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公积金委托协议
在现在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积金委托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积金委托协议1
委托方(甲方):
配偶: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受托方(乙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偿还方式,甲乙双方就甲方及配偶委托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划款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每年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账号为、配偶公积金账号为)直接划拨至甲方还贷账户(开户行账号为),逐年偿还甲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划款额度为借款人年还款本息额。
二、首次委托划款自XX年XX月XX日开始,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除外)。
三、甲方不得将划转到还贷储蓄账户的公积金提取作为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须随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还贷账户内资金余额,若账户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应及时向还贷储蓄账户中补充资金,否则,造成逾期罚息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须按时从甲方公积金账户内划款至还贷账户内,因乙方未及时划款造成逾期罚息等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的还款账户发生变更、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时,甲方应在发生上述行为的2日内通知乙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的单位、身份证号码、婚姻关系、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5日内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配偶:(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手机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积金委托协议2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年___字第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_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四、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
第十九条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同时,作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时,保证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划扣。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八、其他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设定期限与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之日起顺延。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应将抵押凭证退还乙方,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公积金委托协议3
甲方(付款人)全称*:
乙方(付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注:带*项为客户必填项,其他部分由付款银行填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每月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从甲方付款账户扣划住房公积金缴存款项给收款机构,并保证付款账户有足额缴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收款机构全称: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缴费项目: 公积金缴存 组织机构代码: 74185439-6 业务种类代码: 94909
二、乙方每月根据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为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款项扣划手续,公积金汇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收款机构经办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手续。
三、甲方办理本协议中的授权付款或授权终止必须向乙方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预留银行印鉴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授权手续。
四、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证件真实、有效。本协议中因甲方登记信息有误,未能支付相关款项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因甲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正常扣划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因乙方系统升级造成甲方账号发生变化时,旧付款账号自动变更为新付款账号,甲方予以确认。
七、甲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即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查询,并就查询结果出具书面函件。
八、因乙方未按照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进行扣划款项,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基于本协议的约定,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本协议的一方损失,其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基于原有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在同一银行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时,应签署《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和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交乙方审核。乙方根据“授权终止”的《委托付款协议》删除甲方原授权信息,和“授权付款”的《委托付款协议》登记甲方新的授权信息。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需终止本协议时,应通过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办理终止授权手续。甲方就付款账户单方面销户的,本委托协议自动终止。
十二、甲方变更委托付款银行时,应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以办理终止授权手续。并及时与变更后的银行签订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否则,据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不管是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还是甲方单方面销户终止本协议,其协议终止或销户前已经委托的付款事项在销户后仍未办理完结的依然有效,并受本协议约束仍应当予以继续办理。
本协议未终止前,甲方不得与其它银行签署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协议提前办理授权终止,授权终止双方需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
十四、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余下一份由甲方提交收款机构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积金委托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 用途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开立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借款使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贷款的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__%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的通知单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3项、第7项的情况时除外。本项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第2项的方式相同。 4.甲方未能按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乙方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书面通知时,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的罚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还应给予赔偿。 6.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缴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方便单位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是丙方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经乙方和丙方协商确定,丙方每月为乙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起定期在丙方指定账户扣划乙方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款额,该指定账户由丙方在丁方设立(详见下列表格中所列丙方账户),丁方对下列表格中所列丙方账户信息予以核实。 三﹑每个月的`_________日为当月住房公积金的托收日,丙方应在托收指定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额用于支付乙方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因丙方账户冻结、销户或者余额不足等原因而未能成功托收住房公积金,导致乙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乙方、丙方原因导致丙方账户当月托收住房公积金款项不成功的,乙方、丙方应当在次月补缴该月因托收不成功而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乙方、丙方承担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 五﹑丙方授权丁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收款凭证或者电子数据,及时、准确地划拨住房公积金款额至甲方账户(详见下列表格中所列甲方账户)。 资金入账时间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乙方如变更指定账户,应经甲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收款协议。 七﹑乙方、丙方若需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办理协议解除手续。 