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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8 10:09:10 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锦集[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锦集[9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合同签订地点: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甲方办公地弱电项目,就甲方购买乙方网络、电话设备及材料并委托乙方施工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网络、电话设备供应及施工安装,详细内容附下 相关产品明细及价格

  第二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 工程完成,乙方出具普通发票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

  第三条 工程设备的交付

  1、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发料进场;

  2、 工程设备的交付,自发料进场日开始7天完成;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 设备免费保修一年,质保期满后,按附件所列配品配件维修维护价格清单收费;特殊情况需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由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工程线路完工检查后保修六个月,质保期满后,所发生的维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条款:

  1、 合同款的支付,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设备交付拖延,乙方无责任。

  2、 工程设备应如约交付,每迟延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给甲方; 3、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双方有权提出诉讼。

  4、 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如期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供方(乙方):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检测工程名称:

  二、检测项目: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技术服务,消防设施安装合同。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检测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检测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检测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负责。

  2、根据检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3、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检测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三面翻广告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广告牌制作要求:

  1、广告制作地点:

  2、广告制作类型:

  3、广告制作规格:

  4、广告制作材料:

  5、制作工期:自年

  二、三面翻广告牌总造价: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先预付合同总价款的40%,计款元作为开工预付款(大写:)。待工程施工到需要安装三面翻设备时,甲方付给乙方三面翻设备款(需进三面翻设备),计款 元,其余尾款待工程结束,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给乙方总工程价的95%。另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广告法》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要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要求选材用料,认真组织施工力量,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保证及时合格完成制作任务。如使其乙方每天按工程总造价1%赔偿甲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不属乙方责任,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负责组织协调施工时间和电力设施关系。甲方委派分管领导全权代表及时处理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问题。

  4、工程制作安装完毕后,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对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甲方使其不验收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5、本广告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广告牌损坏,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五、有关争议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友好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广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补充协议书,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双江自治县XX的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双江自治县XX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二层。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215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215计算,施工价总数为89440元。

  第四条施工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层浇灌付3万元,2层浇灌付3万。尾款扣留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作为保修金后,其余部分待外墙完工、内部完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工程具体要求

  1、若基础超深(1.3米以上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计算。

  2、室内水、电、通讯线路等网管预埋,每个房间电线,开关,插座,闭路及电脑网线插孔位置由甲方确定。

  3、其他内部结构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参照设计图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础,砂浆标号按图纸设计要求搅拌,支砌必须砂浆饱满、平稳,砖砌体平面垂直。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乙方须对工程实行保修,从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

  4、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另请他人进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5000元保险金中扣除,保险金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保险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监督乙方按要求和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甲方要求。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及模板由乙方自备。

  4、交工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事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档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涂改无效,经确认无误。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十二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结合实际情况,甲方就监控设备的造价、性能、施工时间、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事宜特对乙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在原有监控系统下进行维修更换,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工程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方案设计以甲方确认后之方案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接操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落实整个系统工程所用设备的质量保证及安装和调试,直至甲方依合同规定标准验收合格方为工程整体竣工。

  一、 工程造价

  1、 工程设备配置清单及价格参见附表

  2、 工程总价3420元 (大写:叁仟肆佰贰拾元)

  二、 产品质量

  1、乙方须按附表1

  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三、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工程竣工后,甲方付全部工程款。

  四、 风险及违约责任

  因甲方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损坏设备,乙方对所损坏设备进行有偿服务。上述条款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一方不按合同条文执行,另一方所受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 (公章)

  乙方: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 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 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 补充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 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 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 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 有关会议纪要

  2.9 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复审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 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不需要)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层

  4.5 设计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

  7.1 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2.1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3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4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 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 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1.合同价款

  11.1 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 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 图纸: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 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 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 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 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平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 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 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 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乙方工作

  16.1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

  16.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6.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近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6 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6.7 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6.8 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6.9 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17.进度计划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8.质量与检验

  18.1 质量责任:

  18.1.1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8.1.2 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4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 检查和返工

  18.2.1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2 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3 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8.4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5 中间验收

  18.5.1 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8.5.2 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 本工程控制指标

  19.1.1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

  19.1.2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9.1.3 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9.1.4 杜绝火灾事故;

  19.1.5 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9.1.6 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9.2 安全责任

  19.2.1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9.2.2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9.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9.2.4 按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9.2.5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6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7 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9.3 文明施工责任

  19.3.1 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9.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0.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物资供应

  21.1 物资供应分工

  21.1.1 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1.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1.3 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1.4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1.5 物资费用

  21.5.1 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1.5.2 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1.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1.6 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1.6.1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1.6.2 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1.6.3 材料员必须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 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 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 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2.5 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 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2.7 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枪、拉铆枪、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 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2.9 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平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3.工程预结算

  23.1 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3.1.1 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费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机械费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1.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3.1.3.a内容。

  h.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3.1.2 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b.具体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3.1.3.a内容。

  23.1.3 说明:

  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

  (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24.5.17、24.5.18、24.5.19的费用;

