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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合同

时间:2020-06-06 15:20:51 合同 我要投稿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梯维修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荆州博盈投资广场的两台上海三菱HOPE电梯因改并联遗留的故障修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协议内的两台电梯并联后出现的一切故障(包括未出现的)故障交由乙方修理。

  二、主要故障现象

  1、2#梯开门延时过长。

  2、操纵箱内指令故障。

  3、外呼指令故障。

  4、死机。

  三、修理费用: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配件及其它准备工作,现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2、乙方保证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电梯使用。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将电梯随机图纸、文件转借给乙方供施工期间使用,并提供相关事宜咨询服务。

  2、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甲方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对本次维修后果由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其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五年 。

  4、在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并联遗留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免费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费用。

  六、工程款结算

  在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并在90日运行合格后,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计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将本公司有效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供给甲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荆州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2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3

  根据贵方 项目的特点以及 电梯行业的规范要求,我们经过慎重考虑,特别向贵方呈送本电梯维护保养的优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贵方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我们的基本承诺

  1、我们对保养的项目实施每月2次检查和维护,保持电梯有良好运行状态,使电梯达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如承保项目之前非我方保养,须对电梯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更换磨损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贵方承担。

  3、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磨损件,由我方保养工书面报告贵方,经贵方认可后由贵方自行购买,贵方也可以委托我方购买,但费用由贵方承担,凡未经贵方认可我方自行更换的部件之费用由我方承担。

  4、我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承保的电梯,制定和实行必要的规章制度,每次保养和维修由贵方派人监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

  5、承保的项目如因贵方使用不当,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在合同范围内, 其修复费用另由贵方承担。

  6、我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养外,同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贵方求援电话后一般情况下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最多6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二、安全责任

  (1) 我方在对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时发现不可靠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向贵方提出更换要求,如贵方拒绝更换,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贵方承担。

  (2) 我方保养工在保养检修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果我方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我方负责。其他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责任并处理。

  (3)在电梯承保期内,未经我方许可,贵方不得允许非我方专业人员对承保电梯实施任何检查、试验、修理、改动,如果需要更改有关联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事先通知我方派员到现场配合,并采纳我方认为确保安全提出的建议。

  三、贵方每3个月支付一次电梯保养费,支付时间为第3个月的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贵方必须支付合同中止前应该支付的保养费,贵方逾期支付保养费时,我方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对承保项目的保养服务。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保养合同已经超过保养期,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即中止;

  2、因贵方的搬迁、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电梯设备严重损坏,导致无法修复,长期停用,可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

  4、贵方认为我方的电梯保养工作没有做好,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须是付清以前所有保养费及购买部件(如有)的费用后才被我方认可,否则贵方应支付我方双倍的保养费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诉讼、误工费等)任何费用。

  5、贵方多次人为损坏电梯要求我方维修,又不另行支付我方人工费,或者电梯没有损坏而多次打电话要求我方维修人员前往,造成我方损失的,我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

  五、贵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我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贵方承担。

  报价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年月日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4

  甲方(全称):xx

  乙方(全称):xx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 大成郡二期一标段2#、3#、5#楼 工程需要,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修保养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要求及范围

  1、专业技术资质要求: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升降机专业维修保养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维修保养操作人员专业资格上岗证等。

  2、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保的各台施工升降机信息及费用清单:

  1)电器部分①观察各电器接触点是否氧化或烧损,若有接触不良应修复;②各电器螺栓是否有破裂,可能存在事故/故障隐患,若有必须及时排除;③各限位器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必须及时更换;④各电机及各开关板的绝缘必须良好。

  2)检查各钢丝绳夹紧固定是否可靠,如有松动必须及时紧固;

  3)检查托轮、钢丝绳磨损情况,必要时须修理或更换;检查钢丝绳磨损和断股现象,按钢丝绳报废标准执行;

  4)检查金属结构有无裂纹,应特别注意油漆脱落部位,若油漆表面出现较大斜条纹,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起升卷扬机、减速器应加机械油;各开式齿轮、爬升、滚轮、起重小车等部分加黄油。

  4、维保地点与时间:

  1)合同维保地点:木渎镇金枫路大成郡项目部现场;

  2)合同维保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施工升降机停止使用。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其所有维保人员提供工伤保险,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维保人员的任

