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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时间:2024-01-18 18:30:24 合同 我要投稿

【通用】借款合同范本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用】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购房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时间

  第一条、本次借款用于买房,共计 币:

  第二条、总计 币(大写):

  第三条、本合同借款自 年 月 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条、本合同利率现为现行公积金借款年利率3。75%。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五条、具体还款明细见附件

  三、借款偿还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钱即还款方式,由罗菁监督,还款金额由乙方签字生效。

  四、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其下房产。五、附则

  第八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2

  一、借款时写“借条”、不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具的借款局面凭证,表明双方有借款关系;而欠条通常要基于双方曾有经济往来,是一种结算凭证。

  二、借款可将双方约定利息写进借条。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凡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都受法律保护,口头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除借款人承认的.,一般都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的利息诉请也往往不会被法院支持。

  三、借条一般最好约定借期和利息的起算点,欠条可以约定还款期和逾期未还的罚责,以避免欠款一方长久不还欠款而造成权利人再想主张权利时超过诉讼时效。比如甲乙是好朋友,甲借给乙5 万元钱,乙打了张欠条给甲,但没约定还款日期,两年后,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甲很有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胜诉。因为欠条从欠款人出具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甲两年后才去主张权利,自然就丧失了诉讼时效。如果当初乙给甲打的是借条,没有约定借期,根据法律规定,甲可以随时要求乙还款,也可以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乙在催告期没有还款,此时才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那么自此在两年内起诉,法院都会支持甲的诉请。所以一字之差,意义不同。

  四、借条上的出借人、借款人要写准确姓名并避免同音不同字。即使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也写明与当事人身份证件上相同的姓名,避免写成“王兄”、“李姐”、“阿梅”等等,最好在落款处加上借款人或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便发生纠纷起诉时,根据法律要求要有明确的当事人才可以被法院受理。如果是公司借款,还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注销、公司的准确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

  五、借条内容要表述清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如甲向乙借款6万元,后甲还了乙2万元,甲重新给乙写了借条一份:“甲借乙6万元,现还欠款2万元”,这里的“还”字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也可以理解为“还(hai)差欠款”,如果产生歧义,对出借人不利。

  六、借条或欠条最好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避免有一方在条据上做手脚。

  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3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

  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

  期: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 ,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20xx年11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5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5

  本协议由甲方(债权受让方)和乙方(原债权人)就借款合同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前言

  1.甲方同意购买乙方所持有的借款合同,并在接受乙方转让之前,已经审核并对债务人进行信用评估,认为其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和信誉,有权收取相应借款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完全理解甲方的资质、信誉和能力的前提下,同意将其持有的由债务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转让给甲方。

  二、借款合同转让

  1.借款合同具体信息

  乙方拥有的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为___元,起息日为____年__月__日,到期日为____年__月__日,利率为_._%。债务人姓名为___。

  2.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以约定的价格从乙方处购买该借款合同。乙方将收到的款项,扣除相关的交易费用,转移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同意在收到价款后,将其转移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权利和义务

  甲方拥有在债务人到期间内收取相应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应提供资金保证以保障借款合同的稳健性。同时,甲方保证不透露借款合同涉及的任何保密信息。

  乙方应在收到转让价款后,将借款合同转移给甲方,并保证不会背书、转让或宣布该借款合同的任何权利给除甲方外的任何其他人。

  三、责任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购买的借款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2.乙方保证其持有的借款合同为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3.双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前,不存在与该借款合同有关的任何赔偿、罚款或任何其他法律纠纷。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中任何与借款合同转让相关的争议应在协议签署之前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应提交至最终仲裁来解决争议。

  五、法律适用与其他事项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方签署之前具有同等效力。

  3.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

  本协议签署之日,即为甲乙双方同意借款合同转让,以及接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日期。

  甲方(债权受让方):

  乙方(原债权人):

  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____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1款,

  1,本合同价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及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4)甲方发生危机、损害或可能危机、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_______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___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正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盖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因乙方要扩大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约定于年月日前把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

  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12.5%。

  五、权利义务:

  出借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主动提前还款的,双方约定提前还款按月息1.5%计收利息,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借款方无违约,出借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提前还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依逾期时间,按月息

  1.5%计收,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如需续借,需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续签合同后按新合同执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借用所有的坐落于:,号楼单元室的房产做为抵押物(房产证号:),如乙方到期不能归还出借方的借款,出借方有权处理抵押品或者要求王保栓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付息。

  4.本借款合同中,为保证人,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借款人如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借款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或者要求处臵保证人所有的.抵押物。

  七、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和保证人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赋予甲方要求强制执行的权力,经三方慎重考虑,同意本协议签订后,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和担保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和担保人王保栓各持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连带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8

  出质人:______

  质权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主张权利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有限公司万元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前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乙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甲方全部债务后的所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联系方式

  向甲方发送至: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收件人: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

  向乙方发送至: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收件人: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办理公证手续。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甲方自愿直接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由乙方向公证机关提供欠款证明,公证机关依据乙方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向甲方信函核实或电话核实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和质押担保的事实,甲方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书面实质回应,否则视为对乙方的主张无异议,甲方负有对质押担保责任已履行的证明责任。

  若公证强制执行未能立案须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时,则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且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交公证机关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0

  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

  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借款合同范本11

  出借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 。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2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 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据此确定年利率为 %,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五条 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 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f、其他: 。

  6.2每期还款日: 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d、 。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 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 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 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 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 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 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 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 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 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借款合同范本13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借款人: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经...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1 2 3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抵押物品清单(略)

  周记

借款合同范本14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日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归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构成违约。

  四、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总额的_____%支付。

  五、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归还甲方的款项按以下次序扣除:

  1、借款本金;

  2、借款利息;

  3、逾期违约金;

  4、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对经济损失。

  六、如乙方逾期违约导致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应当承担,为此诉讼支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原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对以上借款合同应认真阅读,内容清楚,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担保人期限为两年。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担保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15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人民币(大写)元。

  二、借款利率、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借款人须于每月日前按月向出借人支付利息,最后一期利随本清。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借款人的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违约责任

  借款人未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任何一笔款项未支付的',出借人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函费、公告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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