八﹑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章)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乙方(单位公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丙方开户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委托人(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借款人配偶): 被委托人(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的规定,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平等自愿协商,双方均同意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一、委托人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已经知悉并承诺遵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发生变化,愿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委托人已经仔细阅读并明晰本委托协议书内容及含义,并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同意办理委托还贷手续后不再操作公积金柜台提取还贷,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方式均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三、委托人事项: 兹委托被委托人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在贷款期限内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余额直接归还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下的委托人的贷款。委托人(借款人)身份证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配偶身份证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借款人贷款户账号 ;储蓄还款户账号 (贷款银行填写) 。 四、委托人同意选择以下的第 种还贷方式进行操作,且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方式。 (一)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二)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五、选择(一)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年的10月8日进行操作,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委托人在确定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后,须选择 形式进行操作: A、缩短贷款期限。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从还款计划的最后一期开始冲抵贷款剩余本金。 B、减少月还款额。即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直接冲抵委托人的剩余贷款本金,并将冲抵后的贷款剩余本金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委托人在明确还贷形式后,还须明确第一次操作时间:当年次年 六、选择(二)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月的15日进行操作(20xx年1、2月为首次受理月),操作以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同意按还款顺序扣款且当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再次操作;委托人同意因委托人单位或本人未及时缴存公积金,使得当月15日未提取到公积金并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当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保证不足部分由本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委托人同意如因委托人未及时补存差额,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当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同意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操作时发生差错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义务配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纠错。 八、若委托人中借款人配偶的信息或者委托人需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的,委托人须及时到被委托人处办理委托变更手续(借款人不得变更)。若因委托提取还贷信息没有及时变更,而造成委托提取还贷未能操作或扣款不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九、委托人需终止委托协议的,应在规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一个月前到被委托人处办理终止委托手续。若因没有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提取还贷手续,而造成已经提取还贷等违背委托人意愿的,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十、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被委托人须打印《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委托提取还贷流水单》交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作账。委托人可于委托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20日内,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通过网站查询新的还款计划,以便下月正常进行还款,被委托人应及时打印新的《还款计划书》,满足委托人的查询要求。若因委托人未及时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查询新的还款计划而造成逾期,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十一、本委托协议书的效力在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后自然终止。 十二、本委托协议书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系甲方开发的“嘉禾县建设局小区”的业主。乙方委托甲方到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就相关事项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遵照执行。 一、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 000.00元)以内。 二、贷款费用 贷款金额在约定贷款额度内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贷款金额超过约定贷款额度之外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乙方承担。 三、贷款用途 乙方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甲乙双方结算房价、车位款后,公积金贷款先交纳乙方所欠房屋余款、车位款。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划给业主,如不足交纳房屋余款、车位款,由乙方用自有资金补足。 四、贷款不成功 因甲乙方、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被批准的,甲乙双方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房屋余款的交纳按照原先协定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五、乙方义务 1、乙方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的义务。如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原因导致甲方反担保押金被扣或者被增加担保费用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2、乙方须出具委托书,同意将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 3、乙方须积极配合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今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有关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手续。 4、其它需要乙方履行的义务。 六、甲方义务 甲方须积极与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衔接沟通,争取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顺利获得批准。 七、特别约定 本次为公积金贷款准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作为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本,仅作为公积金贷款之用。对于此事实,双方都应保密。 八、未尽事项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九、效力及分数 本协议共贰页,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五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帐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帐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帐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帐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 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 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 利息收入的 1% 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 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 无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无 .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 壹年 .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门的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贷款期限 ____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公积金委托协议】相关文章: 公积金借款合同01-11 公积金贷款的抵押合同10-18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经典】12-22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10-09 (实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02-01 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05-19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精品]12-08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精)12-31 工程委托协议10-23 委托代收协议01-07公积金委托协议4
公积金委托协议5
公积金委托协议6
公积金委托协议7
公积金委托协议8
公积金委托协议9
公积金委托协议10