  何安全责任,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维保期间进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维保工作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3、乙方根据安全主管部门的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规定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升降机进行常规例行保养维护,并按要求做好维保记录,出具签字盖章的真实有效维保记录单。

  4、非例行维保,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保通知起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维修,如遇特别重大的故障隐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抢修排险。

  5、甲方通知乙方保修维修的方式,可以同时采用以下几项或采用其中一项均为有效:1)电话通知;2)传真通知; 3)电子邮件通知;4)手机短消息通知。

  若乙方改变通讯联络方式,需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联络方式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甲方向乙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按本条第6款的相关约定执行。

  6、乙方不维修、或不能通知到、或不按时进场、或不按时完成维修、或同一故障维修两次仍未正常,甲方有权要求停止维修,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维修施工升降机时,常用工具由乙方自理,甲方必须派员在场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能及维修时所需的更换材料。甲方提供拖车、吊车等大型机械,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安排辅助工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维保费结算与支付:

  按第一条第2款所列清单中的维保单价计算维保费用,乙方收取维保费用时必须出具公司发票。维保费用按月支付,连续两个月未付维保费用,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四、其他: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5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资格证号:z

  甲方:z集团z市z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乙方:z市欧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z市z路20号z名都三号楼之三地址:z市z中18号

  邮 编:z

  联 系 人:z联 系 人:z z

  联系电话:z转z电 话:z4 传真:z

  值班者(电工):z开户银行:中国银行z支行

  值班电话:z帐 号:z

  为了保护电梯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周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拟订本合同。

  一、维护电梯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其价格:

  编号电梯名称(型号)层/站台数月维保费年维保费

  1GVF-II1000-C010519/17/173750.00元/月9000.00元/月

  2GVF-II1000-C010520/18/183750.00元/月9000.00元/月

  3GVF-II1000-C010525/25/252500.00元/月6000.00元/月

  4GVF-II1000-C010526/26/2641000.00元/月12000.00元/月

  5GVF-II1000-C010527/27/272500.00元/月6000.00元/月

  6PW13/10-193/3/31250.00元/月3000.00元/月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肆万伍千元整($:45000元)

  二、维保期限:

  1、自 20xx 年5月22日起至 20xx 年5月21日止。

  2、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将按合同期限为周期自动延长。

  三、维保内容:

  1、乙方每月定期(上旬10至15日,下旬25日至30日)派专业技术维保人员,对每台维保电梯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电梯维保项目》的标准,对其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保持其正常运行。

  2、乙方在中秋、国庆、除夕、正月初一四个假日全天安排专人24小时在园区值班。

  3、乙方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个星期六安排专业技术维保人员对我司的工程维护技工、保安人员进行电梯简单故障及紧急救人程序的培训。

  4、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必要时更换安全装置以保持足够安全。

  5、按国家标准系统地检查设备、调整润滑个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维修和保养。

  (1)机械部分: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机和电机的转换器、转换开关、电刷、轴承。

  (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度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变压器、接触器。

  (3)井道部分:随动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轮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

  (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按钮、大厅信号灯、轿厢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及对讲机。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预付款,付款周期为三个月,首期付款$11250.00元,应于 20xx 年6月15日前支付,以后各期款项,均应在各付款周期的第壹个月内支付。

  五、甲方责任及义务:

  1、出于安全的需要维保电梯钥匙及机房钥匙必须由甲方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及井道内。

  2、机房必须保持通风及防雨防水,同时井道与底坑不能有浸透与漏水。

  3、甲方有义务提供维保电梯有关的准确信息,监督乙方维保人员服务质量,如有不足应及时反馈给乙方负责人;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缓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4、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油类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付款规定依时付款,乙方对其维修电梯设备运行将不负安全责任。

  六、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维保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2、如果乙方每月不能定期(两次)派人对每台维保电梯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每次给予处罚200元;在节假日期间(中秋、国庆、除夕、正月初一)不安派专人24小时在园区值班或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开园区,每次给予处罚200元;当园区的维保电梯出现故障时,乙方若不能在接到甲方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则迟到30分钟以内给予扣罚10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给予扣罚200元/次,迟到一小时以上给予扣罚300元/次。

  3、乙方维保人员每月定期对维保电梯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或其他急修作业,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才可。

  4、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维保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其恢复正常运行。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需配合维保电梯通过年检,年检费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审不合格,复审费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承担不可抗拒的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等。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不足之处,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范本6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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