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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储代销合同

时间:2024-03-27 17:22:58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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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储代销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储代销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储代销合同

代储代销合同1

  单位(甲方)委托________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

  包装

  每件重量

  备注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以上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签证机关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储代销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储代销合同3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友好协商,就20年度新玉米购存合作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生产年限和品种

  乙方为甲方收购、储存玉米,按国家临时存储及有关规定,收购必须是20 年度生产的新玉米。

  二、收购数量及保证金总额

  收购数量为6000吨(因故不能达到6000吨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甲方按收购量需用资金总额一次性付10%的贷款定金或者有效资产做抵押,按14%的水分的玉米,2300元/吨的收购单价估算,6000吨需收购资金壹仟伍佰万元整(¥13800000.00)元,甲方需支付贷款定金壹佰伍拾万元整(¥1380000.00)元。

  收购时间段及收购时机由甲方全权决定,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既定收购计划。

  三、费用拨付

  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收购数量,经甲方检查验收后确定数量为准,验收不合格的不计入数量,由此发生的一切收粮款由乙方自承担。

  待收购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出库情况及储存情况,甲方分期付给乙方收购费和保管费60元/吨,甲方每半年拨付一次。

  三、质量标准及处理方式

  以甲方到站实际抽样化验的结果为准,质量标准:玉米,无异味、无掺假,安全水分≤14%(±0.2%)、容重≥685g/L、不完善粒总量≤5.0%,霉变粒≤1.5%,杂质≤1%。其他指标符合饲料用玉米国家安全标准。质量不合格处理。

  1、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水份检测超过14.2%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2、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不落锤方法),如某批次玉米容重检测低于685g/L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3、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霉变粒检测超过1.5%,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4,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不完善粒超过5.0%,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5、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杂质超过1%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如出现以上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情况,甲方需在化验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默认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不合格货物的退货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委托甲方协助处理不合格货物,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处理损失。

  四、玉米收购价格确认、现场收购工作分工

  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收购,双方根据当期实际的收购价格和收购量另行函件确定每批玉米单价、数量、金额。

  在双方确认好当期的收购价格后,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收购技巧,但甲方在现场有权对乙方的代收玉米的质量进行监督,并拥有在收购现场对收购玉米质量的否决权。由于收购价格在地域上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如甲方判断某个时期是低价收购时机,而对外公开价格又不宜提高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采取让水等方式进行抢收。乙方在进行让水收购之前,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与甲方共同确认收购单价与让水的计算规则。

  b、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始水份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规则。

  c、保管好原始水份检测的原始记录供甲方检查。

  d、让水与收购结算单上载明结果并接受甲方的稽核、检查。

  甲方再根据双方约定的让水的幅度按比例与乙方另行确认实际收购结算价格。确认的结算价格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收购单据控制和管理、收购和货物存放地点、收购价格确认方式及交货时间

  乙方每日为甲方收购的玉米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质量检验单、业务结算单备查,如乙方不能出具相关票据供甲方审查,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收购在乙方粮库内进行,货物存放在乙方粮库内仓库。乙方必须对玉米进行处理并妥善保管达到合同约定的品质标准。

  六、货权

  乙方必须将每天的收购凭证及时报送甲方,以便做账务处理和乙方资金用款计划。

  甲方在乙方粮库内利用国家临储资金收购的玉米货权属于甲方。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或第三方不得做任何处臵。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私自出库,则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追回因私自出库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外,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双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确认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对每日的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票据(包括数量、品质、价格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签字确认。

  2、负责与乙方共同确定收购标准,并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的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仓位),双方各执一联(传真件有效)。

  3、甲方有权对收购过程中的检质、检斤、过筛等环节进行监管,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

  4、对乙方在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间的政策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二)乙方

  1、负责收购环节,即承担收购、检质、检斤、付款、开票、过筛等工作。同时接受甲方在上述收购环节中的监管、检查和调整意见的改进执行。

  2、负责甲方代收代储的玉米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仓库进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并单独台帐登记,以便甲方随时抽查检验。

  3、负责与甲方每日核对收购票据,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及烘干后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及仓位),双方各执一联。

  4、乙方在收购和储存期间,所收购和保管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发生虫害、霉变、生芽、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等异常情况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收购的玉米收购和集并入库后,乙方要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6、乙方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收购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对乙方提出的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有关咨询未作及时答复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由粮食部门查处,并报上级单位,由其上级单位督促及时支付,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追究责任。

  (二)乙方

  1、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违反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质价政策,先收后转、低收高转、以陈顶新或移库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抬级抬价、压级压价,收“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收购进口玉米的。

  (2)受甲方委托承担20年国家临时存储收购任务的同时,再接受其他企业或个人委托收购任务的。

  (3)再委托第三方进行收购或未经甲方同意租库(仓)收购的。

  (4)未经国家批准,擅自放宽收购质量标准的。

  (5)不按要求搭建露天储粮设施收购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并由甲方、承贷农发行共同追缴,落实农发行的还款来源后,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不按要求填报、整理、保管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统计凭证的。

  (2)不按要求建立专账和上报统计报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虚报、瞒报委托收购玉米的数量、质量的。

  (3)委托收购的玉米出现虫害、霉变、生芽等异常情况,不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

  (4)从现有库存中划转、移库或以政策适用期以外收购的玉米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

  (5)不按甲方仓储管理要求进行库存管理的。

  (6)擅自处理或动用委托收购的玉米,或以委托收购玉米对外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