  (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3.1.1 及23.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场、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3.1.1 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

  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

  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

  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场、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

  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3.1.4 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签证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 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变更原设计标准;

  (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

  (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

  (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

  (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联动试车;

  (2)投料试车;

  (3)保运;

  (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3.1.6 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

  (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

  (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

  (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

  (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

  (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

  (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

  (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

  (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

  (9)事后补办的。

  23.2 施工图预算

  23.2.1 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3.2.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3 工程结算:

  23.3.1 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4)天内。

  23.3.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4 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3.2或2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3.5 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4.1 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4.2 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4.2.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2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3 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4 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5 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按26.5计算的保修金。

  24.2.6 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6.4.3的费用。

  24.3 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4.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分摊金额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4.3.2 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4.3.3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4.3.4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4.3.5 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4.3.6 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 付款程序

  24.4.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21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

  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2 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3 按2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4.5、26.5办理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4 保修期满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5 工程款计算时,从形象进度造价审定值、已审工程结算值(一审、二审、审计)、包括各期付款和财务结算,均应扣减下列中的有关者费用:

  24.5.1 甲方供应的划价转帐物资费用;

  24.5.2 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罚的超领材料费用;

  24.5.3 在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应由乙方供应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场价加价20%划价转帐的费用;

  24.5.4 乙方丢失、损坏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仪器、仪表或设备安装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或配套器具等应赔偿的费用;

  24.5.5 使用甲方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的租赁费用;

  24.5.6 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分摊费用;

  24.5.7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预付款情况时、每期给付工程款时、分期按比例扣回);

  24.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 乙方发生的水电费;

  24.5.10 按本合同有关处罚规定考核,对乙方的罚款;

  24.5.11 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考核,乙方应承担有关方损失的费用;

  24.5.12 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24.5.13 由甲方代缴代扣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4.5.14 劳保统筹费;

  24.5.15 总包管理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6 配合费分摊(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7 当地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基金:规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综合服务费,工程(劳动)定额编制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筑管理费,治安联防费,暂住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建筑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法定培训费、组织机构IC卡工本费、合同公证费、合同鉴证费、合同印花税,噪音扬尘排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基金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洪保安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 当地收取的其他费用;

  24.5.19 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24.6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均可以暂停计价及暂停付款

  24.6.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签字盖章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之前。

  24.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的。

  24.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施工图预算书的。

  24.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

  24.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工程结算书的。

  24.6.6 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性能不良或外观锈、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7 乙方供应的材料缺少合格证、质保书等质量保证资料,在甲方书面通知补足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8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9 乙方亏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员工工资尚未补发的。

  24.6.10 乙方亏欠供货厂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货款尚未清价完毕的。

  24.6.11 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的。

  24.6.12 乙方开户行或帐号与本合同附件及签章栏内容不符的。

  24.6.13 按本合同有关经济处罚和损失赔偿条款计算的费用,累计已超过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乙方届时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额的。

  25.文物、古迹和地下障碍

  25.1 施工中发现古器、古物、钱币、宝藏、珍品、珍宝、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须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护好现场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若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移动、取走或损毁,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或破坏,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2 乙方在施工中,应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古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妥善保护。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当或疏忽而致古迹损坏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3 地下障碍: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26.保修

  26.1 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实体

  26.2 保修内容:本合同保修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包括:

  26.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6.2.2 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 出现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 其他质量缺陷。

  26.3 保修期限: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而确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任为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规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责任期,其对应的保修金结算期限为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从业主对甲方承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4 保修责任

  26.4.1 保修期内,乙方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等地址、通讯联络等发生变动时,均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确保联络畅通。

  26.4.2 保修期间,乙方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内派人到场修理,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6.4.3 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修理而致甲方或业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进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b.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d.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责任造成业主扣罚甲方保修金的全额费用。

  26.5 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各项取费、税金等之和的5%(随业主合同定)计算,保修金不计利息。

  26.6 保修金结算:按24.2.6和24.4.4约定办理。

  27.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版权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或版权的设计、设备、材料、技术方法时,应合法取得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而遭受法律追诉或民事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已对工程造成破坏且被有关部门判定为不可抗力的风、雨、雪、洪、震自然灾害。

  2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16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及损失情况和预计清理及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36小时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8.3 甲方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8.4 甲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8.5 停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现场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

  29.保险

  乙方必须对与之施工工程有关者办理以下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9.1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9.2 为施工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办理保险。

  29.3 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

  30.乙方履约保证金

  30.1 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

  30.2 保证范围:本合同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责任、义务、工作等。

  30.3 保证金额: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约保证金结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按本合同有关处罚和损失赔偿约定计算扣除的处罚和赔偿费用后退结余款,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则由乙方届时补交。

  31.争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3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1.2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2.其它

  32.1 乙方任何采购、购买、租赁、借款、招工(征用)等经济活动均必须以乙方名义签约、结帐、付款,甲方对乙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如乙方发生合同纠纷或任何经济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办理经济往来。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另计)

  3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4 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5 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准生证的孕妇和无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7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XXXX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施工期限,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6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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