰台,安装高度75米,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为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特订立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圆满顺利完成双方的共同职责。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为 个月,自20 年 月 日开始至20 年 月 日(以实际租用进出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计价方法计算租费:塔吊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塔机检测合格(出具证书)至乙方向甲方报停之日止计算租赁费,按月计价,塔吊租费基价:
1、QTZ5013每台¥ 玖仟伍佰 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2、QTZ80(ZJ5710)每台¥ 壹万壹仟 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3、塔吊预埋底架每台 伍仟 元。
4、塔机检测合格并出具证书即日开始算租费,实际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
5、以上租赁费不含税。租费不含塔吊司机工资。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双方平摊,但免收租赁费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三、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合计为每台每次¥贰万伍仟元(此价不含税),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补贴甲方塔机监控系统(黑匣子)费用壹万元整。
3、塔吊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费按实际耽误天数向乙方结算。
四、塔吊司机工资:塔吊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资不在租费内。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安装完毕,初次安装费、检测费等塔机检测合格后,乙方暂付塔吊进出场费 伍万 元,塔吊基础脚标准件 贰万 元,及塔机监控系统费用 壹万 元。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塔吊进出场费 伍万 元,及前几个月的塔吊租赁费。
2、租费在次月10日支付塔机租费,塔机拆塔退场后在15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拆卸等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二十天收取滞纳金,每延迟壹天收取滞纳金5‰,并有权停机,租费照算。
六、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安装和使用单位的安装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均须相关机构培训且持有效证件上岗。
3、设备安装完毕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双方均有维护设备完好的义务。各自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与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吊进场计划,保证乙方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吊基础图及预埋件图纸。
2、及时完成塔吊的安装工作,以利塔吊的检验及验收工作。
3、负责塔吊的检测,并做好使用备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养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及填报资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修复时间南昌市区2小时赶到现场,郊区或异地按路线而定。南昌市区在8小时不能修复的,免收壹天租费。郊区及异地按市区修复时间中另增加路途时间。对无故不修的甲方责任,加倍扣除租费,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完成施工任务。
(三)乙方责任:
1、塔吊基础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承载力,本塔吊基础承载力应满足为20吨/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师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吊进场日期,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于两天前做好场地准备,保证电通、路通基实。电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设置电箱,电源开关及防护接地装置、电压应保证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保证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证塔机拆除时25T汽吊到塔机基础的路基扎实,如因工程原因无法达到的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保质完成塔吊的设备基础及附墙预埋件的预埋,并保证尺寸准确性。
4、合理布置吊运构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装物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吊钩为界)。
5、提供甲方在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需的电源、气割、电焊机等设备。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班组纠纷及事故。
7、塔吊设备基础及塔身附着点预埋铁件等(附墙超过8米均由乙方负责)。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备案。
七、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付补偿损失费 万元。
八、租用期间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其它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或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修改处需双方盖章,否则修改内容无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货款两讫后无效。
甲方(盖章):杭州金塔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20 年2月 日
签订地点:南昌市众森国际花园二期西区工程项目部
塔吊租赁合同1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吊钩高度
臂长(M)
基础方式
第2条:费用组成
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费用的组成原则
.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停置处理
.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2 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 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费用支付
3.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 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 甲方责任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2 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 乙方责任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 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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