  (7)单方终止、解除协议或中止协议履行的。

  (8)未按甲方要求组织出库,或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出库的。

  3、乙方不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玉米的价款、给售粮农民打白条、压级压价收购、抬级抬价或价外加价收购、代扣代缴任何费用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乙方收购入库的玉米质量、年限不符合协议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收购玉米集并到指定储存库点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追回已拨付的集并费用,乙方还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6、乙方违反约定,对委托收购的玉米应特定化为“20 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而未进行特定化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发生不可抗力时,乙方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乙方未及时报告甲方或未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材料,造成甲方索赔延误或无法索赔的,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储存在乙方的玉米销售或调拨出库时,调出数量少于甲方和承贷农发行共同验收确认数量,质量低于共同验收确认的质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10、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储有委托收购玉米的仓房等资产受到查封等强制措施,没有立即报告甲方和承贷农发行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追偿全部损失。

  九、其他约定

  1、因合同一方单方面中止合同造成合同他方发生经济损失,中止合同一方(即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这部分经济损失且还需支付另一方10万元违约赔偿金。

  2、乙方交于甲方的货物质量标准不能达到此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按质量超标比例进行扣款,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授权而对甲方委托收购代管的资金、玉米进行挪用、交易都视为乙方偷窃甲方私有财产,任凭甲方做任何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处臵。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5、本协议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十、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旗粮食局。

  2、本协议涂改无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0 年11月30日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储代销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

  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代储代销合同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以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代储代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储代销物资的范围及代储地点

  1、物资名称名称规格单位/吨单价/______元

  2、代储地点工程公司沁源工地代储分库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

  三、代储代销物资的配送及运费

  1、甲方在接到乙方供货通知后,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及时将所供物资送达乙方指定的代储仓库。

  2、代储代销物资的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遇市场价格下调,到时双方另行商定。

  四、代储代销物资到货检验

  1、物资到货后,由使用单位代为做到货质检。

  使用单位应依据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质检验收,并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2、经检验合格的物资由双方签字认可,乙方留存两联作为记账依据和预入库依据,甲方留存一联作为对账依据(送货清单不作为结算依据,隔月作废)。

  严禁超品种、超数量配送。

  代储仓库或代储分库不得超品种、超数量接收。

  3、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实物不符、质量不合格的物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4、对检验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使用一周后。

  由甲、乙双方根据协议要求共同进行检验。

  五、产品质量保证

  1、代储代销物资的质量标准为

  2、甲方所供的代储代销物资,必须严格执行协议的约定。

  六、结算价格及方式

  1、代储代销物资的结算价格通过招标、评审与联审的方式予以确定,详见本协议附件(即代储代销物资明细附表)。

  2、代储代销物资一律按实际出库量办理结算。

  乙方根据上月物资出库数量,于每月20号前通知供应商对出库物资进行对账,经双方确认出库数量后,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入账后分期付款。

  支付款项正新公司支付的相关工程的工程款。

  3、依据本协议存放在乙方代储仓库的物资权属仍归甲方所有。

  七、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品种范围(详见附件明细)进行供货。

  凡是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物资,甲方都不得拒绝供货,如有特殊情况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1)提供企业与产品相关资质证明;

  (2)将代储代销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3)对所供物资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物资保质期限届满或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换货和退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代储代销物资在使用后至结算前甲方享有债权。

  在代储代销物资保管期间,甲方有权查看代储代销物资情况。

  如有意外情况发生,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过错导致代储货物损毁、丢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该物资的代储仓库或代储分库所属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仅限于本协议签订时确定的代储物资价格。

  5、对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库房的代储代销物资,乙方享有物资储备核定权,销售权,退货权,保管权与代发放权。

  自货到之日起一年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再需要之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将货物运离乙方库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所供物资有质保期限的,甲方应根据产品质保期限及时更换,若出现物资过期和失效由甲方承担责任。

  6、代储期限届满后,对于未出库的物资,甲、乙双方需重新修订《物资代储代销协议》。

  否则,甲方须在30天内运回未使用的物资,超过30天后,乙方每月按本协议签订时确定的代储物资价格的1.5______%收取保管费,直到甲方全部运回为止。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续签

  1、本协议(包括附件)一经生效,不得单方面擅自进行变更。

  如确定需要对协议的内容(包括附件)进行修改时,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2、甲方如有下列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延期供货,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到货的;

  (2)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系“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

  (3)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质量很差的;

  (4)甲方给乙方提供非法产品或票据(如增值税发票、产品合格资质等)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约定甲方解除协议;

  (5)出现两次以上质量责任,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代销代销协议;

  (6)双方因客观原因拟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解除。

  九、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附带检验合格证件随货同行。

  2、在代储期限内,凡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伍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

代储代销合同6

  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城市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协议不产生其他关系,不给予乙方代表甲方或者甲方受其他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的代表、雇员或者合伙人。

  二、代理销售产品

  代理销售产品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销售产品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销售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销售产品的配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价格约定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如果甲方规定的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四、最低销售数量

  双方约定销售量以_______个月为一个单位时间,乙方承诺每个单位时间向甲方的订货量不少于__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不少于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如果连续_________个单位时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五、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

  2、乙方要求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六、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一般/独家】代理商家,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营管理。

  2、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提前终止。

  3、乙方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

  七、交货

  首批货物应当自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送交给乙方。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订单要求后,应当在_________(日/小时)内送达。

  八、货款

  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货物价款的交付方式依以下第______中方式:

  1、每次收货后,将货物全款在交货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2、每个单位时间结束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十、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者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的巡检工作。

  4、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方基于市场变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将变更理由及可行性等有关事项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知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者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者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的;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届满时,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最低销售要求;不能完成的,应当向甲方购买剩余数量的产品,或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接受乙方的订货要求,未能按合同约定送达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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